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風窗:連殺14人只為“除貪官”? 山西胡文海案始末。 |
送交者: AVCRLF 2002年02月27日17:00:31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本刊記者石破 劉志明 發自山西榆次 編者按:去年10月26日晚上,在山西晉中市榆次區烏金山鎮大峪口村,一個有着300多戶人家、1000多口人、村里和附近有很多煤礦的村莊,發生了一起特大持槍惡性殺人致14人死亡案,9戶人家、8男6女被殺,3人重傷。血案之殘酷令人震驚。
我們的兩位記者趕赴山西,試圖解開這些問號。 然而,在調查之後,他們依然感到費解,而只留下了這份交織着仇恨與愚昧的原生態記錄。 現代文學家王統照曾經分析過仇恨的問題,他寫到:“野心、暴厲的欲求、誇大,經濟制度的不平等,過度的心理與生理的激刺,都是造成現代人類‘仇恨’的因由之一,而最大的關鍵是人類的文化教育走入暗途。 “除卻用群體的大力與團結的精神使之消滅外,在未來,我們要怎樣永遠消除人類社會的‘仇恨’心理,怎樣在正途上提高人類的智慧,與改善妒忌、專擅、強暴、殘酷的行為,這確是每一個文化工作者應加一番思索的。” 在我們身邊發生着越來越多被仇恨引爆的案件時,每個中國人的心都不會輕鬆。我們審視,是因為我們熱愛幸福和平的生活。 記者終於還是見到了胡文海,在他被執行槍決前的公處大會上。胡文海五花大綁,但神態鎮定,頻頻向台下眾人頷首致意。 時為2002年1月25日上午,天氣格外陰冷,作為公審大會會場的山西省晉中市榆次五中操場還是擠滿了來自四面八方的看客。 這個場面對這些看客來說是萬萬不能錯過的,正如2001年12月25日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胡文海諸人時候一樣。這兩次都是人山人海,人們議論紛紛。對他們來說,這實在是一個特殊的、驚天的血案。讓我們把目光回到2001年10月26日— 是日21時許,晉中市榆次區大峪口村村民胡文海在自家門前開槍打死村煤礦銷售員李繼,並勒令旁邊的劉海旺用消防斧將原村支書胡根生劈傷。之後,胡文海又開槍射擊,再傷胡根生。劉海旺被逼傷人後,因恐懼逃走。胡文海孤身一人,持雙管獵槍繼續報復殺人。他依次來到村會計張敬林家,殺死其妻和次女;到光棍漢高彥蘇家,殺死高彥蘇;到前村長冀金堂開設的小賣部,殺死冀金堂,打傷其妻胡拉弟;到村民胡福龍家,殺死胡福龍及其妻;到村民胡三計(也是胡文海的本家大伯)家,殺死胡三計、他的兒媳以及兒媳的兩個妹夫;到村煤礦礦長劉海生家,打傷劉海生;到前村支書李利生家,殺死李利生及其妻女。在不到3個小時的時間內,胡文海相繼槍殺14人,槍傷3人。 2001年月12月25日,晉中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10·26血案”,並當庭宣判:胡文海犯故意殺人罪、私藏槍支彈藥罪,兩罪並處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劉海旺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胡青海(胡文海的二弟)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胡文海、劉海旺、胡青海不服判決,向山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被省高院駁回。2002年1月25日,山西省晉中市榆次區召開“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分子公處大會”,宣布了對3名案犯的終審判決。10:30左右,胡文海、劉海旺兩人被執行槍決。 風聲鶴唳大峪口 大峪口村很平靜,剛到此地的人,根本感覺不出3個月前,這裡曾發生過一起大屠殺。 記者數度看到:胡文海家人跟其他村民乃至受害者的家屬隨意地打招呼,交談。這些受害者家屬的臉色也很平靜,看不出他們已然成了仇家。 胡文海的家在村子西頭,一處很寬大的宅院,兩座挺新的房子。