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登輝又惹麻煩 |
| 送交者: 李永明 2002年10月31日18:14:55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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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日本明顯違背國際法,無視歷史事實的行徑,李登輝都認為是合法的、是歷史事實。作者認為,李登輝的這種邏輯和對釣魚島問題上的立場是不奇怪的。因為他自稱是“半個日本人”,因此講話、做事都是按照日本人的立場。 台灣前總統、“麻煩的製造者”李登輝最近又惹麻煩。9月25日,他在接受日本《沖繩時報》專訪時說,釣魚島是日本固有領土,所有權應屬於日本沖繩縣。接着,10月20日,他在台北“國政研討會圓桌會議”上,又提出釣魚島是日本領土、不是中國領土的論調。在說明釣魚島主權問題上,李登輝還舉例說:就像一個人,“看到一個太太很漂亮,就說那是我的太太”,沒有合理的話卻大聲說,只會讓別人笑而已。李登輝自以為舉例很生動,其實,他的例子與釣魚島問題是“牛頭不對馬嘴”,或者是“風馬牛不相及”。現在不是街上那個太太是不是你的問題,而是你的太太被別人搶去了的問題。如果李登輝帶着老婆孩子上街,一夥強盜擄走了妻兒,你能說,算了吧,被人搶走就是別人的了,不要去要了,因為會引起別人笑的。李登輝罵“保釣人士”是見了鬼,恐怕是他自己不懂道理、或者故意裝着老胡塗而已。 李登輝不懂道理首先表現在對歷史、特別是對有文字記載的歷史視而不見,或蓄意歪曲。他說,釣魚島是誰的領土,國際法如何說明,史實如何記載,有無控制釣魚島,只有從這些方面才能證明歸屬問題。按照他的說法,釣魚島無論從史實記載,還是從國際法的角度來說,都是日本的領土,而不是中國的領土。那麼,事實究竟是怎樣的呢? 釣魚島自古以來是中國領土 無論從歷史記載,實際使用狀況,還是從國際法的角度,釣魚島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土。有關這方面的資料、文章、論述、地圖等,有如浩瀚大海,舉不勝舉,數不勝數。從有文字記載的歷史資料看,中國最早發現釣魚島是在明朝初年,一個名字叫楊載的人於1372年發現台灣基隆市東北方向的釣魚島。明朝永樂年間(公元1403年至1424年)出版的《順風相送》一書就有關於釣魚島的記載,已經把釣魚島列入中國版圖。日本也聲稱最早發現釣魚島,它說有一名叫古賀辰四郎的琉球人於1884年發現了釣魚島,就算有這麼一回事,日本人發現釣魚島要比明朝人發現該島晚了500多年。 除此之外,自明洪武初年,中國就開始冊封琉球諸天使,所謂天使就是現在的國家元首委派的駐外國大使。1534年,明嘉靖13年,派往琉球的天使陳侃著有《使琉球錄》一書,其中寫道:“過平嘉山,過釣魚嶼,過黃尾嶼,過赤嶼,目不暇接……”在此之後,亦有多名駐琉球天使用文字記錄了釣魚島的情況。明朝使節的這些記錄和著作有力地駁斥了李登輝指沒有史實記載釣魚島是中國領土的謬論。 一個不能不提的要點是,在國際法上判斷無主地歸屬問題的一個重要依據,是發現和先占者必須是國家實體,或者由國家授權者。明朝是作為一個國家實體把釣魚島列入版圖,而日本僅僅是個人宣稱到達過該島。而且,當古賀辰四郎發現釣魚島後曾向日本當局申請對該島的租用權,當時日本政府不認為該島屬於日本而駁回了古賀辰四郎的申請。 日本沒有明確劃入版圖 中國的史實和資料記載釣魚島是中國領土,那麼,日本又是如何記載釣魚島的呢?日本有關釣魚島的史料、地圖大體上可分成兩類:一類是明確地把釣魚島列為中國領土,其中一個有力證據是:台灣漁民因釣魚島珊瑚採集權同日本沖繩縣居民發生糾紛,於1941年向日本司法機關提出訴訟。經過3年多審議,東京最高法院於1944年裁決沖繩縣敗訴,確認釣魚島隸屬台北州。這一證據是台灣前基隆區漁會理事長謝石角於1990年向台灣報界揭發的,在日本占據台灣時期,他擔任基隆漁業協同組合理事。 日本有關釣魚島的史料另一類是從來沒有明確地將釣魚島劃為日本版圖之內,1895年中日甲午戰爭以前的歷史資料更是如此。例如,大日本地理學會於1939年出版的《大日本府縣別地圖並地名大鑒》中就沒有把釣魚島列為日本縣府,而且當時的日本地圖多將釣魚島和琉球群島用不同顏色區分開來。 上述這些史實和資料,李登輝不可能不知道,特別是自上個世紀70年代以來,台灣、香港以及生活在美國、加拿大等地的華僑華人掀起了波瀾壯闊、可歌可泣和持續不斷的“保釣”運動,譴責日本軍國主義侵占釣魚島的怒吼響徹全球各個角落,震憾台灣寶島。李登輝睜着眼睛不顧歷史事實,又蠻橫無理地歪曲史實,能是個懂道理的人嗎? 美國將釣魚島“歸還”日本 然而,你說李登輝不懂道理,但他又口口聲聲講釣魚島主權應該按照國際法和史實,否則會引起別人笑話。很明顯,他所說的國際法和史實是指日本強加在中國頭上的不平等條約,其中主要的是中日“馬關條約”。1894年至1895年,日本發動了侵略中國的甲午戰爭,清庭腐敗無能,最終戰敗,並簽訂了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將台灣連同釣魚島割讓給日本。至到此時,釣魚島才被日本置於沖繩縣管轄之下。 1970年,美國將釣魚島“歸還”日本,顯然是一種違反國際法的行為。但是,對日本這些明顯違背國際法,無視歷史事實的行徑,李登輝都認為是合法的、是歷史事實。按照李登輝的邏輯:誰如果不承認日本強加給中國頭上的不平等條約,誰不承認日本對釣魚島的“合法主權”,誰就是違背國際法,就是不尊重歷史事實。相反,誰如果承認甲午戰爭之前的日本地圖,誰承認明朝、清朝有關中國擁有釣魚島的歷史資料,誰就是“見鬼”。 李登輝的這種邏輯和對釣魚島問題上的立場是不奇怪的。因為他自稱是“半個日本人”,因此講話、做事都是按照日本人的立場。這種活躍在台灣政治論壇上卻為日本人謀利益的人可以得逞一時,但是,中國對釣魚島的主權不會因為他的鼓譟而改變。正如台灣報章所寫的那樣:“稍有歷史常識和愛國情操的人乍聽李登輝的言論,若不是認為他可能突然中風,要不就是目睹了一個活生生的大漢奸!”台灣輿論還指出,李登輝是“台灣最後一個皇民餘孽”,歷史自然會審判他。 ·作者是《聯合早報》執行級新聞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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