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单方面将南海争端提交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的举动出现新的进展。菲律宾外交部3月25日宣称,由于中国拒绝回应菲律宾提交的仲裁,ITLOS现任庭长柳井俊二上周已经任命波兰籍法官斯坦尼洛夫帕夫拉克代表中国出席法庭关于该争议的仲裁。同时,德国籍法官、前ITLOS庭长吕迪格沃尔夫鲁姆被任命为仲裁法庭成员。接下来30天内,柳井俊二将提名仲裁团剩余的3个席位。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一旦国际仲裁法庭组成五方仲裁团,法庭将开始听取双方的论据,并根据国际法判断哪一方的主张更合理。
国际法庭为什么不顾中国的意见,欲组成仲裁团强行仲裁南海争端?先来看一看国际法庭和南海争端的某些背景。
国际海洋法法庭于1996年10月成立,总部设在德国汉堡,是《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有关该公约解释和适用争端的司法解决程序之一。2011年10月,柳井俊二出任国际海洋法法庭庭长,任期3年,是首个出任这一职位的日本人。
众所周知,日本与中国就钓鱼岛的归属正在进行激烈的较量,菲律宾则在南海向中国发起挑衅。为了增强对抗中国的实力,日本与菲律宾秋波互送,走向勾结,其中就包括了日本帮助武装菲律宾。何况在背后还有一个美国,积极地介入钓鱼岛和南海争端,以所谓的“不持立场”向日菲倾斜,成他们最大的靠山。而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则占据着世界舆论的话语权和世界行为的主导权。
这就不难理解,将于今年10月到期的日本人柳井俊二,在只有菲律宾单方面诉求的情况下,为什么要急着组织五方仲裁团,欲强行仲裁南海争端。
在这样的一个背景下,也可以得知,中国不应该把希望寄托在国际法庭的公正仲裁上,若做出仲裁,结果很可能是对中国不利的。
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第15部分第3节第298条规定,如果当事方之间的争端涉及到大陆或岛屿主权,则不应该接受强制仲裁。在此前中国拒绝参与的前提下,从法理上理应做出对此案不具备管辖权的结论,并不受理菲律宾提交的仲裁。
《公约》也对适用争端强制解决程序设定了一些限制或例外。如关于行使主权权利或管辖权的法律执行活动方面的争端;有关划定海洋边界的《公约》条款的解释或适用的争端;关于军事活动的争端等。对于这类争端,缔约国可在任何时候作出书面声明,表示不接受《公约》规定的强制解决程序。
但是考虑到其他因素的干扰,中国应该预防到各种情况发生的可能,做好应对的准备。在偏向菲律宾因素的干扰下,国际法庭也有可能避开岛屿的主权归属,在《公约》适用的其它方面做出仲裁,以束缚中国在南海行动的手脚。即使其中涉及中国可表示不接受强制解决的内容,也可能让中国在国际舆论上处于下风。这也为鼓吹“中国威胁论”的势力制造了新的口舌。
国际海洋法法庭组建五方仲裁团,那就表示开始启动强行仲裁南海争端的程序了。不管国际法庭做不做出仲裁,都无改黄岩岛等南海岛屿是中国领土的事实。对于强行仲裁的动向,中国要保持高度的警惕,做好艰难的法理斗争、舆论斗争准备,谋划各种可能情况发生的应对之策,以切实捍卫中国在南海的领土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