胡家人告訴記者,出事以後,9戶受害者的家屬沒來他們家鬧過,沒向他們提什麼要求,甚至連一句交涉也沒有。 “可能到執行民事賠償的時候,雙方的關係就會緊張起來了。”胡文海的四弟胡潤生分析。“他們(受害者家屬)都希望得到賠償,但我大哥只有這兩座房子,不夠分,矛盾就會越來越激化。” 根據法院判決,胡文海共需賠償原告66.8萬元;胡青海共需賠償原告16.7萬元。胡文海被捕後,他名下價值1.5萬元的股票被封存,加上這套宅院,是他所承認的自己的全部財產。他二弟胡青海是光棍,兩度離婚後整天昏頭昏腦,更沒積攢下什麼資產。 在被胡文海打死、打傷的17人中,有14人是33~56歲的壯年男女。案發前,他們都是家裡的主要收入來源。他們的傷亡,使家人在遭受巨大精神痛苦的同時,經濟也即刻陷入困頓之中。胡文海所稱的那點財產,肯定滿足不了這些受害者家屬的索賠願望。 一場屠殺帶給大峪口的創傷,不會那麼迅速地彌合於無形。表面平靜的大峪口村,正涌動着錯綜複雜的暗流,並可能醞釀出新的風暴。不管是在法庭上還是面對記者,胡文海一再聲稱對自己的犯罪行為,“不後悔,只有遺憾—遺憾該除掉的沒除掉!” 具體說來,他遺憾的對象主要是兩個人—前村支書胡根生、前村煤礦礦長劉海生。胡文海曾經多次向上面舉報他們在大峪口村煤礦有貪污、漏稅等問題,當時簽名告狀的有121個人。 這兩人大難不死,使大峪口一些村民心中也產生了複雜的感受。案發後,市紀委專案組來村里調查,村民們避之唯恐不及。記者在村里採訪時,一個中年婦女偷偷告訴記者:專案組找簽名告狀的121人都談過話。很多人怕惹麻煩,不承認在告狀信上籤過名。 記者也採訪了包括副村長在內的其他村民,他們異口同聲地重複着一句話:“說不來。說不來。”什麼都說不來。 胡文海在榆次城區還有一處住宅。他女兒患有肺炎,因城區空氣不好,常常回大峪口村來住。胡文海被捕後,女兒不敢再住在村里,被母親領走了。胡文海的兒子今年19歲,在西安上大學。他叔叔不敢把校名告訴記者:“怕不安全—仇人太多。” 胡文海、胡青海兄弟倆一被槍決,一被判刑,空曠的宅院裡只留下了70多歲的老父母。胡文海的四弟家在江西,三弟胡潤亮家住榆次市區。為照顧父母,並以防萬一,胡潤亮和妻子住回了村里。 胡潤亮告訴記者,這幾天夜裡,常常有人圍着他家院子轉來轉去,家裡的狗整夜叫個不停。但他走出院子時,人已不見。今天凌晨,他搬梯子上了房頂,看清一個在他家門口轉的人,是鄰村一個無業游民,他懷疑這人是被仇家收買的殺手。為防備出事,他想請小舅子們也住到這邊(胡潤亮共有5個小舅子)。 在大峪口8里之外的北山煤礦,劉海旺的女兒劉娟說,擔心遭到胡文海、胡根生雙方家屬的報復。劉海旺當初想調解胡文海與胡根生的矛盾,沒想到兩個人動起手來,他夾在中間。“胡根生大難不死,說不定他會報復我們。” 自從3個月前被胡文海、劉海旺打傷後,胡根生就再沒回過家。他的大兒子是村會計,父親被傷後立即辭職,跟弟弟一起不知所蹤。如今胡根生的家裡只有妻子和老父老母。胡父70多歲了,晚上睡覺不敢脫衣服,天天接送兒媳上、下班(他的兒媳在村小學教書)。知情人說,胡根生現住在丈人家,但小舅子攆了他幾次,說胡三少爺(胡文海三弟胡潤亮)還要殺你,你不要連累我們家。 “胡三少爺還要殺人”的風聲,不知是誰放出去的,如今傳得沸沸揚揚,鬧得大峪口村人心惶惶。 然而壓力最大的還是“胡三少爺”本人。胡潤亮幾次向記者吐露他的擔憂:怕萬一有誰再遇不測,嫁禍到他頭上;怕被哪個急眼的仇家開車撞死…… 在被胡文海打死、打傷的17人中,有幾個跟胡文海並無深仇大恨,如原村長冀金堂、村民胡三計、胡福龍等,他們只是被胡文海認為曾經“散布謠言”,說過“胡文海不是東西”及“劈死他活該”之類“壞話”,或者只是與胡根生關係過密,而被他悍然屠戮。在法庭上,胡文海解釋說這叫“捎帶”:殺一個是死,殺一群也是死,既然如此,何不趁此機會,把自己看不順眼的人統統除去! 胡文海的想法,實在錯得厲害。撇開法律的嚴峻懲治不談,這種濫殺行徑,帶給胡文海的也只不過是一時快感而已,其後果絕不會如他所預期的那般是“賺了”—那幾名被他“捎帶”的受害者固然死得太不“划算”,而胡的濫殺,則憑空為自己多添了幾戶真正的仇家,這筆仇債必定由他的親人承受下來,並終此一生,甚至世世代代,都要生活在仇家環伺之中,而遭受“隨時可能被尋仇報復”的精神折磨。 