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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为何退出国际刑事法条约?
送交者: 帝国和民主 2002年05月11日20:40:08 于 [军事天地] 发送悄悄话

美国为何退出国际刑事法条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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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伯松(蒙特利尔)

  美国总统布什正式宣布“拒签”任何有关设立国际刑事法庭的条约,并同时“废除”克林顿总统已签署的任何有关协议。对此,联合国条约部门主管认为,一个国家从已签署的条约“撤回签署”是前所未闻的。代表克林顿政府签署这项条约的巡回大使也说,这项行动不仅弱化国际司法,而且损害美国利益。他说:“世人感到美国退出国际司法,就将丧失它的领导地位。这是国际法律历史惹人注目的一页。”

  国际刑事法庭是根据1998年《罗马条约》规定所建立的。这是国际法庭或世界法庭1945年成立后的另一个新的国际法庭组织。虽然它们同是处理国际法律案件,但国际法庭是审判国与国之间的纠纷,而新成立的国际刑事法庭则审判个人战争罪案件,是目前处理卢旺达和前南斯拉夫“种族清洗”或战争犯特种法庭的延伸,但不包括2002年7月1日前发生的任何可能构成战争罪的事件。现已有超过60个国家(包括克林顿政府)签署,今年7月1日将在海牙生效。

  同时,布什政府官员指出,美国在“拒签”国际刑事法条约时,也宣布它不再受到《维也纳条约法律公约》约束。这个条约是1969年签署的,各国必须负起遵守国际条约的责任。《维也纳公约》第18条文规定,签署国家不能破坏所签署的国际条约,包括国会还未批准的在内。

  美国拒绝承认国际刑事法庭的理由十分简单,它深怕其公民(包括使馆人员、情报人员和军人)在外行动受到这个永久性法庭各种违反人类、种族清洗及绝灭等战争罪的起诉。同时,“拒签”也使到美国不必承认它的管辖权限,更不必服从它的命令。换句话说,既然其行动不再受到国际刑事法庭约束,美国的国际行为将来更可能是牛仔作风,说得好听,可全力替天行道,说得不好听,无法无天了。

  美国布什总统巧夺白宫不到一年半,竟能一而再,再而三迅速地放弃、拒签、拒认最少一打以上的各种国际条约或协议,扰乱世界秩序,破坏国际环境。九一一后,美国更进一步企图以它的唯一超强军事、经济、文化、科技地位,主导一个西方基督教国际秩序,建立一个新的帝国主义世界。目前,在美国已有国会议员在媒体鼓吹“只有基督教才能解决问题”的说法,而太西洋对岸、美国反恐最亲密盟友的英国也有人撰文提出“新帝国主义救世论”。这显示美英联手领导,分工合作,一个游说美洲,一个游说欧洲,有计划有恒心地要在一二十年内,建立一个新帝国主义世界。

  亨廷顿的冷战后的“文明冲突论”沉寂一时,但九一一后,突然大有市场,变相地发扬光大。不过,这次不再是学院式,由专家学者口诛笔伐;这次是由政客或说客提出来,可能涉及地区性,甚至于全球的战争或和平。


·作者任教于加拿大蒙特利尔约翰阿博特学院社会学与人类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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