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福島核電站反應堆損壞
必須迫使日本停排核污水
日本經濟產業省日前公開承認,福島第一核電站長期存在核輻射污水外泄的問題。國際社會包括中國,必須對日本政府提出最嚴厲譴責,還要敦促其採取積極措施立即停止繼續排污。這既是一個高度敏感的政治問題,也是一個科學技術性很強的專業問題,同時也涉及到錯綜複雜的國際海洋法律問題。當務之急要做三件事,達到三個目的:
首先是迫使日本政府妥善處置。要迫使日本政府出面、出力、出錢停止繼續向太平洋排放高核輻射污水,不要把錢財一味用到增加軍費開支,造新型和大型軍艦以及高新性能軍用飛機的武器裝備上去。
二是及早公布污水排海結果。敦促日本通過科學客觀地實地監測,對前兩年排放的11500噸核輻射污水的去向、擴散範圍、危害程度以及如何防治的策略等向國際社會公布。如果現在每天300噸高核輻射污水,由於技術原因依然不能停止排放,必須要對其作出科學評估和預測,並公布限期改進的措施。
三是建章立制約束非法行為。國際社會與中國應該聯手以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泄漏事故為背景,制定保護海洋環境免遭放射性污水排放破壞的規章制度。為安全起見,必要時通過國際協商將福島核電站海岸至嚴重污染區域採取封閉措施,禁航、禁捕、禁入。
日本福島第一核電站核泄漏事故造成向太平洋排放污水對海洋環境有毀滅性的破壞作用,危害難以預測,後果不堪設想。但日本政府對此始終抱消極態度,國際社會以及中國對此要揪住不放,不達目的決不罷休。同時,在具體操作方面還要注意以下幾點:
一是媒體宣傳客觀實際。目前,不應該引用專家說暫不影響我國海域的說法。核輻射污染物質輸送除了海流之外還有浮游生物,當下核輻射對生物鏈和食物鏈的影響機理尚不完全清楚,對我國海域沒有影響的結論下得過早。
二是敦促日方積極應對。要求日本停止排污入海,無論怎樣大聲疾呼都不為過,而且調門越高越能表現我們負責任大國的風範和水平。
三是維護權益樹立形象。我們強烈要求日本政府採取有效措施立即停止繼續排污,揪住日本政府的消極態度不放,從法律、政治、經濟、技術等角度追究其責。
從保護人類生存環境安全着想,以我們千方百計的努力來達到迫使日本停止高核輻射污水繼續排海,保護海洋環境不被毀滅性破壞,樹立我大國形象“一石三鳥”之目的是完全可能的。▲(作者 郁志榮 上海日本研究交流中心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