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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君还是爱国???
送交者: 中国鸽派 2002年01月16日17:38:28 于 [军事天地] 发送悄悄话

忠君还是爱国


这又是一个血腥气比较浓的题目,还是得先消解消解。我以本题为线索,拟
了一道二零零二年中文托福考试多项选择题,供大家一起来凑兴分析:
  “当年生啖袁崇焕,说明了A。经有关质检部门测定,袁肉完全符合国家进
口卫生标准;B。我国在明朝就已经跑步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北京肉类供应
奇缺;C。明代大理寺刑法严明,校场上禁止刽子手公开或私下出卖人血馒头,
致使哄抢;D。明朝军民紧跟高举,与我皇保持高度一致,势与钦定卖国人士不
共戴天;E。当时的北京市民在满人入关后,转徙两广,继续发扬饥餐汉人肉的
优良传统。”

  我不准备讨论该不该生啖袁崇焕,我只想问,是被生啖的袁崇焕值得后人悲
悼,还是满嘴血腥满街狂啸的生啖民众堪令国人失颜;再问一下,国人相残相食
的标准是什么,仅是天子一抹朱批,还是历史的真正判决?

  行为是思维判断的结果,法律是利益争执的表现。生啖袁崇焕,这一众志成
城的行为,又是官家法判取代民间思维的中国历史的一页,不太光辉的一页。

  思维,既是物质存在的一种形式,和任何自然过程一样,也有循最速降线,
寻阻力最小的途径进展的趋势。除非有大量事实经收集积累而形成可以归结的认
识,一般的见解恨难揭示事物的内在本质。没有人说中国人不聪明,但在认识自
然和人类自身的过程中,中国在近几百年以来,还是落在了西方认识论的后边。
为什么?我看就是不愿或不屑或不敢自己去认识。自己的认识,对不对不敢说,
先要花费心力脑力,说的与皇家口径稍有出入,马上就有祸从口出的立桩见刀,
更说明无才是德。所以,最省事又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唯一风水立场,就是紧跟
高举,与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唯天子的马首是瞻。

  天子诏曰:袁当弃市,那他袁崇焕是卖国贼必无疑也。因为要想怀疑这个结
论,就是对钦定朱批不忠不敬,就是对伟大领袖的感情立场有问题,也就是对国
对民的背叛出卖──这么大个国家,究竟由谁来代表?归根到底,还不是由皇室
由天子由真龙来代表,任何犯上的举动,就一定是卖国和背叛。

  这不就是中国人几千年来的成规吗?

  所以我说袁崇焕不是叫爱国军民生啖,而是叫忠君的皇权的盲从大流吞噬。
他不是因自己的行为而被钉上砍头桩,他只是圣心大怒人心大惑杀戒大开兽性大
发的以生人祭天的民族牺牲。

  刑,是法的出路。而法,又只不过是某一些人,某一档人的意志的录案。要
说王法,明说了就仅是王家的家法的放大笼罩。生啖袁崇焕,合不合理,合不合
法且不论,这老百姓认准一条就红了眼:认的就是这条王法的判决,据的就是这
套法规的先天既定的公平公正与合理。

  还有一点值得补充的,就是袁崇焕的腰袋里,既没有满洲的护照,又没有日
本的绿卡──天朝时代还未有日后的隔洋更远的美利坚,所以皇帝老儿也少了一
张脸色要瞟的。要杀要剐,君臣之间,一笔勾消,那时的王法或皇法还真有些独
立性,虽然老百姓的独立性少了些。

  话说到这里,就已经到了“假如......…之后。

  我的《假如》前文结尾一句,是说“假如你又看见屠刀再次高高举起......
…,那省略号后也有得好几种选择,就看各家发挥如何。比如:假如你又看见屠
刀再次高高举起,就赶快大胆发抒爱国心胸,争先恐后地向原崇焕、方崇焕、李
崇焕、张崇焕喷血未止的尸首扑上去。爱国就要表示在对国所不爱的对象上与国
同仇敌忾,国说是庙,你就叩头,党说是灯,你就添油,法说是犯,你就杀头,
旨说是叛,你就仇雠。不表示爱国义愤,端地对不起皇帝在上;即使大明江山即
日完蛋,今日也莫轻易放过袁崇焕!

  当然,法庭判决没法不公正,一应证据没法不完整,就象我们核心早就钦定
的:只要叫有司抓进去,哪里还会有不犯案的?而且,不是不判,时候未到,申
奥表决后,鲍君来访前,一只飞镖,直下两鸟,神机妙算,何其乐而不为?

