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击简史 |
送交者: TOP12 2002年06月10日17:44:42 于 [军事天地] 发送悄悄话 |
狙击简史 西元 1895 年,台湾台中 七月初五日,日军涉大甲溪,破葫芦墩,略台中,栜东堡庄豪林大春、赖宽豫设国姓 会,集子弟千人,拒战於头家厝庄。庄人林传年少,精火器,潜伏树上,应弹而踣者 二十余人;终被杀,放火焚庄。 名词源流 sharpshooter这个字在英文中第一次使用是在1802年,它最早出现在一本英国陆军编的军事辞典中,用来称呼奥国的步兵单位。等到1810年代,sharpshooter已经很通用了。同时,sharpshooter这个字当时拼成sharp shooter,sharp用来形容人有敏锐的意思。sharp shooter自然是敏锐、精确的射手;如果从其他语言来看,德文是Scharfschutze,法文则是tireur d'elite,涵意更是清楚。中文应该可以译成「神射手」。 Sniper这个字的前身snipe这个字则在1832年第一次出现,源自於英军在印度边区的一种猎鸟活动。据说snipe是一种身体娇小、动作十分灵活的小鸟,要猎获这种鸟并不容易,需要相当不错的射击和潜行的技术,这种运动也就被叫做snipe。後来等到一次大战时,sniper这个名词就取代了sharp-shooter变成军事上狙击手的通称,强调的除了射击之外,还有掩藏自己踪迹的能力。不过,sniper主要是英文世界在使用,其他国家仍然使用sharp-shooter衍生出来的名词。例如德文中用的是Heckenschutze,法文则是tireur embusque,都是埋伏射手的意思,中文译成「狙击手」还算不差。 在现代用法上,「神射手」通常指的是经过特别射击训练,枪法准确的射手,而「狙击手」这个字的用法则比较复杂些;在军事上,指的是除了射击训练之外,另外还经过伪装、潜行、侦察等等特种训练的射手,要求比一般的「神射手」还更严苛。但是对一般大众来说,「狙击手」一字带给人的印象是躲在暗处鬼鬼祟祟地进行暗杀的人,实在不怎麽光明正大,所以这个字涵意有褒有贬,完全看听众的想法。由於「神射手」比较中性,不像「狙击手」这个字可能给人负面印象,所以国外治安单位传统上都称他们辖下的射手是「神射手」而非「狙击手」,以维护形象。近十多年来,由於热心推动狙击发展人士的鼓吹,一般大众才开始逐渐能够接受「狙击手」这个专业。 历史上最早的狙击手 当然狙击不一定要用枪来进行,但是在一般用法上,主要还是跟近代枪支的发展息息相关。 早期发展 最早在枪管壁上拉出膛线的是1498年维也纳的Caspar Kollner,不过他的膛线是直直两条线,应该是用来加快装填速度,而非用来提高准确度的。真正使用螺旋式膛线的据信是在1500年到1520年间,在今天德国的纽伦堡地区开始的;现在还保存的最早一支有膛线的枪是1544年在瑞士制造,现存於苏黎世博物馆。 至於瞄准装置,大约也是在1500年前後发明的,是最基本的准星、照门的配备。有了膛线和瞄准装置,射击的准确度大大提高,可以达到200公尺之外。据说十六世纪初时,知名的大画家兼发明家达文西(Leonardo Da Vinci)曾经带着自制的来福枪来到弗罗伦斯城墙上,瞄准围城的敌军开了一枪,打中300公尺外的一名敌兵。 自十六世纪起,前膛来福枪在中欧地区(今天的德、奥)开始大量的应用,当时那种来福枪称为 jaeger,枪管很短,主要用途是在打猎和竞赛上。