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钓鱼岛主权之争的背后
送交者: 黑脸儿兄 2005年09月28日22:01:25 于 [军事天地] 发送悄悄话

钓鱼岛主权之争的背后(转发)

随着我国外交部亚洲司官员2月9日就日本政府决定直接接管右翼团体在钓鱼岛上设立的灯塔,并作为日本的“国家财产”予以保护,向日方提出严正交涉起,有关钓鱼岛的主权问题,再一次引起了海内外全体中国人的高度关注!一时间,各种舆论都把目光聚焦到钓鱼岛的主权之争来,而来自于民间的“保卫钓鱼岛”的呼声也再一次高涨起来!纷纷要求我国政府采取必要的措施和手段收回对钓鱼岛应有的主权!

但在这期间笔者发现,有很多人其实并不是很了解有关钓鱼岛问题的来龙去脉以及在钓鱼岛主权之争的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今天,笔者想尝试借用一些与钓鱼岛相关的背景资料和论述来解开这个谜团。

■钓鱼岛群岛地理概况

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它位于中国东海大陆架的东部边缘,在地质结构上附属于台湾的大陆性岛屿。钓鱼岛等岛屿位于中国台湾省东北大约92海里,距日本琉球群岛约73海里,但相隔一条深1000至2000米的海沟,该海沟成为中国和琉球群岛之间的天然分界线。钓鱼岛列岛由钓鱼岛(4.3平方公里)、黄尾屿(1.08平方公里)、赤尾屿(0.154平方公里)、南小岛(0.463平方公里)、北小岛(0.302平方公里)和3块小岛礁即大北小岛、大南小岛、飞濑岛等组成,总面积约6.344平方公里。这些岛屿在地质上和花瓶屿、棉花屿、彭佳屿一起,都是台湾北部近海的观音山、大屯山等海岸山脉延伸入海后的突出部分,为台湾岛的附属岛屿。

从地理上看,台湾及其附近岛屿和海域以及中国的浅海海域都是经历悠久年代的中国大陆的延伸;而琉球群岛则是千岛群岛、日本群岛、菲律宾群岛等等构成的“花旗列岛”的一环,在地理上与钓鱼岛群岛无关。

在钓鱼岛群岛中,钓鱼岛的面积最大,岛上有九个山峰,主峰海拔363米。东南侧山岩陡峭,呈鱼叉状,东测岩礁颇似尖塔。岛上海鸟栖息,鸟类资源相当丰富;岛上盛产山茶、棕榈、仙人掌、海芙蓉等作物及药材。此外,钓鱼岛海域是新三纪的沉积盆地,蕴藏着大量石油资源。据我国科学家1982年估计,钓鱼岛周围海域石油储量约在737至1574亿桶之间。

自古以来钓鱼岛海域即为中国渔民的主要渔场和避风港。每年渔季,由中国台湾省的基隆、宜兰等地和福建省前往作业的渔船有三千多艘。渔民在赤尾屿上还建有土寮。一些渔民一年有两三个月在岛上居住。

■无可争辩,主权属于中国

钓鱼岛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无论从发现占有权、还是从《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以及20世纪60年代以来生效的《大陆架公约》、《海洋法公约》来看,中国对钓鱼岛的主权都是公认的和无可争辩的。

在古老的历史上,中国关于钓鱼岛的最早记载可追溯到千年前的隋朝,那时中国的台湾和钓鱼岛邻近着另一个独立的国家叫琉球,隋炀帝曾派使臣朱宽召其归顺。到了14世纪,明太祖威震四方,琉球王乃正式进贡朝廷,成为藩邦属国。

1372年,中国人杨载首先驻足钓鱼岛。明永乐年间出版的《顺风相送》对钓鱼岛有详细记载。其间明人在台湾辖区钓鱼岛采珠集药、捕鱼开发从未间断过,这些在明嘉庆11年陈侃所著的《使琉球录》中也有清楚记载。明朝中叶,戚继光等民族英雄抗击倭寇时,就以钓鱼岛为战略防线。1602年日本侵犯琉球,琉球从此遭日人监督内政40余年。1654年清康熙帝册封琉球王为尚质王,定两年进贡一次,称中国为父国,用大清年号。明清期间的多幅疆海图都清楚标明钓鱼岛为中国的一部分。

1873年日本出兵侵占我属国琉球,并入日本改为“冲绳县”。由于此时清王朝已腐败无能,面对琉球王派到京城哭诉求援的使臣,只向日本提出“强烈抗议”后就不了了之,琉球从此被日本掠夺。但其间钓鱼岛始终归大清国的台湾管辖。光绪19年(1893)10月,慈禧太后还把钓鱼岛列屿赏赐给清廷内务官盛宣怀,供其采药之用。

