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强击机该淘汰吗? |
| 送交者: tct 2002年11月25日17:27:04 于 [军事天地]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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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锴:强击机的任务主要是近距直接支援或独立进行近距攻击。关于强击机这个机种是否应取消各国都已争吵多年,美国A-10也面临后继无人的局面。这里面固然有各军种为争经费的原因,但主要还应该从作战效能角度来考虑。强击机可以取消,但强击机的任务永远存在。取消强击机后,用什么来完成其任务、并且完成任务的效费比要更好,就是必须讨论的问题。下面就分析一下几个替代机种。首先谈谈武装直升机与强击机在近距直接支援效能上的对比。 胡英俊:我认为你说的“美国A—10也后继无人”这句话本身就有失公允,事实并非如此。没有一种全新的机型来代替并不意味着已“后继无人”了。研制一种新型机是个极其复杂、漫长的过程。研制周期少则几年,多则二十几年。研制经费也需几十、几百亿。研制新型飞机并不是哪个政府能轻易决定的。即使是美国,在此问题上也是慎之又慎。所以目前各国更多地是走改进和改型的道路。这样做缩短了研制周期,也大大降低了成本。在A-10之后虽没有一种全新设计的攻击机,但是其改进和改型却接连不断。苏-25也是如此。 荆继洪:武装直升机和强击机作战任务相似,但并不完全相同。武装直升机除了像强击机那样担负近距空中支援任务外,还担负一定的空中掩护任务,例如在运输直升机执行机降任务时。 叶江华:美国空军认为,由于A-10空战自卫能力差,只能在制空权确有保障的条件下使用,因此,近距空中支援任务应由具有对地攻击能力的战斗机来承担,空军应装备近距空中支援型战斗机。为此,在80年代末美国空军曾耗资2 700万美元,对可能用于近距支援的几种飞机进行对比研究,结果认为F-16的改型(对地型)——A-16最理想。但仍有许多人持怀疑态度,于是美国空军又按国会的指示,举行了一次由F-16、A-7F、AV-8B和A-10C(临时改装大推力发动机的A-10)参加的竞赛性攻击飞行试验,最后仍然是F-16获胜。F-16之所以在对地作战中优于A-10,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飞行速度由550千米/小时(A-10)增加到950千米/小时(F-16);可使飞机被炮弹击中的概率减少50% ;二是F-16 尺寸要比A-10小得多,这可大大减少地面目视发现的概率及小高炮的命中概率;三是F-16的机载雷达可保证在对地攻击过程中同时监视空中敌情,并具有自卫空战能力,而A-10则缺乏监视周围空中情况的能力和自卫空战能力;四是F-16不仅可以进行近距空中支援,也能进行纵深突击,而A-10因纵深突防困难而只能限于近距支援,难以满足美军空地一体作战的需要。 虽然A-10在海湾战争中战功卓著,但毕竟海湾战争是一场特殊条件下的战争,A-10在这场战争中的使用也毫不例外,它只能在制空权确有保障的条件下行动。因此,海湾战争并没改变美空军过去对A-10的看法,也没有改变对地攻击飞机未来发展的规划。美空军在总结作战经验时指出:A-10由于速度太慢而根本无法承担纵深阻滞任务。美空军已建议,他们不但要更换A-10,而且还要淘汰曾做出重大贡献的其它近距空中支援飞机。 胡英俊:关于武装直升机与强击机在近距空中直接支援效能上的对比问题,首先我们可以从苏军在阿富汗和美军在海湾战争中这两种战机的战绩中找到答案。