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軍標識反坦克武器(主要是破甲彈頭的反坦克火箭筒和反坦克導彈)的破甲深度均採用法線夾角65度或者68度斜破甲深度,與國外的垂直破甲深度不能直接比較,這裡筆者給出一個折算表,並折算我國反坦克武器的威力。
100毫米/65度:約相當於垂直破甲深度400毫米(56式40火箭筒、69式40火箭筒配基本型破甲彈、70式62單兵火箭)
180毫米/65度:約相當於垂直破甲深度650毫米(69式40火箭筒配40—Ⅱ、40—Ⅲ和減風偏破甲彈、PF89單兵反坦克火箭)
180毫米/68度:約相當於垂直破甲深度800毫米(紅箭—8/HJ—8基本型反坦克導彈)
230毫米/68度:約相當於垂直破甲深度1000毫米(紅箭—8E/HJ—8E/紅箭—8L/HJ—8L反坦克導彈、PF98反坦克火箭)
PF98反坦克火箭出口型(“蜂王”反坦克火箭筒)破甲深度為180毫米/68度,約相當於垂直破甲深度800毫米(來自《坦克裝甲車輛》),自用型破甲深度為230毫米/68度,約相當於垂直破甲深度1000毫米(來自《輕兵器》),通常說PF98反坦克火箭垂直破甲深度800毫米,指的可能是出口型。
紅箭—9/HJ—9/ATF—9出口型的破甲深度超過1200毫米。
我國反坦克武器是針對前蘇聯裝甲集群研製的,威力絕對不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