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問題: 買賣解決是否可行?
如果台灣要獨立,不付代價不可能,但戰爭的代價最大。所以,找個避免戰爭的辦
法會比任何償試都好,台灣獨立,應付錢。 價錢由大陸台灣協商。台灣可主動給個
價,因為獨立是夢寐以求的目標嗎。比如,定在10000億美元 (或5000噸黃金)如何?
如大陸同意 (不同意, 可要個價嗎),台灣可以每年付100億美元的的分期付款的方
式 100年付清。以此為基礎雙方簽定和平共處100年條約。
可行性:
對台灣而言,眼下台灣每年為鼓動台灣民眾鬧獨立,行賄美政界,購買軍火及搞金
錢外交的耗費遠超過100億美元,結果仍是可憂可悲。倒不如把錢換個花法。以此換
來和平和未來真正的獨立。
另外,台灣可從日美等國中找個能為其部分埋單的,加入其中,再成大和一員或美
第51州,豈不美哉?
對大陸而言,雖常言說國土神聖,國土無價,但終歸是有價的。不過我們不能象俄
羅斯1867年賣給美國阿拉斯加那樣便宜,1593438平方公里僅僅賣了720萬美元,俄
國人事後腸子都悔青了。台灣的價是高點兒, 考慮到台灣的地理位置和1949年國民
黨從大陸轉走大量黃金和國寶的事實,把36000平方公里的台灣賣10000億美元,也
不算貴。
大陸上不同意賣的別罵街,若全民公決時和全民說清利弊,把賣的錢均分百姓,我
想大多數百姓會贊成的。非要武統,國將遭重創,百姓再受戰爭苦難。一國兩制不
適台灣,即是台灣願意也不行,因為大陸除名義上有台灣外,一無所獲,到頭可能
是竹籃打水一場空。一旦把台灣賣了,除避免戰爭死亡,創傷外,大陸省下的人力
物力有助發展和提高百姓生活。
台灣綠營想白占中國國土獨立,象外蒙一樣獨出去,幾乎不太可能。現在的中國不
是60多年前的中國。
然而,目前讓大陸領導支持這種方案,也實在很難,他們個個視對台態度和自己政
治生命緊相連,寧可豪言壯語不切實際,眼看台灣越滑越遠,戰禍越來越近。也不
願想個實際的方法,以免被人看出絲毫的“軟弱”“賣國”態度,先斷送個人前程。
如大陸台灣的百姓都覺得此為一方,討論得多了,慢慢也許會演變成個開啟談判的
起點。
想罵的罵吧,但要說個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