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船隻”事件將衝擊中日關係 |
送交者: 王基文 2002年03月05日17:45:13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 王基文(香港) 2001年12月22日,一艘“神秘船隻”駛進奄美群島附近的專屬經濟區,被日本海上保安隊追擊到中國東海海域擊沉,由於侵犯了中國海域,引起中國不滿。翌日,中國外交部發表聲明,發言人章啟月說,該船不是中國船隻,沉沒地點在中國領海外約260公里處(領海外320公里內為專屬經濟區--筆者注)。中方對日本東海海域使用武力表示關切,對這起船隻沉沒和人員傷亡事件表示遺憾。 僅隔兩個月,2002年2月22日,日本交通部長扇千景在內閣會議後突然宣布,為了確定沉船的來源,日本將在下周派遣海上保安隊的巡邏船到中國海域,使用水中特殊攝像機檢查沉船。並表示,“將會依照海上保安隊的檢查結果,擬定在風平浪靜的4月下旬展開打撈計劃。”同日,日本內閣秘書長福田康夫在新聞發布會上,被問及有關中國的反應時指出,這類行動不需要獲得中國同意。與此同時,日本防衛廳長官中谷元在記者會上表示,日本有必要在東海進行長期的監視工作。他強調,必須每天派遣P3C型軍機在“東海領空”執行任務。
日本若能顧及中日關係,理應採取請求中國政府協助的態度。如獲中國政府同意,也要在中國人員的監視下進行調查和打撈,以維護中國海域主權之尊嚴。 談到到奄美群島,原屬琉球王國北部領土。明清時期,琉球王國是中國屬國,從明洪武五年(公元1372年)起,至19世紀70年代日本吞併琉球王國為止,前後長達500年之久,在這期間,琉球王國向中國稱臣朝貢,王位受中國冊封。日本利用清廷積弱和無能,於公元1871年至1879年吞併了琉球王國,清朝政府曾提出抗議,而且始終未予承認。後來,中日就琉球歸屬問題進行談判,即“分島改約”談判。清廷提出三分琉球方案:北部的奄美群島歸日本領屬,中部以琉球本島為主的群島歸還給前琉球王並恢復其王國,南部的宮古、八重山群島歸中國領屬。日本提出二分琉球方案:宮古、八重山群島歸中國領屬,琉球群島以北則歸日本領屬。結果談判破裂。 1943年11月26日發表的《開羅宣言》規定:“日本亦將被逐出其以武力或貪慾所攫取之所有土地”。1945年7月26日發表的《波茨坦公告》第八條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且日本之主權必將限於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其他小島之內。”依據上述公認的國際法規定,日本需要放棄以武力所攫取的琉球,琉球是在《波茨坦公告》第八條規定的日本主權範圍之外。1972年5月15日,美國把琉球群島行政權交給日本,依據《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規定,琉球群島的主權不屬於日本。 有論者認為,日本是利用東海海域主權歸屬之爭議,想藉機率先在該海域建立軍事強權。
東海海域主權歸屬之爭議,源自釣魚島列嶼主權歸屬的爭執。這個紛爭,純屬日本編造的。其實,中國和原琉球王國的海陸疆界劃分,是很清楚的。從明代起,中琉海陸疆界,以海為界,是琉球的黑水溝;以陸為界,是琉球的姑米山和中國的赤嶼,二者之間,隔着一道黑水溝,釣魚島在姑米山、黑水溝之西,閩海之內,自古以來屬於中國領土。這些,琉球王國和人民都很清楚,中琉兩國從無異議。 姑米山,日本人現叫久米山。赤嶼,今稱赤尾嶼。黑水溝,即東海海槽,橫亙於中國東海淺海中國陸地領土自然延伸的大陸架與琉球群島的島架之間,是深達一千多米至二千七百米的深水槽,成為中琉海域的天然分界線。閩海,即東海淺海海域,水深只有50米至200米,在黑水溝之西,屬於中國海域。黑水溝水深,海水呈黑色;東海淺海海域水淺,海水呈綠色。黑水為琉球海域,綠水為中國海域,這是明清時期漁民、老水手和航海家的共識。因此,中國東海淺海海域海水的綠色與琉球黑水溝海水的黑色,便成為辨別中琉海域分界的天然特徵。 釣魚島列嶼不是琉球王國領土,更不屬於日本版圖,而是中國固有有領土。中國最早發現、命名和使用釣魚島列嶼,是中國的台灣附屬島嶼,自古屬中國管轄。這些,明清時期中外史藉有大量記載,釣魚島列嶼的大陸架、地質構造地理位置也提供了佐證。《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這些公認的國際法,更確保了中國擁有釣魚島列嶼的合法主權。《中日聯合聲明》第三條規定:日本國政府“堅持遵守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立場。”因此,依據國際法規定,釣魚島列嶼必須歸還中國。 日本擊沉“神秘船隻”事件發生在中國海域,已令中國不滿。現在,要在中國海域調查和打撈“神秘船隻”,又聲稱不需要獲得中國的同意,等於冒犯中國維護海域主權的尊嚴。倘若付諸行動,未得中國同意,硬闖中國海域調查和打撈,後果堪虞,勢將嚴重傷害中日關係。更甚者,日本以防止再有“神秘船隻”入侵為藉口,要每天派遣P3C型軍機在東海長期執行任務,建立軍事強權,把矛頭對準中國,將使中日東海海域紛爭加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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