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战与伏击战──关于林彪的神话与事实(二)
SPK
这是另一个流传颇广的林彪“神话”。有人说林彪在第四次反“围剿”中起了决
定性作用,因为他擅自修改了命令,将红一方面军命令中的“遭遇战”改成了“
伏击战”,从而取得了歼灭敌52、59师的胜利。实际上这个说法,“文革”中就
已经有了。最早是怎样产生的,也是无从查考的。在罗点点回忆其父亲罗瑞卿的
书《非凡的年代》中,曾提到“文革”前林彪向罗瑞卿说起四次反“围剿”中,
他没有遵照总司令部的命令打,才取得了那样的胜利等话。这种说法正迎合了毛
泽东当时的一些心理,所以还受到了毛的表扬,以为有独立性是好事。如果罗点
点的回忆是真实的话,那么这种说法的源头就在林彪本人那里。
在澄清事实之前,我们还是先来看看网上对这个“神话”是怎样渲染的(下面这
篇文章也是来自某个军事网站,除了个别标点以外,我不做改动。其中的别字、
错字也一仍其旧):
“现在很多文章关于‘周恩来、朱德等立即抓住这一战机;决心采取大兵团伏击
战法,首先歼灭敌第52师和第59师再乘胜围歼敌第11师’的说法不复合历史。
在第四反围剿中周恩来等人从来没有打‘伏击战’的命令。周恩来等在1933年2月
23日才开始把主力红军从南丰转移,2月25日,周恩来等发出了政治工作的指示,
主要是要求红军战士勇猛杀敌,其中有‘可以预期的遭遇战’的内容,但没有具
体作战部署的指示,2月26日给前线指挥员发出了‘我方面军拟于27日,以遭遇战
在……消灭乐安来敌’的指示,明确规定了‘遭遇战’战法。第二天,红军历史
上规模最大的伏击战──黄坡伏击战打响。何来‘决心采取大兵团伏击战法,首
先歼灭敌第52师和第59师再乘胜围歼敌第11师’的命令?
上一仗打南丰,彭德怀是前线指挥,叁军团主打,五军团配合,一军团负责打援
。彭德怀作为叁军团长不仅直接指挥叁军团,同时也是前线总指挥,可以指挥配
合他作战的1、5军团。 当时1、3军团首长基本是交替担任前敌指挥(当时周恩来
朱德刘伯承等人都远离前线)。上一仗打南丰,叁军团主打没有打下来,有伤亡
且没有得到补充和休整, 下一战‘黄坡之战’当然轮到是一军团主打,林彪自然
是前线指挥员。林彪在黄坡之战中不仅是一军团长,直接指挥一军团,也是左翼
部队‘一、叁军团和二十一军’的总指挥,同时还是整个前线的总指挥,因为右
翼(红5军团)当时的主要任务是保障左翼全歼敌52师,是起协同作用的。在前线
,林彪就象上一仗打南丰时的彭德怀一样,不仅可以指挥一军团,也可以指挥所
有配合他作战的其它部队,包括右翼部队,这是作战的基本常识!
周朱刘之所以1933年2月26日发电要求林彪27日去打‘遭遇战’,主要是因为时间
太仓促。敌59师和52师是准备27日到黄坡附近与敌11师汇合的,只是敌11师行动
慢了一些,使敌52、59师位置稍突出,战机可谓稍纵既逝。另外周恩来、刘佰承
到中央苏区的时间不长,而且他们是在后方远离战场指挥,对那里的地形很难有
清楚的了解。同时,我主力红军离黄坡战场还有近一天的路程,大多数部队一个
夜晚还不能赶到战场,在这种情况下要他们作出打伏击战的决策是困难的。因为
伏击战‘通常都要预先作好准备,及时准确地查明敌情,积极创造和捕捉战机,
选择良好的伏击阵地,建立有重点的袋形部署,隐蔽疏散地配置兵力,切实封锁
消息,严密伪装,采取限制敌人机动的有效措施,适时、突然、勇猛地发起攻击
,以拦头、截尾、斩腰的战法,迅速分割围歼敌人’。 周恩来等在没有什么准备
的仓促情况下不仅自己不会作出打伏击战的决策,恐怕也不会要求林彪用一个夜
晚的时间来组织一场大规模的伏击战。从这个意义上说,他们的命令是情理之中
的。现在吹嘘说周恩来等作出打大规模伏击战的决策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他们
的电报已说明了一切!