到了1567年时,瑞士苏黎世和伯恩地区已经时常举办使用来福枪的射击竞赛了,这种射击的风尚很快地也传播到欧洲各地。 当时德国各地诸侯的主要收入是出口佣兵,他们提供欧洲各国军事服务,所配备的也就是这种jaeger来福枪,因此这些德国佣兵也称为jaeger。不过,由於使用来福枪的时候弹头与膛线必须紧密咬合,无法像滑膛枪一样使用直径较枪管内径还小的弹丸,因此前膛来福枪的装弹十分困难而耗时。为求维持大量火力,各国的正规部队仍然配备滑膛枪,只有少数前卫部队(skirmisher)才配备来福枪。 在美国开拓初期,有部份中欧移民也移到美洲来,定居在宾夕法尼亚州一带,jaeger也随之传入美国。由於垦荒、狩猎、自卫之需,jaeger成为不可或缺的工具。经过拓荒者的改良,口径变小,枪管加长,加上枪托,也将弹头用浸了油脂的布或皮革包上以利前膛装弹。这就是着名的肯塔基来福枪的由来(这个名字其实要到1812年才定下来,当时肯塔基是拓荒的前哨)。 美国独立革命(1775-1780) 当时英军标准配备的是着名的Brown Bess前膛装填的滑膛燧石枪,它的有效杀伤射程约80码(一说50码),超出这个距离被打中的人可说是运气极背。英国陆军的汉格上校(Col. George Hanger)上校在1814年写下这麽一段话:
肯塔基来福枪手在独立战争中创下两个最有名的狙杀成绩。一是在1777年6月的萨拉托加之役(Battle of Saratoga)中,在300码外射杀了英军的西门?福雷色将军(Gen. Simon Fraser),彻底粉碎了英军统帅约翰?柏格因(Gen. John Burgoyne)的突围计画,导致从加拿大南下的数千英军投降。这场胜利不但大大振奋了殖民地的人心,也影响了还在观望中的法国。原本法国朝野对当时正在巴黎游说的佛兰克林都是报以白眼、不理不睬的,此役胜利後,凡尔赛宫的大门马上为他敞开。最後美国和法国签订了同盟条约,法国派遣海军参战对抗英国。 另一个牺牲者是英国的佛格森上尉(Capt. Patrick Ferguson,後晋升少校)。他本身也是个神枪手,由於肯塔基来福枪在战争初期的成功,他潜心研究设计了新型的来福枪,不但准确而且是後膛装弹,最高射速每分钟6发,有效射程在200码以上,性能和射速都远胜过滑膛枪。他的来福枪先进的程度更远远超出了当代的技术水准。 他在1776年向英军高层展示他的新枪,引起他们极大的兴趣,生产了100支枪,并且让他招募部队组成一个身穿绿制服的轻步兵连(Light Company)到美洲作战。他首次上阵在1777年的白兰地酒之役(Battle of Brandywine),把美军打得大败。在此役中他还瞄准了125码外一个正骑马离去的美军军官,大概是由於绅士的风度他没有对那军官背後开枪,殊不知那军官正是华盛顿!这就是着名的「未开的一枪」。 不幸的是,在此役他的右臂受伤,花了数个月的时间治疗仍然残废。在这期间,他的轻步兵连被解散,兵员补入其他单位,他後来也未能重新组建。最後,在1780年的国王山之役他被一个肯塔基来福枪手射杀,死後他的新来福枪也随之湮没。历史的瞬间真是可叹。 拿破仑战争(1792-1815) 1799年,俄国和法国在瑞士交战。俄军的一个炮兵连封锁了一个法军必经的重要隘口,如果法军要正面抢攻的话,在狭窄的山路上根本施展不开,只会白白送命。这时在法军中的瑞士志愿兵带着他们的来福枪潜到距离俄军大炮约400码处,在短短数分钟之内,所有的炮手或死或伤,法军不费一兵一卒就夺回了这个隘口。 