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险的一幕
圣诞节之前,东海海域上演的“疑船事件”给这一地区平添了一层异样
的紧张气氛。通过媒体和电视报道,人们眼前再现了那惊险的一幕。
12月21日下午4时左右,正在距日本鹿儿岛县奄美大岛西北150公里处,
巡逻的日本海上自卫队巡逻机发现,在日本专属经济海域内有一条“形迹可
疑”的船只,巡逻机对其实施空中照相,并把发回自卫队总部进行分析,分析
结果认定,该船与1999年在日本海海域逃脱的所谓“朝鲜间谍船”外型相
似,这立即引起日方警觉。12月22日凌晨,海上自卫队把相关情报通报给海
上保安厅。
自美军对阿富汗动武以来,由于参与攻击的美军舰队和飞机不少来自日本
本土和冲绳基地,相关海域也是参与对美军提供后勤支援的日本舰只的必经之
路。在如此敏感的时期和如此敏感的海域发现可疑船只,事情非同小可。接到
通报后,日本海上保安厅当即出动25艘巡逻艇、14架飞机对可疑船只进行追
踪和围堵,期间,自卫队甚至出动先进的“宙斯盾”驱逐舰前往助阵,大有惟
恐天下不乱之势。当天早6时20分,日本海上巡逻艇判明了可疑船的所在位
置,并在下午1时左右追上了可疑船。海上巡逻艇首先对空鸣枪示警,令其停
船。由于可疑船不听劝告,继续沿着一条直线,向正西方向逃窜。下午4时左
右,巡逻艇动用20毫米机关炮对可疑船实施直接射击,致使可疑船甲板起火
并一度停船,但正当海上保安厅的两艘巡逻艇对可疑船进行夹击,并准备强行
登船搜捕时,可疑船上的乘员突然向巡逻艇开火射击,事后查明,共约有108
发各式枪弹命中了巡逻艇,并造成2名警官受伤。交火中可疑船还向巡逻艇发
射了2枚反坦克火箭弹,但由于风高浪急,未命中目标。远在可疑船左侧的另
一艘巡逻船随即对可疑船实施猛烈射击,一串串炮弹拖着曳光飞向可疑船,只
打得可疑船火星四散,4分钟后可疑船便起火爆炸并沉没,15名船员集体跳海
失踪,追逐事件宣告结束。事后,海上保安厅的巡逻艇仅在沉没现场附近打捞
起2具尸体。
日本关心的3个问题
对于这次疑船事件,日本各大新闻媒体全在头版重要位置对事件的全过程
作了详细报道,并发表社论加以评述,足见事件之严重。日本政府也于24日
召开安保会议,商讨紧急对策。
日本舆论和政府关心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3个问题上:可疑船只来自何
方,为何目的而深入日本经济水域;日本在自己的领海之外的经济水域击沉不
明国籍的外国船只是否违法;日本从此次疑船事件中将吸取哪些教训。
事发后,日本首脑多次强调海上保安厅采取的攻击行为完全合法,强调指
出对可疑船只采取的行动是分别根据相关的《日本渔业法》、修改后的《海上
保安厅法修正案》和《自卫队法修正案》等法律实施的,对可疑船船体进行攻
击并将其击沉属“正当防卫”。但日本政府的此番辩解难以服人,留有很大争
论余地,因为上述法律的涉及范围只是界定于日本领海范围之内。日本著名军
事评论员、《朝日新闻》记者田冈俊次指出:“专属经济区并不等于日本领
海,各国船只有公开航行的自由。如果该船没有进行捕鱼作业,也就不违反日
本渔业法。在这种情况下,日本动用武力与之交战,缺少法律依据。”日本民
主党干事长菅直人也对此提出质疑。
与上述两个问题相比,日本政府更为关注疑船事件带来的教训。为了追捕
一条不足百吨的可疑船,日本不惜动用25艘先进的巡逻艇和14架飞机,但追
捕30多个小时的最终结果却是船沉人亡。日本对此结果进行反省的结论是,
日本现在装备的巡逻艇的速度还不够快,火力还不够猛,防护也不够厚。警员
训练不足,自卫队与海上保安厅之间的联络与合作也不够通畅。可以想象,接
下来的便是日本自卫队和海上保安厅新一轮的装备更新和制定更便于日本行使
武力的有关立法及相关法律。小泉首相在击沉可疑船后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一个
有力证明。小泉强调,要从“立法”和“现实应对”两个方面对可疑船事件进
行反省。
日本媒体也纷纷指出,在对付可疑船问题上日本应立即着手解决重新立
法、改善装备和加强自卫队与海上保安厅之间的合作等重大课题。
日本不可告人的目的
在不久前召开的临时国会上,日本刚刚通过了对付可疑船只的相关立法,