很顯然,如果沒有公正嚴明的法律來維持秩序,誰也擋不住仇恨的種子在受害者家屬心中發芽,任何“報復”與“反報復”的殘暴行為都隨時有可能發生。 從這個角度來講,胡文海的親人們,其實比任何人都更有理由渴盼法律的保護。胡潤亮已決心繼續向有關部門狀告胡根生、劉海生等人,因為這是正大光明地將仇人送入監牢的唯一途徑。但他估計自己走這條路,要比大哥艱難得多:一是沒錢,二是不知內情。他還擔心在未將對手送進監牢之際,人家已先下手將他除去。 胡文海臨刑前叮囑弟弟:“不管告贏告不贏,千萬別走上大哥這條路。”胡潤亮也多次向記者保證:無論如何,他都不會做違法犯罪的事。 從這一點來看,他也應該比其他人更加渴望法律的公正、嚴明,渴望法律的陽光早日灑遍大峪口村的每個角落。 胡文海:“我不是村霸,我殺的是村霸!” “李利生家關着門,估計是鎖住了。我聽見他老婆跟他說話。我說:利生,開開門,我是文海,找你有點事談一談。他說:文海哥,你進來吧。門一開,我就端起槍來。我一端槍,他就害怕了,說文海哥,不是我,全是胡根生指使的。我說你早幹啥來?我給過你機會……”(胡文海法庭供述) 前村支書李利生家是胡文海此次報復殺人的最後一個目標。胡文海開槍打死了李利生夫妻及其16歲的女兒,終於完成這場瘋狂殺戮。 “殺人了,思緒萬千。”胡文海點着一根煙,在黑暗中想了一會兒,再也想不出還有誰要殺,便決定逃跑。 下面是胡文海被捕後與警察的一段對白:警察:知道為什麼逮你嗎?胡文海:知道,殺了點人。警察:殺了一點?你殺了14個!胡文海:14個?打傷不止吧,打死不知幾個。還有一些不在,在的話,還干他。警察:你知道後果嗎?胡文海:知道,知道,我得給人家抵命。晉中市公訴機關及法庭將胡文海殺人的原因定性為“報復殺人”;而胡文海則始終認為自己做的是“除掉貪官”之“義舉”。 雙方的契合點在於:1996年夏天,胡文海曾被同村高家兄弟打傷,這起傷害案堪稱兩年後他在大峪口村大開殺戒的導火索。 1996年6月19日晚9時許,胡文海在自家果園裡澆地時,被相鄰地塊的高彥蘇、高彥堂兄弟手持鐵鍬,“呼呼”地朝腦袋劈來。手無寸鐵且毫無防備的胡文海,腦袋被劈中兩鍬;當第三鍬劈來時,他趕忙用手去擋,結果這一鍬劈在了他手臂上。胡的弟弟胡青海見狀,飛奔過來,拼死將其兄救下。 事後胡文海沒有報案,據他所說,是因當時沒有第三方見證,擔心報案後,公安機關會以“澆地糾紛”為由,輕率處理。 胡文海堅信這絕不是什麼“澆地糾紛”,因為他從小性情暴躁,是大峪口村的強人,很少有人敢惹,胡家又是村里大戶,而高家兄弟是十五六年前從河北省井陘縣遷移此地的,獨門小戶,兩家平時沒什麼矛盾,澆地當晚亦未發生口角。但從高家兄弟的動作來看,他們是要把他“往死里鬧”,所以,胡文海認為高家兄弟背後一定有人指使;他們是要“暗殺”他胡文海,“殺人滅口”。 有兩處蹊蹺似乎也證明了胡文海的推測:一是事發當晚,高彥堂全家4口連夜搬走,不知去向;二是胡文海從醫院回來的第二天,原支書胡根生去他家裡,說受村支書李利生(高彥堂姐夫)所託,前來調解此事。 “胡根生說利生說了,縫一針給你1000元,縫23針給你2萬3,我說我不是要錢,我跟利生關係也不錯。我就是想知道,到底為什麼要往死里鬧我?是誰指使高家兄弟往死里鬧我?”(胡文海法庭供述) 胡文海懷疑胡根生、李利生、劉海生等人指使高家兄弟“暗殺”他,並偷偷展開調查,但沒有找到確鑿證據。據原煤礦礦長劉海生說,此後胡文海還曾打過高彥蘇三四次,逼他說出受誰的指使,但高彥蘇沒說。 至於胡根生等人為何要“暗殺”胡文海?胡文海說,烏金山鎮供銷公司經理賈潤全曾向反貪局舉報大峪口村煤礦“3年少報5萬噸產量,偷漏稅100萬元,少交管理費25萬元”的情況。賈告狀前,曾找胡文海商議過,因此胡文海便成了胡根生等人的眼中釘。 記者找到賈潤全,詢問那次告狀的結果。賈潤全說:他向晉中市反貪局舉報後,反貪局批了“速交榆次區稅務局稽查處處理”。稽查處去了五六趟太原(大峪口煤礦的煤運往太原銷售),查不出證據,此事就不了了之。 記者問賈潤全是否受到過胡根生等人的報復?賈潤全說:“劉海生發現我在告狀,打過我兩拳。”告狀的賈潤全只是挨了兩拳,而跟他“商議”過的胡文海卻被人“往死里鬧”,背後的原因是什麼呢?在法庭上,胡文海這樣解釋:“我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從小到大的性格就是仗義執言,敢作敢為。