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秘密文件签订于一九五○年二月十二日,它的全称叫《中华人民共和国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友好同盟特别协定》,其“特别”之处就在于它是赤裸裸地卖国杀人。它比那份《中苏友好条约》的签订早了两天。《中苏友好条约》是可以给人看的,是用来打个幌子公示于全世界的。由于特别协定是一份灭宗灭族灭一亿人的卖国协定,所以对外保密。中共就这样对中国人民对全世界保密保了几十年。
但是这个密是保不住的。六十年前美国已经是高科技发达国家,美国特工个个身怀绝技,他们比只会偷鸡摸狗溜门撬锁之辈强得多了。所以仅仅过了几个月,一九五○年的七月十六日美国对外政策协会就公布了这个《特别协定》。当全世界都知道的时候,只有生活在社会主义大家庭铁幕里的人还浑然不知,被蒙在鼓里,直到六十年后的今天才把它解读出来。下面就是这个秘密协定的全文:
《中苏友好同盟特别协定》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友好同盟特别协定,并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之间的密切合作,共同防止帝国主义用任何形式上的侵略行为,以及勾结日本帝国主义的再起,以建立亚洲新秩序,巩固中苏友好合作关系,特在两国友好同盟互助条约以外,缔结特别协定,为此各派全权代表如左: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特派中国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 周恩来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特派外交部长 安德列.维辛斯基
两全权代表互相校阅证书认为妥善后,同意下述各条:
第一条:缔约国双方为共同防止帝国主义之侵略,及共同应付第三次世界大战,中华人民共和国允许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驻兵中国境内,以共同保卫世界和平。
第二条:自缔约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先行划交东北华北海空基地予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作军事上之部署,并由中国人民解放军负责协助进行东南亚的解放事业,以完成亚洲解放大业。
第三条:缔约国双方同意,将中国人民解放军改编为国际红军,由红军最高统帅直接指挥。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负责筹集华工一千万人,协助苏联,共同建设中苏军事设备,以应付帝国主义之侵略行动。
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应将华北各口岸开放予苏联永久驻兵,并自由出入,其中包括秦皇岛、海州、烟台、威海卫、青岛、大连。
第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在本年底以前增加兵额四百万,以准备帝国主义侵略行动。
第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之人口,因目前资源缺乏,非减少一亿,决不能支持,其详细办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自行定之。
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机关,公营事业,应设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专门人员为顾问。
第九条:缔约国双方同意,苏维埃政府调遣技术人员参加中国各地主要工业的经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应以优待的“供给制”予以优待。
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沿海商埠,内陆市场,开放予苏联自由通商,并以百分之一的优惠条件为税率。
第十一条:缔约国双方同意,中苏在互惠互利条件下,进行物物互相交换,以建立友好关系。
第十二条:苏维埃联盟政府,有支配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之矿铁原料等特权。其中以锡矿,全年产量除留百分之二十自用外,余需供应苏维埃联盟,发展重工业,协助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之工业化。
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之北京、天津、上海、广州、重庆、长沙、杭州、九江、芜湖、厦门、汕头、福州等十五都市,划定中心地区,作为苏维埃联盟侨民居留地。
第十四条: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请求,贷款三万万美元给予中国(贷款支配偿还原则,有贷款协定订明)唯中华人民共和国须将东北华北两地之全部原料产品作为使用抵押,偿还时之原料种类,由苏维埃联盟,视其实际需要而决定之。
第十五条:缔约国双方同意苏联政府,共同管理长春铁路,及沿路两旁五十华里之地区。双方代表所担负的职务如铁路局长,理事主席,顾目前事实需要,须由苏联代表担任,中国代表副之。