为了比较的公正性,我们所采用的方法是把这两种战机同时置于同一战场环境下。苏军在1979-1989年的阿富汗战争中曾广泛使用米-24和苏-25。其中苏-25在1981-1989年共出动64 000架次以上,主要是用来对付阿富汗的游击队而不是坦克和装甲车。由于开始时游击队的地面防空火力很弱,没造成什么损失。后来游击队使用了“毒刺”肩扛式防空导弹,给苏-25威胁很大,共被击落23架。米-24在阿富汗使用更多,也被击落很多架。总的看,在对付“游击队式”的作战中,武装直升机比强击机更灵活、威胁性更大(米-24能够搭载数名武装士兵可能也是原因之一),损失率也相对低一些。而在攻击面状目标,如坚固阵地、坦克集群、集结部队等,特别是在长途奔袭的情况下,强击机比武装直升机更有优势。 叶江华:海湾战争中,“阿帕奇”共发射了2 876枚“海尔法”导弹,命中概率达75%。摧毁了500多辆坦克、120多辆装甲车、30个防空阵地、120个炮兵阵地、325台各种车辆、10个雷达站、50个掩体(观察所)和10架直升机。此外,它还摧毁了停放在地面的10架固定翼飞机。在战争中,A-10飞机共摧毁了987辆坦克、926门火炮、1355辆战车和许多其它目标(包括停放在地面的10架战斗机和在空战中击落了2架直升机)。 从海湾战争看,武装直升机和强击机的效能相差无几。但是,由于它们承担的具体任务存在一定差别,所以,很难说谁的效能更高。举个简单例子,“阿帕奇”打响了海湾战争的第一枪,一举摧毁了伊军两座重要的雷达阵地,在伊军防空网上撕开了一个缺口,为多国部队首战胜利创造了条件。其作战效能不亚于摧毁上百辆坦克。 荆继洪:近距直接支援的任务内容很广泛,并非单一的反坦克或近距支援。强击机的机载武器品种和数量都远超过武装直升机,这意味着强击机可攻击的目标的范围较大,而且攻击的强度也较高。所以我认为强击机在近距直接支援效能方面优于武装直升机。 吴锴:对直接支援任务而言,从反应时间上看,强击机的巡航速度一般比武装直升机快2~3倍,但强击机需要1 000米以上的跑道, 这在战时恐怕很难找,而武装直升机可以靠近前线起降,与地面部队的协调程度、对战场变化的反应可能更快。如果机场离前线较远,强击机的速度优势可能就被抵消,如果战线变化很快,其指挥引导的复杂度可能导致其反应速度要慢于武装直升机(这里暂不考虑强击机一般归空军监制,武装直升机归陆军建制而导致的军种内指挥和跨军种指挥的效率差异)。您们对此如何看? 胡英俊:在执行直接支援任务时,强击机的巡航速度要比武装直升机高得多(强击机一般为700千米/小时左右,而武装直升机则不足300千米/小时)。但强击机所需的跑道长度大,这确实也是个很大的弊端。从表象看,武装直升机能靠近前线机场起降,与地面部队的协调程度、对战场变化的反应可能会快一些。但由于武装直升机的载弹量、作战半径等都远不及强击机,它在靠近前线的机场起降作战对后勤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如果得不到弹药补给、维修支援的话,武装直升机的作战能力会是十分有限的。特别是在作战地域超过直升机作战半径的三分之二时,还需要专门在距前沿20~30千米处开辟前进补给基地。例如美军在海湾战争中建立的“眼镜蛇”、“蝰蛇”前方作战基地。开辟前进基地的工作量非常大,需要多军种、兵种的共同协作才能完成。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武装直升机有限的反应敏捷性是以很多部队失去“灵活性”为代价的。强击机起降基地地处相对后方,弹药补给和维修保障相对比较简单,而且组织基地防护也比较简单。 以上我们不难看出,武装直升机的所谓反应灵敏性是非常有限的,而且也不是武装直升机本身所固有的。 