在欧洲各国中,只有英国对来福枪在军事上的使用一点都不重视,虽然在美国独立战争期间吃了来福枪的亏,并没有学到教训。1799年,一支英军在荷兰登陆作战,在法国的来福枪下伤亡惨重,却还执迷不悟。甚至在1805年的特拉法加岬之役中,在旗舰「胜利号」上的纳尔逊提督也是被在法舰「可畏号」主桅上的法国狙击手所伤,在痛苦与欣慰交织中死去。 後来,英国终於亡羊补牢,也招募了一营来福枪手,番号是第六十步兵团第五营,成员大部份是德裔的jaeger。接着更成立了着名的第九十五来福枪团,在伊利亚半岛(西班牙)的作战中发挥极大的功用。第九十五来福枪团的特色是身穿暗绿色的制服,有别於英军正规军的鲜红色。他们大部份担任前卫的工作,专门对付法军军官,在法军中造成很大的伤亡。 美国南北战争(1861-1865) 南北战争时北军的柏丹上校(Col. Hiram Berdan,日後晋升准将)在1861年招募了两团神射手(Berdan's Regiments of Sharpshooters)。他们是步兵单位,主要是作为主力部队的前卫,偶尔才充当狙击手之用。在刚成立时,他们使用自备的前膛来福枪或是配发的柯尔特转轮来福枪,要一直到1862年才改用夏普斯(Sharps)单发後膛来福枪。 克里斯丁?夏普斯(Christian Sharps)在1848年设计了一种落下式的後膛闭锁装置,成为他日後一系列後膛来福枪的基础。经过多次改良後,他1859型的设计被美国联邦军队采用,由於是後膛装填,特别受到骑兵和前卫部队的欢迎。美国北军在战争期间共购买了8万多支的夏普斯卡宾枪以及9千多支夏普斯步枪;南军方面虽然无法购买,却也自己设厂仿造。在战後,夏普斯步枪改为使用金属弹壳的子弹,仍然活跃在西部各拓荒地区,在猎野牛的猎人间尤其流行。据说甚至到了韩战期间,负责看守共军战俘的印度部队中仍然有配备夏普斯步枪的。 有的说法认为所谓的sharpshooter是由於这些北军的神射手使用夏普斯步枪而来的,这当然是以讹传讹的说法。除了前面说的sharpshooter这个字早在19世纪初期就已经出现之外,另一个证据是柏丹当年的募兵海报。在1861年8月的一张海报中说道:「TO THE SHARP SHOOTERS OF WINDHAM COUNTY!....... for Col. Berdan's Regiment of Sharp Shooters...」很显然的跟夏普斯没有关系了。 柏丹射手的来源都是一些原本就很准确的射手,而非从头训练起。招募的最低标准是要求在200码的距离射击10发,发发必须落在10寸直径的圆圈内。比较特别的地方在於他们已经开始使用伪装,身上的制服也是暗绿色而非北军制式的蓝色军服。由於是前卫的关系,他们一般都以连级以上的编制接敌,接战距离通常也都在400码以下;以个人单兵进行狙击的机会比较少一点,但是也创下不少战果。 南军的狙击手在当时并没有像北军那样公开庞大的编制,由於南方资源比较短缺,狙击用的来福枪都由英国偷渡进口,最有名的是克尔(Kerr)和惠渥斯(Whitworth)这两种来福枪。这两种枪都是前膛装药,装上光学瞄准镜後射程可达一千两百码以上,其中尤以惠渥斯来福枪最为准确,着名的几次狙击都是用惠渥斯来福枪在 七、八百码外完成的。由於这些枪昂贵稀少(当年一支惠渥斯来福枪要价$500,北军的一支夏普斯步枪只要$43,如果是一般士兵配发的前膛来福枪,价格更便宜,不到$20),南军中只有千中选一的射击好手才能担任狙击手,通常在一个军里也没有几个人。 