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多天后,印度撤了。立即有人说中国太软、太怂,甚至还有更严重的指责。这种指责在印度媒体洋洋自得地表示自己“获胜”、中国“让步”的言论衬托下,更显得义愤填膺,仿佛中国错失了扬威立万的大好时机。在这70多天里,有一部电影很火很赚钱,带出了一句话、一种情绪传遍各地:“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于是,很多人因为没能像电影里一样痛扁对手而深感遗憾。曾经充斥网络的好战言论,在收了不少打赏后,不知何时能消停。
“犯我中华者虽远必诛”这句话颇有来头,它源于二千多年前西汉名将陈汤给汉元帝上的一份奏疏。当时,陈汤刚获“郅支大捷”,将北匈奴首领郅支单于斩首,俘获千余人。但是,因为此仗是身为副帅的陈汤假传圣旨,擅自开战,这是死罪,皇帝要杀他。于是,陈汤联合主帅甘延寿给汉元帝写了一份自我辩护的奏疏,“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就是这份奏疏中的一句话。这话的确豪情万丈,说起来痛快酣畅。难怪汉元帝看完奏疏后,心情大爽,最终赦免了陈汤的“矫诏之罪”,还封其为关内侯。
在时间长河里,二千多年是个模糊的概念,二千一百年,二千二百年,都能笼统地算作二千多年。但对一个人来说,一百年就是全部了。因而,进入历史深处,我们不该忽视“说与做”的时间差、时间线。西汉于西元前202年立国,陈汤在奏疏里写下“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这句话,大约在西汉立国160多年后。那么,在这160多年的时间里,西汉与匈奴之间发生了什么?
在陈汤写下“虽远必诛”之前八、九十年前后,汉武帝曾对匈奴及周边不安分地区发起多次军事远征,获得了名垂青史的一系列胜利。若无这些前人的功业垫底,近一个世纪后的陈汤估计也很难说出“虽远必诛”这样的豪言壮语。这样的宣示既需要当下的勇气,也需要可借鉴的历史功绩的鼓舞。因为,如果从汉武帝再往前推半个世纪左右,汉朝对于匈奴其实有点窝囊。
西汉建立之初,差不多就是匈奴冒顿(音“默读”)单于杀父自立的时候。当时,汉高祖刘邦曾率30多万大军御驾亲征,结果被冒顿单于的大军围困,情况危急。最终采取特殊手段,使得冒顿单于网开一面,汉高祖刘邦得以无功而返。由于一些驻守北方的汉将叛变,例如韩王信(与那个受胯下之辱的淮阴侯韩信不是同一人)投靠匈奴,汉高祖虽怒火难息,但面对立国之初的国力虚弱和实力差距,刘邦没有意气用事,而是对冒顿单于采取了“和亲”的缓和政策。一方面送公主和亲,另一方面又与冒顿单于以“兄弟”相称,实际是矮了辈分,说他“窝囊”不为过。
刘邦驾崩后,冒顿单于写信给汉朝政府,提出让刘邦的皇后、此时的皇太后吕雉嫁给他。依汉族礼法,这是一种侮辱。依匈奴习惯(北方民族很长时间里有娶嫂的习俗,甚至还有父亲死后子娶父妾的规矩,差不多到元朝时受中原文化影响才改变),这就是吞并汉朝的算计,恰似欧洲历史上国王或贵族的婚姻,领地作为嫁妆就合并了。吕后对此非常生气,有心发兵征讨匈奴。但经人相劝,自知实力不足以打败冒顿单于,便忍气吞声,称自己年老色衰,另选年轻宫女与冒顿单于“和亲”,并赠送贵重礼物,被匈奴视为贡品。
回溯陈汤之前的西汉历史,我们看到,西汉面对匈奴的挑衅,用今天的话也可以说面对主权被侵犯,并没有立即以牙还牙,而是在差不多半个多世纪的时间里,选择了忍耐。我们可以说这是“君子报仇十年不晚”,也可以说这是“小不忍则乱大谋”。西汉立国160多年后,陈汤原话是:“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我们尤其要注意“强汉”的“强”字。若自身不强,一切都是枉然。
然而,即便强如汉武帝,也是“战与和”两手并用。即便强如冒顿单于,在他自立之初,面对强大的东胡,也是隐忍许久,甚至将父亲的千里马、自己的“老婆”送给东胡。即便汉元帝之时,面对郅支单于的北匈奴,陈汤说到做到“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但汉元帝还同时对南匈奴的呼韩邪单于采取了“和亲”政策。而呼韩邪单于还恰恰是郅支单于的弟弟。只不过与刘邦送公主和亲又称“兄弟”相比,汉元帝送出的是宫女王昭君,呼韩邪单于则自请为婿。家国关系的对应在一个半世纪后发生了明显的变化。
因此,“虽远必诛”的确豪情万丈,但事实上,“战与和”一直被同时采用。“战”绝非唯一手段。而且,“战”也是有条件的,首先要自身“强”;其次要对“犯”,即侵犯主权有明确的判定;第三,“战”还要选择恰当的时机。最后,即便“虽远必诛”,今天的“诛”也不会再是陈汤那样的“斩首行动”,也就是说,“战”也要选择恰当的方式。西汉距今二千多年,世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中华传统的某些原则依然有效,例如“战与和”的辩证关系。“战”只是手段,而且不是唯一手段。“战”更不是目的,“和”才是根本,此乃“和为贵”的意义。只不过我们不该忘记,在必要的时候,“和”必须借助“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