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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药神》,我是18号那天才看,是个晚看到的慢半拍的观众,说几句反应不灵的迟钝话。
这个故事,对于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讲,是个大悲剧。不知多少个倾家荡产都无力留住生命的悲惨故事凝聚成一个“药神”故事。而作为“药神”的那个寻常人误打误撞用自己的力量补救被几重因素联手给绝大多数中国人捅下的天大窟窿。可他不是女娲,所以他“蹲班房”了。现实中的那位药神是幸运的,法律没有治罪,还好还好;而电影的悲惨故事,在最后的字幕里居然还有了些“喜色”——“格列宁”入医保了;抗癌药免关税了。怎么看着就像一个凶狠做空的期货庄家把所有的多头(看涨股票的人)一网打尽之后,又空翻多(把卖出去的股票再买回来),在这个品种临收盘前奋力拉抬,居然收了红盘。别说我的话刻薄,这几重因素联手的凶狠和逼得人倾家荡产跳楼自杀的期货没两样的,操作手法也差不多。
一、电影《陈毅市长》中的青霉素故事
国际药业巨头的贪利本性不可改变,但是,也并非没有办法摆平,“药神”电影里的印度就做仿制药能避免这样的人祸。这样的法子可不是印度的首创,咱中国早先用过的,有一部1981年的老电影《陈毅市长》里就有这样的剧情,请看截图:
以上是一个私营药房的经理向国营百货公司的店员打听是否有盘尼西林——青霉素的剧情。当打听到国营商店没有后,匆匆走了,当然是坐等有人上门买药坐地起价。
以上截图是有字幕的片段,接下来的截图没有字幕,我大概注明对白:
这个女人的孩子得了肺炎急需盘尼西林(青霉素)治疗,但是,去了那家有货的资本家商店买药,一会儿的价格竟然涨了三次,买不起药的母亲来国营百货公司的药柜前买药却被告知无货,绝望。旁边的陈毅市长动容。
这一幅图是陈毅市长派秘书领这位母亲去医疗系统找药解救危急。
陈毅市长向售货员发问,常用药怎么就缺货?售货员说,这个要平时全靠进口,现在海岸被封锁,所以没货。这段剧情过后,就有陈毅市长夜里登门造访一位姓齐的药物化学家的剧情,委托他负责建造工厂研制青霉素,下面截图:
二、新中国围绕青霉素与国际医药资本展开的斗争成绩及其启示
这样的剧情当然有加工嫁接的成分,剧中那位齐姓药物化学家在真实历史上本名齐谋甲。1947年,14岁的齐谋甲就到晋察冀新华制药厂工作。解放后,齐谋甲进北京生物制品研究所从事青霉素的研制,当时年产量只有几百克。1951年,上海在从国民党接收过来的一个汽车修配厂的原址上,因陋就简,建成了能生产抗生素的上药三厂。在这个过程里,是否有这位齐先生的贡献,我没找到确定信息。但是可以确认的是,为新中国青霉素生产实实在在立下奇功的,中国制药科技的前辈齐谋甲,就不是电影里说的什么“海龟“,而是土生土长的由中国共产党培养的人民群众的科技英才。把这位中国共产党自己培养的科技精英篡改(也许还有嫁接手段)成一个海外的“海龟”,那是受了80年代出“一切向西看”妖风蛊惑的结果。建国之初,青霉素年产量极低,当时也只有几十公斤,远远不能满足人民的医疗需要和抗美援朝的战争需要,而进口又为美国封锁。因此,“一五” 期间国家把发展抗生素生产列为医药的战略重点,作为国家156项重点建设项目之一,投资7千余万的华北制药厂,在1953年开始筹建。1954年,齐谋甲调入华药筹备处工作,不久赴苏学习。1956年,他回国参加乙方工作,潜心熟悉设备安装,钻研工艺流程为后来指挥生产创造了有利条件。1958年6月3日,青霉素率先投产了。
世界上第一批青霉素在1943年10月在美国面世,按着“药神”电影里的“专利权”保护规矩,中国生产这个药是免不了官司诉讼的。当然,当时中国与整个西方阵营是敌对的,面临外部封锁和人民群众迫切的的生命健康需要,我们是可以不管所谓西方的“专利”大大方方的仿制的。可是,近几十年与西方关系缓和,进行贸易来往了,我们是否就应该对西方的“专利”进行规规矩矩地大力保护呢?这个,要分情况:
无关百姓身体健康福祉的盗版光碟什么的,抄袭洋人论文为自己捞取功名的可耻行为等等,没问题,中国加力狠打、严打绝不姑息手软;但是,涉及关系到中国人民健康、关乎中国国家前途的医药行当,“专利权”就没那么重要了。该仿制还得仿制,因为西方的药价太贵,中国百姓吃不起,为了这些百姓活命,就是要通过仿制掌握这些药的制药工艺,并且进一步尽可能快的达到自主可控的程度!再者,外国人在中国制药、卖药除了天价特效药之外,还有普通“广谱”寻常药,这个你们不也在中国市场上挣大钱么?诺华1987年就近中国开设制药厂,到现在算算也三十年了。我们都知道,诺华这样的外资企业在中国享有或明或暗的“超国民待遇”,从这三十年的“超国民待遇”里,“诺华们”挣钱不少了,我仿制一下“小众”的、用量不大的“格列宁”之类的药,耽误不了你在中国发大财么,有什么想不开的?你的药太贵,我的百姓吃不起,那么我仿制出低价药来保障人民健康,这是到哪里都能讲得下的道理!何况,与人的生命健康密切相关的特效药,国际专利法也对其网开一面,允许一国在特殊情况下实行专利强制许可,对这种药品进行仿制。
如果我国仿制“格列宁”,西方药业巨头根本没有资格说我们是“无赖”,放眼世界:医药垄断资本嗜血式的攫取暴利,造成了多少悲剧,任何一个负责人的政府,都会采取相应措施来保障本国人民的利益,而不是捍卫跨国医药垄断资本的利益。这里就有一个谁更要紧的选择了。是外国药业巨头的一声夸赞对中国有好处呢,还是中国那些罹患恶疾的百姓的命更重要呢?这是不言自明的。为达保障人民健康这个目的,我往远了回看,就要学建国之初的历史经验,大大方方的仿制紧俏的外国药;往近了看,也要学印度,哪怕是“无赖”一点又如何,何况这是天经地义的!