虽然南军的狙击手人数很少,战果却非常辉煌;他们不担任一般勤务,在战场上来去自如,自己选择最有效的狙击位置。在整个南北战争期间,至少有三名北军将领成为南军这些长程狙击手的牺牲品,伤亡的其他中下级军官更不计其数。甚至林肯本人也一度在视察战场时成为目标,虽然他逃过一难,他的随员却被打中。 除了对付人员目标外,炮兵也是双方狙击手最喜欢的目标。当时由於缺乏通信方法,炮兵仍然必须使用直接目视射击,配备的位置就不能离敌军阵线太远,通常在700、800码的距离外。一个优秀的狙击手配上一把好枪,往往可以让炮手无法到炮口装弹(当时都是前膛炮),有时甚至连移动炮位都办不到。所以当时的炮兵只要一发现有敌军狙击手的踪迹(这时还是使用黑色火药,射击时会制造出大量白烟),通常会马上调转炮口,把狙击手位置附近轰个稀烂。 其实就装备来说,夏普斯後膛来福枪的优点是显而易见的。首先,後膛枪几乎在任何姿势下都可以装填,骑兵在马上使用不成问题,步兵的话更可以用卧姿或跪姿躲在掩蔽物之後装填,对狙击手来说更是方便;如果是前膛枪的话,士兵必须直立装填,目标暴露太大,马上也无法使用。 另外,後膛装填十分快速极少失误,如果出了问题要障碍排除也很容易。前膛枪装填手续繁复,虽然从18世纪起已经使用纸包弹药以利装填,整个程序还是快不起来。1834年时英国陆军测试使用雷管的前膛枪时的记录显示,即使是技术纯熟的士兵每分钟射速也不过三发;这还是在没有战斗压力下的成绩。在实战时,由於种种因素影响,能够维持每分钟两发就算不错了。还有,士兵在战场上慌乱之际非常容易出错。最常见的错误之一就是在装填後忘了将通条抽出枪管,一扣扳机,通条就不知道飞到那里去了,自然无法再装填。 另外常见的错误是在忙乱之间误将弹头而非火药先塞入枪口,造成不发弹,士兵只能退出行列到後面慢慢把弹头挖出来。这还算是先知先觉,许多士兵在战斗时根本就忘了自己有没有开枪,有没有不发弹也不清楚,往往多次装弹,结果当然更糟糕。在1863年盖兹堡战役後北军清理战场,发现双方士兵遗留在战场上的 37,574支步枪中,枪管中还有子弹的有24,000支,其中有一颗弹头的有6,000支,误塞了两颗弹头的有12,000支,塞了3到10颗弹头的有6,000支,最高记录是一支枪中塞了23颗弹头,堪称是不世出的天才手笔。 波尔战争(1899-1901) 毛瑟步枪在长距离射击时的准确度比较好一点,但是主要的差别还是在战术方面。英军以攻势作战为主,使用的步兵战术还是以排、连为单位的排放(volley)为准则;而波尔人方面以防御为主,在射击时以个人自行发挥。由於他们能够充分利用地形地物掩蔽与伪装,再加上垦荒的生活经验,大部份波尔人都是射击能手,虽然并没有用上瞄准镜,准确的程度让人咋舌。更何况当时双方都已经使用无烟火药作为子弹装药,射击时不再像黑色火药时代会冒出一阵白烟,所以很难找出发射位置。 当时英军老兵流行告诫新兵一句忠言:「尽量跟军官和白色岩石保持距离。」因为前者是波尔人的目标,而後者是测距的极佳对象。 第一次世界大战(1914-1918) 德军高级统帅部及早发现壕沟战的特性
