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大林关于防空和训练中国飞行员问题致毛泽东电
(1951年11月13日)
北京
致克拉索夫斯基同志
转毛泽东同志
毛泽东同志!
您今年10月24日电报我们收到了。因为我远离莫斯科,我的复电晚了
一些。
1、我们认为,保障北朝鲜交通枢纽的安全应主要由歼击机航空部队负责
。为此我们紧急建议加快南市和泰川地区机场建设,以便在最短时间内在此降
落中方空军部队。
高炮部队的主要力量只需掩护主要的大型目标,现在应由苏军的5个高炮
师负责掩护机场和安东-新义州地区的鸭绿江大桥。
根据朝鲜所出现的局势,加强高炮的掩护是必须的。我们认为,中方司令
部可以从苏联提供的1854门高炮和3268挺高射机枪中拨出装备各师所
必需的180门高炮和一些高射机枪。在12月,我们将根据补充的军事贷款
向您再提供120门85毫米高射炮。
2、关于苏联向中方派出3个米格-9喷气式歼击机航空兵师及飞行员和
3个航空技术营的要求,我们不能满足。因为米格-9飞机我们已不生产,我
们也没有米格-9飞机。如果需要进一步派遣我方飞行员训练米格-9飞机的
中国飞行员,可以使用在安东、唐山和公主岭驻扎的3个歼击机航空兵师的教
练员,为期3个月。完成所有训练大纲后做返回苏联的准备,返回苏联的时间
不晚于1952年3月中旬。
对于1个强击机航空兵师的训练,我们的军事专家认为,作为中方第5和
第11强击机航空兵师顾问的在中国的苏联飞行员,可以成功地完成这项任务
。
为了训练中国的侦察团,我们将从在中国的洛博夫将军部队的侦察团中派
遣教练员。
将向贵方派遣图-2轰炸机航空师和拉-9航空兵团的顾问,共计19人
。如果您同意我们的决定,我们将下达相应的命令。
仅给克拉索夫斯基的电报。
我们有责任提醒您注意,我们临时派去训练中国米格-9飞行员的顾问应
按期准时返回。
菲利波夫
1951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