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在台海衝突中可能實施的反潛支援 |
送交者: 木一 2004年09月10日19:34:23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在台海可能發生的衝突中,日本自衛隊可能對我國台灣省軍隊(以下簡稱“台軍”)提供反潛戰支援。反潛作戰是日本海上自衛隊長期以來非常重視的課題。冷戰其間,為了應對蘇聯潛艇的威脅,海上自衛隊在裝備、訓練、戰術方面進行了大量準備。這些準備也可以運用於可能發生的其它衝突中去。 支援地域 日方提供反潛支援的地域,將視戰爭進程而定,具體可能大致如下: 參戰前,日方反潛兵力可能依託島鏈,嚴密監控進出島鏈諸水道,如朝鮮海峽,以及包括大隅海峽、吐噶喇海峽和宮古海峽在內的琉球諸水道等重要水道,防止對方潛艇進入日本海或進出第一島鏈。由於當代常規潛艇的隱蔽性相對已有較大的提高,是有可能利用海流、海水躍層等條件,在短而較為狹窄的水道內避開對方反潛力量的偵察的,如朝鮮海峽的海流速度,夏季可能達到3節,潛艇是有可能利用海流,以關閉主機等較為安靜的方式通過海峽的。日本海沿岸雖然不是日方主要工業和城市帶,但一方面具有一定的航運價值,一方面若此海域被潛艇騷擾,會給日方造成重大的心理影響,因此日方可能會對朝鮮海峽進行重點巡邏,此海峽還設置有 LQQ-4系列水下固定聲吶。在琉球諸水道,日方主要會依託琉球群島諸島嶼,使用水面艦艇和航空力量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反潛巡邏。為了防止對方滲透成功,日方可能會利用固定翼反潛飛機,在第二島鏈的伊豆群島,小笠原群島以西,第一島鏈以東的廣大海域進行固定航線巡邏。這可能會需要自衛隊對小笠原群島和伊豆群島的機場進行相應擴建。 此外,雖然存在法律疑問,但日本還是有可能依據周邊事態法案,以保護西南方向交通線為名,在巴士海峽、巴林塘海峽進行警戒。其手段可能主要為航空反潛,以沖繩基地為依託施行。在其盟友確定掌握當地制空權的情況下,也有可能派遣水面艦艇編隊前往。這種水面艦艇編隊最有可能以八·八艦隊的樣式為基礎組成。 當日本參戰後,日方可能進行反潛支援作戰的地域,將主要向西擴展。由於日方盟友很可能掌握戰爭初期的制空權,日方可以藉此在東中國海,黃海進行反潛作戰,其主要手段可能包括航空反潛和水面艦艇反潛。日方水面艦艇編隊甚至可能穿過巴林塘海峽和巴士海峽,進入南中國海執行反潛任務,當然,前提是其盟友海上力量進入此海域,並掌握了制空權。 作戰方式 海上自衛隊的反潛作戰方式主要將包括固定水域反潛和海上機動反潛兩部分。 固定水域反潛:將主要在朝鮮海峽、琉球諸水道、本土沿海重要水道和港灣附近施行。其主要方式將強調注重反潛兵力協同作戰,由事先布設的水下固定聲吶系統和航空兵聯合搜潛,並使用護衛艦隊和地方隊艦艇進行與之協同。戰爭開始後,在日方及其盟友掌握制空權的條件下,日方有可能在對方近岸潛艇經常活動的水域進行反潛任務,這將主要依靠水面艦艇進行,並有可能使用潛艇設伏。此外,在這種攻擊型反潛任務中,日方可能使用水雷封鎖潛艇必須進出的水道。 海上機動反潛:海上自衛隊海上機動反潛的模式主要包括1000海里範圍的廣域反潛巡邏和海上機動戰術反潛兩部分。前者主要由P-3C反潛巡邏機負責,每個裝備P-3C的航空隊在其基地都設置有反潛戰中心,為前方飛機提供指揮引導。P-3C則通過雷達、聲吶浮標、機載磁探裝置、前視紅外雷達和光學設備遂行搜潛任務,聲吶浮標將信號傳遞至載機後,載機再以數據鏈傳回反潛戰中心。海上機動戰術反潛則主要出現用於其1000海裏海上交通線,主要目的是維持日本海上交通線暢通。 值得一提的是,日方可能使用各種手段,對對方本土與潛艇作戰相關的目標進行攻擊,以從根本上消除對方潛艇作戰能力。例如採用潛艇布雷,封鎖對方潛艇常用港口和水道;破壞對方相關工廠(不僅是總裝廠,也可能包括核心配件廠)等手段。