  官判或钦定,永远是我们心目中的是非标准;屠刀或刑罚,永远是我们的指
肉方向。

  又比如你可以设想,假如你又看见屠刀再次高高举起,就不由自主地把手伸
向怀间,看看你兜里有的是什么居住卡,何种良民证,哪国护照本。

  即使不是为你颈上的脑袋计,你也可以预计出,八九不离十地把握吧,屠刀
举起后,究竟能否砍得下来。外国护照,吓跑屠刀;绿卡居留,此地不扣;本国
良莠,刀起尸收。法律面前,我们确确实实做到人人平等,只是在行刑面前,护
照导航,绿卡开路。这不是明码给护照绿卡标价,诱国人蜂拥追求?

  何止护照绿卡的“华人与狗不得砍此头”的威吓力,护照绿卡的后边,有外
国人外国政府的呼吁交涉,不光是一张纸符的标签──不管是真是假,人权这时
就是生存的刀下物,遇这张纸片紧密相关。有人大呼刀下留人,总比在自己首都
大街上平白无故丢了小命好,十几年来,自己的政府不光不闻不问,还百般刁难
要多一点人味吧?

  再比如,假如你又再次看见屠刀高高举起,就准能猜得出又是官家在什么地
方有散不开心的疙瘩。那袁大人首级不就是因为边疆吃紧才掉的吗?现在这人头
更不值价了,大小是个事,咱们就找他三五个,来表现一下我们在人权方面的进
步,好在内困外扰的重围中用人血溅出一条出路。只可惜就跟生啖袁崇焕的历朝
故事一样,咱们发个狠,也终不敢把大刀向洋人头上砍去,即使是在菜市口的桩
前。假如你又看见屠刀再次高高举起,它也只是在国人头上找寻杀机,倒真有点
现代电影中的歹徒,一把拉过自己的家人,枪口或利刃猛然抵上去,然后才底气
十足地喝道:你不放我一马,就让他死在你眼前!

  这种处理危机的本事,别说,还挺灵。讲人权的对手,为了你的家人的生命,
终于不能与你僵持到底。说到底,这不就是人权的胜利吗?说到底,就是大腕那
触耳惊心得一句名言:我不讲人权我怕谁?所以就跟大烟鸦片一样,自己骗骗自
己,还真叫人上瘾。好在我国地大物博人口众多,永远有用不完的人质肉票。

  诸如此类“假如之后”再比如的路子还有说不完的,但是该到“卖国之前”
的话题了。不知是基于怎么一种“国”的定义,为台湾──且不论所谓的罪名成
立与否──就叫做卖国?我只记得我们喊得最响的是“一国论”,也就是说,海
峡两岸,只有一国。那么说,为台湾也是至少应该为国而不是卖国,是爱国主义
而不是卖国主义了。

  窃取情报,无论是军事情报、政治情报或商业情报,都是可以成立的罪名,
资本主义国家国境线内外都有这方面的较量,但明说间谍罪的,一定是在与外国
打交道。中国政府拿出间谍罪来惩罚国人,逻辑上或游戏法则上是否自相矛盾,
不是这里要讨论的细节,可以讨论的,是那些以爱国热情生啖袁崇焕式的扑向“
卖国贼”的市民们,需要在生啖之先,把“卖国”与否的罪名说个清楚。

  把台湾和“卖国”连在一起,是旧思维中台湾是“敌台”的筑罪法的自然延
续,所以通敌就是卖国。而更古老的思维,是把“国”与政权朝廷连成一体,爱
国就是爱当权爱朝廷爱皇上,所以自然而然地把所有对当权对朝廷对皇上不利的
言行都划为“卖国”,这在逻辑推理上说倒是不错的,只是抹杀了“国”的包容
性,起码是否认了“一国论”中所说的国的广义。

  也许“一国论”本身在提出时,本身就没有一点它所表象显露的广义,没有
一点平等待人待己的一点宽容,而只是用“一”的大扁担去遍砍山头,骨子里只
是大鱼对小鱼的冠冕堂皇的吞并。

  也或许是我对广义的理解的失真,爱国爱到“爱敌人”去了。说不清是国之
敌人还是敌人之国,我眼中只有一个“国”字,看不出两国相向。但是,也就凭
了这点准宗教式的爱心,让我去生啖袁崇焕,无论是“假如”成真之后,还是在
“卖国”论清之前,我都不会张口下爪。

作者老郸寄自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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