从1915年开始,英军设立了许多狙击手速成训练班。不过由於高层人谋不臧僵化因循,设备、教材两缺,浪费了许多时间。像是着名的赫司克皮理察少校(Maj. H. Hesketh-Prichard)主持的第一军团狙击观测侦察学校(Sniping, Observation, Scout School, SOS)要迟至1916年11月才正式成立。 因此,从1914年到1915年接近一年半的时间里,德国狙击手在西线壕沟几乎可说是横行无阻。在1916年之後英军才有比较有效的反击策略。其中最重要的发展有二,一是开始使用两人狙击小组的编组,除了增加狙击手观测侦察的能力之外,多一个同伴对於狙击手的战斗压力也有缓解的作用,大大提高了士气。二是使用装扮得维妙维肖的半身假人,诱引德军狙击手射击暴露位置。这种假人战术的成功可以从英军第一军团的战果看出,在数个月的测试期间中,共有71名德军狙击手被狙杀,其中有67名是因为射击了假人头才暴露了位置的。 德军也有狙击学校,更有组织性地发展狙击战术,不论是伪装掩体的构筑、穿甲弹的引进、防护装甲板等等,都比协约国方面先发展出来使用;只是因为留下的文件资料比较少,所以不如英军方面知名。初期德军狙击手大部份都是有狩猎经验的农家子弟,训练起来也比较容易。德国中南部一带林地遍布,农家子弟暇时带支配有瞄准镜的小口径猎枪到森林去打个把只松鼠、兔子让家里打打牙祭,这是很平常的事,也就此造就了不少天生的射手。 德国 Kar98k 毛瑟步枪 德军方面的狙击枪以修改过的7.92mm毛瑟Gewehr 98及Kar98k为主,配备3或4倍的瞄准镜,倍率虽然不是很高,但是在双方距离相当近的壕沟战场上使用起来绰绰有余。英军方面的 .303寸李?恩菲尔德步枪(Short Magazine Lee-Enfield,SMLE)的准确性稍嫌不足,於是改以也是用毛瑟枪机设计的P.14型步枪做为狙击枪。另外加拿大军使用罗斯(Ross)步枪的狙击手也很出色,美国在一次大战间着名的狙击手Herbert W. McBride上尉就是在加拿大志愿军中服役时开始狙击的。美军、法军和比军方面则乏善可陈,没有什麽积极的狙击作为。在东线方面,俄军根本没有所谓的狙击手,既无装备也无编制,在德军狙击手的枪下亡魂不知凡几。 由於西方传统战争概念认为打仗要光明正大,像狙击手这种放冷枪的家伙只有在战时有需要才临时编组,一般认为是必要之恶。战後各国军方高层自然对狙击战术兴趣缺缺,又把它冷藏起来,只有苏联红军记取一次大战教训稍有留意;但是当时苏联红军全力往机动化方向发展,狙击方面的正式发展也是停滞不前。等到第二次大战时,几乎所有参战国都完全没有准备。 -------------------------------------------------------------------------------- 一击必杀──狙击简史(下) 苏联─芬兰「冬之战」(1939-1940) 在这场以弱抗强的战争中,芬兰狙击手有非常卓着的战果。他们通常都是专业猎人,对於山林的地理环境非常熟悉,身穿白色伪装服,滑着雪屐在大雪封路的荒郊野外来去自如。在一片雪白的环境下,穿着棕褐色制服、在雪地中辛苦跋涉挣扎的苏联红军士兵则是最明显不过的目标了。这些芬兰狙击手使用的是从帝俄时期沿用下来、一般传统照门的Mosin-Nagant步枪,却能在700公尺外狙杀苏军,在苏军士兵中造成极大的恐惧,称他们为「白色死神」(Bylaya Smert)。芬兰狙击手中最高记录的保持者是 Simo Hayha,有505次击杀记录,Suko Kolkka则超过400次。 在此战之後,苏联红军进行军事改革,除了指挥训练战力加强之外,更开始对狙击手重视起来,成立狙击学校进行狙击手训练。等到德军在 1941 年进攻时,就碰到红军狙击手迎头痛击。 第二次世界大战(1939-1945) 当德军「红胡作战」开始入侵苏联後,苏联初期不利,於是想尽各种办法来延迟德军的攻势。他们在「冬之战」得到的教训在此时派上用场,大量训练狙击手,用於消耗德军的士气。