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多月来,越南持续非法干扰中国在西沙群岛近海的钻井平台作业,由此引发的对峙事件被世界各国高度关注。 CFP
【热点观察】南海之争:越南若赌必输 双边谈判方有出路
胡波
最近一个多月来,越南持续非法干扰中国在西沙群岛近海的钻井平台作业,由此引发的对峙事件被世界各国高度关注。
5月7日开始,越南连续地在国际上公布中越西沙对峙事件的照片及录像,宣称受到中国船只的冲撞和水炮攻击。
但事实恰恰相反:5月8日,中国外交部边海司副司长易先良在记者会上透露,越南从5月3日至7日的5天内,调派35艘各类船只,主动对中国船只进行了171次冲撞,中方要求越方停止干扰并撤走船只。
越南对中方“先挑衅、后中伤”
事件的大致脉络不难厘清。5月3日,中国海事局发布航行警告,宣布5月2日至8月15日期间,“海洋石油981”号钻井平台在以北纬15°29′58″、东经111°12′06″点为圆心,1海里为半径范围内进行钻井作业,其他无关船只禁止驶入。
越南显然无视上述航行警告,反而派遣大批船只意图对中国钻井作业实施强力干扰。
据易副司长介绍,有中国公务船在船身附近5米处发现越南派出的潜水蛙人,越南还在水中释放大量渔网和大型障碍物,“这对中国船舶设施和人员构成了安全威胁,也对正常的航行安全构成了威胁”,是赤裸裸的挑衅行为。中国船只不得不采取舰艇冲撞以及发射水炮的做法,对越南舰艇进行反制。中国护卫船只与越南干扰船只随即在中建岛以南17海里附近形成激烈对峙。
随后,双方力量不断加码,越来越多的各式船只陆续赶去增援。5月5日,中国海事局更新了航行警告,宣布将禁航半径扩大为3海里。
据越通社5月7日报道,中方在中建岛周边海域已经集结了80艘舰船,规模之大近年来绝无仅有。而据中国外交部消息,截至6月13日中午12点,越方在现场仍然有51条船,越方对中方作业区的冲撞次数累计达到1547次。双方对峙的激烈程度可见一斑。
目前看来,双方船只还在钻井平台外围进行着对峙,越南接近钻井平台的企图遭到挫败,中国钻井平台正在按计划进行钻探作业。越南在暂时无法通过现场对抗达到目的的情况下,开始大打舆论战与外交战,攻击中国是“侵略者”,在国际上渲染中国不遵守国际法、“以大欺小”的形象,并企图寻求国际双边及多边支持。
越南的说辞自相矛盾、投机色彩浓厚
为了指责中国,从法理上捍卫其“主权权益”,越南几乎穷尽了所有的国际法原则,这些原则的引用自相矛盾,骑墙投机色彩非常浓厚。
5月4日,越南外交部发表声明,谴责在中国西沙中建岛以南进行钻井作业“侵犯了越南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拥有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越南外交部发言人黎海平指出:“中国海事局航行通告所涉及的‘海洋石油981’钻井平台展开作业的坐标位置完全属于越南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距离越南海岸线约120海里。越南有充分的历史证据和法律依据,证明越南对黄沙及长沙两个群岛拥有主权以及根据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越南对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拥有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越南的理由,一是 “陆地决定海洋”的原则,即根据离大陆远近确定海域权益归属,越南认为该海域离越南东海岸比离中国海南岛近,所以钻井平台是在越南的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上作业;二是岛屿的法理效力,越南认为岛是自己的,所以离该岛17海里的海域应属于其专属经济区。这两原则具体到南海划界时是相冲突的。不过越南的算盘是,如果西沙的相关岛屿具有200海里专属经济区的法理效力,那么越南就不能再援引“陆地决定海洋”原则,而需要根据岛屿主权确定海域归属;若这些岛屿本身不具备海洋划界的法理效力,那么越南就可依据“陆地决定海洋”的原则拥有对该海域的经济管辖权。
与越南相比,中国的立场是负责任且一贯的。中国认为西沙作为远离大陆的洋中群岛,是具有领海主权及专属经济区权益的,早在1996年,中国政府就公布了整个西沙的领海基线,中建岛有7个领海基点。此次中国依然是根据西沙群岛的主权主张相关经济权益的。
长期以来,在实际行动方面,越南在整个南海都是相当激进的,试图独占大半个南海的资源,其在南海的油气开采量遥遥领先其他南海沿岸国家,不少油气井都处在争议海域,甚至有些位于中国海域,是《南海各方行为宣言》的最大破坏者。越南还宣称对整个西沙拥有主权,一直积极伺机在西沙及其周边海域进行渔业及油气开采渗透,并已在西沙附近海域打下了多口油气井。越南作为南海资源开发的既得利益者,当然不希望中国这样的巨人一脚踏进来。西沙群岛是中国固有领土,不存在任何争议,但中国在该海域的油气开发方面远远落后于越南,在力量大幅增强及开发能力取得重大提升的情况下,经略南海、有效开发南海资源,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就成为必然选择。此次钻井作业并非在南海各方认为的争议海域,越南却试图进行武装干扰,中国方面的愤怒程度可想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