1895年中日甲午战争后,清王朝与日本签订了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此条约只明文规定割台湾和澎湖列岛,没有提及此一海域的钓鱼岛群岛。1940年,同属于日本“辖属”的台湾和琉球争夺钓鱼岛的归属权,日本东京法庭作出判决:钓鱼岛仍旧归属台湾管辖。1945年日本向中、美、英、法等盟国投降,声明无条件地废除两国之间签订的一切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随即废除。按照此约,台湾和它所属各个群岛包括钓鱼岛,全部回归中国。

从《开罗宣言》、《波茨坦宣言》等重要国际会议公告看,日本占据钓鱼岛是严重违反国际法的行为。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发表《开罗宣言》,规定“把像满洲、台湾及澎湖列岛那样的日本国从清国人手中盗取的所有地域返还给中国。”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又发布了《波茨坦公告》(8月8日苏联参加)。其中第八条强调:“《开罗宣言》之条件必须实施,而日本的主权必将仅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等所决定之诸小岛之内。”同年8月15日,日本天皇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无条件投降。

由于战后出现了冷战局面,美国为实现其遏制战略,将钓鱼岛置于美国的行政管理之下。1971年6月,美国又将钓鱼岛随同冲绳一起“归还”给日本。而日本正是依据这个明目张胆违反国际条约的所谓“协定”,于次年“接管”了钓鱼岛。中国政府立即发表声明,坚决反对“日美勾结”将中国领土钓鱼岛列入“归还区域”,指出这是完全非法的。

1972年中日两国政府发表联合声明,其中第三条规定,“……日本国政府充分理解和尊重中国政府的这一立场,并坚持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条的立常”

从1964年生效的《大陆架公约》和1982年通过的《海洋法公约》的有关条款看,钓鱼岛等岛屿与中国台湾省属于同一地质构造。钓鱼岛与中国台湾、澎湖、舟山群岛同在一个大陆架的自然延伸面上,而与日本辖下的琉球群岛相隔着2000公尺深的海沟。按照国际公认的《大陆架公约》:“同在一个大陆架上之岛屿归该国所有”的原则,我国对全部东海大陆架享有主权,自然也对坐落在大陆架上的钓鱼岛等岛屿享有领土主权。

●附:古代史书中关于钓鱼岛的记载

1403年(明永乐元年)“顺风相送”航海图:“福建往琉球。太武放洋,……用乙辰取小琉球头,又有乙辰求木山,北区东涌开洋,用甲辰取蒙家山,用乙卯及单卯取钓鱼屿。”其中提到“钓鱼屿”。

1534年陈侃《使琉球略》中记载:“是年五月十日,南风甚速,舟行如飞,然顺流而下,亦不甚动,过平嘉山,过钓鱼屿,过黄尾屿,过赤尾屿,目不暇接……一昼夜兼三日之路,夷航帆小,不能相及,相失在後。11日夕,见古米山,乃属琉球者……。”在琉球亲日正史之之一《中山世鉴》中,亦采载陈侃"使略"数段。

1562年(明嘉靖41年)郭汝霖使琉球,记称:“……五月三十日过黄茅,闰五月初一日过钓鱼屿,初三日至赤屿焉,赤屿者界琉球地方山也……”。

1785年(日本天明5年,清乾隆50年)日本仙台林子平曾绘“三国通览说琉球国部份图”,详列宫古八重山钓鱼台、黄尾山、赤尾山等,尤其於宫古八重山二处,详注支配权属於琉球,侧面说明钓鱼台等即不属琉球。

综上所述,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这是无可争辩的。

■日本觊觎我钓鱼岛由来已久

钓鱼岛列岛由钓鱼岛、黄尾岛、赤尾岛、南小岛、北小岛、大南小岛、大北小岛和飞濑岛等岛屿组成,总面积约7平方公里。

在19世纪末爆发中日甲午战争前,日本没有对中国拥有对钓鱼岛列岛的主权提出过异议。

1884年日本那霸居民古贺首次登上钓鱼岛采集羽毛和捕捞周围海产物。他随后提出开拓钓鱼岛的请愿还被冲绳县知事拒绝。1885年后,冲绳县知事多次上书日本政府,要求将钓鱼岛、黄尾岛、赤尾岛归其管辖,日本官方都顾及中国清朝政府对这些岛屿的主权主张而没作答复。但是后来日本在中日甲午战争后,通过强迫清朝政府签订《马关条约》而攫取了台湾及附属各岛屿。日本在二战中战败后,把台湾归还给了中国,却把台湾的附属岛屿钓鱼岛等私自交给了美国托管。

上世纪60年代末联合国一委员会宣布该岛附近可能蕴藏著大量的石油和天然气后,日方立即单方面采取行动,先是由多家石油公司前往勘探,接著又将巡防船开去,擅自将岛上原有的标明这些岛屿属于中国的标记毁掉,换上了标明这些岛屿属于日本冲绳县的界碑,并给钓鱼岛列岛的8个岛屿规定了日本名字。

