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乘坐“挪威畅意号”邮轮去了加勒比海几个海岛,包括维京群岛。
这几个单词——“挪威”、“维京”、“加勒比”——不由得让人联想起海盗。
挪威人的祖先是海盗;维京人是9世纪到12世纪对北欧人的称呼,与海盗是同义的,说维京人来了,就是海盗来了;而加勒比海从16世纪到19世纪中叶是海盗最猖獗的地区,被称作“海盗之海”。
漫游加勒比海的旅途中,我留心了加勒比海盗的历史。
加勒比海盗是紧随着欧洲殖民者入侵和掠夺美洲的“事业”而蓬勃发展起来的。殖民者大肆掠夺美洲印第安人;海盗则大肆抢劫殖民者的船只。最有意思的是,征服阿兹特克帝国(墨西哥)的科尔特斯,第一次向西班牙国王进贡在美洲掠夺的宝藏,装了满满3船,可国王只收到了一船,另外两船金银财宝被海盗抢走了。
加勒比海盗之所以猖獗,一个重要原因是受到了政府的鼓励甚至支持。英国、法国政府支持海盗抢劫西班牙船只,或抢劫西班牙殖民地。英国伊丽莎白一世女王还把著名海盗首领亨利·摩根封为贵族,任命为牙买加副总督。
由于海盗泛滥,大家都不安全,再加上从事海盗事业的人太多,连商船船员的招聘都受到影响,欧美各国后来统一行动,不再支持海盗,而是予以严厉打击。如此,“辉煌”了2百多年的加勒比海盗销声匿迹。
在了解海盗史的过程中,我注意到了一个现象,就是许多海盗团伙实行民主制度。
海盗的首领,也就是海盗船长,是海盗们选举产生的,大家会选举最优秀的海盗当头,因为这与自己的生死存亡发财致富有关。海盗团伙的规则,如掠夺品的分配,团伙纪律和罚则等,也是通过讨论后民主表决决定的。海盗分配基本上属于平均主义,除了首领多分一些外,其他人都一样。海盗有严格的纪律,包括禁止赌博、禁止打架、按时熄灯等。最重要的纪律是不准在约定的行动结束之前或预定的抢劫额实现之前离队,逃兵将受到最严厉的惩罚。或被处死,或被扔到无人的孤岛上。海盗在选举头领、决定规则和一些重大事项时,每个人都有发言权,可以不受约束地表达自己的意见。也就是说,海盗享有充分的言论自由。一旦通过决议决定了的事,每个人都必须遵守执行。海盗们还会选出一个人,代表大家监督首领,掌管财务物资。
海盗为什么实行民主制度?仔细想想,实行民主制度对他们而言是最合理最合算的。
一个几十人的小社会共同体,每个人都有武器,又需要紧密合作,只有基于“同意”的秩序才是安全的,才是有效的;而基于“强迫”的秩序很难建立和维持。
专制是基于强迫的秩序,强迫是建立在有组织的少数人垄断武器的基础上的。海盗船长及其亲信不可能垄断武器,因为海盗行动的性质要求每个海盗必须持有武器。在一条船上,少数人对多数人进行统治不大可能实现。如果秩序不是基于同意建立的,而是靠强迫,靠镇压,首先是海盗首领最不安全。你总有睡觉的时候吧。
15、16世纪航海探险船的一些教训中可以从反面证明这一点。纽约的哈德逊河是英国航海家亨利·哈德逊1610年发现的。可怜的哈德逊第2年被叛变的船员扔在小船上放逐,还有他十几岁的儿子和几个生病的船员,不知所终。还有人认为哈德逊是被叛变的船员杀死后扔到海里的。探险航行是生死之行。
哥伦布第一次新大陆航行发现新大陆前也面临船员叛变的险境。1722年航海家雅克布·罗格文在发现复活节岛之前也面临船员叛乱的险境。探险家(即探险船的首领)与船员的矛盾是:探险家不怕艰险敢于向前;而船员则因前途凶险或出海时间太长了急于返航。探险船的秩序不是基于同意建立的,而是雇佣关系或上下级的关系,是支配与顺从的关系。如果探险首领不下令返航,船员们又非要返航时,就可能发生叛乱,出现哈德逊悲剧。
海盗实行民主制度首先保证了社会共同体的内部安全,更重要的是,海盗作战需要合作精神。只有基于同意,才有真正的合作。
莫利斯在《裸猿》一书中分析人类每个人都有配偶的制度与许多灵长类动物只有最强者才有交配权的制度为什么不一样时说:“如果年轻的男性被赶到社会的边缘,处于低下的境地——许多灵长类动物就是这样的,那么,全部由男性组成的狩猎群体中的合作精神就会受到影响。”也就是说,人类从采集动物变为狩猎动物,由于体质和身体构造没有食肉动物天生的优势,必须靠男性的合作(而不是像狮子那样雌性合作狩猎),只有每个人的交配权都得到保障,社会共同体才能和谐,才有真正的合作。海盗实行民主制度,也是基于合作的需要,这是最合算的选择。
回顾一下宪政历史,现代宪政民主制度也可以追溯到海盗那里。英美政治制度可以追溯到英格兰传统,追溯到1215年《大宪章》,追溯到1066年的诺曼登陆和诺曼王朝所建立的国王与贵族的契约关系。诺曼人就是维京人的后代,即北欧海盗的后代,英格兰诺曼王朝的威廉一世,令人尊敬的伊丽莎白二世女王的远祖,就是北欧海盗的孙子,(还是一个私生子)。现代宪政民主制度作用于远比海盗船大得多的社会共同体,海盗们所实行的直接民主制度无法操作,所以逐渐演变出代议制。
海盗的民主制度并不是海盗的发明,而是未被权力驯化的社会共同体的普遍模式。正是由于没有被权力驯化,正是由于有对首领约束的传统,才有刀剑逼迫下签署的《大宪章》,才有对君权(即首领权力)限制的宪政之路。
想想连海盗都实行民主制度,或者说,今天的宪政民主制度有当初维京海盗的贡献,是很有趣的。民主根本不是什么高大上的东西。那些冒着生命危险做海盗的亡命徒,既没有道德上的优势,也没有素质上的优势,更没有经过法治训练、公民意识培养和先进文化培育。海盗群体也不是橄榄形的中产阶级占多数的社会结构。民主是什么?不过是群体为了内部安全和有效合作从而保障个体权利和共同利益所建立的基于同意的秩序。
不过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