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一国两制论(上)
(上)
1原一国两制与新一国两制的比较
2解决两部宪法的矛盾,制定新的中国宪法
3 新一国两制下台湾在国际上和国内的定位
(下)
4 统一的基础是法制而不是民主
5“用良知换和平”与“用尊严换统一”
6 中华民国宪法是阻止台独的最后一道盾牌
7 建立泛统一战线,化解台独同盟
1原一国两制与新一国两制的比较
综合邓小平一生,就是四个字“实事求是”。
“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是邓小平为了现实的去解决中国的不同地区之间的矛盾,本着中华民族最大利益的原则,灵活的完成统一大业而提出的构思。我们知道,中国的香港和澳门地区已经成功的运用“一国两制”的模式回归了祖国。
我们再回思一下,大陆地区和港澳地区之间存在什么样的矛盾呢?很简单,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制度之间的矛盾。所以,港澳的“一国两制”就是:大陆实行社会主义制度,港澳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其中的“一国”就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因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下完成的统一(为此还特意增补1988年的修正案),并且港澳地区用的是“基本法”,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了区别,将之称为原一国两制。
我们再回过头看台湾。台湾和港澳地区有什么不同?仅仅因为他们有自己的军队么?不对!港澳回归祖国之前使用的是殖民地宗主国的法律,回归后才使用中国的法律---“基本法”。 台湾不同,他一直使用的是中华民国的宪法,而这部宪法本来就是中国的宪法,只是在中国的绝大多数地方(大陆)这部宪法从49年起就失效了。
所以我要说的新一国两制中的“制”不再是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制度的“制”,而是宪制和法制的“制”。更为准确的说,就是:大陆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制,台湾实行中华民国宪制。我想这也是符合中国的现状的。
再来看什么是中国的现状。是两岸“一边一国”么?是“特殊的国与国之间的关系”么?统统不是!!!中国的现状是中华民国作为国家实体,已经在国际上消亡,但是中华民国宪法却依然残存;台湾是使用中华民国宪法的最后一个中国地区。如果套用对方的话,就应该是“一边一宪”与“特殊的宪法与宪法之间的关系”。
很简单,新一国两制就是要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中华民国宪法之间的矛盾。
2解决两部宪法的矛盾,制定新的中国宪法
不知道有多少人仔细想过一个问题:中国怎样才算是统一了?是不是两岸都放弃自己的国号,都叫“中国”,中国就统一了?
我想这是不够的。两部宪法虽然重叠,但互不统属。中国的统一决不仅仅采用是使用一个相同的国号,或是消灭所有的台独分子,而是使宪法得到统一。如果宪法统一哪怕是名以上的统一,就算两岸都保留自己的国号,也依然是一个中国。
其实按照国际法的承继原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承继了原中华民国所有的一切(包括台湾)。遗憾的是,台湾人民很多人不愿意统一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下,为此少数人甚至走极端----搞台独。所以,我们如果真的为台湾的中国人民着想并真心用和平手段统一的话,就很难和港澳地区一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框架下统一。
怎么办?用逆向思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框架之上尝试如何统一。
大陆的人大代表可以和台湾的立法院议员一起共同制定一部这样的宪法:
1,她遵循一中原则。她的名字就叫中国宪法,指明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而这个中国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香港地区,澳门地区以及中华民国台湾地区(再次声明:台湾只是中华民国下的一个地区) [下文提到这部宪法时,用中国宪法(新)来表示。]
2,她遵循务实且两岸对等的原则,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对中国全境有效(包括大陆港澳台),也承认中华民国宪法对中国全境有效(包括大陆港澳台)。不过指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使用范围是大陆及港澳区域,指定中华民国宪法的使用范围是台湾区域。
3,她遵循和平的原则,指定大陆和台湾接壤的地区为非军事区,并且规定在中国的全境无论何时何事不能用军事手段解决国内问题。
4,她遵循国家安全与领土完整的原则。将中国的边境防务交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制约的解放军和中华民国宪法所制约的国军,当中国出现分裂(疆独,藏独及台独等)和外敌入侵时,解放军和国军都有义务阻止分裂和侵略。
当然,这部中国宪法(新)是凌驾于两部宪法之上,且这部宪法应该是符合中国国情---“两岸一国,一边一宪”的现状的。不过这么做有一个大前提,即大陆彻底回归宪政,依法治国。
仔细分析这个新一国两制,她的内涵就是“维持现状”。而我们知道台湾的民意有六成以上是希望“维持现状”的。只是他们没想到,在“维持现状”下也能够做到统一。他们失去了什么?没有!他们得到了什么?一份具有法律保障的和平,还有很多实惠,将在后文一一道来。
大陆吃亏了么?我不认为。三国时曹操让被包围的关羽投降,关羽牛脾气一个,“我降汉不降曹”。 曹操乃一代英豪,当即大笑,“降汉即降曹,来吧。”同样,没有现成的“汉”,我们可以用中国宪法(新)来构砌一个。台湾人不愿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约束没关系,让你们受中国宪法(新)(其实依然是中华民国宪法)的约束还不行么?而作为一个拥有绝大多数领土和人民的大陆政府,难道胸怀比不过曹操,能笑着说出一句:“认中(国)即认我”么?