但林彪就不同了,他知道上一战叁军团主打, 前线总指挥是彭德怀,那么下一战
将是一军团主打, 前线总指挥肯定是他,因此林彪有心理准备。加上他是中央苏
区的老战将,对那里地形很熟悉,自然会考虑用更好的战法──伏击战去消灭敌
人,林彪是共产党将领中最善长打伏击战的。这一仗敌人正好碰到林彪来当前线
总指挥,蒋介石的运气也实在是太差了点。林彪是个不停思考的人,在接到周恩
来朱德等人的‘最后命令’之前就对下场战斗的打法有了自己的想法和计划,并
与其他军团长商量了具体打法(如各部队拟到达的位置和时间等),做了相应的
准备。因此当打‘遭遇战’的命令到林彪手里时,他毫不犹豫的改成了伏击战。
这在其他人看来是改变战法,在如此仓促的时间内组织如此大规模的伏击战简直
是不可思意的事情,但实际上林彪是在按他自己的计划打仗,什么也没改!
这一仗虽然是伏击战,但毕竟时间太仓促,还是有‘遭遇战’的痕迹,如只有一
军团先到一步到达伏击阵地,其他部队多是在一军团打响后才陆续进入伏击战场
的,但不能说就是遭遇战,更不能说应该打遭遇战!
林彪直接指挥的一军团27日13时率先打响,打的是敌52师154旅外加师直属队和后
卫部队,故意把52师前卫155旅放过去让叁军团打,这样的战役部署是打伏击战和
歼灭战的打法。如果林彪按照命令去打遭遇战,就直接打敌人的先头部队155旅了
,那么战斗打响的时间肯定要提前。敌人的52师154旅外加师直属队和后卫部队根
本就不会在包围圈内,更不可能被消灭,敌人的大部分就会缩回去!所以如果当
时打遭遇战,最好的结果也是把敌人暂时打退。
林彪直接指挥的一军团在迅速(约3小时)消灭了当面之敌(敌154旅和52师师直
属队,击毙敌52师师长),又派部队去打敌人的后卫团和协助叁军团消灭当面之
敌(叁军团消灭当面之敌用了较长时间(从27日下午16时到28日中午11时约19个
小时)。最后又与叁军团一起协助右翼红5军团打击敌59师,59师师长陈时骥率残
部3月1日逃到登仙桥附近就是被一军团俘虏的!即使如此59师也没有在黄坡被全
部歼灭。59师残部(约2个团)是后来在草台岗被消灭的。”
还是得先纠正一个简单错误:上文中的“黄坡”显然是“黄陂”之误(这次大概
是这位作者自己的笔误)。上述引文中谈到的“遭遇战”的命令,指的是1933年
2月26 日《第一方面军命令》,其中有“乐安敌人两个师,有于本(二十六)日
向东、黄陂前进,宜黄敌人一个师自神岗、党口前进模样”、“我方面军拟于二
十七日,以遭遇战在河口、东陂、黄陂以西,东坑岭、固岗、登仙桥以东地带,
侧击并消灭乐安来敌”的内容。林彪所“违抗”的所谓“遭遇战”的命令就是指
这一命令。首先我们假设林彪的确曾“将‘遭遇战’改为‘伏击战’”,那么,
在敌情、时间、我军的打击方向、地点、部署都很明确的情况下,将“遭遇战”
改为“伏击战”究竟有多大的意义呢?我们知道,对行动或驻止之敌究竟采用何
种作战形式,是“伏击战”、“分进合击”,还是“预期遭遇战”,取决于许多
条件,如地形或天候,敌我双方的态势等。一般说来,如果能确知敌人的行动路
线和时间,地形条件有利且我军能先敌运动至预伏地的情况下,可以考虑采用“
