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驅逐艦和護衛艦,在世界各海軍強國中,都是絕對的主力水面艦艇,兩種戰艦都具備強大的防空、反艦、反潛等攻防能力,中美俄等強國海軍該型艦隻還具有巡航導彈對陸攻擊能力,部分艦隻還具備反導能力,既然都擁有差不多的性能,為什麼世界各海軍還要把兩種戰艦區分開來,這種戰艦究竟是如何區分的呢?
首先從噸位上看,是有區別的。驅逐艦都具有6000-10000噸的排水量,燃氣輪機推進,30-33節左右的航速。龐大的艦體,使其能裝上各類武器裝備,大口徑艦炮、小口徑近防炮、反潛魚雷、反潛助飛火箭、防空和反艦導彈,對陸攻擊巡航導彈,以及反潛直升機等。護衛艦的排水量在2000-5000左右,燃氣輪機或柴油機推進,28-30節左右的航速,為艦艇編隊提供警戒、巡邏、護航、偵察,以及支援作戰等任務,具備一定的防空、反艦、反潛能力。護衛艦在功能上面跟驅逐艦有很大的相似性,不過各個國家的海軍為了能夠有艦艇執行巡邏和日常警戒任務,專門發展出來一種噸位較小,更加適合巡邏的艦艇。有航母編隊的國家經常會用驅逐艦作為最外側的護航艦艇,而反潛護衛艦則在內側執行內圈護航。沒有航母編隊的國家通常會以大型的驅逐艦或者兩棲戰艦為核心,加上一些護衛艦組成一支編隊作戰力量。
除了美俄還保留數艘巡洋艦之外,該艦種已經基本消失,在其他大國海軍中,驅逐艦更多的是承擔了原先巡洋艦的職責,因此,噸位越來越大,功能也越來越強悍。護衛艦性價比很高,更適合中小規模海軍國家來作為主力艦使用,大國用護衛艦執行所謂的“髒活累活”,因此,即使達到了驅逐艦的噸位,但該國海軍的定位為地區性,被稱為護衛艦沒有任何問題。
近些年來,這兩型艦種在配裝通用垂髮武器之後,區別越來越小了。以我軍為例,在051/052驅逐艦早期版本中,排水量都在3000噸左右,直到052B和051C之後我軍驅逐艦噸位才有了翻倍的增長。而我軍護衛艦也是從054起擁有了4000噸左右的遠洋作戰雛形。之前的型號都在2000噸左右。而054護衛艦的綜合戰力則遠超051/052驅逐艦早期版。再放眼西方,他們的綜合國力驟減的情況下,則更看重護衛艦的建設,排水量都在5-6000噸左右,也是強調綜合作戰能力。所以說當今海軍戰艦驅逐艦與護衛艦的區別近乎於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