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學者:中國海警船不配備火炮是對日本的主權“讓步”
日本海上保安廳最大7000噸海保船 配火炮
日方認為中國海警船不配備火炮是對日本的主權“讓步”
目前,世界上最大的海警船舶為日本海上保安廳所屬的敷島級巡視船,目前有兩艘。該船排水量7175噸,首艦敷島號於1992年服役,二號艦秋津洲號於2013年底完工。該型巡視船可以搭載兩架直升機,航速25節,最大續航力2萬海里。配備雙聯裝35毫米機炮2基,20毫米火神炮2基。
但是,中國海警船卻沒有裝備任何任何火炮。一名不願具名的日本學者認為海上警察執法船裝備,或不裝備火炮大不一樣。
他說,首先,配火炮是主權意識的象徵。所謂“擔心日本方面摩擦升級”而不裝備火炮,並不能阻止日本海保挑釁,反而刺激日方認為是中國在維護主權方面的“示弱”。而裝備最低限度的自衛火炮武器是顯示國家主權的象徵。不裝備火炮是中國對領土侵犯國日本“讓步”的心理暗示,即中方放棄在非軍事的民事警察執法中,行使只有主權國家才能擁有的,應對領土入侵國船隻入侵選項之一的武力抗法的武力執法。
他認為,其次,配火炮是維權力度的威懾。海上維權是主權國家的警察執法行動。因此,配火炮顯示執法力度與威懾。僅配備水炮,而不配火炮,就給入侵國以維權國執法力度弱,不具執法效力的誤判。這反而刺激對方進一步挑釁,使局勢複雜化,不利於達成海上維權執法的目標。
第三,海上警察維權執法也顯示主權國家的人性化管理。針對入侵船隻的抗法力度,應因以不同執法選項,有口頭警告驅離、船隻碰撞驅逐、水炮射擊驅逐、火炮射擊自衛。同時,裝備自衛火炮也是對主權國家警察執法人員的生命安全的保護。不裝備最低限度的自衛火炮,就給人以不尊重執法者生命安全的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