列宁曾说过:
【和狼在一起,就要学狼叫。(列宁:《论黄金在目前和在社会主义完全胜利后的作用》,见《列宁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579页。)】
三、今天,我们该如何继续斗争?
学狼叫不只是表象上声音像,而且还要按着狼的脑筋思维对付狼一样的“诺华”以及所有洋人!洋人在改开初期利用我们对他们的善意偷我们的专利多得很,他们和我们提过什么“专利保护”么?更可憎、可鄙的是改头换面输回中国再反过来向我们讨要专利费的事,在CDVCD上看得明白!须知,那个技术专利是中国的万燕!万燕长了个绵羊脑袋,就没提防洋人们会偷盗他的专利发财,就没想到“技术先进”的外国竟然干下三滥的事情!和这么卑鄙的对手们打交道,不知道我们某些高层是不是被他们下药之后迷迷瞪瞪保护他们的“专利”?对他们的“专利”负责有什么必要?!
换个角度,按着西方资本巨头的行事风格,与我国“慕洋犬”们的鼓吹,按照西方经济学的“经济人假说”,仿制“格列宁”是完全合情合理的事情。依着这个“假说”,我们根本没必要被资本巨头的“专利保护”捆住手脚。
“经济人假说”首先肯定人是趋利的,而且是无限趋利的,这个无限趋利的想法和做法理所当然,没错的。那么,依着这个“假说”里的人的趋利前提,“格列宁”就算卖20万美元(假如)一瓶,只要有人肯卖,卖得出去,谁也不能有二话。那么,再按着这个“假说”,在诺华公司之后的某些公司制造仿制“格列宁”,同样是出于“经济人假说”趋利的动机,这也没什么错。接下来,患者买疗效一样的仿制药也是用最少的钱治病,同样是出于付出最少的趋利动机,这一样没错。这样的话,诺华20万美元(假设)有人买,诺华赚取暴利没人指摘,仿制药的制药商和买仿制药的患者都从仿制药中的得到了实惠,也满足了人的趋利本能,这,也不应该受到什么指摘!都是出于“经济人假设”的趋利动机办事,为什么诺华就能站在道德制高点之上胡咧咧,其他人就该受指责???难道“经纪人假设”也是趋炎附势的一种理论,甚至于是邪教的歪理邪说?
事情当然没这么简单,“诺华们”自有“专利保护”这个破补丁给自己的牟取暴利的勾当遮羞。但是,他们一旦剽窃了他人的专利,他们会不会容许别人用“专利保护”来指摘他们、甚至于对他们追责呢?当然不会,他们豢养的辩护士是干什么吃的?不就是为了对付这样的“公关危机”么?“专利保护”什么的,只是西方资本巨头下的“令”——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命令”。
说起来,不保护“专利”,不保护“知识产权”会让什么“创新”动力枯竭等等,可是,我们回溯一下,从人直立行走到现在,对“创新”收取“专利”费的年头有多久?那些没有“专利”费的年头中人类没创新了么?创新源于需求,只要有需求,不必有什么“专利保护”都有人去搞创新!别把“专利保护”给追求暴利做遮羞布!你还别说什么有了“专利保护”后的创新成就多过了早先几千年,请问,如造纸术这样的创新有几样?没有这样的创新,叫嚷“专利”的西方世界的文明要晚几个一千年?中国人向谁要“专利费”了?
对于“专利”,中国毛泽东时代的“青蒿素”跟谁要过专利?袁隆平的高产水稻也是在1970年代初起步并获得重大进展的,中国向世界推广这个“专利”向谁要过“专利费”?事关人命的事情上,中国人、中政府把“专利保护”看的几如无物!
中国人在青蒿素和高产水稻上体现的办事原则:要把人当回事,要把人命当回事,不能把人命当成是发财的借口,这和绑票没两样!所以,我们有没有必要再对事关中国一部分人的生存的药品按着洋人的指示为他们的“专利”负责任!到底该对洋人的“专利”负责任,还是对中国患者的生命负责任,这是一个大问题!印度的仿制药也好,咱国的“药神”也罢,都为着是病患者的生存权在做能做的事情。这样的生存权乃是一切人权的根本!洋人要拿什么“专利”保护索要天价药费,就是在践踏人权,不去联合国什么“人权委员会”控告这些药业巨头算它们走运!别跟中国人胡咧咧什么“专利”保护!“人权”这个东西被你们洋人用来祸害不发达国家多少年了,现在我们用人权大喇叭也对着你们猛吹:降药价!
不降药价,我有法子——往远了学学新中国仿制青霉素的历史经验,往近了学印度做“格列宁”,何况,国际专利法也对允许在特殊情况下实行专利强制许可,这才是技术落后国家的人权。谁说“人权”只能洋人用?谁说“人权”只能针对第三世界国家的政府?人权这东西,也要穷国对富国用,也要为穷人诉求利益出力!人权绝不必然是反对穷国政府的颠覆工具,人权也一定能够做武器猛攻资本主义意识形态和资本逐利的血腥勾当!一句话,不能为了钱,不给人留活路,得让人活下去!
【长河红阳,察网专栏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