1971年,美日两国在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私相授受,把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这一交易遭到中国政府的强烈抗议。

1972年中日两国在恢复邦交的谈判中,双方从中日友好的大局出发,同意将钓鱼岛列岛归属问题挂起并留待以后条件成熟时解决。可是,当1978年中日谈判签署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日本一些敌视中国的国会议员提出要中国承认日本对钓鱼岛列岛拥有主权。日本政府顺应右派要求,出动巡逻艇和飞机对我在钓鱼岛列岛海域作业的渔民进行监视。

翌年5月,日本政府用巡视船将人员和器材运到钓鱼岛,并在那里修建了直升机场,还向那里派出调查团和测量船。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以来,随著世界局势和国家间力量对比发生变化,日本再次将手伸向钓鱼岛。

1990年10月,日本的一些右翼分子经政府允许,在钓鱼岛列岛的一个岛屿上修建了灯塔。日方还出动12艘船只和两架直升机阻扰台湾渔船接近钓鱼岛列岛。

2004年7月14日,日本右翼分子在钓鱼岛列岛的北小岛设置了一座灯塔,企图使灯塔列于海图以便让国际社会承认钓鱼岛是日本领土。

2004年8月18日,日本右翼分子又在钓鱼岛上竖起绘有“太阳旗”和纪念死者字样的木牌。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右翼分子在钓鱼岛上进行的这些活动都得到了日本政府的纵容和支持,而且政府要人与此相配合,称钓鱼岛就是日本领土,并要日本海上保安厅随时准备用武力排除“干扰”。

●附:【香港《亚洲周刊》1月19日一期报道】题:从暗到明占领钓鱼岛

【原文提要】

日本政府新年伊始向岛民以租借方式获钧鱼岛管理权,中国政府提出抗议,要求日本立足中日关系,防止损害中国领土行动。日本利用李登辉掩盖争夺钓鱼岛获取根本利益的本质。

日本外务省新年后第一天办公的元月6日,中国驻日大使武大伟就受命登门抗议日本政府采取租借方式从日本“岛民”手中获得对钓鱼岛管理权的行动。武大伟要求日方立足大局,防止损害中国领土和中日关系的事件。

对此,日外务省事务次官竹内行夫说:“尖阁群岛(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这无论从历史还是从国际法上都是毫无疑问的。现在日本也对其进行着实际上有效的支配。因此,对于中方提出的主张不能接受。”竹内行夫表示,为使日方对钓鱼岛采取的措施不至于损害日中关系,冷静处理是重要的。

日本中国和平统一促进会会长陈福坡博士表示,这是日本政府以更强硬的态度和明确的方式,企图把钓鱼岛群岛属于日本从“既成事实”深化为“实际控制”。陈福坡说,无论从历史、地理、国际法等方面看,钓鱼岛群岛属于中国之领土是无可争辩的。大陆、台湾、港澳、全球华人都宣称,钓鱼岛群岛是中国领土。但摆在人们面前的无奈事实是“日本已实际上占领了钓鱼岛群岛”。

[编入领土以武力巡逻]

1985年日本正式把钓鱼岛群岛等编入其领士后,承认其为“私人土地”。随后又以“民主国家”当局“无法”阻止私人在这些岛屿上的行为为由,放任醉心扬名的日本青年社等右翼团体和右翼政治人物登上岛屿建造“灯塔”,建立永久性太阳旗以及众多象征占有及标示主权的行为。同时又以武力巡逻并驱退任何接近钓鱼岛的中国人进行的保钓活动旧本海上保安厅近年来一直对钓鱼岛群岛一带海域进行着实际警戒。在悄悄强化与研究对钓鱼岛群岛的“事实占有”中,日本政府最近又以采取所谓“租借”方式从与声称拥有多久所有权的“日本国民”手中获得对“私有地”钓鱼岛的管理权,实现对这些岛屿进行长期稳定的控制。

日本政治评论家本泽二郎在接受《亚洲周刊》采访时认为,国际法上判定领土主权,一是根据历史沿革原则,另一个是根据实效支配的原则。日本在钓鱼岛群岛问题上一直弱化与中国争议历史上的归宿,强调长期实效支配,实际控制,直至现在用官民合演的双簧剧向国际社会宣示其对钓鱼岛群岛的有效管理和权利。几十年后,积非成是,也就可能依国际法上“时效取得”方式正式获取对钓鱼岛列岛的主权。

[利用李登辉摸底]

在谈到为何日本在此时彰显对中强硬举措时,本泽二郎说,近年来日本实际上在水面下进行了大量的研讨与活动,其中鲜为人知的是利用台湾前总统李登辉这张牌,组织华人内部的“第五纵队”,让中国人先自己打自己,察言观色地摸底线。作为对李登辉公开表示“钓鱼岛是日本的领土”的说法,日本最近以在日本成立“李登辉之友会”相许回报。在1400余人参加的成立酒会上不乏有与政府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日本政界人士前往捧场。

