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二炮
猞利
第二炮兵是我軍使用戰略導彈核武器的一個帶有軍種性質的兵種,是實施核反擊的主要力量,主要由近程、中程、遠程和洲際導彈部隊以及工程、情報、偵察、測地、計算、氣象、通信、防化、偽裝等作戰保障、技術保障和後勤保障部隊組成,是一支具有一定規模和實戰能力的主要核威懾和戰略核反擊力量。
導彈部隊最早出現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1943年底,納粹德國軍隊組成特種勤務兵團,曾先後使用V-1和V-2導彈襲擊英國倫敦等城市。戰後,美國和蘇聯在V-1和V-2導彈的基礎上,先後研製成功彈道導彈,1957年又先後研製成功洲際導彈,並裝備部隊。美國從1958年2月開始,組建了9個戰略導彈聯隊。從80年代開始,隨着“大力神”導彈逐步退役,撤銷了3個戰略導彈聯隊。蘇聯於1960年1月組建成戰略火箭軍,編組6個火箭集團軍。法國於196 8年1月在戰略空軍內組建戰略導彈部隊。
我軍經過幾十年的艱苦奮鬥,靠自己的力量爆炸了原子彈、氫彈,使核武器有了遠距離運載能力,發射了人造衛星,研製出了地地、地空導彈,並於1966年7月1日創建戰略導彈部隊,裝備了多種型號的戰略導彈,這對於實現我軍的現代化,增強國防實力,提高威懾力,保衛和維護世界和平具有重要作用。多年來,經過精兵、合成、配套和提高效能,第二炮兵已發展成為配套齊全的合成兵種,具有一定的核反擊作戰能力。
中國發展核武器,組建戰略核部隊,是為了防禦,是為了打破核壟斷,反對核訛詐,遏制核戰爭,核反擊是被迫的,最終目的是消滅核武器和核戰爭。在未來反侵略戰爭中,我國決不首先使用核武器,但在敵人首先使用核武器之後,根據戰爭需要,我們也要實行核反擊。
第二炮兵是中央最高軍事機關直接掌握使用的部隊,必須根據國家的最高利益,根據戰爭的進程,確定其使用與否、確定其使用的數量、噸位等級,確定打擊的目標。所以,在指揮上必須高度集中統一,極端嚴格、極端準確地按照中央軍委的命令和計劃,組織實施核反擊作戰行動。
第二炮兵除了擔負戰略核武器的發射外,還擔負有協同其他軍兵種或有關軍區作戰的任務,這種協同按統帥部的計劃和規定進行。第二炮兵與友鄰部隊的協同,按所在軍區和第二炮兵的指示進行。
隨着80年代末90年代初東歐劇變和蘇聯的解體,世界格局發生了重大變化,各國都重新調整了軍事戰略,以及80年代以來以信息技術發展為標誌的世界軍事革命的出現,特別是19 90年海灣戰爭表明,未來戰爭將是高技術條件下的局部戰爭。適應這種世界性軍事形勢的變化,並結合中國的實際情況,在中國共產黨第十四次全國代表大會結束以後,1993年初軍委擴大會議上,江澤民主席主持制定了新時期軍事戰略方針。這個方針要求把軍事鬥爭準備的基點放在打贏現代技術特別是高技術條件下的局部戰爭上,加速人民解放軍的質量建設,提高應急作戰能力。為貫徹落實這一軍事戰略方針,中央軍委後來又提出了“科技強軍”和實現“兩個根本性轉變”的戰略思想,即“在軍事鬥爭準備上,由應付一般條件下的局部戰爭向打贏現代技術特別是高技術條件下局部戰爭轉變;在軍隊建設上,由數量規模型向質量效能型、人力密集型向科技密集型轉變。”以新時期軍事戰略方針的提出為標誌,人民解放軍的現代化建設邁向一個新的台階。
二炮主要裝備(不包括退役裝備)
東風-41
洲際導彈
射程13000公里
東風-31
洲際導彈
射程8000公里
東風-5
洲際導彈
射程12000公里 10枚
東風-4
洲際導彈
射程7000公里 30枚
東風-2
中程導彈
射程1250公里 100枚
東風-3
中程導彈
射程3000公里 120枚
東風-21
中程導彈
射程1800公里 50枚
東風-15
近程戰術導彈
射程600公里
東風-11
近程戰術導彈
射程300公里
M-18
近程戰術導彈
射程1000公里
M-7
近程戰術導彈
射程18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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