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提到中日軍力不足,這裡想就制空權再做一些基本討論。
假設有兩個國家A和B,兩國緊鄰。 那麼在雙方飛機1架頂1架的情況下,飛機數量較多的一方占優勢,雙方對拼的結果,數量較多的一方最後可以獲得絕對制空權。
但如果兩國不相鄰,情況可能大不一樣。
現在假定A國到B國最近一端500公里,最遠一段1000公里,A國攻,B國守,A國有225架戰機,B國只有75架,情況如何呢? A國戰機到B國最近一段來回要消耗一小時。假定除往返外還可在敵方上空逗留一個小時, 那末A國只能在有限時間段內控制B國最近一段領空。 幾乎無法控制B國最遠地區的領空, 也無法逼迫B國戰機和自己決戰。
如果A國機群每天每架只能飛一個架次,那麼A國空軍在B國最接近A國一段上空能保持足夠飛機的時間只有三個小時。
當A國占有優勢機群進入B國上空,B國機群可以向遠端飛避戰,等到A方戰機燃油不足,被迫返航時候再於反擊。
我們近一步考慮海軍。因為A國B國之間有500公里,假定全為海域,艦隊至少需要十小時才能從A國港口抵達B國最近一端港口, 那麼因為制空權的緣故,B國空軍總會找到時間段,可以對A國海上艦隊發起襲擊。
從這個意義出發,A國空軍雖然有數倍優勢,但因為兩國地理位置,並沒有足夠制空權。
那麼需要多少飛機呢? 我們需要考慮艦隊駛過兩國之間海域中點後的情況。如果A國空軍對B國空軍有四五倍優勢,那麼基本可以保證艦隊的安全。
請注意,上面只是一個虛擬的例子。 我想說明的是,所謂制空權和對立雙方的地理位置,雙方意圖有極大關係。 雙方距離越遠,戰區越偏離兩國之間的中點, 對進攻方面優勢的要求就越高。優勢總和作戰細節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