荆继洪:目前人们讲的强击机主要指的是A-10、苏-25、强-5一类的常规起降飞机,而往往忽略了另一类特殊的强击机:垂直起降型强击机。这一类以“鹞”式系列、雅克-38系列为代表,其基本任务都是遂行近距空中支援。它们在执行任务时,不需任何跑道和固定机场,只要有一块相对较平整的场地即可。它们既有固定翼飞机的速度优势和火力优势,又有直升机的使用灵活性,而且在对抗战斗机时没有劣势,在许多情况下还占有相当大的优势。这一类强击机在建制归属上也很灵活,既可以属于海军陆战队,也可以属于空军和陆军,在指挥协同上不会带来困难。与武装直升机相比,它不仅没有劣势,相反还占尽优势。 叶江华:为了弄清这一问题,首先对航空兵直接支援地面部队作战的任务要有所了解。近距直接支援的范围通常是从前沿至纵深约30千米处,突击的目标包括敌一线分队、师二梯队的兵力兵器,突击效果可为己方地面部队直接利用,但要避免误伤自己地面部队,故要求与地面分队的战斗行动及与炮兵火力、武装直升机火力统一计划、密切协同。此外,强击航空兵除遂行近距直接支援外,还担负纵深空中阻滞和战场空中阻滞的任务。 在支援地面部队作战中,武装直升机的效果最便于地面部队直接利用,也便于指挥协调。美军已确定由一个战斗航空旅(120架直升机)与一个陆军师协同作战。但直升机纵深突防能力有限,也不宜挂载重磅武器突击坚固的目标。故即使是美国这样大量使用直升机作战的国家,仍确定由空军固定翼飞机与武装直升机共同支援地面部队作战,并认为“在可预见的未来,武装直升机不能代替近距支援的固定翼飞机。武装直升机进行近距支援的纵深通常在8千米以内。” 从另一个角度分析,现代战争战场情况瞬息万变,对航空兵支援地面军队作战的快速反应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并不能说,武装直升机的反应能力就一定比强击机快。在海湾战争中,无论武装直升机还是强击机都有因反应速度慢、敌我识别不当而造成误伤的情况。在1991年2月17日,一辆步兵战车被一架“阿帕奇”发射的“海尔法”击中,2名士兵死亡;同时被击中的还有一辆地面警戒车,车上6名士兵受伤。同样,在海湾战争中,A-10也曾两次在众目睽睽之下向多国部队开火,击毁装甲车3辆,打死打伤友军29人。 吴锴:在影响反应时间的另一因素——维护修理和零备件供应问题上,强击机与武装直升机是否有差距? 胡英俊:在未来战场上,随着肩扛式导弹、自行高炮系统和弹炮合一系统等的广泛运用,地面防空火力将越来越强。而直升机本身受飞行速度较低、装甲薄、机载自防御系统能力有限等不利因素的影响,战伤、战损率必然很高。这就对后方的机动保障能力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而强击机在这几个方面相对武装直升机有一定优势,其战场生存力是很强的。在阿富汗战场上苏-25带着“千疮百孔”的战伤返航不乏其例。 荆继洪:由于强击机依托的是设备较为完备的后方机场,保障能力相对较强,零部件供应也相对充足。而武装直升机依托的一般都是临时机场和前进基地,保障能力自然不如后方永备机场强。而且前进基地和临时机场由于靠近战线前沿,较易受到敌方攻击,这就使武装直升机在维护修理和零部件供应问题上更加紧张。所以我认为在维护修理和零部件供应问题上,武装直升机不如强击机。 叶江华:从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无论平时还是战时,强击机与武装直升机在可靠性和可维护性方面确实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除了机种之间性能上的差异之外,主要还是战场保障条件的问题。