這在一定意義上可以被認為是更為有效的反潛支援。 反潛手段 海上自衛隊的反潛手段主要將包括岸基航空兵、水面艦艇及其艦載機和潛艇部隊。 岸基航空反潛:岸基航空兵將是日本實施廣域反潛巡邏的主要手段。其兵力主要是近100架P-3C反潛巡邏機,MH-53E直升機也可用於反潛任務。戰時,P-3C巡邏機的反潛作戰海域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所謂CZ海域,即在一定條件下,聲波在海底和海面反覆進行正弦曲線反射,可以傳播到遠方的海域,此類海域有利於聲吶浮標等音響傳感器工作,P-3C在此類地區巡邏時,將主要使用聲吶浮標進行搜潛作業;另一類,也是大部分的海域,都屬於非CZ海域,不利於音響傳感器的使用,因此,P-3C將使用雷達系統進行搜潛,P-3C目前使用的AN/APS-114型機載雷達,據說能夠發現20千米以外通氣管狀態的潛艇,由於常規潛艇執勤期間相當長的時間都要在通氣管深度航行,因此這種飛機將用於進行大範圍的廣域警戒,以限制對方潛艇的作戰行動。 水面艦艇反潛:水面艦艇及其攜帶的反潛直升機,將是施行戰術反潛行動的主要力量。由於P-3C之類岸基巡邏機不能在某一海域長期滯留,因此對於某一具體海域的反潛任務,還是需要由水面艦艇負責,主要將是由類似八·八艦隊之類的驅逐艦編隊,以其艦載反潛裝備和艦載直升機遂行任務。 艦載反潛裝備主要包括艦首聲吶、艦殼聲吶、艦尾變深聲吶和拖曳陣列聲吶。在一個典型的“八·八”艦隊編制下,將包括1艘金剛級驅逐艦、1艘旗風級或其它類似的防空驅逐艦,5艘村雨級通用驅逐艦和1艘白根級(或榛名級)直升機驅逐艦,這其中:在聲吶方面,金剛級裝備OQS-102艦殼聲吶和OQR-2 TACTASS拖曳陣列聲吶,前者負責主動搜索與攻擊,後者負責被動搜索;旗風級裝備OQS-4艦殼聲吶(主動搜索與攻擊);村雨級裝備OQS-5型艦殼聲吶(主動搜索與攻擊)和OQR-1型拖曳陣聲吶(被動搜索);白根級裝備SQS-35J 變深聲吶(主/被動搜索)、OQS-101型球首聲吶(主/被動搜索、攻擊)和SQR-18A型拖曳陣聲吶。在攻潛武器方面,金剛級和村雨級裝備有垂直發射型“阿斯洛克”反潛導彈,旗風和白根級裝備有8聯裝阿斯洛克反潛導彈發射裝置,各艦都還會裝備兩具3聯裝魚雷發射裝置,應該說,幾乎每一型驅逐艦都具有獨立的搜潛、攻潛能力。 此外,一個“八 ·八”艦隊,還搭載有8架SH-60J反潛直升機,其作用一方面是保護所在驅逐艦編隊,一方面是保護編隊所在海域,其實質就是保護交通線。反潛直升機工作時,其主要搜潛手段是吊放聲吶和聲吶浮標,以及磁探裝置,例如其裝備的吊放式AQA-13型主/被動聲吶,可以從超低空懸停之直升機上吊放至水下440 米。直升機在作業過程中,通過艦載SQQ-28型數據鏈與母艦進行聯繫。主要攻潛手段是機載魚雷和驅逐艦上的“阿斯洛克”反潛導彈。由於其續航時間大約為 4小時,考慮到出動率的因素,要保持對編隊附近海域全時全地控制,是有一定難度的。主要還是用於對某一具體海域的反覆搜索、攻擊之用。比較典型的作戰模式為:驅逐艦通過艦載的拖曳陣聲吶,在100千米甚至更遠的距離上探測到可疑目標,然後駛向目標區域附近,再派出艦載直升機進行反覆搜索和攻擊。 潛艇:現代潛艇是一種比較好的反潛平台,日方常規潛艇也有較好的反潛能力,比如裝備舷側陣列聲吶的親潮級等。但是這裡有若干問題:首先,潛艇從本質上講是一種攻擊型武器,常規潛艇最適合的任務依舊是破交、封鎖等任務,從效費比上說,執行此類任務,比執行反潛任務,對戰爭進程的影響更大;其次,相對其鄰國來說,日方潛艇數量並不是很多,用於局部陣地設伏反潛尚可,但一旦進入遼闊海域,數量上的不足將成為很大的問題;最後,常規艇反潛還存在一個與其它反潛力量之間進行敵我識別的問題,雖然可以通過事先進行區域分劃等方式降低誤擊概率,但還是會給其它反潛力量的使用造成很大麻煩。因此,總的來說,日方潛艇用於反潛作戰,雖然可能會取得戰果,但從整個戰爭的角度講,在效費比上來說是得不償失的。 