村裡的那些無權無勢的善良村民和我和睦相處,有時,我就成了他們利益的代言人。胡根生曾經說過:大峪口村除了胡文海敢告我,誰還敢告?”據此,胡文海推測,胡根生一夥認為是他指使賈潤全等人告狀;把他除掉,就沒人再敢告狀了。1999年6月19日被劈傷後,胡文海就起了殺心,剩下的日子不過是在尋找證據,等待機會。他曾設想過在除夕之夜大開殺戒:“等春節晚會一開始,我就干,一個也跑不了!” 可以說,這時的胡文海已經成了一個高度危險人物。可惜的是,在此後兩年多的時間裡,這一高度危險人物竟然絲毫沒有引起當地任何治安、民調部門的注意!後來,倒是胡文海自己有所轉變。他很清楚殺人的後果是“陪他們一起死”,因此,當他發現還有更好的辦法將對手送入監牢,而自己卻毫髮無損的時候,他自然而然地做出了這一抉擇。 “2001年1月份,通過查賬,我看見這幾年他們大致貪了500多萬。我看到他們貪污了這麼多,就不想陪他們一起死了,想通過正當渠道告他們。” 胡文海拿到了村煤礦1992~1993年度的工資表。因煤礦實行計件工資,所以,根據工資表可推算出煤炭產量。證據在手後,胡文海又挨家挨戶地跑,共徵集到大峪口村121名黨員、幹部和村民的簽名,然後開始了長達8個月的舉報。 他最早找到的是烏金山鎮負責紀檢的崔副書記。崔副書記說過兩天再去查,但卻一直不查。於是,胡文海開始越級上訪—從鎮、區、市一直到省,他循着公安、紀委兩條途徑逐級舉報。 賈潤全說:“胡文海告狀前,我告訴他兩條經驗:一、必須有足夠的時間,專門去告,而不能捎帶着告。二、還得有資金:出去要坐車、吃飯,必要時還得買點小禮。文海在村里承包過煤礦,知道得比我多。我說你可別像我,告了個沒結果。” 結果,8個月過去,胡文海真的告了個沒結果。 一審庭審中,胡文海盛讚省紀委、省公安廳的接待人員態度熱情,辦事迅速:“對我的上訪材料,省公安廳迅速批到晉中市公安處,公安處1個月後批到榆次區公安局,結果,公安局整整壓了5個月……” 無論胡文海舉報到哪裡,這些舉報材料最後都被批到兩個部門處理:一是烏金山鎮紀委,二是榆次區公安局經偵大隊。據胡文海說,烏金山鎮主管紀檢的崔副書記對他叫嚷:“你就是告到中紀委,我崔某某不給你辦手續,你也沒辦法!”而區公安局經偵大隊的大隊長則以“沒有辦案經費”搪塞胡文海。胡提出自己可墊支辦案經費,該大隊長又以“人員也不夠”來敷衍。 “10·26血案”發生後,崔副書記及區公安局經偵大隊長都受到了紀律處分。“這14個人死得確實冤,可以說他們都是死在貪官手裡了……胡文海告狀,如果你們查了,這些人有犯罪事實,就審;沒有犯罪事實,就治胡文海的誣陷罪—你把他關進監獄裡,他還怎麼行兇殺人呀?”胡家兄妹多次對記者感慨。 在採訪中,記者感受到,大峪口村就像一個法制的陽光播灑不到的地方。村民們說:大峪口的村幹部說是選舉,其實還是上頭任命;“村務公開”這些政策在這裡根本就看不到。當胡文海被高家兄弟打傷後,他沒有報案,而是一心想用自己的方法來了結此事;高家的老大高彥蘇此後數次被胡文海毆打,他也沒想過報案,而是整天心驚膽戰地等待下一次報復的來臨…… 公平而論,大峪口的強人胡文海,曾經一度想走上法制軌道,這對這個“高度危險人物”來說,當是一個值得讚賞的轉變。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他的努力被一道道無形的屏障給擋住了。 那些有關部門的負責人在冷漠地一次次將他拒之門外時,可曾想到自己的行為究竟會塞給他些什麼樣的感受? 舉報無門,屢屢“碰灰”之後,強人血液中的另一種東西蠢蠢在動。胡文海已決心要用一種最古老、最血腥、最恐怖的手段來了結一切恩怨、糾紛。 “4年來,我和村民多次向有關部門檢舉反映都石沉大海,一些官老爺給盡了我們冷漠與白眼,我們到哪裡去說理呢?誰又為我們做主呢?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來維護老百姓的利益了!我不能讓這些蛀蟲們再欺壓人了……實際上我每年的(炒股)收入都有四五萬,我完全可以不管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訴我不能這樣做,我不能對此置之度外。