至于为何日本抓住新契机“捅漏消息”?本泽说,这表明日本已研判在两岸分裂和“台独”势力日益猖獗的情况下,要抓住“机遇”,把该向中国强硬的,把可能导致日中关系恶化的重大矛盾与问题之事乘机端上台面,形成不容改变的事实。

本泽说,这突出表现在小泉公然表示今年仍将参拜靖国神社,对李登辉的支持,将在国会通过“有事法制”,军舰远洋突破“专守防卫”,以及此项在钓鱼岛“租借合同”事件中表示的强硬态度与做法。

[日借钓鱼岛扩张领土]

长期从事钓鱼岛群岛问题上中日纷争研究的陈福坡更指出,日本明修栈道,旨在暗渡陈仓。陈强调说:如果承认钓鱼岛群岛属于日本,那么中国就只能与日本平分中国东海的大陆架。国际海洋法规定,大陆架延伸部分之海域都是大陆架主权国家的海域。所以,如果日本真的根据国际上判定领土主权的原则之一的“实效支配原则”,攫取了钓鱼岛群岛,这就意味着日本可以据此获取其延伸的大陆架,形成事实上平分中国东海的海域。因此,钓鱼岛群岛之争,是日本扩张领土,建立战略基地,发展经济海域之争。

谈到两岸当局的各种保钓活动时,陈福坡颇为感慨的是,每次保钓运动最终都让两岸间伤痕累累。仅从1996年以来的各次保钓运动看,常常因李登辉之流的破坏而大伤元气,陷入中国人自己与自己争斗的漩涡,迷失了主题是护土。

■钓鱼岛背后的地缘政治

上世纪九十年代起日本泡沫经济真相呈露,至今未能复苏,而中国的经济增长越来越显示东亚正在向其传统政治秩序回归,随着时间流逝,日本相对中国的地位只会越来越弱,正如当年的英国,克林顿此时加强日美安全合作正是抑强扶弱原则的运用。

钓鱼岛事件突然增温,是美国在中国国力上升之时抑强扶弱政策的产物。

中日之争固然为美所欲,但在钓鱼岛一事上却与美国的台湾政策有违。盖美国之东亚政策是要离中国之强而合日本、台湾之弱。日本为了钓鱼岛的一己之私,不给李登辉面子。而山姆的策略乃是"合弱",所以在台湾得留一手,故在钓鱼岛主权上置身事外,以免下次要派航母来海峡时尴尬。

然而钓鱼岛的确也凸现了中日在东亚地位消长的时势。中日钓鱼岛之争,从美国来讲,当然希望两败俱伤。因为美国虽不记旧恨,日本可不健忘,如果坐大,提三尺剑,复九世仇,两颗原子弹旧帐必算,这种情况美国决策阶层自然明白。而大陆一旦顺应民意,在钓鱼岛上回旋余地必将大大减少,军事冲突可能则大大增加。对于这种后果,日美也十分清楚,所以现在就开始高喊中国军事威胁。

所以,美国的如意算盘其实不难了解。日本要抗衡华夏,必需美国支持,但是美国非到临头,绝不轻言表态。但是若无外援,岛国人心难免浮动,美日安保条约的新解释,美澳同盟的加强,都是十分扎实的准备工作。一旦冲突升级,自见其效。

如果中国动武,则按中东战争与阿英马岛之争时之故伎,随机应变,诸如空运救急、制造舆论、发动参战、以至"泄露"核动员命令,都是本小利大的生意。到交战各方骑虎难下时,穿梭外交便派上用场。不管谁赢谁输,渔人必然得利。

以此来看,钓鱼岛之事虽小,但背后的地缘政治却错综复杂。目前的中日形势与三十年代相当近似。日本感到中国实力增长的压力而必须赶紧行动,而中国则恰恰处于差一步羽翼即将丰满的关键时刻,中国具有时间而日本掌握主动。所以,胜负之判,不仅在于两国的国内行动,更在于两国对地缘政治的结合运用,这其中的重大战略意义不言自明!

■钓鱼岛的主权与战略价值

在当代国际关系中,人们遵循的原则之一是“利益乃交往的筹码”,这种利益至上的原则支配著各国政治与外交行为。日本国内的某些人对钓鱼岛的狂妄之言和无礼之举,正是出于对这不大的海上荒岛主权归属所带来的巨大利益的垂涎。说穿了,日本与我争夺钓鱼列岛的权所有,不是为了几座荒岛而发。日本的眼光紧盯著的是钓鱼岛潜在的巨大经济和军事价值。夺取钓鱼岛是日本企图对我国东海海域海洋资源进行争夺的重要而关键步骤。同时,这几座岛屿的归属也直接影响著日本由经济大国向政治大国迈进、甚至恢复军事大国地位的战略步伐。