海湾战争期间,A-10的战斗出勤率达到了95.5%,远高于“阿帕奇”。虽然“阿帕奇”保持了80% 以上的战斗出勤率,大大超过了战前的估计。但据美军总审计局公布的陆军关于和平时期“阿帕奇”性能的研究报告表明,该机每飞行1.5小时至2.4小时,关键设备便会发生一次故障。在巴拿马“正义事业”行动期间,“阿帕奇”之所以能够维持作战能力,全靠从国内的直升机上拆换部件和空军人员协助修复战损的直升机。1980年4月,由于参加特种作战的直升机发生机械故障等原因,导致美军营救伊朗人质行动失败。这些事例说明武装直升机在维护保障方面要比强击机差。 吴锴:在火力上(火控水平似应没什么差距),强击机的挂架数量、挂架载荷都超过武装直升机,能挂载更多种类的和更大威力的对地武器,但武装直升机如果在单位时间内出动次数更大,是否能在火力上超过强击机? 胡英俊:我们可通过机载武器的品种和数量来进行比较。A-10的最大外挂载荷为7 250千克。机头前下方装一门30毫米GAU-8/A 7管速射机炮,射速2 100~4 200发/分,还可使用贫铀弹,备弹1 350发。11个挂架,机身下3个,内翼段各1个,外翼段各3个。可挂数种对地攻击武器,典型挂弹方案为:28颗Mk80炸弹、20颗“石眼”Ⅱ集束炸弹、若干CBU-52/71/38/70子母弹箱、6枚“小牛”空地导弹和2枚AIM-9E/J空空导弹、4个火箭发射架等。而“阿帕奇”的载弹品种和数量就要少得多,其外挂载荷仅为771千克。主要装备XM-230-1型30毫米机炮,备弹1 200发,正常射速652发/分,携带16枚“海尔法”,也可选装70毫米火箭弹,每个挂点可挂1个19管火箭发射巢,最多可挂4个发射巢,共76枚火箭弹。载弹量的大小和载弹品种的多少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该型机攻击能力的强弱和可攻击目标的多少。而且它还挂有空空导弹,已具备一定的空战自卫能力。 虽然武装直升机的反应速度相对较快,但是它从前方突击基地高强度出动的受制因素过多,例如战伤、战损情况,弹药补给情况,基地的安全保卫问题,甚至连飞行员的疲劳极限也是问题,一环不慎则全盘皆输。我认为在火力方面,强击机是胜出了一筹。 荆继洪:武装直升机在单位时间内的出动次数比强击机大,并不表示它在单位时间内最终投射在敌方目标上的火力就比强击机多。从上面的对比可看出,强击机的载弹量几乎是武装直升机的10倍,而武装直升机在单位内达到强击机出动架次的10倍这种可能性是微乎其微的。 叶江华:强击机的载弹量和所载武器种类都明显多于武装直升机,但武装直升机的战斗出动强度(遂行战斗任务时,单位时间内出动的次数,通常以每架飞机一昼夜能出动的次数来计算)又明显高于强击机,似乎它们的作战能力相当,甚至武装直升机整体作战能力可能超过强击机。我认为,这种比较是没有说服力的。其一,强击机和武装直升机在任务上还有一定差别。也就是说强击机的任务,武装直升机不一定能完成;反之亦然。其二,强击机和武装直升机的主要任务都是近距空中火力支援,支援的时效性是能否完成任务的关键。亦即在遂行近距支援任务时通常强调的是一次行动的效果,而不是考虑多次出动的效果。 吴锴:在生存力上,强击机的装甲防护水平要高于武装直升机,而且强击机速度快得多,躲避攻击的能力更强一些,但武装直升机利用地形起伏来隐蔽自己的能力更强,综合比较,谁的生存力更强? 胡英俊:我认为武装直升机利用地形隐蔽的能力是非常有限的。如果说米-24在阿富汗的多山地形中作战还能进行隐蔽活动的话,那么在一览无余的中东沙漠、欧洲平原,利用地形隐蔽又谈何容易呢。而且即使那种隐蔽存在,那也只是一种“低级”的目视隐蔽方式。面对战场上装备先进探测、传感器的现代化兵器,这是远远不够的。 我认为战机的生存力应该是攻击力和防护力的综合。这两方面相辅相承,缺一不可。