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兵作為陸軍最重要的打擊火力,歷來受到各國軍隊的重視。斯大林元帥說過“炮兵是戰爭之神,是陸軍所有兵種中最可怕的兵種。”進入21世紀,由於空中力量的日益突出,有人質疑炮兵是否還能夠在戰場上發揮重要作用。我個人認為,炮兵在相當一段時間裡都處於無可替代的地位,理由如下:
科索沃戰爭證明,具有良好偽裝、軍事素質的部隊,在敵方壓倒性空襲的情況下,仍然可以利用良好的地形、氣候等條件隱蔽自己,空襲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尤其是對手並未被孤立,而且防空力量強大的情況下更是如此,美國進行的海灣戰爭、科索沃戰爭,只能說在一定程度上有借鑑意義,並不能代表一切。中國可能面對的地區軍事衝突、局部戰爭,不可能像美國一樣財大氣粗地一味憑藉空襲和巡航導彈,而是在有限區域有限範圍迅速殲滅敵人一定數量以上的有生力量,迫使對方政府知難而退,為下一步和談創造有利條件。時間長了,容易招致外部美國的干涉,使局面複雜。不符合我國利益。我軍應當加強包括特種兵在內的各種軍事偵察手段,能夠迅速查清敵人主力部隊、重要目標即時位置,引導我軍遠程火力迅速予以毀滅性打擊,這一點,炮兵比空軍反應速度要快的多,打擊也更具有突然性。
其次,我軍超遠程火箭炮的裝備服役使我軍具有了一種嶄新意義上的軍事打擊手段,這對於我軍發展戰略有重大影響意義,表現在,我軍可以擁有上文所說的遠程瞬間毀滅性打擊力量,不同於我軍陸軍現在裝備的地地導彈,火箭彈造價低廉,而且可以連續猛烈發射,覆蓋面積非常大,(超遠程火箭彈單發殺傷半徑為70米,即將近15000平方米,如果以多個火箭炮團、營、連區分任務目標射擊,那真成了英國人所說的抹掉坐標方格的部隊,可以同時瞬間毀滅敵人大面積有生力量,同時,由於發射陣地在敵人炮兵火力範圍之外,中國以後的主要對手又多為地區小國,空軍力量不如我空軍,難以掌握戰場制空權,我軍火箭炮群為車載,機動性、隱蔽性強,可以發揮很大作用。)一般身管火炮,容易遭到敵人測位、報復、以及特工滲透偷襲,所以應當儘量強調遠程殲敵。通常,越靠近戰區、戰場,軍隊越隱蔽,要發現很不容易,但是超遠程火箭炮可以保證我軍在敵人尚且處於開進行軍狀態時,不容他散開、隱蔽、反應過來就一下消滅他,打對方一個措手不及。我方損失小,戰果盛大。
最後,我個人覺得,地地導彈如果不能攜帶核彈頭,那麼此時的作用應當讓遠程身管火炮、超遠程火箭炮發揮,因為導彈主要用來攻擊對方點狀高價值重要目標,用來攻擊散開分布的部隊、機場力不從心,而且代價太高,單位攜帶戰鬥部裝藥有限,殺傷效果不好,如果為了政治上的目的強調精確打擊避免傷及無辜,那麼應該使用導彈,因為火箭炮彈散布太大,如果用它攜帶核彈頭(在敵人機械化大兵團入侵時在邊境使用),那就真成了不分青紅皂白的濫殺無辜了,政治影響太壞,無法收拾。這也不符合我國有限戰爭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