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的国家未必尽是民主的国家,而民主的制度也未必不会
妨碍自由。因为,纯粹民主的核心特征是建立在平等主义的多数
决定的原则基础之上的。可是,多数一旦拥有绝对的权力,轻则
滋生弊端,重则导致恐怖,最终混灭了自由。
在这种没有自由的民主之下,“公民”们充其量不过是心满
意足的奴隶,因为民主中孕育着新专制主义,其形式是中央集权
的、全能的以及人民作为一个整体直接参与的多数专制的政治权
力。这种民主不足以防止、反而加剧了自由在社会中的逐步失
落。
多数人呼唤平等自由,一旦得不到,他们便呼唤平等的奴
役。
民主中隐含着平等主义的倾向,这又带来了泯灭个性的危
险,最终带来专制主义。这种专制主义的共同特征就是否定自
由。尽管人们需要在自由上的一律平等,但是作不到这一点时,
他们就会选择奴役上的平等,他们宁愿忍耐贫困,也容不得贵
族。这就是大革命前法国人政治心态的写照。
基于对民主可能妨碍自由的担心,自由主义提出了衡量自由
的另一条标准,即政治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拥有权力者的人头数,
而在于对权力运用方式的控制和运用。判断政府的好坏,不在于
该政府的权力是在多数人手中,还是在少数人手中,而是这种权
力运用的方式、服务的目的和所受限制的程度。
对托克维尔这样的自由主义者来说,权力,不论归多少人所
有,总是危险的。所以,当民主妨碍自由的时候,保守的、古典
自由主义的答案是,民主应该服从自由。民主是自由的手段,自
由是民主的目的。民主不是与自由同等重要的目的。民主更不仅
仅应该是多数人的统治。民主是人民可以撤换统治者的和平的程
序,是保守人人自由和国内和平的一种有用的工具。民主不仅在
于主权者的人头数,更在于运用权力的方式。
所以,一切权力都有其危险性。因此,唯一公道的政府只是
权力受到合法限制的政府。多数人的绝对主权并不比专制君主或
贵族统治的绝对权力更值得信赖。
因此,民主与自由的不相容之处,就在于当所有的人都参与
决策时,个人就不得不服从于集体的权威,因此,也就有可能失
去只属于个人的自由。所以,民主的产生有其有利于保护自由的
一面,同样,也存在着妨碍自由的危险。
如何使自由和民主相容呢?托克维尔把目光投向了市民社
会。他认识到,市民社会是民主化和民主制度的一项重要领域,
他强调的,不是公民参与政治,而是积极地参与自愿的结社,否
则就难以保证政体的自由性质和公民个人的自由不致失落。市民
社会自身就是社会整合和公众自由的最重要的领域。
托克维尔则直截了当地指出了自由的界限,“谁要求过大的
独立自由,谁就是寻求过大的奴役。”
在当代,对民主的威胁,不再是来自公开的敌视,而是来自
对民主的过分热衷和颂扬。这种热衷与颂扬,不是给民主以恰当
的位置,而是把民主抬高到与自由并驾齐驱的程度,乃至以民主
的名义变相地妨碍、抵消自由。所以,继法国大革命之后,当自
由再次让位于极端民主的时候,当民主沦为仅仅是多数人的声音
的时候,当这个声音已不再是正义的声音,而是恐怖的咒语的时
候,法国大革命中的大民主与大恐怖就注定要重演。试想,文革
中哪一桩暴行不伴随着振臂高呼出的多数声音。这种声音和暴行
又曾令多少人心惊胆颤。受尽凌辱,乃至命归黄泉。文化大革命
声称摧毁封建旧制度余毒,却通过个人崇拜与全面专政使人受害
更深。托克维尔对多数人暴政的担心绝不是杞人忧天。因为摧毁
旧制度不能靠大革命,同样,“将巴士底狱片片拆毁,并不能使
囚徒变成自由人”。追求民主只能缘着追求自由的路径才能得到
;若放弃自由去追求民主只能导致大革命式的奴役和暴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