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看看北洋軍閥治下的中國】 |
| 送交者: 三把刀 2014年07月24日23:29:18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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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分子就一定清貧嗎?這個問題在民國時期的答案是否定的。在學術氛圍濃厚、學術思想活躍的民國時期,文化人在經濟生活方面,大多數是比較寬裕的。據史實,在1920年代,北京大學一級教授胡適、辜鴻銘、馬敘倫、蔣夢麟、沈尹默、馬寅初等人的月薪為280銀圓。當時的1塊銀圓在上海可買7斤豬肉。
以梁啓超、胡適和魯迅三人為例,分析知識分子當時的經濟收入: 1912 年12月,梁啓超在天津創辦半月刊《庸言報》。12月18日,他在家信中說,“《庸言報》第一號印一萬份,頃已罄,而續定者尚數千,大約明年二三月間,可望至二萬份,果爾則家計粗足自給矣。若至二萬份,年亦僅餘五六萬金耳,一萬份則僅不虧本,蓋開銷總在五六萬金內外也。”不僅有很大的社會效益,而且經濟收入達5萬多銀圓。梁啓超跟商務印書館的來往也很密切。根據1922年10月他和商務印書館經理張元濟的通信,梁著《中國歷史研究法》等書版稅為40%;而梁啓超在《東方雜誌》上發表文章的稿酬為千字20圓(約合今人民幣800元)。後來,梁啓超到歐洲考察,決心退出政界,宣稱以教育文化為業,走教育救國之路,因而把主要精力放在著述上。 胡適在1917年6月9日從紐約啟程,搭乘海輪;7月10日,輪船到達上海,胡適立即專程回到安徽績溪老家,探望久別的母親,並小住一個月。開學之前,他北上來到首都,應聘就任北京大學文科教授。這一年他實足26歲。胡適到北京大學文科講授中國哲學、英文修辭學課程,他在美國所寫的博士論文就作為北大哲學課的講義。26歲的胡適剛進入社會做事,就拿260銀圓的月薪,相當於今人民幣1萬多元。而他住的北京大學教員宿舍是免費的,9銀圓的伙食已很豐盛(當時北大的學生在食堂包伙僅4兩銀子即5.6銀圓),每月還有200多銀圓節餘。北大教授是胡適理想的職業。北大開學以後,他在9月30日寄給母親的信中寫道:“適之薪金已定每月260圓。……教英文學、英文修辭學及中國古代哲學三科,每禮拜共有十二點鐘。……適現尚暫居大學教員宿舍內,居此可不出房錢。飯錢每月九圓,每餐兩碟菜一碗湯。適意俟拿到錢時,將移出校外居住。”不久,胡適和安徽同鄉高一涵合租一處僻靜的住房,每月租金6銀圓,每人僅出3圓。上課一個月後,立即加薪為本科一級教授。胡適在北京大學的經濟生活,比他在美國的日子優越得多。他很滿意,從此安心於學術,繼續為新文化事業奮鬥,有了可靠的經濟基礎。 而魯迅在他生命的最後9年,靠版稅和稿費生活,每月收入 700多銀圓,相當於現在的2萬多元。而當時上海一個4口之家工人的每月生活費不到40銀圓。對魯迅的研究到現在,文獻資料可謂浩如煙海,但幾十年來沒有人注意到他的經濟狀況。《魯迅全集》最後兩大卷是《魯迅日記》,研究者多半以為是寫感想、寫交往的。其實,700多頁的《魯迅日記》中總共有幾千處是記錄他的經濟收入的。從1912年魯迅到北京教育部任職,一直到1936年去世,24年中日記的主要內容就是記錄收入情況,魯迅總共收入12萬多銀元,約合今天人民幣 480萬元。這些收入充分保障了他在北京四合院和上海石庫門樓房的寫作環境。