日台合作的作戰方式 在遂行反潛支援任務時,日台之間的主要合作將涵蓋指揮、情報、後勤支援等諸方面。 指揮體制:日軍的作戰設想以同盟作戰為基礎,且在同盟作戰下,日軍在指揮體制上將隸屬於其盟友。台軍作戰設想也嚴重依賴於其盟友的指揮和支援。因此,戰時指揮體制,可能會是日軍和台軍均隸屬於其盟友的指揮,日軍將根據其盟友的需要,遂行反潛支援任務。 情報支援:日方還會為台軍的反潛活動提供情報支援。這種支援將會是在日方的干預行動中最早進行的。此類情報包括基礎水文氣象情報,由於台灣周邊潛艇活動的海域,有相當大範圍也是日本海上力量經常活動的範圍,因此日方對此類海域的水文情報應當會有較多資料和經驗積累。這種情報支援不僅在戰時,甚至可能在平時就已經在暗中進行了。 後勤支援:主要方式可能有為台軍反潛艦艇和飛機提供基地和補給,特別是在戰爭初期,以未參戰國家的身份,為台軍外逃艦艇和飛機提供庇護。由於台軍裝備和日軍裝備同屬北約系統標準,因此日方可為其提供大量彈藥、燃料、配件等補給品。此外,視戰爭情況,日方還可能向台島輸送此類物資。 問題及弱點 日軍對台軍進行反潛支援,也會面臨若干問題,其根本點在於,如果日軍參與對台進行上述反潛支援的行動,即相當於進入了與別國交戰狀態。在全面戰爭中,反潛戰只是戰爭的一部分,戰爭將是綜合實力的較量。在日方參與干預行動後,為了消除日方的干預能力,攻擊方可採用彈道導彈、巡航導彈、攻擊航空兵等手段,對日本外島或本土的海軍、空軍基地等目標進行攻擊,通過“釜底抽薪”的方式,解除日軍在這一地區帶來的威脅。 目前日本暫時缺乏應對此類攻擊(特別是彈道導彈攻擊)的能力。此外,如果攻擊方採用水下力量,對日本沿海重要水道、港口實施布雷,則亦可帶來巨大的效益。一方面,日本的國內運輸,特別是工業半成品和原材料運輸主要通過海運,海運一旦出現障礙,則會對日本工業生產帶來巨大的破壞,並有可能造成國內政治經濟形勢的變化,這將極大地提高日本實施干預的風險和成本。另一方面,出現此類情況時,日軍也必須將一部分海上力量用於本土沿岸,進行防禦性的反潛、掃雷等活動,這將牽制一部分原本可能用於干預的海上力量。這種綜合實力上的弱勢,是日本先天存在的戰略弱點,在相當長一段時間內無法克服的。攻擊方必然會充分加以利用。 此外,日方干預力量的有效性也存在缺陷。 首先,日軍的水面艦艇力量,雖然有着較強的防空能力,但應對“超音速反艦導彈+飽和攻擊”的能力依舊有限。當初“八·八”艦隊建立伊始,之所以設置兩艘防空型驅逐艦艦,就是因為假想敵蘇聯海軍航空兵常用的攻擊手段是4架“逆火”式轟炸機,每架攜帶兩枚2倍音速反艦彈,兩架一組進行攻擊。兩艘防空型驅逐艦的對空導彈火控雷達恰好可以同時引導4枚防空導彈。從中也可以看出,日方在此問題上的傳統就是“精打細算”,給自己留下的餘地很少。現在“八·八”艦隊雖然已經有一艘防空艦是裝備了“宙斯盾”系統的金剛級,但如果對方以新一代平台搭載新一代高速反艦導彈,並輔以一定的戰術,是可以給類似“八·八”艦隊這樣的水面艦艇編隊以足夠充分的毀傷的。 其次,日軍航空反潛力量的有效性,對制空權要求極高。日軍海軍航空兵沒有戰鬥機,戰時需靠航空自衛隊或盟友的空中力量爭奪制空權。且由於其反潛機巡邏時間長,空域廣,要求制空權幾乎必須是“全時”、“全空域”的,一旦局部制空權被對手掌握,就可能給脆弱的航空反潛力量帶來重大的損失。 第三,日方的干預(不僅僅是反潛力量的干預)帶有滯後性和階段性。由於日本國內政治軍事體制的限制,日方的干預應當會帶有一定的滯後性,這種滯後性與攻擊方攻擊的突然性和隱蔽性成正比。而這種升級勢必也帶有階段性,其軍事力量的動員是分步驟的。如果攻擊方能夠在較短的時間內結束主要戰鬥,將有可能使日方的干預降低至最低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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