他们基本的模式和德军狙击手在一次大战中的作法类似,并不很重视600公尺以上的长距离狙击,而是把焦点放在中短距离直接支援小单位作战的狙击战术。 红军狙击战术的成功在史达林格勒攻防战中达到颠峰。当时他们在城中大工厂中设立狙击学校,现炒现卖,大量速成的狙击手把德军第六军团吸入街巷战的泥沼中。这时也上演了一出二次大战中最具戏剧性的狙击手对抗赛,着名的苏联狙击手 Vasili Zaitsev(242次 击杀记录)使用两 人小组的战术,成功地狙杀单枪匹马行动的德军知名狙击教官科尼格少校,对红军的士气是一大鼓舞。 当德军在东线开始遇到红军的狙击手时,他们感到的震撼不下於1914年的协约国部队。因为在两次大战期间,德军的狙击发展也跟其他西方各国一样被忽视了。为了因应苏军狙击手的威胁,德军方面大量增加狙击手学校及狙击手的数量,并且对狙击手给予特别的奖励。例如在1944年纳粹党卫军(Waffen-SS)给有50次击杀记录的狙击手一只手表,100次击杀的一支猎枪,150次击杀的则被邀请跟SS的头头希姆莱本人一同去猎鹿。 红军方面的主要狙击用枪是Mossin-Nagant M1891/30步枪,口径7.62x54 mm,弹药威力十足,但是瞄准镜多为3.5或4倍,不利长距离狙击。德军使用的狙击枪主要是Kar 98k,口径7.92x57 mm,瞄准镜也是从2.5倍到6倍之间;後来也有使用半自动步枪如Gewehr 43甚至突击步枪StG44等作为狙击之用的。不论是德军或苏军,他们发现最好的狙击手还是出自常在野外狩猎的人;德军方面是森林或猎场看守员,苏军方面则是来自乌拉山的猎人。这些经年累月生活在野外的人比较容易发挥生存的本能,在酷虐的战场上才能有效地执行狙击任务。 英国军方高层对狙击也是相当忽视,直到在北非碰到德国狙击手的威胁後才开始动手弥补。不过也一直等到1943年9月才正式成立第一所狙击学校,美国陆军则根本就放牛吃草,任由各部队长自己决定狙击战术的发展与运用。 这样的结果是,当盟军在义大利和诺曼第登陆後,德军的狙击手一直是很大的威胁。不论是在义大利半岛中北部的山区,或是在诺曼第星罗棋布的农场果园中,到处都弥漫着突然死亡的阴影。後来从诺曼地突破後,又是进入运动战阶段,狙击的可用武之地才相对地减少。 在太平洋战场上,日军狙击手的威胁则又大大不同。由於日军狙击手常抱持必死精神,往往潜伏在美军阵线之後,等待最有价值的目标,对於美军士气的影响极大。而且,在草木茂密的丛林环境中,要发现隐蔽良好的狙击手并不容易。更麻烦的是,日军的97式狙击枪(38式步枪的狙击型)的枪管很长,子弹的装药量却不大,在弹头出口前几乎都已经完全燃烧殆尽,枪口不会产生太多烟气或是炽焰,让侦测子弹发射位置更加困难。不过,日军的狙击手通常没有经过良好训练,射击技术并不整齐。而且他们通常藏身在树上,没有退路,即使狙击成功,自己往往也活不了。 和陆军不同的是,美国海军陆战队对於射击一向就非常重视,虽然没有正式纳编狙击手,各射训队对於精确射击在战场上的应用早有准备,更评估了多种瞄准镜与猎枪,虽然不是专为狙击之用,却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起步。所以,当陆战队在1942年登陆瓜达康纳尔群岛之时,行伍间已经有装上瞄准镜的狙击枪的配置。只是由於前述丛林环境的限制,通常无法用以担任反狙击的任务,多半用来掩护支援小部队的攻略。美军在太平洋岛屿上的反狙击作法多半是使用密集火力轰击可疑地区,例如以37 mm反战车炮装用特制的散弹用来肃清茂密的丛林顶冠就十分有效。 英军在二次大战时仍然使用SMLE和P.14作为狙击枪之用,而日军的97式狙击枪和美军的M1903A4狙击枪,基本上都是模仿毛瑟的设计。美军後来也发展M1格兰特步枪的狙击型(M1C和M1D),提供较强的火力;不过它们所配备的M84型瞄准镜倍率不太够,只有2.2倍,最多只能进行中距离的狙击。海军陆战队除了使用陆军发展的狙击枪外,也自行选用温彻斯特M70型猎枪配上Unertl 8倍瞄准镜作为狙击之用,效果不错。
