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岸统一模式有待创新 (上) |
| 送交者: 伍俊飞 2002年09月06日17:58:55 于 [军事天地]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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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统一模式有待创新 ● 伍俊飞(伦敦) 虽然中国大陆对陈水扁“一边一国”论的反应极为低调,但这平静的背后恐怕潜藏着真正的凶险。孙子云:“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又云:“攻其不备,出其不意。”北京不同寻常的克制,反而让追求和平者更加忧虑。 人们不禁要问:台海和平到底有没有希望?我想答案是肯定的,但需要两岸在统一模式上有所创新。笔者以为,不囿于政治学和国际法理论的束缚,不拘泥于政治人物意见的具体细节,从经验主义出发,以“一国两治,体制共新”,即“两治共新”模式来实现两岸统一,不失为良策。 在详细论述这一模式之前,笔者先厘清并简单分析一下政界和学界的其它主要设想。目前,各方提出的主张不下百种。除李登辉的“两国论”和陈水扁的“一边一国”论之外,较具代表性的还有,邓小平的“一国两制”,蒋经国的“一国良制”,连战的“民主统一论”,陶百川的“中华共同体”,陈立夫的“文化统一论”,马彬的“中华邦联”,彭明敏的“一中一台”,严家其的“联邦制中国”,陆铿的“中华联邦”等等。如果粗略归类,可以分为“一国两制”、“邦联制”、“联邦制”和“一国一制”四大类别。
然而,把“一国两制”应用于当前的台海,存在两个非常大的局限性。第一,传统意识形态色彩太浓。“一国两制”中的“制”是着眼于冷战时代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划分。在目前大陆的混合经济体制已成雏形的情况下,这一描述显得落后于现实。江泽民的“三个代表”理论早已突破了邓小平头脑中的意识形态框架。第二,“一国两制”中的“一国”理所当然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台湾而言,有盛气凌人之嫌。从邓小平的角度看,国民党作为其手下败将,能够从“一国两制”中获得诸多优厚待遇,已经是大大受惠于中共之恩德,中华人民共和国在两岸谈判中的主体地位根本不容讨论。邓小平是创立新中国的元老,他的这一立场情有可原,问题是台湾对他的“慷慨”决不会心存感激。作为中国在国际舞台事实上的代表,大陆可以在现行国际法的框架内收回港澳,因为英、葡两国对大陆的这一地位不加质疑。然而,台湾作为中国事实上的一个治区,根本不承认大陆治区对中国的代表权。大陆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主体地位,使两岸和谈始终无法重新开启。 “一国两制”模式中的经验主义取向是可取的,但其意识形态的分析方式,其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主体地位的单方面界定,已经成为两岸和谈的障碍。
然而,邦联制不可能被大陆所接受。根据此一安排,台湾成为一个国际法承认的独立国家。它固然维护了两岸和平,促进了双边交流,认同了民族统一,但在现行国际法框架内,几乎是背书了台湾的民族国家身份,使其得以名正言顺地进入联合国。这根本就是分裂中国,笔者坚决反对这一模式。 联邦制为一些身居海外的大陆学人所认同。联邦是由多个无主权地位的政治实体组成的国家。联邦成员拥有各自不同的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也可拥有不与联邦宪法相抵触的基本法。联邦则有耸立于各成员立法权之上的共同宪法,拥有最高的立法、行政与司法机关,拥有司法终审权,也拥有独立的国防与外交权力。联邦成员不可以单方面退出国家。“一国两制”下的台湾,实际上享有的权力远大于一个联邦成员,因为邓小平允许台湾拥有自己的军队,享有司法终审权。
“一国一制”为一些国民党人士所倡导。它主张在大陆快速推进民主化以后实现两岸统一。这一设想愿望是好的,但不太符合大陆实情。在自由和民主之间,自由具有更高的价值。民主只是诸多维护政治自由的形式之一。大陆政治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应该是司法的相对独立,实现对共产党权力的制衡,而不是多党制与普选。只要权力制衡原则得以真正确立,即使共产党一党执政,中国公民的政治自由也会得到实质性的提升。 再者,中国最迫切的问题仍然是经济自由而不是政治自由。在跨国公司富可敌国的年代,单靠公民个人而不借助国家来实施经济自由,并非是理想的选择。依靠强大的中央权威,以混合经济模式从整体上尽快实现财富增长,然后在适当时间以民主社会主义模式重行分配,从而普遍提升公民福利,促进公民经济自由,为促进政治自由奠定物质基础,这才是中国的正道。 在资本全球扩张的年代,没有财富的支撑,流于形式的选举政治并不能真正提高整体自由。打个比方,假若给予一个人逛超市的权利而不给他钞票,此人就没有什么实质上的自由。“一国一制”所能给予的,也就只是这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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