伏击战”;如果确知敌人的驻止地点或能预计敌在某一时间可能到达的地点,我
军布势又处于外线的情况,可以考虑用“分进合击”的办法;如果只能大致知道
敌人的行动路线和到达时间,我军又只是处于敌之前、后方或一侧,又需运动接
敌,那么一般只能采取“预期的遭遇战”的形式。黄陂战斗就是这样的情况。方
面军敌情判断是敌52、59师于二十六日出动,预计二十七日上午可以通过登仙桥
一带。我军集结地点是小布、洛口一带,据黄陂、蛟湖尚有一定距离,二十六日
十时方面军命令发出后即使立即出发,经夜行军,二十七日亦只能到达黄陂一带
。因此,方面军命令中所预计的歼敌地域在“河口、东陂、黄陂以西,东坑岭、
固岗、登仙桥以东”。既然我军以运动姿态向运动之敌进攻,那么预期的“遭遇
战”是当然的形式。而当红军左翼队(由一、叁军团及二十一军、十二军组成,
归林彪、聂荣臻统一指挥)于二十六日夜经急行军提前抵达黄陂、蛟湖一带时,
敌人由于行动迟缓,尚未来到。敌人由于行动较缓慢,二十七日上午尚未通过登
仙桥一带(十叁时敌全部通过登仙桥,前卫至桥头,师部及后卫至大小龙坪)。
而我军已于二十七日上午七时先敌到达有利于伏击的地点(主要是一军团,叁军
团尚在运动中),此时先机到达的部队适时取“伏击战”形式,正是题中应有之
义。不管怎样,“伏击战”也好,“分进合击”也好,“预期的遭遇战”也好,
都是有利于我、不利于敌的作战形式,能争取伏击战当然最好(作战效能最高)
,但预先有计划、有准备,先敌占领有利地形、先敌展开、先敌开火的“预期遭
遇战”的形式,也不能说效果一定就比伏击战差。实战由于红军行动隐秘迅速,
基本上达成了伏击战的效果。但要事先方面军即明确采取“伏击战”形式,规定
伏击地点,这是不可能的事。
那么,林彪究竟有没有“将‘遭遇战’改为‘伏击战’”呢?目前可以看到的比
较权威的史料中有一九叁叁年叁月一日林彪、聂荣臻呈报朱德、周恩来的“第四
次反‘围剿’中黄陂、大龙坪附近战斗详报”(原件大约在战争年代已经丢失了
,但一九五二年,在聂荣臻主持下,根据当时的史料,又重新整理过这个文件,
林彪当时也同意、并在详报上署了名。《聂荣臻军事文集》中有这个报告的节录
,但略去了我军战斗部署等几项。本文后面所摘引的有关战斗部署的内容,来自
郑学凤:“中央苏区的第四次反‘围剿’战争”,《近代史研究》一九八一年第
二期),在这个详报中,林、聂称左翼队的战斗部署是“由王都苦竹圩之线取平
行道路向北前进侧击敌人,其主力应控制左翼兜击其侧背”。这个战斗部署无论
来自方面军总部亦或林彪聂荣臻,显然均不过是贯彻方面军26日十时令中“我方
面军拟于二十七日,以遭遇战在河口、东陂、黄陂以西,东坑岭、固岗、登仙桥
以东地带,侧击并消灭乐安来敌”的战役企图。这里方面军命令中之“侧击”与
战斗部署中“主力控制左翼兜击其侧背”都明确否定了所谓“林彪按照命令去打
遭遇战,就直接打敌人的先头部队155旅”的说法。另外,朱德、周恩来等并不象
上述引文中作者想象的那样“在后方远离战场指挥”,而是随军行动的,且二十
七日上午即曾视察一军团登仙桥一带的伏击阵地[1]。改变战斗部署这样的事,根
本轮不到林彪作决定!