我知道我將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夠引起官老爺們的注意,能夠查辦了那些貪官污吏,我將死而無憾,否則我變成厲鬼也不放過他們……”2001年12月25日,晉中市中級法院法庭,胡文海的這段最後陳述,引起了旁聽席上陣陣掌聲。 冀金堂:被“捎帶”打死的老村長 “公處大會”召開的當天中午,記者來到大峪口村,想去幾戶受害者家中採訪,但看到的只是一個個大門緊鎖的宅院。最後,在胡文海三弟胡潤亮的指引下,記者來到被胡文海殺害的原村長冀金堂家。 “那些受害者家裡沒人,可能是他們害怕,躲出去了……我們也害怕,但我們沒地方可躲。”冀金堂的女兒冀志紅說。 冀志紅原在榆次城裡一個雙語幼兒園當英語老師。父親被胡文海殺害,母親被重傷後,冀志紅就辭了職,專門在家照顧母親。 冀金堂,53歲,原大峪口村村長,後為村辦煤礦會計,村民們對他的評價是“忠厚、老實”。據胡文海在法庭上供述,他殺冀的原因是“高家兄弟暗殺我的第二天,冀金堂在礦上說胡文海不是東西,劈死他活該”,為這,此前胡文海已經打過冀金堂一次。 但冀金堂否認他“散布”過類似“壞話”,並當着胡文海的面,叫來說他“散布壞話”的人對質,誰曾想胡文海仍然對他下了殺手。 冀金堂家在村口公路邊開了個小賣部,晚上他和老伴都睡在那裡。10月26日晚9時多,胡文海來到小賣部門外,打碎一塊窗玻璃,將獵槍伸進去,對準兩人開了槍。 “我本來不知道是誰開的槍,但胡文海打完臨走時,還說了一句:‘讓你們再活!’我聽出來聲音是他,怕抓不住他,孩子還會受害,就用自己的血,在牆上寫了一句:‘文海害人。’”身中兩槍竟然沒死的胡拉弟對記者說。 冀金堂的家很乾淨。午後的陽光暖暖地從玻璃窗照進來,灑得滿地都是。 “我媽說:不用問了,心煩。問也沒用,沒人給錢……”冀志紅將她母親難懂的方言“翻譯”給記者聽。重傷的胡拉弟住院37天,傷沒好就回家了。“沒錢,看不起。”家裡連看病帶辦喪事,已花費了2萬多元。如今她的肝上、脊柱上還有子彈,生活不能自理。醫生不敢為她取脊柱上的子彈,說取了就會下肢癱瘓。“已經活成個這了,無所謂了……說多了冒犯人家。”胡拉弟說。 冀志紅對她母親的話加以註解:“事已經出了,人已經亡了,傷的已經傷了,錢也已經花了……說什麼都沒用了。” 居家過日子的平民百姓,膽小怕事是常有的心態,因為我們承受不起犯錯誤的沉重代價—哪怕一個普普通通的錯誤,就可能招來終身的災難!因此我們沒法不謹小慎微,沒法不怯弱退讓。如果說作為前村長夫人的胡拉弟,曾經有過比大峪口其他村民稍多一點的自信和坦然,那麼,在那個有着圓月的晚上,當胡文海用獵槍擊斃她的丈夫,之後又抬槍將她轟倒之時,這砰然巨響也同時轟滅了她全部的自信和坦然,使胡拉弟迅速倒退到比一般村民更為徹底的瑟瑟發抖中。 無疑,一個大多數人都膽小怕事的群體,最容易被少數黑惡勢力所控制,任黑惡勢力恣意妄為,欺行霸市,魚肉鄉里。但誰也沒有理由來過分指責這些本分、怕事的人們—如果包括法律在內的社會制度不能為人們的生存提供應有保障,則膽小怕事幾乎是絕大多數人苟全性命的唯一選擇。 劉海生:“這個社會太不安全!” 劉海生站在村里第3座煤礦的辦公室前迎接記者。他今年42歲,長得黑矮敦實,身穿黑色皮衣,頭上戴着一頂灰色休閒帽,一看就是見過些世面的人。 劉海生1987年~1996年在大峪口村煤礦當礦長,是“10·26”案發前,胡文海的主要告狀對象之一。胡文海狀告他與原村支書胡根生在1992~1993年貪污500多萬,並與李利生等人共同指使高家兄弟將他“往死里鬧”。 劉海生說,出事前,他跟胡文海甚至沒抬過槓,但也有一兩年沒說話。2000年的一天,他坐礦上的吉普車去榆次,上車後看見胡文海,還給他讓了一根煙,但胡文海沒接。 劉海生:“我跟胡文海原來處得相當不錯,後來知道他在告我,因為我沒貪污,所以也不當回事……再說,就是他對我有意見,也不至於殺人吧?” 那天晚上,當胡文海以為自己幹掉了胡根生後,隨即就來殺劉海生,但劉海生不在家,只有租住他家的幾個河南民工在院子裡乘涼。於是,胡文海就騎走了劉海生的摩托車,在全村大開殺戒。 當胡又打死10人、打傷1人,雙手沾滿了鮮血後,再次來到劉海生家院牆外。由於這裡的宅院都是依山勢而建,因此,雖然劉海生家的院牆高達2米,胡文海站在高處,仍能清楚地看見院子裡的劉海生。此時,劉海生背對着胡文海,兩人相距12米。