如果我们翻开历史,寻找钓鱼列岛主权的源头不难发现,中日之间对此真正有所争议并形成第一次争端高潮的时间是本世纪70年代初。在此之前的近百年内,包括二战结束后的20余年时间,日本都是在偷偷摸摸地干著窃取钓鱼岛主权的勾当。1968年联合国亚洲经济委员会通过对台湾海峡以北海底资源的勘测,发现括钓鱼列岛在内地广大东海海域蕴藏著十分丰富的海底石油资源。这使受资源短缺、石油缺乏困扰的日本对这一地区发生了浓厚兴趣。由此日本政府才在战后首次正式提出了对钓鱼列岛的主权要求。换言之,如果不是对新发现资源占有欲望的驱使,很难说日本会在这一时候提出它的所谓主权的问题。1969年5月,日本冲绳县八重山岛公所派出水警和工程队,登上钓鱼岛并设立了水泥标柱式“国标”,还欲盖弥彰地在岛上清除了中国人留下的痕迹。1970年8月31日,日本有关机构通过法律,确认所谓“尖阁群岛”属于日本。在此基础上,日本采取种种措施加速钓鱼岛的“日本国土化”进程,不仅向那里派出调查团和测量船,还用巡视船将人员和器材运往钓鱼岛,并非法在岛上修建了直升机机场,意在以既成事实的态势达成永远占领的目的。

这就是日本占领钓鱼岛的真实用意!当我们从这一视角去观察日本在钓鱼岛问题上的所作所为时,便不难发现,日方关于这些岛屿归属上的举措颇具战略意义。因为无论是岛屿周围海洋资源的经济价值也好,还是小岛本身的军事价值也罢,可以说都对日本有利益悠关的重要意义。

就海底资源而言,钓鱼岛周围海域不仅海底石油储量巨大,可达30-70亿吨,而且其渔业资源也十分丰富,年可捕量达15万吨,有人曾经断定,钓鱼岛附近水域的石油资源使之“有可能成为第二个中东”。这种诱人的憧憬,足以令人为之冒险。进入90年代,随著《联合国海洋公约》的签订,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制度的确立,日本海上扩张意识日益膨胀。而日本实现扩张的策略就是占领岛屿从而获取岛屿拥有的海洋区域。日本国内一些出版物对此有过明确的表述。日本海洋产业研究会编写的《迈向海洋开发利用新世纪》一书中,公然将一些有主权争议和位置重要的岛屿,作为“对扩大与前苏联、朝鲜、韩国、中国等邻国海洋经济区的边界线起到重要作用”的关键所在。该书还露骨地提出,假如达不到对这些岛屿的主权要求,“日本海洋经济区只限于4个主岛海岸200海里水域内。”日本将减少200万平方公里海洋经济区域,仅拥有250万平方公里的管辖海域。就此日本外务省也承认,如占有钓鱼岛,日本将大大增加专属经济区的管辖范围。以钓鱼岛为基础,日本才可以与中国分划东海大陆架,多约20多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并进而攫取东中国海油气资源的一半!无怪乎有人将钓鱼岛视为日本染指东海大陆架丰富资源的唯一根据地。这就是日本无理强硬坚持钓鱼岛主权归属的首要因素。然而,首要并非是唯一的。促使日本对钓鱼岛主权强硬立场尚有政治和军事方面的原因。从军事地理学的角度来看,钓鱼列岛有著十分重要、但并不为人多知的军事价值。

众所周知,在我大陆国土的海洋方向,形成一道大陆外缘天然的屏障。在这一串岛屿的中段,我东海方向的正面,正好是琉球群岛和台湾岛,它们加上日本九洲岛使我东海海区与太平洋分隔。琉球国曾与我国有2000年的历史渊缘和500年的藩属关系。后者是广泛存在于中国与周边邻国关系史上的一种特殊的国家形态,在19世纪80年代之前,琉球国一直向中国中央政府呈进贡品。但在1879年,一直企图实现海上南下扩张政策的日本实现了它对琉球的觊觎已久的吞并野心。琉球一失,我台、澎等岛的安全即显危象:完全暴露于日本南下扩张征途的正面。终于,在甲午之战以后,台、澎成为了日本的殖民地。虽然二战之后日本将台湾归还给了中国,并且无法突破战争罪责给其带来的种种限制。但时至今日,日本国内的一些右翼势力仍然叫嚷“台湾归属未定”。如果日本军国主义势力全面复活,日本再次成为世界军事大国,台湾和我国大陆的东部必将首先受到威胁。这样,处在台湾东北120海里,介于琉球群岛和我大陆及台湾省之间的小小钓鱼岛,其潜在的军事价值必定会令世人瞠目。事实上,在今后钓鱼岛的军事价值将会日益突出。在战略意义上,该列岛可以为日本利用、作为日再次侵略台湾的桥梁或前进基地;也可以成为我保卫国家东海方向安全、遏制日本扩张势力南下的前哨。