第十六条:依前中国共产党与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订立之满洲协定,苏联得继续享受贸易特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应以谷物供应苏联政府。
第十七条:缔约国双方同意,内蒙,新疆,西藏,建立各民族的人民共和国,由双方共同负责扶助其独立。
第十八条:协定约经双方批准后,立即生效,批准书在赤塔互换。
第十九条:协定系机密性质,缔约国双方均有义务保守秘密,不得公布。
一九五○年二月十二日订立于莫斯科。共两份,每份均以中文俄文书就,两种文字之条文,均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全权代表 周恩来(签名)
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最高苏维埃主席团全权代表 安德列.维辛斯基(签名)
毛泽东当年称签订条约是“丧权辱国”,就是指的这份秘密《特别协定》。一百多年以来,中国与各帝国主义国家都签订过各种丧权辱国条约,如《南京条约》、《望厦条约》、《黄埔条约》、《瑷珲条约》、《伊犁条约》、《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等,但是这些条约的签订,都是在各列强通过船坚利炮轰开中国门户后,在大军压境下才不得不签订的,当清朝屡屡战败即将亡国灭种时,唯一的选择就是接受投降式的签约。但是毛泽东签订的这个《特别协议》,却是在没有任何外部压力下把中国主权和中国人的生杀大权拱手交给斯大林。
从这份文件中我们可以看到斯大林要把中国的政治、军事、经济、文化、贸易、工矿、交通、资源等完全控制起来,他要把中国的军队变成直接受斯大林指挥的国际红军。为了控制中国的内政,要把苏联顾问都派到中国所有机构所有部门中去。这还不算,还要中国派出一千万人当华工,帮助苏联建设军事设施。那第六条的“增兵四百万”,果然几个月后中国一百多万军队以志愿军形式投入到朝鲜战场,为斯大林和社会主义大家庭卖命。
毛超额完成杀死中国人的要求
而毛泽东和共产党在建国后所开展的一系列政治运动和阶级斗争,都是为了实现减少一亿人口罪恶计划为目的的。毛泽东多次叫嚣打大仗,打核大战,不惜牺牲中国一半以上人口来战胜帝国主义,也是为实现这个罪恶计划而鼓吹的。一九五七年十一月他在莫斯科社会主义国家共产党和工人党代表会议上的讲话更是露骨,一副战争狂人的嘴脸说:“如果爆发战争要死多少人?全世界二十七忆人口,可能损失三分之一;再多一点,可能损失一半。”“极而言之,死掉一半人,还有一半人,帝国主义打平了,全世界社会主义化了,再过多少年,又会有二十七亿,一定还要多。”
所以当中国全国出现大批饿死人的时候,毛泽东还下令搞“反瞒产”运动,还把粮食出口去支援亚非拉兄弟国家。在一本书《墓碑─—中国六十年代大饥荒纪实》中,记载了如下骇人听闻的数字:中国在三年大跃进期间曾饿死了三千六百万人,相当于投向日本长崎原子弹杀死人数的四十五倍,唐山大地震死亡人数的一百五十倍。第一次世界大战死亡人数为一千万,中国一九六○年一年就饿死了一百五十万人。而全球性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七八年时间里死亡人数为四千万,而中国三年就死亡了三千六百万。在中共统治中国前的长达二千一百二十九年历史演变中,因气候灾害而死亡的人数是二千九百余人,但是在毛泽东和共产党统治期间,仅仅三年的饿死人数就超过了两千多年自然灾害的死亡人数。而这三年却是气候正常,没有战争,没有瘟疫时期,饥荒完全是人为因素造成的。
三年的“饿杀”,给这份《特别协定》献上了一份厚礼,在消灭一亿人的计划中添上了一个重量级的砝码。
残害对苏联不满者不计其数
毛泽东口口声声打倒帝国主义,为的是要推翻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想不到这个打着社会主义旗号的老大哥比帝国主义强盗还厉害,不但要把中国的门户全部为苏联打开,还得给他们种种特权,苏联派到中国直接控制和管理工业的技术人员,要以“供给制”予以优待。给苏联“自由通商”的商埠,要享受百分之一的税率优惠,中国的锡矿产资源只能留下百分之二十,其余都得运到苏联受他们支配。把十五个城市的中心区划作苏联侨民居住区,这和以前的租界还有甚么区别。《特别协定》中还规定把内蒙,新疆,西藏划出去,建立新的共和国,这就是说,把已经划出去的外蒙古变成了蒙古人民共和国还不算,还得把内蒙、新疆、西藏也得划出去,脱离中国变成一个独立国,经过这番折腾,这幅员辽阔的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国土还剩多少?
因为有了这个《特别协定》,中国不但成了斯大林宰割下的一块肥肉,而且一亿多中国人成了被屠杀的目标。在那时只要对苏联稍有不满,就会被斗被关被杀,许多知识分子就是说了一句对苏联不满的话而打成右派的。在中共中央于一九五七年十月十五日下达的《关于“划分右派分子的标准”的通知》中,其中第(四)项中:“污蔑社会主义阵营,煽动社会主义阵营各国人民之间的分裂”就属于此。几年后当中苏两党两国相互敌对时,此时的毛泽东是甚么话都可以朝苏联攻击的,苏联是个“社会帝国主义”,就是毛和共产党发明的。
毛泽东和共产党是集中了国际马列主义的谎言、日本军国主义的血腥、斯大林主义的恐怖、封建奴隶主义的残暴于一身的,他们把中国这块土地变成了人间地狱,中国人民的命运比他们所宣传的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三座大山压迫下的命运还惨,毛泽东和共产党统治下的中国,是历史上最反动最黑暗最血腥的中国。
两个条约,两种文本,真正要宰割中国领土主权,真正杀害中国人民生命的,就是在冠冕堂皇《中苏友好同盟互助条约》背后的那份《中苏友好同盟特别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