魯迅能夠自食其力、自行其是、自得其樂,堅持自由思考,得益於他殷實的收入。 書,在魯迅看來,簡直比吃飯更有價值。侍候魯迅母親生活了多年的幫工王某回憶:有一次,母親勸魯迅買幾畝水稻田,供自家吃白米飯,省得每月向糧店買大米吃。魯迅聽了笑笑說:“田地沒有用,我不要!”然後又大聲說:“有錢還是多買點書好!”從1912年5月(魯迅31歲)初到北京教育部工作,至1936年10月 (魯迅55歲)在上海病逝,這24個年頭中,魯迅平均收入的11.1%專門用來購置圖書。共耗資1.3萬多銀元用來購置圖書1萬多冊(幅),價值約合今天人民幣52萬元;也就是說,平均每年耗資5000多銀元(約今人民幣2萬多元)專門用來買書,別人贈送的圖書還不計在內,而且後10年所用書款,更多於前期。 魯迅一生購書費用約合今天人民幣52萬元——這還是一個較為保守的數字,有些經濟學家提供的數值比這更高。縱觀《魯迅日記》24年的書賬,詳細記載了他平生購置並保藏的9600多冊書籍和6900多張古文物拓片,共1.65萬件圖書。 魯迅的著作如《中國小說史略》、《漢文學史綱要》參考了數量驚人的古籍文獻,大半出於他精心搜集的藏書。他還利用藏書和借書編輯了《古小說鈎沉》、《唐宋傳奇集》、《小說舊聞鈔》等。為了翻譯一些外國文學作品,魯迅預先購置了大量參考書籍,甚至委託朋友們從歐洲、日本購買外文原版。即使如此,魯迅還經常感嘆:“書到用時方恨少”,並為一些珍愛的圖書無法購置而遺憾。 “吟罷低眉無寫處,月光似水照緇衣”;魯迅抱怨無處寫這兩句話的時候是1931年,此時國民黨已經統一全國。在這前後直至其去世,魯迅還是有地方寫的。這一年,魯迅以連續7篇文章匯入當時洶湧的民意,一舉攻掉了當時的內閣總理段祺瑞。起因是為抗議八國通諜,李大釗等人組織了一次示威遊行,在執政府門前遭到衛隊開槍射擊,死47人。這一天是3月18日,史稱3.18慘案。慘案發生,政府為開脫責任辯稱是學生先開槍。此說剛一出口,便即遭到當時如《京報》《語絲》等眾多報刊的痛駁。不僅如此,各大報小報連篇累牘的跟蹤揭露評論,使得真相浮出水面。而段祺瑞儘管事先不知情,事後卻長跪不起,還終於難安其位,掛冠而去。平心而論,面對幾十條人命,段祺瑞丟官去職完全應該。但段祺瑞在教科書上是被定義為軍閥的,軍閥也者,應該是厚顏無恥心狠手毒之輩。只是段軍閥身為總理,曾數度執政,曾三造共和,曾位高權重一時無兩。為何沒有將那些諸如魯迅之類的雜音河蟹掉呢?! 河蟹掉一小撮如魯迅之類別有用心的敵對分子,從而穩定廣大不明真相的群眾,是很有必要的。於公,可以維護安定團結的大好局面,於私,可以繼續總理中國,不失權柄。然而,段祺瑞選擇了下野,把自己河蟹掉了。對此,習慣於1949年之後思維的中國人實在有點不大明白。幸好,段祺瑞自己明白:“限制輿論的做法不適合共和國的國體,對輿論應先採取放任主義。”
民國的大人物大都見過清朝大人物的樣子,(或者如徐世昌等人本身在前清就官至宰相),規行矩步,往往也有一些大人物的氣度。清朝大人物們是封建官僚,當然有封建官僚的許多毛病。但也有一條好處,就是知道敬天地,畏輿論。同光年間翰林四諫望重當朝,筆鋒掃處,軍機府道,無不凜然。跋扈如慈禧,當年因午門護軍毆打太監一案大發雌威,執意重處護軍,從軍機到刑部明知枉法而束手無策。最終靠陳寶琛、張之洞兩道片紙回天,當時朝野振動,乃知言官不虛設,輿論之可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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