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日本首相野田佳彦称钓鱼岛是日本领土,中国反驳指早在公元14世纪明朝已有典籍证明钓鱼岛属中国领土。 外交部芜言人洪磊指,我们对日本领导人公开发表损害中国领土主权的言论表示强烈不满。
洪磊说,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最早由中国人发现、命名和利用。现存最早记载钓鱼岛的史籍之一是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 《顺风相送》一书,书中使用的名称为「钓鱼屿」和「赤坎屿」,即今天的钓鱼岛、赤尾屿。明朝浙江提督胡宗宪编纂的《筹海图编》标明了明朝海防管辖的沿海岛 屿,其中包括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表明这些岛屿至少在明朝就已在中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日本则是在1895年甲午战争期间才对钓鱼岛提出主权要求,并采取 非法手段窃取了这些岛屿。显然,所谓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的主张是根本站不住脚的。
他又指,《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必须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领土归还中国。《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1945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意味日本必须将台湾及钓鱼岛等附属岛屿归还中国。
1951年9月18日,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旧金山对日和约由于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 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1971年6月,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把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拿中国领土私相授受,对此中国外交部于 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指出此举完全非法,重申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