美军方面则发展了红外线照明灯及红外线瞄准镜T-120,配备在M3卡宾枪(改良的M1卡宾枪)上做为夜间狙击之用。这些夜视装备中,约有200具赶上了琉球登陆战;据称在开战的第一周内,伤亡的日军中有百分之三十是伤在这些配有夜视狙击镜的枪下。 虽然在二次大战中各国多多少少都承认有使用狙击手的需要,但是这些狙击作为仍然是五分钟热度,等到二次大战一结束,用生命鲜血换来的宝贵教训又被忘个精光。狙击又被冷藏起来,又要等到下次战争才会再冒头出来。只有苏联和英国例外。 苏联基於二次大战中的经验,对狙击非常重视;在二次大战後,狙击手已经是红军正式编制中的一部份。他们和西方不太一样,通常都配备在连、排级,直接支援小部队作战。英军则在大英帝国分崩离析之际,频频出动维持秩序,从马来剿共、亚登平乱、一直到北爱维和,处处都需要狙击手。因此皇家海军陆战队与伞兵等精锐部队都还维持着狙击手的训练与编制。 韩战(1950-1953) 在1951年2月美国陆军第27步兵团E连上刺刀冲锋攻占180高地的战斗中(连长获颁国会荣誉勳章),第三排排附 Brockmier 上士带了4个士兵从侧面攻顶。到了山顶时只剩下他一个人,其他4人都被不知道是从那里来的子弹打死,个个都是後脑中弹。 1951年後,战况陷入胶着状态,战线比较稳定下来,狙击手能发挥更大效用。但是联军方面仍然对狙击漠不关心,没有有系统地推行狙击训练,完全由各部队长看状况自行决定。1951年10月美国陆军步兵学校季刊上有一篇文章呼吁要加强狙击训练;根据该文作者访谈韩国前线士官兵的结果,有95%的人遇到过共军狙击火力,74%的人认为共军的狙击十分有效,88%的人认为如果美军也能使用狙击手的话将会非常有帮助,但只有35%的人说他们的单位中有狙击手。在这35%的人中,大部份都说他们单位中每个连只有一支狙击枪,而所谓的狙击手也没经过正式训练。
跟在二次大战时一样,美国陆战队还是比陆军单位更注重狙击。除了设立狙击训练班,并使用M1903A4、M1C、及M1D等狙击枪外,也开始实验超长距离的狙击。由於50机枪射速较低,可以行单发射击,装用狙击枪的瞄准镜後可行超长距离的狙击。在1951年中期,.50 英寸口径的白朗宁重机枪已经列入陆战第一师的狙击课程之中;它的超长射程在韩国多山的环境下特别有用,美军可以从一个山头狙击另一个山头,长达2,000码的狙击记录时有所见。在夜间狙击方面,二次大战时发展的T-120红外线狙击系统被改进成为M1及M2狙击镜系统,仍然是装用在卡宾枪上,广泛地被配发到韩国前线以对抗共军的夜间攻击。 在这同时,美国陆军在美国本土也实验使用二次大战时期的各国反战车枪来进行超长距离狙击,曾经使用过的有苏联的PTRD1941 14.5 mm反战车枪、英国0.55寸波依斯(Boys)、以及德国的PzB 39反战车枪,都获得相当程度的成功。 不过,即使受到了教训,在1953年韩战结束後,健忘的美军还是忽视了狙击的持续发展。到了越战,又要再付一次学费重头学过。 