胡文海瞄準劉海生的背影,連開兩槍,打中了他的腰部、頭部。 劉海生不知道誰在打他。但當他聽見胡文海來到院門前,大叫開門時,他不顧一切,爬起來就跑。胡持槍進入院子,沒追上劉海生,進屋看見了劉病臥在床的父親。他問胡文海有什麼事?胡說:“睡你的覺,跟你沒關係。”轉身出去了。 後來,在法庭上,胡文海對劉海生說:“我要是濫殺無辜,你父親就活不了了。”住院期間,劉海生花費5000多元,體內70多顆子彈,取出了20多顆。劉海生說:起碼還要再做兩次手術,才能把體內的子彈清除完畢。 劉海生也認為胡文海殺人,“高家兄弟打他是主因”,他說:“高家老大(高彥蘇)腦子有問題,不然,借他8個膽也不敢打胡文海。”他斷然否認自己指使高家兄弟劈胡文海。 14條人命灰飛煙滅,自己也曾死裡逃生。劉海生對這起血案的評價是:“該死的就死了,不該死的還活着。” 劉海生推測,當天晚上,胡文海持槍押胡根生、李繼出來,本來是想嚇唬他們,並沒有殺人的準備。“他當時連交通工具也沒備好,作案後騎着自行車就跑了,一直跑到太原公路上,才截了輛出租車。” 那天晚上,當李繼聽見公路上有警車的警笛聲,頓時膽壯,跟胡文海說:“有種你朝我頭上打!”“吃軟不吃硬”的胡文海,頓然起了殺機! 一審法庭上,李繼的兒子質問胡文海:“你為什麼殺我父親,他們跟你有仇,我父親跟你沒仇!” 胡文海回答:“他是自找!我的殺人名單上根本沒他—如果我要計劃殺他,就把你們全家也都殺了,你還能站在這裡嗎?” 案發後,榆次區紀委成立了專案組,對胡根生、劉海生都進行過調查,查閱了1992、1993年村煤礦的賬。劉海生還不知道這次查賬結果,但他堅稱自己沒有什麼問題,因此很坦然。 此前,村裡的前兩個煤礦已出售給私人了,第3個煤礦也承包給了一個外村人,劉海生說自己現在是給人家打工。 記者問劉海生,此前大峪口曾否發生過類似的惡性案件?劉海生想了想說:去年,村裡有一個年輕人,“相好的”跟他分手了,他就抱着炸藥,去“相好的”家裡,把夫妻倆都炸死了,自己也當場斃命。因所有當事人都已身亡,所以此案就不了了之。 記者問他遭此巨大變故後,內心有哪些感受?“是不是更熱愛生活了?” “屁!”劉海生說。“社會太不安全了!胡文海的槍是誰賣出去的?為什麼不早點收回來?……大峪口村很多人原來家裡都有槍,兩年前公安局統一收走了。我是村支委,我的槍比胡文海的好,是‘七連發’,才買了七八個月,一次沒用就繳了,白花1萬多塊。”劉海生咂舌可惜不已。 “出了事兒,政府沒給受害者一點兒補償,哪怕說句話也行呀……現在的社會,安全感簡直太差了!”劉海生說出了他的感慨。 劉海旺:“我冤枉,但也沒辦法……” “劉海旺,你給我劈他!你不劈,我把你也幹了!”2001年10月26日夜,手持雙管獵槍的胡文海將李繼一槍打死後,隨即又把槍口對準了胡根生,但這一槍竟是啞彈!胡文海急忙拉開槍栓,將啞彈退出,重新裝填子彈,在這個時候,胡根生撲過去,抓住了他的槍管。 兩人進行了怎樣的搏鬥,現在已不可知(胡根生跟警察說自己“拼死奪槍”,胡文海的說法則是胡根生抓住槍管,跪地求饒),兩人難捨難分之際,胡文海向一旁目瞪口呆的劉海旺發出一聲斷喝! 劈,還是不劈?手持消防斧的劉海旺猶豫不決。一審庭審中,審判員發問:“劉海旺,胡文海用獵槍把李繼打倒之後,緊接着又向胡根生開了一槍,結果是啞彈,沒有打響。在這個情況下,胡根生有這個條件、這個機會和胡文海爭奪槍,就是說他槍里這個子彈沒有打響,不可能擊發了。在這種情況下,胡文海占有什麼優勢?如果你用斧子去制止胡文海的話,我覺得你完全有可能控制這個局勢……” 姑且不論審判員話中本不該有的傾向性,只說這種假設的前提,是把劉海旺當成了見義勇為的英雄。可惜劉海旺不是英雄,他只是一個在家裡連雞都不敢殺,但卻想幫朋友調解的好心人,而當時的情況似乎也不允許劉海旺從容地做出理性抉擇—在親眼目睹了近在咫尺的活生生的李繼被胡文海突然一槍打死,接着又看到了兩“胡”殊死搏鬥的極度驚險場面,怯懦的劉海旺能否繼續保持心智清醒,實在是個問題。 震悚之下,他更可能是本能地做出了抉擇—在事後接受法律制裁和被胡文海當場打死這兩者之間,他本能地選擇了前者。 劉海旺舉起消防斧,張皇失措地向着胡根生的肩膀劈去。 “我爸一米七六的個頭,身材那麼魁梧,又拿着那麼大一個消防斧,真想殺胡根生的話,一下子就把他腦袋劈成兩半兒了,肯定不會只讓他肩部受傷。”