3 新一国两制下台湾在国际上和国内的定位
很简单。只要这部中国宪法(新)被制订出来,就算两岸各自的宪法不做任何改动,也能视中国已经和平统一。现在来看看在新一国两制下台湾的定位问题。
台湾的定位包括国际上的定位和国内的定位。我们先讨论国际上的定位。中国和平统一之后,当然应该允许台湾加入联合国以及其他国际组织。他用的名义自然是中华民国台湾政府。这样许多国际组织中会包括四个属于中国的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政府,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政府,中华民国台湾政府。这么长的称号当然只能写在书里,一般用的是简称:中国大陆(China Mainland),中国香港(China Hong Kong),中国澳门(China Macao),中国台湾(China Taiwan)。
不过我要强调的第一点是:台湾不能用中华民国的名义,因为他并不是中华民国的全部(中华民国宪法的明文所写)。当然台湾可以以牙还牙,提出大陆也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部,其名义应该严格的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政府。我想这个完全可以接受。
我要强调的第二点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地位依然是大陆政府的。这个并不是大陆政府不想让给台湾,而实在是让不了。在国内我们可以做到两岸对等,以平等的眼光来看对方;而在国际上讲究的是你的实力和影响力,两岸实在是相差太大了,我们无法强迫别的国家。换句话而言,台湾独立是否就能得到安理会常任理事国的地位?所以这种要求比较无理。当然,统一后在大陆政府的帮助下,台湾政府甚至进入安理会理事国都没有问题。这时也许只有美日会反对(不反对更好),我们也正好让台湾人民看看谁才是他们的亲人。
至于台湾在国内如何定位,应该完全让台湾人民看到大陆政府的诚意和让步。按照中国宪法(新)的第二条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是中国国家主席,中华民国的总统也是中国的总统。因为分别有两部宪法,自然就有两个国家元首。这样,台湾政府的首脑去别国访问的时候,使用的是中华民国台湾政府总统的名义,而来大陆的时候,以中国总统的名义,同时应该享有和国家主席一样的待遇。当然,换过来,大陆的国家主席去台湾时也以中国国家主席的名义,享有和总统一样的待遇。简而言之,就是互为对方的象征性国家元首。
这个想法也许对大陆人难以理解。所以我要举一个例子:《西游记》里天宫的国家元首是玉皇大帝,而象征性国家元首是齐天大圣------孙悟空。台湾象孙悟空一样势单力薄,却完全没有孙悟空的能量(说实话,我并不相信国军能在解放军进攻下顶住十天),那么让他做个齐天大圣有又何妨?
说完这个,我得强调第三点:在台湾没有统一之前,在国际上压缩台湾的空间是完全有必要的。这并不是什么欺负台湾啦(台湾领导的一张脸象刘备,总爱哭,哭的样子还很丑),而是防止台独分子借尸还魂来搞独立。必须让台湾的政治家知道:抱着别人的粗大腿并不能得到任何东西,相反,和自己人商量才能得到你想要的。
*(没完待续)
有点 于 200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