对日本来说,由于它是一个地形狭窄的岛国,因此防御纵深十分短浅。其内陆任何地方距海岸都不超过120公里。在战争爆发时极易受到来自各个方向空中与海上的袭击,故日本基本上属于一个无纵深可资防守的国家,在二战后期,日本就已吃过这种国土地形之苦,盟军利用它给日本本土以沉重的打击。因此,从一方面来说日本急欲扩大其军事防御的范围,使其军事力量前出四岛建立前沿,才可对其海上安全更加有利。从另一方面讲,日本占领和控制钓鱼岛可以将其所谓防卫范围从冲绳向西推远300多公里。这正符合日本一些人企图推行海上扩张政策的政治意图。以此日本军队可以对我国沿海地区和台湾省的军事防御实施舰、机的抵进侦察与监视、从而使我方的防御活动陷入被动。同时,正如日本著名军事评论家小山内宏所指出的,钓鱼岛既适合建立电子警戒装置,也可设置导弹。这意味著日本可在此建立一个本土以外的军事基地,而这毫无疑问是针对中国、并对我产生重大威胁的一种结局。可以说,日本方面正是认识到了上述军事价值,所以早在70年代就将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划入其警戒范围,并将钓鱼岛列入了日本的军事控制圈内。

对我方而言,钓鱼列岛处在台湾岛东北最远端,直接与琉球诸岛相对,在地理位置上,它正处于我国大陆与日本冲绳之中,东西各距200海里。其前沿位置不仅对台湾岛的军事防御意义重大,而且对我国东南沿海方向的安全也有重要影响。从国土防卫的角度上讲,岛屿是大陆的前沿,在战争中具有重要的屏障作用。琉球群岛距离我东部沿海一般仅300-500海里。二战后,美国已将它建成美军西太平洋军事“岛屿锁链”的中心环节之一,战后美海军一直在冲绳中城湾基地驻扎著包括5个分队的太平洋舰队第一两栖大队。美国一直注视这里为战争期间进攻远东地区的“桥头堡”,已经对我东部沿海地区的安全构成巨大威胁。如果钓鱼岛再被日本永久霸占,为美日安保体制下迅速发展的日本军事力量得以据此向西扩张,在可预见的将来,很难说其不对我国的安全构成潜在或现实的威胁。从国家利益的长远发展看,大陆与台湾一定会统一。台湾回归祖国之后,台湾海峡对我国国防建设所起的作用将会大大改观,我军将有可能利用台湾岛和台湾海峡优越的地理位置,加强我国防实力,甚至将其作为中国沿海实施作战的依托,相反,如果日本依托距台湾岛仅120海里的钓鱼岛对海峡进行监视,甚至对我利用海峡进行军事行动实施干扰,将严重削弱海峡军事功能的发挥,也将大大不利于我国东南沿海的安全,同时也会对我跨出第一岛链的未来海上发展受到更大的制约。

从上述的分析可以得出这样的一个结论,钓鱼岛的战略价值是重大的,它不仅在于岛屿本身7平方公里的主权标志,而且在于其潜在的经济与军事价值。因此,无论从经济发展的角度,还是从国防安全的角度,我们都必须保卫钓鱼岛的主权所有,绝不能容许日本的染指和霸占合法化,这乃是国家利益的要求。

●附:钓鱼岛,中国走向海洋的大门

钓鱼岛在地图上是一个难以标出的小点,为什么日本非要对这块远离其本岛、本属于中国的小岛垂涎三尺呢?这是因为按照1992年联合国公布的《国际海洋法公约》关于“主权国家以200海里内的海域为其经济专属区”的条款,钓鱼岛的实际价值是以此岛屿为依托,半径为200海里的庞大海域以及此海域内包括海底石油、矿产、海洋渔业等海洋资源和领海、领空的交通、运输权以及未来潜在的资源等等。如果日本侵占钓鱼岛的阴谋得逞,就意味着中国东海海域将丢失74万平方公里的海洋国土,这个数字几乎是中国与南沙群岛周边国家领土领海争执面积的总和。

1967年联合国调查发现,钓鱼岛海域蕴藏着800亿桶的海底石油和油气。如果中国在此海域争执中失利,那失去的不仅是几个小岛以及大片海域,而是失去了后代子孙赖以生存的庞大海洋资源和空间。

此外,钓鱼岛所处的地理位置极具战略价值,它距日本本土达1000余海里,距琉球群岛80多海里,距台湾基隆仅70多海里,距中国大陆90海里。日本一旦占有了钓鱼岛,就可以跨过数千尺深的海沟而登上东海大陆架,再加上其所宣示的200海里经济海域,这样不仅形成与我国经济海域发生重叠的现象,而且对于我国正在积极从事的东海大陆架油气勘探等海洋资源开发,亦可坐享其成并分一杯羹。而钓鱼岛属于我国所有,从日本现在所管辖的琉球群岛最西方的岛屿画一个200海里的经济领海,就离我国在东海大陆架具有经济开发价值的海域仍然有相当的距离,充其量只不过和我国所属的钓鱼岛附近渔场有部分重叠,对我国在东海大陆架的海洋经济利益就无从染指了。