劉海旺的女兒劉娟對記者說。 事後,胡根生咬定劉海旺劈了他兩斧子,分別劈在頭部和肩部,公訴人對劉海旺的起訴中沿用了這一指控,但劉海旺堅持說他只劈了胡文海一斧;劉的律師在胡根生就醫的晉中市第一人民醫院也找到了“胡根生頭部的傷口是槍傷”的證據,但這一證據未被法庭採納。 劉海旺被捕時頭髮還是黑的。兩個月後開庭時,已是白髮蒼蒼。42歲的劉海旺,看起來比47歲的胡文海還要蒼老。 2002年1月25日,劉海旺的末日。早8時,當審判員問被押出看守所的劉海旺還有什麼要說時,劉海旺木然回答:“沒有了。”當他走到大門口,太原電視二台的女記者把話筒伸到他面前:“劉海旺,說幾句話吧。”劉海旺終於忍不住了:“我冤枉得厲害,因為我不知道他們要殺人。我反正是屬於一個好心人,從中調解,誰知道產生了悲劇……” 仔細推究起來,這場血案的起點還在於劉海旺,只是那時他一心想調解兩個朋友之間的恩怨,而最後這種血腥恐怖的結果,是他無論如何也想像不到的。 劉海旺是榆次區北山煤礦工人,家有3個上學的子女,妻子沒有工作,還有親戚要照顧,因此經濟很是拮据。去年,劉海旺曾向胡文海借過1.2萬元。在借錢過程中,胡文海跟他談起自己的腦袋被人用鐵鍬劈過,現在還挺疼,他懷疑這事兒是胡根生指使的。劉海旺一聽胡根生,說我跟他挺熟的,冤家宜解不宜結,我幫你們調解一下,怎麼樣? 胡文海同意了。劉海旺跟胡根生一講,胡根生也同意了。雙方約好了調解的時間、地點。10月26日晚上,胡根生租車來叫劉海旺,一起去了胡文海家。 劉海旺懵然不知:對這場“調解”,胡根生和胡文海雙方都有別樣的準備,雙方又都對他懷了戒心(胡文海在法庭供述:當天下午,他在果園裡對二弟胡青海說,擔心劉海旺被胡根生收買,因此讓他晚上過來一下;而一審過後,劉海旺的小女兒乘坐公交車進城時,無意中聽見同車的南迷溝煤礦兩名礦工對話。這兩人說,那天晚上,胡根生讓他們也去胡文海家。他們站在房頂上,還拿石頭砸過胡文海,沒砸着。不然的話,胡根生就不會被他們劈了。因劉海旺女兒沒記住這兩名礦工的相貌,律師無法進一步求證,所以未向法庭提交這一證據)。 胡根生一到胡文海家,就失去了自由。後來胡根生打電話叫來了售煤員李繼,李繼隨即也失去了自由。 胡文海:“我讓胡根生、李繼交待:第一,何時、何地、由何人指使高家兄弟往死里鬧我?鬧我的原因是什麼?第二,他們貪污了幾百萬,誰人名下分了多少?給我寫個材料,我作為護身符,我放上,他們就不敢殺我了。” 這樣的材料,胡根生和李繼是萬萬不會寫的,所以他們立即遭到一頓暴打。當胡家兄弟毆打李繼、胡根生時,劉海旺說他也曾攔阻過,但“攔不住”;他也曾勸李繼“不行你就給他瞎講點,先混過今天,咱們保住命再說呀”。但李繼不聽。 一個律師說劉海旺那天是“鬼催的”(意為被鬼所迷惑、催逼):如果胡文海押李繼、胡根生出門時,胡青海未曾遞給他一把消防斧,他就不會成為“主犯”了;又如果胡文海一槍把胡根生幹掉,劉海旺也用不着違心地劈胡根生一斧了。“那麼多子彈,怎麼就偏偏那一顆是啞彈呢?” 然而,如果說此前劉海旺的行為都出於迫不得已,那麼此後他的一系列表現,讓我們清楚地看到了一個善良的法盲是怎樣一次次喪失了活命機會,而最終將自己送上刑場的。 “我不和你鬧了,我跑呀。”劉海旺跑出十來米後,胡文海叫住他,掏出1000多元錢塞到他手裡。劉海旺接過錢,繼續往前跑。路過一處蘋果園時,他發現手裡還抓着消防斧,趕忙扔下了。 接着,充滿戲劇性的一幕發生了。劉海旺往山底煤礦方向逃跑,裝死躲過一劫的胡根生爬起來後,也往山底煤礦跑,兩個人竟然在煤礦附近“狹路相逢”! 根據劉海旺的說法,兩人碰面後,劉把“血肉模糊”的胡根生攙扶到一塊石頭上,兩人小坐片刻,還有了如下一段對話: 劉海旺:“你看,咱們都是兄弟,我也是出於好意給你們辦事,你看這辦的是什麼事呀,可以說出了天大的亂子了!我還劈了你一下……”胡根生:“沒事兒,沒事兒……” 劉海旺以為胡根生已經原諒了他。但胡根生後來在公安機關供述說,當時,他怕劉海旺進一步加害他,所以才以“沒事兒”相敷衍;再後來,胡根生乾脆說自己手持一根鋼棍,逼退了還想害他的劉海旺。 因兩人對此事的說法相反,“形成一對一的證據體系”,因此法庭對劉海旺這一供詞不予採信。 胡根生去煤礦報案,劉海旺繼續往前跑,他跑到張村一個好朋友賈明亮家,向賈講了事情的大致經過,並提出要報警。