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也談“一國兩制不適合統一台灣” |
| 送交者: 佚名 2003年10月22日18:41:58 於 [軍事天地]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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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關於“一國兩制” 先亮明我的觀點,我也認為“一國兩制不適合統一台灣”,確切的說應是“在當今條件下用‘一國兩制’不適合完成對中國的統一”。 當今台灣省亂象橫生,而“一國兩制”要求中央不干涉特區的事務,主要是指保證台灣省的現行社會制度不變,也就是說即便“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以後,台灣省該怎麼亂,還怎麼亂。你說這怎麼能對台灣省人民有吸引力? 鄧小平同志提出的“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想法距今已經二十年了,二十年間台灣社會由蒸蒸日上創造出所謂台灣奇蹟的社會,已經變成今天的政黨惡鬥、社會動盪、日漸沉淪。“和平統一,一國兩制”這一政策的客觀環境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還用那種“刻舟求劍”的辦法,將“鄧小平理論”教條化,並死守着“教條化的鄧小平理論”,這就難怪兩岸的統一上不進反退,台獨分裂勢力日漸猖獗。 所以必須“反對教條化的鄧小平理論”,根據當今的客觀環境,找出能解決台灣省深層次矛盾的解決辦法,通過立足於解決台灣省深層次矛盾,實現台灣社會的變革,使統一後的台灣省政府成為中央領導下台灣省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實現者。這樣的政策才能促進兩岸統一、實現兩岸統一。 而改變對台統一政策的前提,那就是首先要糾正中共中央的錯誤。 順便談一點有關“和統”與“武統”的問題。不少網友一提到“和統”都會不約而同認為是“上策”,一提到“武統”又都會認為是不得已時才實行的“下策”,這種認識是錯誤的。須知任何“上策”與“下策”都是客觀條件下的“上策”與“下策”,脫離客觀條件的“上策”與“下策”是不存在的,所以只有你不喜歡的策略而沒有絕對的“上策”與“下策”。 舉個例子,我們知道有句話“三十六計走為上策”,應該是“第三十六計走為上策”。“走”就是“逃跑”呀,“逃跑”怎麼會成為了“上策”呢?確實,在一定的客觀條件下,“逃跑”就成了保存實力的“上策”。 回到“和統”與“武統”,兩者都可以是“上策”,只不過是在不同的環境中。 二、由“一國兩制”,看中共中央的錯誤 中共中央的錯誤是什麼?上面已經初步提到了,那就是將“鄧小平理論”教條化,而有關實現統一的政策只不過是這種“已經教條化了的鄧小平理論”一種體現而已。 鄧小平理論的精髓是“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而“教條化的鄧小平理論”恰恰是背離了“鄧小平理論的精髓”,是鄧小平理論成為了一種人們頭腦中思想的禁錮。只有重新回到“解放思想、實事求是”上,才能使鄧小平理論重新鮮活起來。 今天中央搞的實際還是“兩個凡是”,即“凡是小平同志作出的決策,我們都堅決維護,凡是小平同志的指示,我們都始終不渝地遵循” ,其中兩個最突出的體現就是小平同志關於“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和“通過市場經濟實現共同富裕”的論斷。 如果我們堅持“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那麼當今中央搞“兩個凡是”所引發的大量嚴重問題還是很明顯的。比如下崗職工自焚的問題,民工拿不到應得收入跳樓的問題,各地大量群體上訪的問題,黑社會介入拆遷事件的問題,霸占農民土地的問題等等,觸目驚心呀! 三、由中共中央的錯誤,看黨的紀律 作為共產黨員,要做到下級服從上級,進而全黨服從中央。 但從中國共產黨能夠在成長壯大的歷程中,不斷糾正錯誤,走向一個又一個勝利,那實際是不僅做到了“下級服從上級,全黨服從中央”,而且還做到了“全黨監督中央”。只有“全黨監督中央”才能夠及時糾正中央的錯誤。 如果把中國共產黨比作一個龍舟隊,中央就是舵手,全體黨員是劃手;只有在中央把握好了方向,全黨步調一致,一切行動聽指揮,船才能向既定目標飛速前進。那如果中央把舵把歪了怎麼辦(當然還可能有其它更複雜的情況),我想作為每一個黨員要及時的提出,要全黨一起來糾正中央的錯誤。 “全黨服從中央”與“全黨監督中央”,兩者是互為前提,缺一不可的。只講服從不講監督,那蘇聯解體就是最大的教訓;只講監督不講服從,那黨的戰鬥性又無從談起,會成為一盤散沙。 但我們也要看到,中央領導同志也不可能都做到“聞過則喜”,可能不少人喜歡聽報喜的消息而不太喜歡聽報憂的消息,聽慣了下面人如何英明決策的奉承,可能也就漸漸容不下了批評的聲音。所以我們既希望中央能夠儘快認識到自己的錯誤,進而改正錯誤;同時也要認識到這也需要一定的時間,一個過程,只不過越早認識到自己在搞教條主義,對人民對黨對國家越有利。 四、區分今天中央教條主義的錯誤和小平同志犯下的錯誤 應該看到今天的各種問題固然有中央教條主義的錯誤,但也有小平同志犯下的錯誤,兩者是不同的。 小平同志的錯誤是什麼?筆者認為,小平同志試圖通過“市場經濟”實現“共同富裕”,而實踐證明搞“市場經濟”與實現“共同富裕”是南轅北轍的。 今天國內的問題決不是什麼處於市場經濟初期的問題,不少問題在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是同樣存在的,也就是說是市場經濟國家中“共性”的問題。 我們看一看鄧小平同志自己對政策的成敗是如何評定的: 【我們允許個體經濟發展,還允許中外合資經營和外資獨營的企業發展,但是始終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主體。社會主義的目的就是要全國人民共同富裕,不是兩極分化。如果我們的政策導致兩極分化,我們就失敗了;如果產生了什麼新的資產階級,那我們就真是走了邪路了。我們提倡一部分地區先富裕起來,是為了激勵和帶動其他地區也富裕起來,並且使先富裕起來的地區幫助落後的地區更好地發展。提倡人民中有一部分人先富裕起來,也是同樣的道理。 —鄧小平:《一靠理想二靠紀律才能團結起來》(1985年3月7日),《鄧小平文選》第三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第1版,第110-111頁。】 本明顯這裡涉及到兩個問題: 其一,我們的政策有沒有導致兩極分化,如果有,那我們的政策就失敗了。 那今天中國大陸有沒有兩極分化呢? 其二,如果產生了什麼新的資產階級,那我們就真是走了邪路了。 “私營企業主階層”算什麼?算不算“新的資產階級”? 這個問題實際是中央一直都在迴避的。中央黨校的教授講得明白嗎?各省市黨校的教授講得明白嗎?是講不明白還是不敢講?《求實》雜誌社的資深評論員又如何? 改革本身沒錯,現在的問題是中央“無非不敢承認在改革開放中為實現共同富裕而採取的方法錯了”。 所以現在要重提“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要對改革進行改革。 能不能對改革進行改革決定着中國共產黨是否還能代表着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否為最廣大人民所擁護的問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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