就军事战略价值而言,如果日本占领了钓鱼岛,日本军队可以在岛上设立其海空监控侦察设备以及岸基反舰及对空导弹,很容易可将台湾北部重要港口及空中航道加以封锁。如果在钓鱼岛设置雷达,可以监视方圆400千米?600千米的海域和空域,其范围可达到台湾北部、大陆沿岸的福州、温州和宁波等大片地区。果真如此,我军事上的一举一动都可能被对方及时掌握。日本海权扩张的战略中以保障1000海里航线为其首要任务,占领钓鱼岛可以使其势力范围向西南方延伸,并可对台湾海峡附近海域的主要航道实行军事监控。这样,钓鱼岛海域就成了日本进入台湾海峡,南下东南亚、南太平洋必经的战略之路,也是日本赖以生存的中东石油能源补给线上最西南端的一点。如果日本在此建立军事基地或部署重型武器,则无异于在中国的家门口设下了定时炸弹。

■“保钓”,海内外华人共同的意志

1947年4月2日,联合国《关于托管前日本委任统治岛屿的协定》,委任美国托管“主权未定”的冲绳群岛。但当时台湾所属的钓鱼岛群岛由于狭小荒凉、没人居住,似乎被人遗忘了。于是,该岛被美军作为投弹靶场。

1970年,美军把冲绳群岛的“施政权转交”日本,竟然有意或无意地把中国钓鱼岛的“施政权”也交给日本。这一无视中国主权的行为激起全球华人的极大愤慨,从1971年元月起,首先是美国华人留学生集合2500多人,在联合国总部前举行保钓示威,迅速波及全球各地华人和台湾、香港、大陆,形成了波澜壮阔的全球华人“保钓运动”。这迫使美国不敢承认钓鱼岛主权归属日本,而只是说交给日本“管辖权”。

面对海内外华人的强烈义愤,当时作为代表中国担任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的台湾当局,虽然对美国的行为“表示了不满”,但并没有采取任何实际行动。而此时中国大陆又正处在“文化大革命”的内乱之中。由于上述特殊的历史原因,中国既没有以实际行动接管该岛,也没提交联合国审议或告到国际法庭,这给了日本以可乘之机。

1972年中日邦交正常化和1978年缔结中日和平友好条约时,两国从发展中日关系的大局出发,同意搁置争议,将钓鱼岛问题留待以后解决。与此同时,中国领导人从日中友好的大局着眼,主动放弃对日本国要求战争赔偿。然而,日本右翼分子对中国政府这种以德报怨的行为毫不领情,就在这一年,日本军国主义阴魂转世的“日本青年社”登上钓鱼岛设置了导航灯塔。此后,日本经常出动巡逻艇和军用飞机骚扰中国渔民。

1979年5月8日至6月8日,日本在钓鱼岛上修建了临时直升机机场,并派出调查团和测量船在该岛进行活动。1989年,日本出动炮艇驱逐台湾渔民,遭到全球华人抗议。1990年日本“海上保安厅”宣布承认“日本青年社”设置的灯塔为“正式航标”,结果引发全球华人掀起“保钓”高潮,中国政府正式向日本提出抗议,灯塔申请案再次遭搁置。

1996年9月,针对日本右翼分子在我钓鱼岛上修建灯塔等非法行为,香港各界群众掀起了一嘲保钓运动”。9月26日,香港青年陈毓祥率一艘租来的“保钓号”轮船前往钓鱼岛宣示中国的主权。“保钓号”在钓鱼岛海域遭到日方阻挠,陈毓祥率众跳入海中抗议,其他人被救起,陈毓祥不幸遇难。