缺乏攻击力或缺乏防护力的战机都不应被认为是高生存力的飞机。从攻击力角度看,强击机要高出一筹。从综合防护力来看,由于强击机的速度快、装甲厚、容伤极限大,而且还可在机身内加载先进干扰设备,这也是武装直升机所望尘莫及的。 荆继洪:我认为不能简单地说谁的生存力更好。武装直升机主要在低空和超低空活动,强击机主要在中低空活动,二者的活动范围不完全相同。在中低空,强击机装甲厚、速度快的优势可以发挥出来,生存力比武装直升机强一些;在超低空,武装直升机可利用地形地物作掩护(如果可利用),而强击机则不能飞得过低,所以在超低空范围内武装直升机的生存力要高一些。 叶江华:由于强击机和武装直升机都是在低空和超低空活动,面临的主要威胁是地面小口径防空兵器的抗击,因此,强击机和武装直升机在设计上都采用了一定的装甲防护。从海湾战争看,强击机的战损率要高于武装直升机。在战争中,“阿帕奇”共有274架参战,共计飞行18700多小时,仅1架被击落。但在42天的冲突期间,参战的136架A-10中,有5架被击落,1架因重创而报废,另有20架受重伤、45架受轻伤。尽管A-10的座舱周围有“澡盆”式厚度为3.8厘米的合金防弹装甲,机身腹部的装甲厚度5厘米,可抗23毫米高炮炮弹的打击。但这些防护措施并未减少A-10的损失。目前,俄空军苏-25的情况也大体如此。在阿富汗这样低强度作战中损失非常大,甚至在车臣战争中也有多架被击落,要在防空火力严密的地区作战损失将会更大。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利用地形掩护的效果比自身防护的效果要好得多。 吴锴:战斗轰炸机可以在对方防空武器射程外进行精确打击,即使不装较厚的装甲也可保证安全。但进行这种远距攻击,飞行员在探测目标及武器命中的准确度上能否赶上强击机?也就是说战斗轰炸机能否取代强击机?同时倒过来考虑,强击机能否完成战斗轰炸机的封锁战场等任务? 胡英俊:战斗轰炸机是在二战中发展起来的,主要用于突击战役、战术纵深内的地面、水面目标,并具有空战能力。战斗轰炸机均具有较好的突防能力,在接近目标前的100~200千米,能低空超音速冲刺突防,不开加力的突防速度可达950~1050千米/小时。 现代的战斗轰炸机利用先进的机载探测设备和机载武器能在防空武器射程外对目标实施精确打击。但是它采用这种远距攻击方式进行攻击的目标往往都是一些相对固定的面状目标,而不是像强击机那样既可攻击固定目标,也可攻击活动目标。这是由战斗轰炸机的设计特点决定的。由于要兼顾空战和对地攻击,就势必要牺牲部分低空、低速性能;而且在机载设备、武器系统的配置上也不可能像强击机那么专业化。所以战斗轰炸机不能取代强击机。 当然,强击机也不能取代战斗轰炸机封锁战场的任务。因为,封锁战场不仅包括地面封锁,同时还包括空中封锁和海上封锁。强击机的任务主要是配合地面部队进行地面封锁。至于空中封锁,需要由空中优势战斗机来完成。而强击机的空战能力有限(一般仅有两枚空-空导弹),不能完成空中战场封锁的任务。 叶江华:我个人认为,随着航空技术的发展,战斗轰炸机完全能取代强击机。但目前还为时过早。这主要取决于航空工业的水平和航空武器的发展。A-10的发展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在20世纪60年代,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极力主张研制既能进行空战,又能对地攻击,乃至遂行空中侦察、干扰等多种任务的“多用途”战斗机。目的在于减少飞机型号,缩短研制周期,节省经费开支。但是,由于当时的航空工业水平不高,致使一种机型无法具备完成多种任务的能力。出现某一机型对地攻击能力较好,但由于追求多种任务指标,导致飞机的结构笨重,机动性能差,空战性能难以达到要求的情况。