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打敗了薩達姆,但中國贏得了伊拉克。”美國《紐約時報》去年曾評論稱,戰爭過後的伊拉克已經成為世界最大的產油國之一,而中國是其最大客戶。
如今,伊拉克形勢急轉直下。恐怖組織“伊拉克與黎凡特伊斯蘭國”(ISIS)一路南下,直逼首都巴格達。有聲音稱,既然中國在伊拉克的利益比美國多,那麼中國這個“伊戰最大贏家”就要積極維護自己的利益,不應當像現在這樣淡然處之。
觀察者網多方求證發現,美媒“中國是伊戰最大贏家”的論調根本站不住腳。中國企業獲得的石油合同都是技術服務合同,即所有油田產出的石油權益屬於伊拉克,在油田出產正常後,伊拉克方面以出產的石油抵扣現金,支付給國際石油公司。
也就是說,中國的石油企業並不占有油田,只是油田的服務商,賺的是“服務費”。此外,勘探開採的費用、設備、風險等都由外國合同者承擔。根據協議,在達到規定的日產量後,每開採一桶油,服務商可獲得1.4到2.6美元不等的報酬。這樣的回報跟超過100美元/桶的油價相比可謂微不足道。而且,如果產量不能達標,報酬也會減少。
比如,中海油2009年取得了米桑油田63.75%的工作權益,每桶的報酬是2.3美元。中海油在其2013年年報中特別指出,由於該油田運營成本較高,因此這也導致公司的運營成本上升。
數據還顯示,2012年,中國對伊拉克的投資為30億美元,僅為韓國的四分之一。究竟是誰在伊拉克“悶聲發大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