越战(1965─1973) 陆战队挑选了雷明顿M700-40型猎枪做为正式狙击枪(正式编号M40狙击枪),在战後发展为M40A1,一直沿用到今天。陆军方面则使用精确化後的M14半自动步枪国家竞赛型(正式编号M21狙击枪),後来在1988年又改采用由雷明顿M700改良的M24狙击枪,这两种枪都使用7.62x51 mm NATO竞赛级子弹。同时,各种夜视装备也开始发展,除了红外线瞄准镜外,星光夜视镜也开始出现,通常都是装在M16步枪上,做为夜间短距离狙击之用。.50寸白朗宁机枪也常被用来做为长程狙击枪之用,由於在越战中的成功,也导致了日後各国专用大口径狙击枪的发展。 美军狙击手在越战中发挥很大作用,往往一个狙击排一个月里击毙越共的人数都超过几个步兵营的战果总和。由於他们拥有反制越共狙击手的能力,在部队中更对一般士兵有安定心理的作用。根据统计,美军一般步兵在二次大战时每杀死一名敌军就要花上25,000发子弹,韩战时变成50,000发,越战时更跳到200,000发;但是越战中的狙击手每击杀一名越共只需1.3发子弹(一说1.7发)。根据 Michael Lee Lanning 的研究,在整个越战期间,美国陆军和陆战队在越南的狙击手前後总数约在1,250人次左右,他们之间已经确认的越共击杀记录接近13,000名,平均每人10名。要比较的话,美军前後派到越南的总人数大概在3百万人次,「估计」杀死越共近百万名,平均每人1/3名。其效率显而易见。 在越战中,美军最高狙击记录保持人是美国陆军第九师的Adelbert F. Waldron(113次确认击杀),以及陆战队的Charles B. Mawhunny(103次确认击杀)。但是最着名的狙击手应该要算是陆战队的Carlos N. Hathcock(93次确认击杀),除了个人保有越战中最长狙击距离的记录外(使用一挺加装 Unertl 8 倍瞄准镜的50机枪在2500码外以两发子弹击杀一名运军火的越共),他对後来陆战队狙击学校的正式成立与运作居功厥伟。
当然了,在状况难明的战场环境中,许多所谓的「狙击枪火」其实都是美军士兵自己的误判,往往只是越共用来造成紧张心理的流弹。但是如果碰到的是真正的越共狙击手的话,结果就不是那麽轻松了。1967年某天美国陆战队第四团第二营在丛林中的遭遇就是个好例子。他们沿着一号公路附近巡逻,被干掉了5个人,每个都是在双眼间一个乾净俐落的小洞,根本找不出子弹是从那里发射的;整个营就地找掩护,不敢前进。第二天还是一样,没人敢站起身来,营长呼叫空军支援,炸弹、汽油弹、机关炮弹在四周乱炸一通。轰炸过後他们继续前进,一个小时後听到「砰」的一声,又倒了一个家伙,他们又都趴到地上不敢动弹了。这时早已暮色四合,营长再度呼叫空军轰炸,那个越共狙击手竟然在黑暗中还对美军飞机射击。这个营在两天内只前进了一英里半,总共1,100人的兵力,却奈何不了一名越共狙击手。 越战後发展
这时,西方国家发现在各种低度冲突的地区,使用狙击手要比使用正规部队能更有效应付各种状况;特别是在维和任务的时候,能使用的武器受到限制,像狙击手这种兼具精确性与弹性选择目标能力的武器系统,尤其重要。在同时,国际恐怖主义高涨,反恐怖份子的特战部队对於精确狙击的需求也很高。因此,从贝鲁特、巴拿马、索马利亚,一直到最近的克洛西亚、科索夫,狙击手都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
结语 |
|
|
|
实用资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