在细节问题上,上述引文中更是错漏百出。引文中称:“2月25日,周恩来等发出
了政治工作的指示,主要是要求红军战士勇猛杀敌,其中有‘可以预期的遭遇战
’的内容,但没有具体作战部署的指示”,查《周恩来军事文选》二月二十五日
的“政治工作是争取胜利的先决条件”一文中根本就没有片言只字提到“遭遇战
”。实际上,这是二月十叁日二十时周恩来致中央局的电报中的话,即对下阶段
的作战目标定为“求得于预期遭遇的运动战中消灭敌之─翼,以各个消灭之。”
[2]可见,引文作者只是人云亦云,根本就没去简单核对一下。引文中称前一仗打
南丰,是叁军团指挥一军团,下一仗必然是一军团指挥叁军团,也是笑话。虽然
彭德怀在其《自述》中回忆说在红军时期,有时一军团指挥叁军团,有时叁军团
指挥一军团。但他说的是“有时”,根本就没有什么轮流坐庄的规矩。事实上,
这种指挥关系是为了统一行动方便,也没有轮流坐庄的必要。引文中还说林彪此
役“不仅是一军团长,直接指挥一军团,也是左翼部队‘一、叁军团和二十一军
’的总指挥,同时还是整个前线的总指挥,因为右翼(红5军团)当时的主要任务
是保障左翼全歼敌52师,是起协同作用的”等等,而方面军总部的命令很明确,
左翼队由一、叁军团及二十一军、十二军组成,归林(彪)聂(荣臻)统一指挥
,右翼队由五军团、二十二军和独立五师组成,归董(振堂)朱(瑞)统一指挥
。显然所谓“整个前线的总指挥”,也只是引文作者封给林彪的。引文中还称林
彪“在接到周恩来朱德等人的‘最后命令’之前就对下场战斗的打法有了自己的
想法和计划,并与其他军团长商量了具体打法(如各部队拟到达的位置和时间等
),做了相应的准备”。这简直是匪夷所思了!红一方面军获得敌52、59由乐安
、11师由宜黄出动的情报,是在2月25日。当夜开会,26日上午10时发布攻击令。
罗卓英之攻击命令“着第五十二师师长李明率该师经蛟湖向黄陂附近集中,第五
十九师经霍源向河口附近集中,……各部队于二十六日开始行动,限二十八日到
达目的地”是2月24日发出的,在此之前,连敌人自己都不知道会在什么时间经过
什么地点,而林彪居然已经“与其他军团长商量了具体打法(如各部队拟到达的
位置和时间等)”了,岂非滑天下之大稽!另外,上述引文作者意在吹嘘林彪的
所谓“一军团在迅速(约3小时)消灭了当面之敌(敌154旅和52师师直属队,击
毙敌52师师长),又派部队去打敌人的后卫团和协助叁军团消灭当面之敌(叁军
团消灭当面之敌用了较长时间,从27日下午16时到28日中午11时约19个小时)”
,也是不符合事实的。一军团在3小时内歼灭的是敌52师师部及154旅之309团(具
体部署则是以第七师一部向蛟湖攻击,将敌行军纵队拦腰切断。七、九两师主力
进攻大龙坪之敌五十二师师部,十、十一师进攻小龙坪之敌后卫部队)[3][4],
叁军团因当面之敌较多(敌154旅主力及155旅全部),所以迟至28日中午才在一
军团配合下将这部分敌人歼灭。
当然,我无意否认林彪在此役及整个四次反“围剿”战争中的功绩,作为前线指
挥员,林彪的表现相当不错(当然也还谈不上成熟,这一点我将在后面说明),
对一军团在整个四次反“围剿”战争中的表现,刘伯承战后给予了很高的评价,
称“一军团在决战方面作用很大”,这里自然也包含了对军团长林彪的肯定。但
是,那种不顾事实的吹嘘,是完全没有必要的。林彪在红军时期,的确是一员“
战将”,而且是一员相当优秀的“战将”。但是,林彪在红军中地位的形成,并
不仅仅是因其本人的军事能力,也有着许多其它的因素。在残酷的战争中,早期
许多优秀的指挥员牺牲了,林彪才得以凸显出来。比如王尔琢、伍中豪,如果不
是牺牲得早,那么林彪的道路也未必就象后来这样。如肖克在“关于中央苏区的
几个问题”一文就说:“伍中豪同志是秋收起义过来的,在井冈山时当团长。他
在军队中,指挥作战比较好,所带的叁十一团能攻能守。……叁十一团比二十八
团强,会做群众工作。伍中豪同志不死的话,第一军团总指挥就不会是林彪,这
是很明显的了。伍是红四军很得力的干部。这是大家一致公认的。”[5]林彪当时
的年纪很轻,从这个角度讲,他当时能够展现出那样的军事才能是相当了不起的
