| 建議人大增寫“台獨行為及其言論為叛國罪”的法律條文 |
| 送交者: haodong) 2004年04月27日18:31:38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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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1988年來奧地利攻讀博士學位的留學生,現已經在奧地利定居。五年多來,我一直十分關注台灣政局的變化和發展。尤其十分注意普通台灣人的思想意識上的變化。因為在國外,我們有太多的機會與普通的台灣人直接接觸。在我的朋友中各種社會階層、各種文化程度、各種年齡和各台灣民族的台灣人都有,其中有很多是我和我的家庭的好朋友,我們有着十幾年的友誼。十幾年前我剛出國時,由於長期的政治隔閡和我們所受到的政治教育,在初接觸台灣人時,的確十分不習慣,似乎總會自然的產生一種警惕感。但很快這種感覺就自然沒有了。因為他們也和我們大陸人一樣,都是十分勤勞和善良的人們。即使在平時的交談中,涉及到政治歧見方面的問題,雖然可能爭吵得面紅耳赤各不相讓,但是絕大多數都絲毫不會影響我們之間的朋友感情。可以感覺得出來,當時大家都是在對對方的政治制度背景的理性、平和的認可和尊重基礎上來發展私人的友誼的。我知道,這種尊重是源自於潛意識中的“大家都是炎黃子孫”的認同感。 可是從7、8年前開始,由於島內的政治氣候的變化,台獨意識迅速惡性膨脹。其中最要命的是台獨分子從人種和民族根源的認同角度,從文化的異化上來宣傳、撕裂台灣人對中華民族的認同感。這是非常毒辣的一招,比之以前國民黨統治時期僅限於反共的宣傳要毒辣千倍萬倍。不難想象,如果坐視讓這種趨勢發展下去,台獨將成為永遠不可逆轉的事實。即使中國政府暫時地收復了台灣,將來有一天台獨仍有可能會重新作亂。回顧台灣的歷史,這是現像一種從來沒有在台灣出現過的思想動向。雖然過去台灣曾經經歷過多次治權從大陸政權的分離,但民族認同從來沒有象現在這樣被撕裂過。現在,我的那些台灣朋友們再也無法與我們維持友誼了。他們稱呼大陸人也從原來的“大陸人”變成了“中國人”甚至“????”、“????豬”。這是一種在台灣人中及其普遍的現像。在大陸生活的中國人可能無法真正感受到這一點,因為他們即使接觸到一些台灣人也是那些不會,至少是不敢表現這種人種、民族認同撕裂的“台商”們。毫不誇張的說,台獨意識正在迅速的深入台灣普通百姓的靈魂! 我常常為中國官方宣傳中仍然在使用“和平統一、台灣同胞”等字眼而感到是那樣的不搭調,是那樣的不符合台灣人此時的心態。我實實在的感到,正如國歌中所唱的,中華民族確實到了最危險的時刻!如果看不到這一點,是會成為中華民族的歷史罪人的。 在憂心台灣形勢這種變化趨勢的同時,我也常在想,台灣問題已經十分現實地、不以中國政府和人民的意願為轉移地擺到了我們的面前,逼迫我們必須立即步入全面徹底解決的階段了。到目前為止看來,中國政府的一切對台策略對於遏制台獨的發展都顯得十分無力和無效。所謂台灣獨立,其關鍵點並不在台灣當政者是否從所謂憲法條文上,或對外的宣布上作出了某種形式上的動作,而是“台獨理念正在快速的深入台灣人的靈魂!”當然,我堅信我們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完全有能力和有信心在從現在起的任何時候發起收復台灣的戰爭,以武力收復台灣。但真正嚴重的問題是,收復了台灣以後又該怎麼辦?將來台灣是否還會重現台獨?所以,我認為要想讓台灣永久地回歸祖國,當前最急迫的是要制定行之有效的策略,遏制台獨思潮在台灣人內心的進一步泛濫,使之逐漸回歸到民族認同的軌道上來,從思想上真正收復台灣!這是一個千秋大業。 中國政府以往對台獨的抨擊,我認為,都沒有上升到應該有的高度,也沒有充份體現出中央政府應有的力度,給人有點中國政府似乎怕過度激怒台灣人民,而顯得遮遮掩掩。我認為,在對待台獨的問題上,中國政府應該表現出更多的“霸氣”,不能有絲毫的軟弱。為中華民族子孫萬代的幸福計,最根本的就是要從立法的角度上將台獨定性為是判國罪行的一種,是一種無論中國將來怎麼變化,台獨都毫無例外的屬於敵我矛盾的犯罪行為。因為它確實是一種反中華民族的敵對行為,不是象對政治制度的選擇那樣的可以進行協商的、反動的行為。在這一點上,一定要從立法上明確的區分開來。 因此,我在此鄭重發起向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的提議:儘快地將“台獨是反中華民族的、反中國中央政府的判國罪行”的條文,以及相應的懲治條例列入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希望同意我的意見的一切中國人聯署,並希望有條件的人士能將我的這個貼子傳遞給中國人大,並儘快立法,時間不能再拖了。 有此立法,將有如下效用: 1. 由於把台獨的行為與反對政治制度的行為進行了區隔,就徹底堵住了台獨分子利用反共來作台獨宣傳的途經。讓那些台獨分子真正認識到中國政府和人民的決心,使之不敢再用否定民族認同的手段達到他們的政治目的。 2. 可以給島內那些反對台獨的、對台獨采猶豫態度的人士以法律上的支持,使他們成為反台獨的有力力量。同時它可以促成現在持台獨觀點的大多數人的思想觀念的轉化。從而分化台獨力量,最大限度地孤立台獨死硬分子。 3. 可以有效的遏止目前台獨思潮和言論在普通台灣人民中的進一步泛濫。並給認同中華民族的一切中國人以祖國統一的信心。 4. 如果將來對台灣動武,使得這種動武具有了法源依據。將來的懲辦台獨分子也有了法源依據。 5. 能從法律上有效地阻止、打擊國際反華勢力對台灣事務的介入。至少目前能對美國的對台軍售具有限製作用。因為這項中國的法律與同樣也是美國國內法的>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所以美國的對台軍售就是一種違反中國法律的行為,就為我們的政府在反對對台灣軍售問題上大大拓寬了運作空間。 我相信,如果這項條文納入了中國的法律,它在國際上引起的震撼絕不亞於對台灣的正式宣戰。因此它將是一顆非戰爭的、人道的、國際上難以指手劃腳的和平原子彈。將極大地摧毀台獨分子的心理防線。 希望本論壇的壇主能將該貼長期置頂並保留。衷心感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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