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4日,法国阿尔斯通公司高管皮耶鲁齐像往常一样来到美国纽约出差。只不过这一次,在机场迎接他的不是熟悉的同事,而是FBI探员。
这一幕看起来是不是特别熟悉,是不是很像华为的遭遇。一家外国公司的企业高管没在美国犯事,凭什么FBI可以随便抓人呢?一向标榜自由贸易的美国,为何政府部门会如此简单粗暴直接干预经济活动呢?想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先了解美国的两部法律:“反海外腐败法”和“长臂管辖权”。我们先来看看“反海外腐败法”,这部法律原本只针对美国企业,但在1998年,美国国会修订了这位法律,把制裁范围扩大到了全世界,把所有外国企业在海外的商业贿赂行为都置于这部法律的管辖之下。那么大家也许会问,没在美国犯法,凭什么美国可以管呢?这就要提到第二部法律“长臂管辖权”。 “长臂管辖权”本来是美国内部法律的一个术语,原本是为了方便美国各个州之间的司法活动,后来美国将这一权力扩大到了全世界。在长臂管辖权里有一个所谓的最低限度联系理论, 那么什么是最低限度的联系呢?美国司法部认为,虽然你人不在美国,但是只要你使用了美元,使用了美国的互联网服务器,使用了美国的产品哪怕只是只是一个手机,一个APP,那么你都在美国强大的长臂管辖之内,美国政府可以随时调查,起诉甚至逮捕你。事实上,按照美国司法部的说法,美国可以起诉这个世界上的任何一家企业和任何一个人。如今,美国有34个长臂管辖的项目,制裁着全球各国超过6300家企业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