●附:“保钓运动”起源于台湾留学生

“保钓运动”为“保卫钓鱼岛运动”的简称。是70年代初期台湾省海外留学生率先发起,后在岛内形成高潮的以维护钓鱼岛领土主权为内容的反帝爱国运动。1971年6月17日美国与日本签署归还冲绳协定,竟然将钓鱼岛、大南岛等八个岛屿作为硫球群岛的一部分一并归还日本。日本也擅自在岛上设立界碑,公然侵犯中国的领土主权。当时在美的中国台湾省籍留学生(时值大陆“文革”时期,没有向外国派遣留学生)在“爱国保土”的旗帜下,纷纷举行集会、游行,抗议美日勾结侵犯中国领土主权,并谴责国民党当局对美日政府所采取的软弱态度。他们向美国国务院、日本驻美使领馆和当时台湾驻美的官方机构递交抗议书,喊出了“外保国土、内除国贼”的口号。从1970年至1971年不到一年的时间里,爱国留学生在全美各地成立了数十个以“保卫钓鱼岛”为宗旨的组织,出版“保钓”刊物。国民党政府对于学生的爱国行动态度冷漠,更激起了岛内和海外学生的义愤,这场爱国运动的主战场逐渐转向岛内,矛头指向国民党当局的独裁统治。在学生爱国运动的压力下,国民党当局后来亦发表声明,抗议美、日政府侵占中国领土的行径,重申钓鱼岛等岛屿为中国固有领土。“保钓运动”后,时任“行政院长”的蒋经国利用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在“保钓运动”中激发起的政治热情,拉拢了一批青年知识分子,纳入其“革新保台”的政策轨道。大部分青年知识分子则不耻于国民党的高官仕途,或出洋留学,从事自己热衷的事业,或在岛内进行党外社会活动;还有一部分则坚持“保钓运动”的爱国信念,继续在岛内外为祖国的统一大业尽心竭力地奋斗着。“保钓运动”大大激发了岛内外青年学生和知识分子政治意识、民族意识的觉醒,激发了他们爱国热情的高涨,打破了校园和学界多年的沉寂,并形成了“关心国是”、“讨论国是”的热潮。

■仅仅在口头上“抗议”是不够的

近年来,日本右翼团体觊觎中国领土钓鱼岛的行径变本加厉,继数年前在钓鱼岛兴建灯塔,引起轩然大波之后,现在又建“神社”,还要“前往定居”……对这种公然侵占我国领土、破坏中日协议的挑衅行为,日本官方发言人竟认为“合法”,这可就不是什么简单的“民间行为”了。

或许日本右翼分子深知,无论从首先发现占有还是从国际法上讲,日本对钓鱼岛的主权要求都是站不住脚的,所以他们试图通过一而再、再而三地登上该岛作小动作的行为,来达到“时效取得”的目的。

所谓时效取得,是指一国在足够长的一段时间内对于一块土地连续地和不受干扰地行使主权,而最终取得该土地,即使这块土地最初是以不正当或非法的方式占有的,只要经过相当长的一段时间,不被他国所反对或由于外来因素而中断时效,那么这个国家就取得了对该土地的主权。

在世界上的几个岛屿领土争执中,海牙国际法庭曾经作出的两个判例应引起我们的注意。一是1928年该法庭裁决荷兰和西班牙的“拉帕尔马岛”主权争议案,因荷兰人在该岛活动时,西班牙人很少提出有力的抗议,被法庭认定“西班牙默认拉帕尔马岛属于荷兰”,而判决西班牙败诉;二是1933年海牙国际法庭裁决丹麦和挪威关于“格陵兰东部领土”的主权争执案,虽然挪威人在格陵兰东部居住,但“挪威人的活跃程度不及丹麦人”,因此法庭判定丹麦人拥有整个格陵兰主权。

尽管时效取得制度在国际法上仍是有争议的,不少学者认为,非法行为自始就是无效的,不能因为其持续时间的长久而改变其非法的本质,而且,时效取得制度也是与现行国际法的非殖民原则相悖的。但是直至今日,“时效取得”仍具有不小的影响力。

以马尔维纳斯群岛为例。阿根廷所以要与英国刀兵相见,主要就是为了中断英国的占领时效。英国在马岛战争后,虽然重新控制了该岛,但它对该岛的占领已经在战争中中断过了,时效就要重新开始计算。因此,在短期内,英国不能依据“时效取得”来主张对马岛的主权。

根据国际法一般原理,所谓“继续长期”的时效认定一般为50年或100年。从1972年美国将钓鱼岛“归还”给日本开始,迄今已近30年。在此期间,中国政府对钓鱼岛主权的宣示,仅仅停留在言词抗议上,而言词是不能中断时效计算的,再过20年,日本方面或许就会说,中国的确享有对钓鱼岛的先占权,但是日本对该岛进行了继续长期的实际控制,中国方面没有用实际行动加以干扰,日本因此取得对钓鱼岛的主权。

面对钓鱼岛的如此危局,华东政法学院的翁志欣先生撰文指出,在钓鱼岛主权问题上,我们本着善良的愿望提出“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创造性主张,但是如果这种“搁置”会给对方带来权利上的依据,那么则是相当危险的。我们应当考虑适当时机,用实际行动使日本的时效性中断,使之不能根据“长期不受干扰”的要素而取得主权,进而挫败日本右翼分子的企图。

与此同时,翁志欣先生还提出了“在保证公正的前提下,充分调动《开罗宣言》、《波茨坦公告》缔约国的作用,接受一定范围的调停”等用和平的方法来解决钓鱼岛问题的设想。

总之,不管采取什么方式,我们对钓鱼岛的主权不能仅仅停留在口头的“抗议”和“愤慨”上,而应当有更加主动和智慧的实际行动。

黑脸儿兄 2005年2月14日21:45于塞外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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