规定在日本领海内,为强制迫使可疑船只停船,自卫官和海上保安警察有权对
可疑船只上的乘员及船体进行射击,即便危害到对方安全也不违法。由于此次
交火和击沉事件发生在日本排他性经济水域之外的公海上,日本准备在明年新
的国会上通过一项新的法律。进一步放开所谓“正当防卫”的行使范围和使用
武器的限制,将正当防卫的范围扩大到日本领海之外的公海上去。小泉首相已
在12月25日的记者招待会上明确表示,“对付可疑船只究竟需要怎样的装备
和对策,这是今后应认真对待的课题”,表示了加强立法,打击可疑船只的意
向。日本政府内部更有人提出,应把对可疑船只乘员进行“危害射击”的范围
扩大到日本领海海域之外,应对现行的海上保安厅法再次实施修改,以便制定
一部“领域(领海)警备法”的新法。
在高速巡逻艇建造方面,日本计划用时速65公里以上的高速艇代替现有
的低速艇,同时用20毫米机关炮代替原有的机枪,并配以可在夜间实施监视
和瞄准的红外夜视装置。
根据国内有些媒体说,日本在击沉疑船事件上兴师动众,小题大做,结果
把戏“演砸了”。记者以为,日本这场戏演得很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否则
你就无法理解事件发生后,当日本各相关大臣赶往首相官邸参加紧急安全会议
时,作为海上保安厅主管大臣的扇千景喜形于色的表情从何而来。你也无法相
信在长达30多个小时的追逐中,多达25艘的高速巡逻艇竟无法让吨位小、速
度低的可疑船停下来,而最后非把它在公海上击沉不可。你也无法理解,如果
真的想抓活口以作探明可疑船之谜的重要依据,日方本可在刚一击沉可疑船和
乘员刚刚落水之时进行捕获或打捞,这对舰艇密布的日本围堵大军来说是一件
轻而易举之事,但日方在现场采取的却是见死不救,非等到第二天天明之后再
去打捞尸体。日本警方传出的理由是担心落水的乘员可能自爆,危及警员人身
安全。
综上所述,人们从日本各个方面出现的种种反常迹象来看,只能得出这样
一个结论:为了达到某种不可告人的目的,日本是在有意借“疑船事件”制造
紧张空气和借题发挥。令人感到可笑的是警方和媒体惟恐天下不乱,在日本南
部鹿儿岛地区刚刚击沉可疑船的第二天,又从面临日本海的丹后湾近海海域传
来了发现新的可疑船的消息,海上保安厅紧急出动十数艘巡逻艇和飞机赶往指
定海域堵截,结果一无所获。事后查明,所谓的可疑船只不过是偶尔在此地通
过的一艘长崎地区的渔船。
日本的惯用手法
人们不禁要问,难道今天的日本所处的环境真的到了一种草木皆兵的危险
境地。其实不是,上述所为只不过是日本为达到其扩展军备,为自卫队谋求更
大活动空间而制造舆论的一种惯用手法。回顾日本近年来,特别是自冷战结束
以来所走过的路程便可一目了然。
1991年,海湾战争爆发,日本不仅向多国部队提供了多达130亿美元的资
金援助,而且派自卫队扫雷艇参与在海湾展开的扫雷活动。在取得了一定海外
派兵实际成绩之后,日本国会于1992年顺利通过了配合联合国维和活动的维
和合作法案。1996年发生台湾海峡危机,日美借机发表了日美安保联合宣
言,并在第二年达成了将周边事态纳入其内的日美新防卫合作指针。1998年
朝鲜进行弹道导弹发射试验,日美之间立即就开发战区导弹防御系统技术合作
达成协议。1999年日本又通过了周边事态法等与日美新防卫合作指针有关的
相关法案。鉴于1999年3月,虽日本海上自卫队第一次发动了“海上警备行动
指令”,但还是让来自所谓“朝鲜的一艘可疑船”逃脱的教训,日本于今年
10月再次修改了海上保安厅法和自卫队法,于是这才有了12月击沉可疑船只
的事件发生。与此同时,日本更借美国对阿富汗动武之机,在修改海上保安厅
法和自卫队法之外,还提出了一个《反恐怖特别措施法》,为日本大举海外派
兵、为美军提供所谓后勤支援制造了法律依据。
从上述介绍中,读者就不难看出日本此次击沉可疑船只的真实意图了,至
于说要打捞沉船以判明事件真相早已无关紧要。对日本来说,最重要的是事件
的发生,而不是结束。日本已通过制造事件达到了预期目的。据日本媒体事后
调查,约有90%的人支持日本海上保安厅的开火行动。可以预计,为了实现
争当地区军事大国的梦想,为了给自卫队在海外活动开拓更大的空间,日本今
后还将不断制造出新的事件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