,但正因为他年纪轻、经验少,所以军事指挥上也存在过种种错误和问题。比如
,过去讲在第二次反“围剿”开始以后,有人主张先打兴国的蒋(光鼐)、蔡(
廷锴),毛主席不同意,列举了许多不能先打蒋、蔡的理由,最后大家统一了思
想,先打王金钰的部队。这里的“有人”,一般都不指名,实际上林彪就是其中
的代表。何长工在“回忆叁次反‘围剿’前后的几次重要会议”一文中,说:“
在第二次反“围剿”前的青塘会议上,一军团林彪主张打大的,即打兴国的蒋、
蔡;叁军团彭德怀同志主张打小的,即打分散边沿之敌。毛泽东同志说,打大的
,一下打不开怎么办?打小的接连打上七、八仗,自己把自己拖疲劳了,还不能
解决全战役问题。应该打中的,即打王金钰的部队。他是北方的部队,不会爬山
。”[5] 据江华回忆:“一九叁零年七月,打开长沙城以后,我到叁军团五军一
师叁团任团政治委员,参加了一、二、叁次反“围剿”。记得第叁次反“围剿”
打宁都黄陂八师毛炳文部时,林彪搞集团冲锋,犯了战术上的错误。”[6]
就拿前述四次反“围剿”之黄陂战役来说,林彪在指挥上也存在着问题。朱德在
一九叁叁年五月二十八日的“黄陂东陂两次战役伟大胜利的经过与教训”中,即
从总结经验教训的角度详细地加以指出,认为左翼队之前线指挥缺乏机断专行。
在此文中,朱德指出:
“黄陂之役,我们命令决定,以主力由左打到右,迅速解决敌五十二师次及五十
九师,逐次由左向右打击由宜黄来援之部队,即继续消灭肖乾的十一师。我们的
企图已指示过,但是我主力二十七日与敌接触,即解决五十二师一部,师长已被
擒,二十八日上午九时即解决战斗,五十二师只有一个团退守大华山,并在我二
十一军包围中。在此时期,果能机动地本上级之意图,迅速以─部主力抄袭右翼
之敌之右后方,是十分有利的。不但二十八日可以全部解决右翼队的战斗,即叁
月一日迎击敌人之十─师亦最为有利。但是我主力之一部只派一部分兵力增援二
十一军解决大华山之一个团,其余集中待命。我主力之另一部,虽已经发扬了机
断专行的动作,追击敌人已到了右翼阵线,实际上也援助了右翼军,但是未将西
源五十九师之一个团及无线电队、军需处等残敌消灭,即率队归还建制,因途中
往返,亦错过此好机会。”
“叁月一日我方面军已解决敌之两个师,敌之十一师才赶到河口向霍源增援,正
是消灭敌之十一师的好机会。但我主力军机断专行不足,不能将部队事先移到右
翼,又因无线电传达叁月一日十一时总攻十一师之命令至午后才达到,时机已错
过,总攻未执行。敌之二、叁纵队的增援于二日达到河口附近,我不能再行攻击
、只得撤出战斗。”
“此役的教训是:我们坚决执行命令是最近的进步,但各级指挥员未本上级之企
图,发扬极大的机断专行达到全部任务,是一缺陷。”[7]
朱德此文中的“我主力之一部”即指一军团,“我主力之另一部”指的是叁军团
。可以看出,作为统一指挥一、叁军团的林彪、聂荣臻对此役未能达成更大战果
是有责任的。
我想,指出这些问题并不说明林彪的军事能力有问题,而是想使大家能够比较全
面客观地去了解和理解林彪的军事才能。也就是说,我们必须承认林彪的确有相
当好的军事素养,也的确有一些天赋,但是,林彪也远不象某些人盲目吹捧、甚
至瞎编乱造地那样“神”。
[1] 刘立明整理:“反第四次大‘围剿’”,《关山阵阵苍──中央革命根据地
的斗争》(中册),江西人民出版社。另见《朱德传》,中央文献出版社和人民
出版社合编。[2] 《周恩来军事文集》第一卷,“强袭南丰战况及改强袭为佯攻
的意图”。
[3] 《朱德传》,中央文献出版社和人民出版社合编。
[4] 《中区风云──中央苏区第一至五次反围剿战争史》,黄少群着。
[5] 《回忆中央苏区》,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6] 江华:“对赣南分兵、红四军‘七大’等几个历史问题的回忆”,《回忆中
央苏区》,江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7] 《朱德军事文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