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是歐洲第一個在全國範圍內通過禁止戴穆斯林全臉面紗的法律並付諸實施的國家。
歐洲人權法院周二(7月1日)決定支持法國禁止公民穿戴穆斯林全臉面紗的法律。這項法律是在2010年前總統薩克奇治下推出的。
根據法國法律,無人能在公共場合穿戴企圖遮住臉部的服飾。違反該法律的人士將被處以150歐元(約合1273元人民幣)的罰款。
目前,法國約有500萬的穆斯林,是西歐國家中穆斯林數量最大的國家。不過,雖然在法國僅有約2000名婦女戴只露出兩眼的面紗,分析認為,這一決定仍有可能在歐洲的穆斯林群體中引發爭議。
禁令引爭議
歐洲人權法院認為,法國政府禁止婦女在公共場所穿戴全面紗的決定旨在鼓勵不同宗教信仰和背景的公民“生活在一起”。
法國政府認為,人臉在社會交流中扮演者重要的角色,因此禁止婦女穿戴全面紗不是強迫她們不遵守自己的宗教信仰,而是更好地與他人互動。
據悉,歐洲人權法院的這一決定是最終的,原告無法繼續上訴。
這起案件是由一名簡稱為SAS的24歲巴基斯坦裔法國公民提起的。她的臉部、頭部和身體都由紗巾包裹,只露兩隻眼睛,並稱無人迫使她這樣着裝。
代表她的英國律師稱,法國當局對她的着裝干涉違反了六條歐洲公約,並說此舉“不人道,並且有辱人格,違反人們尊重家庭和私人生活、自由思想、意志、宗教、言論的自由。”
“獲廣泛支持”
法國在2010年實行該法律,是當代歐洲第一個禁止人們在公開場合穿戴全臉面紗的國家。彼時,巴黎當局說,此舉已經獲得了“廣泛的公眾支持”。
一年後,比利時也引入了相似的禁令。在西班牙的巴塞羅那以及西班牙和意大利的一些城鎮,當局也效仿了法國和比利時的這種做法。
“這事關社會溝通和通過看人臉與他人互動,”2011年曾代表比利時政府引入相似法律的聶德里斯帕奇(Isabelle Niedlispacher)對媒體表示,面紗與法治“不相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