兩人打車來到一個公用電話亭,撥打了110。 電話接通後,賈明亮拿起話筒報警,但留給警方的“報案者”姓名是“劉海旺”。兩人沒有講出劉海旺劈了胡根生這一事實,而只報稱“胡文海殺人了”。 劉海旺在賈明亮家裡窩藏了差不多一天時間。在這一天裡,賈明亮到大峪口村探聽消息,回來跟劉海旺說胡文海又殺了十幾個人,劉海旺驚得魂飛魄散,不知該怎麼辦才好。 “我爸不懂法,可能他以為這是朋友之間的事兒,跑了就沒事了。”劉娟說。當晚10時許,劉海旺乘坐一輛出租車逃跑,不久即被抓獲。 在被捕前的24個小時內,劉海旺一次次地想抓住活命的機會,但卻一次次地落空,就像一個掉到水裡的人,屢屢抓住岸邊的水草,卻又屢屢重新滑落水中—他與胡根生“戲劇性”重逢後僅僅向其表達了歉意而沒有進一步救助;他雖打110報警卻並未投案自首;他在聽說胡文海又殺了十幾個人後,更不該驚惶出逃,以為這種事情也可以“一走了之”…… 劉海旺上了押赴他去公處大會會場的卡車。他的兩個女兒哭着撲向車廂:“爸爸,你冤枉啊!”劉海旺頹然垂下了頭:“冤枉也沒辦法……” “千萬不要違法” 在劉海旺被執行槍決的第二天中午,記者來到他家。劉海旺的家在晉中北山煤礦大門外,煤礦集體宿舍里,共占了兩個八九平方米的房間,一間做廚房,一間做臥室。劉海旺的女兒劉娟正一邊炒菜,一邊聽着收音機。 “剛才山西電台廣播說:‘大峪口村村民胡文海、劉海旺手持雙管獵槍和劈斧,殺害了14名村民。’我爸是市民戶口,怎麼能把他說成是大峪口村村民呢?而且,就算我爸輔助殺人了,也不能說他跟胡文海一起去殺那麼多人呀。作為一個新聞報道,可以把一件事簡明扼要地說出來,但也要依據事實嘛—憑這一點,我們就可以告他!”劉娟把記者讓進客廳兼臥室,不滿地說。 很快,她又嘆口氣:“唉,我爸已經執行了,再告也沒什麼意義了……”劉海旺的家裡很凌亂,屋裡只擺放了兩張單人床,一張破舊的桌子,幾把椅子。劉娟的母親去火葬場看劉海旺的骨灰了,她弟弟(14歲)回家後,抱起一大碗麵條,坐下來呼嚕呼嚕地吃。 昨天晚上,劉娟看了本地電視台對公處大會的報道,她對一名市領導以“不殺不足以平民憤”來形容胡文海和他爸爸的罪行也感到困惑。 “‘人民’這個概念的範圍很廣,應該不光包括那些受害者,我們這些犯人的家屬算不算‘人民’?我能理解受害者的家屬,他們情緒很不穩,恨不得把3個人都槍斃才好,但為什麼還有很多人說‘那些貪官死有餘辜’?還有,我不懂法,不知道‘民憤’算不算是法律依據?我爸又是怎麼犯的‘民憤’這一條‘法’?”兩個多小時的採訪中,劉娟多次提到自己“不懂法”,也多次表達了對這次審判的困惑。 “今天山西電台廣播說我爸和胡文海都是主犯,當時律師辯的是‘協從犯’,法庭沒有採納,說我爸以調解為由,騙來的胡根生;還有律師辯的‘故意殺人未遂’也沒有採納。我不懂法,不知道什麼才算是‘故意殺人未遂’?殺一個人,沒有致死,是不是就算‘故意殺人未遂’? “像我爸這樣被處以極刑的人,是不是就不准家屬見最後一面?他有什麼遺言,也不能告訴我們?前天下午,我和我媽、小姑去送衣服給我爸。我們詢問看守所的工作人員,明天是不是公審我爸?包括那個所長都說‘不知道’。我有一個朋友,當過兵,看守所副所長是他的老排長,我們讓他去問副所長,副所長說第二天就要公審,我爸就在第二輛車上。我媽很吃驚,說不可能吧,二審判決書都沒下來,怎麼會有我爸?我妹妹也說,不可能吧,我們不是已經上訴了嗎?……”公處大會結束後,劉海旺的妻子望着將上刑場的丈夫,癱倒在會場外,大聲喊冤,引來了許多圍觀者。 “如果他們能對我們這些家屬提出的疑點做出明確答覆的話,我們就不會在大街上喊冤了。”劉娟幾次中斷話語,泣不成聲。 “我們家要是有一個在省里當大官的親戚,他願意插手干預這件事情,我爸就不會判死刑了……可惜沒有。”這是公民劉娟對這起涉及其父的法律事件得出的一個非法制性結論。 記者希望她能從這件事中受到些正面影響,走好以後的人生之路,劉娟表示同意。“我爸違法了總是不對,我上了那麼多年學,也應該懂得這個道理。我以後一定會告誡我的弟弟妹妹,以後不管有再大的事情發生,千萬不要違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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