虽然名为“多用途”,但实为“单用途”,甚至综合作战能力不如单用途飞机。在越战中,号称对地对空全能的F-105“雷公”战斗轰炸机,由于笨重的身躯和美国空军对其空战能力的过于信任,致使在越战中损失惨重。据美国公布的数字,1964年3 月至1967年底,F-105共损失225架。到1969年,由于战斗损失和非战斗损失,装备部队的833架F-105只剩下400余架。 在越南战场上,F-105和F-4在空战中的多次失利,使得当时“多用途”飞机的声誉大衰。为适应未来对地攻击的需要和提高飞机的生存能力,美国空军提出研制一种新型单座近距支援攻击机的计划,这就是A-10的历史背景。虽然前面提到美国空军计划用F-16来替代A-10,实质上还是发展一种F-16的对地型,其未来作战效果如何?是否能更好地完成以前强击机的任务?还待实战检验。 吴锴:在各国的攻击机中,苏-24(包括苏-34)有些不伦不类,从航程、载弹量、探测性能看,它应属于战斗轰炸机,但它又有强击机的厚装甲,使人弄不清这种机型到底是执行远距攻击还是近距攻击,其这种思路是否合理? 胡英俊:我认为苏-24的设计思路是清晰的,它就是一种战斗轰炸机。这可以从它的气动布局、翼形设计、机载设备以及所采用的空中加油技术上明显看出。至于厚装甲,它并非是强击机的专利。任何武器设计师都想方设法通过各种手段来提高武器系统的生存力,增强抗毁性,使自己设计的武器尽可能地同时具备“盾坚矛利”。其中普遍采用的一种简单有效方法就是增加装甲的厚度(当然得适度)。战斗轰炸机的设计也是如此。苏-24虽然拥有厚装甲,但它并没有影响飞机的其它性能指标,这正说明了设计师的高明。 荆继洪:要判断一种机型的设计是否合理,关键要看其研制背景及设计局的设计传统。设计苏-24的目的是要在苏联及欧洲广阔的土地上执行远程奔袭任务,同时苏联在设计飞机时,一贯注重飞机的实用性和生存力设计。苏联研制的发动机一般来说推力都较西方大一些,这样飞机的装甲虽然厚了一些,但一样可以达到设计指标。 吴锴:如果在开阔战场上对敌大规模坦克集群进行攻击,强击机的速度、载弹量、冲击力会比武装直升机有优势,但此时如果用战斗轰炸机进行远程精确打击是否效果更好? 胡英俊:战斗轰炸机进行远程精确打击的目标是预先设定的点、面状目标,而非活动目标。对于大规模坦克集群这样的面状可移动目标,最好用防区外撒布器和子母弹箱。如果用战斗轰炸机进行远程精确打击,一则命中精度受限;二则效费比过低,很不经济。 荆继洪:对于坦克集群这种低速移动(相对于飞机来说),单个价值又不是很大的面状目标来说,使用强击机上的航炮或其它常规反坦克武器进行“零敲牛皮糖”式的攻击较合适。另外强击机的低空操纵性和机动性都较战斗轰炸机好,使用起来效能要高一些。使用战斗轰炸机对坦克集群进行攻击,有一种“杀鸡用牛刀”、“有劲使不上”的感觉。 吴锴:在狭窄战场(如密林中)上对敌方小而分散的目标进行攻击,强击机的速度等优势是否发挥不出来,而武装直升机却能充分利用地形、发挥机动性好的优势从而胜过强击机? 胡英俊:在丛林地区武装直升机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一位美国将军说过,如果越南战场上没有直升机参战,恐怕美军的兵力要增加几倍。用武装直升机配合运输、通用直升机搭载突击队员是丛林作战中对付游击队的绝妙搭配(可从越战题材的影片中看到)。 荆继洪:夺取超低空制空权或者说“一树之高”制空权的最佳武器是武装直升机,强击机不适合执行此类任务。强击机适于执行一些战场遮断任务,以对战场全局产生全面影响,其直接支援作用比武装直升机弱一些。 叶江华:关于作战使用问题,也是由航空兵不同兵种的任务所决定的。