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伊表决——中国的投票与当“警察” |
送交者: 新网评论 2002年10月29日18:31:58 于 [军事天地] 发送悄悄话 |
对于中国在联合国倒萨问题上投什么票,一般的看法是投弃权票,这是综合各种因素得出的结论。但最近有网友提出,中国应该投赞成票,原因是:“中国加入G8集团是个早晚的问题,是个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的问题。 中国绝对不可能是永远的第三世界。中国更可能以一个“好警察”的身份与美国共同维持国际秩序。” 撇开其他不谈,我们仅仅就“警察”问题,先谈谈为什么美国要充当“国际警察”,以及什么样的警察是“好警察”。 但是,自身利益的考虑并不是美国充当“国际警察”的唯一原因。美国是一个以基督教立国的国家,基督教的一个基本特征就在于建立和维护某种特定的秩序,这种秩序既有有形的利益秩序,也包括无形的、超越的道德秩序。这种信仰转化到具体的国际政治生活中,就出现了美国有时候会以纯粹道义的理由对正在发生的事情进行干涉的情况。因为,不管是无法无天的行为本身,还是对这些行为的容忍,都会违背自己宗教上和道义上的信念,其结果就是两个字:“干涉”。 有时候,这种干涉对于美国的现实利益并无好处。典型的例子发生1992年的索马里。当时,索马里混战各方杀得性起,整个国家陷于血泊之中。虽然介入索马里这潭混水对美国没有什么好处,但习惯以正义和秩序的维护者自居的美国人坐不住了,派出了维和部队。结果后来一只特种部队遭到当地军阀的伏击,死伤惨重,甚至于电视上出现了被打死的美军士兵被当地人拖着在街上示众的画面。又惊又气的美国人感到为正义和责任付出了太大的牺牲,而代价付给的对象只是一个不领情的土匪国家。于是,不久之后,美国从索马里全面撤出,不管了。 美国人眼中的“警察”是一个完全正面的概念。而“好警察”更需要具备一些特征,那就是,有某种最低程度的正义感,忠于职守,肯负责任;不能有好处就上,有危险就让,更不能借职务之便坑蒙拐骗横行乡里。 美国人眼中的警察是正义、秩序和安全的化身,是好人喜欢坏人害怕的角色。不幸的是,中国有些人对警察的理解却包含许多负面的含义,于是乎就编了一顶“国际警察”的帽子送给了美国,这一专用名词多少带有“国际流氓”的意思。然而,有些荒诞的是,由于美国人对“警察”二字的理解完全是正面的,结果反以为对方慷慨地送给了自己一顶高帽。 在倒萨问题上,人们会为美国找出各种各样的动机。但是,萨达姆的许多行为,确实已经超出了今天人类行为的底线。一名“好警察”,一名有着明确信仰和正义感的“警察”,当他要对萨达姆采取行动的时候,就有着道义上的充分理由。但是,一个没有明确信仰、价值观念和正义感,而只是随时随地准备实用主义地相机行事的人,也许可以成为别人眼中一时的“临时警察”,但成不了真正的“好警察”。 在倒萨问题上投同意一票,需要道义上和实际利益上的理由。今天的中国,还没有发展到有充分理由能投同意票的地步。如果投同意票的唯一原因,是可以充当美国警长的马前卒,那未免有些卑微和猥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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