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盛友与Bamberg市长参加纪念活动
70年前的今天美国轰炸德国
二战期间由英国皇家空军和美国陆军航空队联合发动的针对德国各个城市的大规模空袭行动,70年后的今天,被看成二战历史上最受争议的事件之一。德累斯顿大轰炸的性质问题尤显特出,成为争论焦点所在。从极左翼到极右翼之间,各个政派都发表了意见。
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德国小说家君特•格拉斯与泰晤士报以前的编辑西蒙•詹金斯都把德累斯顿大轰炸看成“战争罪行”。
历史学家马克思•黑斯廷斯在《盟军轰炸德累斯顿》一文中说:“我认为把战略轰炸说成是“战争罪行”是错的,因为在道德层面上,这样说可能意指其等同于纳粹党人的行为。虽然是错的,但轰炸真正打击了德国的军事力量。”
德国文学评论家哈罗德•耶纳宣称:“看吧,德累斯顿大轰炸,真正针对平民的袭击。”
种族灭绝观察组织的负责人格瑞格雷•H•斯坦顿博士指出:“纳粹大屠杀是历史上最邪恶的种族灭绝行为之一。但盟军在德累斯顿掷燃烧弹,在广岛和长崎投原子弹同样也是战争罪行——如里奥•卡玻和埃里克•马库森所说,这也是种族灭绝之举。”
法兰克•绰克和库尔特•约纳森在其所着《种族灭绝:史学及社会学》一书第24页中写道:“种族灭绝在定义上应排除空袭所造成的参战国平民伤亡。就此我们与尚•保罗•萨特尔和李奥•库帕的观点并不相同”。
德国极右翼也将德累斯顿视为象征,并在轰炸周年集会。他们提出:协约国与轴心国在道德上相去无几,德累斯顿便是其证明。他们把协约国的空中轰炸行为提升到“轰炸毁灭”的术语高度,尤其针对德累斯顿空袭而言。
相
反,也有法律学者反对将德累斯顿大轰炸列为战争罪行:从协约国的条约职责中提到的细节可看出:1945年空袭与国际法(Aerial area
bombardment and international law in
1945)“根据国际人道法审视此类事件,人们应当牢记二战期间没有任何协议、条约、公约或其他手段来履行保护平民或其财产的职责,因为当时的公约只有效
保护陆战、海战、医务船中的伤病员和保护战俘的战争法桉及惯例的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