强击航空兵主要用于攻击敌战术纵深和浅近战役纵深内的小型活动目标,直接支援陆、海军作战,以及参加争夺制空权的斗争。以其支援地面部队进攻和防御为例,强击航空兵的任务是不同的。在支援进攻战斗时,具体任务是:参加航空火力准备;支援地面部队歼灭被围之敌;阻滞敌人的增援或逃跑。在支援防御战斗中,具体任务是:突击集结和开进之敌,破坏敌人的进攻准备;突击向我阵地冲击之敌,支援我军扼守前沿的战斗;突击突入我纵深之敌及其后续梯队,支援我军预备队的反冲击和反突击。显然这些任务是陆军航空兵无法完全胜任的。 陆军航空兵通常隶属于陆军集团军,其任务是完成集团军内的火力支援、机降、伞降、运输等任务。在支援地面部队作战时,两个兵种之间的任务区分还是很明确的,其作用无法相互替代。从目前装备发展和作战需求看,强击航空兵和陆军航空兵缺一不可。 吴锴:技术上的特性导致运输直升机不可能被别的机种取代,今后地面部队会更多的用运输直升机来完成人员及轻型装备的战役机动。那么为运输直升机护航,是否武装直升机的优势就要比强击机及战斗机大得多? 胡英俊:目前现代化军队的战役和战术机动一般都由运输直升机来完成,这在海湾战争建立前方突击基地的行动中表现得已很突出。在机动行动前,一般先由战斗轰炸机和强击机进行预先火力突击、火力压制,开辟出一条“空中走廊”。行动中,运输直升机一般由武装直升机来护航,而强击机一般随行火力支援。这是直升机和强击机之间存在较大的速度差的缘故。 叶江华:陆军航空兵在遂行运输、机降、伞降任务时,可能遭到敌方来自空中、地面的多重威胁。为保证任务的完成,必须为运输直升机进行全程护航。使用武装直升机为运输直升机护航无疑是最佳选择。一是由于运输直升机的威胁主要来自敌武装直升机和地面小口径防空兵器,而在压制地面轻型防空火力点方面,武装直升机的及时性和灵活性是其它机种无法比拟的;二是武装直升机和运输直升机通常均隶属于陆军集团军,便于协同指挥,快速反应;三是武装直升机与运输直升机飞行性能(速度和航行剖面)基本相同,有利于作战中的协调配合。 吴锴:在可用度及全寿命周期费用上,强击机与武装直升机和战斗轰炸机对比如何? 胡英俊:结实耐用、效费比高是强击机的一个突出优点,而武装直升机相对来说显得较“单薄”。例如,直升机经常要进行超低空贴地飞行,还要在石质、土质的野战机场起降,发动机中经常会吸入一些异物,它们会给发动机造成致命的伤害。海湾战争中为保证“阿帕奇”的零备件供应,全世界其它地方的“阿帕奇”基本停飞。科索沃战争中,“阿帕奇”没有参战,但在训练中事故也是接二连三。从此可见,武装直升机的可用度是比较低的。 荆继洪:武装直升机的可用度低,相应就会引起维护费用和其它相关费用的上涨,故而其全寿期费用要高一些。对战斗轰炸机来说,既要执行对地(海)突击,又要具备一定空战能力,所以其设计难度较大;由于其执行的精确打击任务多一些,所以其机载设备及飞机各系统的精密度相对较高,对使用和维护条件的要求也相对较高。综合比较,只有强击机最皮实,最简单实用,可用度最高而全寿期费用最低。 吴锴:总之,强击机是否还应发展? 胡英俊:装备先进空空导弹后,强击机的空战自卫能力会上一个台阶。在相当一段时间里,强击机还将活跃在对地攻击的战场上。另外,攻击型无人机或许是未来强击机的一个发展趋势。 荆继洪:强击机不应由别的机种来取代,而应加强与其它机种的配合,取长补短,使作战系统的整体效能最高。 叶江华:从我国的情况看,由于航空工业水平的限制和作战需求的不同,我们在航空武器的发展上不可能照搬外国。在短期内我国的强击机不可能由其它机种取代;目前强击机担负的任务也不可能由其它机种来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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