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個多月來,越南持續非法干擾中國在西沙群島近海的鑽井平台作業,由此引發的對峙事件被世界各國高度關注。 CFP
【熱點觀察】南海之爭:越南若賭必輸 雙邊談判方有出路
胡波
最近一個多月來,越南持續非法干擾中國在西沙群島近海的鑽井平台作業,由此引發的對峙事件被世界各國高度關注。
5月7日開始,越南連續地在國際上公布中越西沙對峙事件的照片及錄像,宣稱受到中國船隻的衝撞和水炮攻擊。
但事實恰恰相反:5月8日,中國外交部邊海司副司長易先良在記者會上透露,越南從5月3日至7日的5天內,調派35艘各類船隻,主動對中國船隻進行了171次衝撞,中方要求越方停止干擾並撤走船隻。
越南對中方“先挑釁、後中傷”
事件的大致脈絡不難釐清。5月3日,中國海事局發布航行警告,宣布5月2日至8月15日期間,“海洋石油981”號鑽井平台在以北緯15°29′58″、東經111°12′06″點為圓心,1海里為半徑範圍內進行鑽井作業,其他無關船隻禁止駛入。
越南顯然無視上述航行警告,反而派遣大批船隻意圖對中國鑽井作業實施強力干擾。
據易副司長介紹,有中國公務船在船身附近5米處發現越南派出的潛水蛙人,越南還在水中釋放大量漁網和大型障礙物,“這對中國船舶設施和人員構成了安全威脅,也對正常的航行安全構成了威脅”,是赤裸裸的挑釁行為。中國船隻不得不採取艦艇衝撞以及發射水炮的做法,對越南艦艇進行反制。中國護衛船隻與越南干擾船隻隨即在中建島以南17海里附近形成激烈對峙。
隨後,雙方力量不斷加碼,越來越多的各式船隻陸續趕去增援。5月5日,中國海事局更新了航行警告,宣布將禁航半徑擴大為3海里。
據越通社5月7日報道,中方在中建島周邊海域已經集結了80艘艦船,規模之大近年來絕無僅有。而據中國外交部消息,截至6月13日中午12點,越方在現場仍然有51條船,越方對中方作業區的衝撞次數累計達到1547次。雙方對峙的激烈程度可見一斑。
目前看來,雙方船隻還在鑽井平台外圍進行着對峙,越南接近鑽井平台的企圖遭到挫敗,中國鑽井平台正在按計划進行鑽探作業。越南在暫時無法通過現場對抗達到目的的情況下,開始大打輿論戰與外交戰,攻擊中國是“侵略者”,在國際上渲染中國不遵守國際法、“以大欺小”的形象,並企圖尋求國際雙邊及多邊支持。
越南的說辭自相矛盾、投機色彩濃厚
為了指責中國,從法理上捍衛其“主權權益”,越南幾乎窮盡了所有的國際法原則,這些原則的引用自相矛盾,騎牆投機色彩非常濃厚。
5月4日,越南外交部發表聲明,譴責在中國西沙中建島以南進行鑽井作業“侵犯了越南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擁有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越南外交部發言人黎海平指出:“中國海事局航行通告所涉及的‘海洋石油981’鑽井平台展開作業的坐標位置完全屬于越南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距離越南海岸線約120海里。越南有充分的歷史證據和法律依據,證明越南對黃沙及長沙兩個群島擁有主權以及根據1982年《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越南對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擁有的主權權利和管轄權”。
越南的理由,一是 “陸地決定海洋”的原則,即根據離大陸遠近確定海域權益歸屬,越南認為該海域離越南東海岸比離中國海南島近,所以鑽井平台是在越南的專屬經濟區和大陸架上作業;二是島嶼的法理效力,越南認為島是自己的,所以離該島17海里的海域應屬於其專屬經濟區。這兩原則具體到南海劃界時是相衝突的。不過越南的算盤是,如果西沙的相關島嶼具有200海里專屬經濟區的法理效力,那麼越南就不能再援引“陸地決定海洋”原則,而需要根據島嶼主權確定海域歸屬;若這些島嶼本身不具備海洋劃界的法理效力,那麼越南就可依據“陸地決定海洋”的原則擁有對該海域的經濟管轄權。
與越南相比,中國的立場是負責任且一貫的。中國認為西沙作為遠離大陸的洋中群島,是具有領海主權及專屬經濟區權益的,早在1996年,中國政府就公布了整個西沙的領海基線,中建島有7個領海基點。此次中國依然是根據西沙群島的主權主張相關經濟權益的。
長期以來,在實際行動方面,越南在整個南海都是相當激進的,試圖獨占大半個南海的資源,其在南海的油氣開採量遙遙領先其他南海沿岸國家,不少油氣井都處在爭議海域,甚至有些位於中國海域,是《南海各方行為宣言》的最大破壞者。越南還宣稱對整個西沙擁有主權,一直積極伺機在西沙及其周邊海域進行漁業及油氣開採滲透,並已在西沙附近海域打下了多口油氣井。越南作為南海資源開發的既得利益者,當然不希望中國這樣的巨人一腳踏進來。西沙群島是中國固有領土,不存在任何爭議,但中國在該海域的油氣開發方面遠遠落後于越南,在力量大幅增強及開發能力取得重大提升的情況下,經略南海、有效開發南海資源,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就成為必然選擇。此次鑽井作業並非在南海各方認為的爭議海域,越南卻試圖進行武裝干擾,中國方面的憤怒程度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