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5年,抗旨留台--试析台湾官绅对“乙未割台”的反应 |
送交者: 佚名 2004年03月23日14:08:16 于 [军事天地] 发送悄悄话 |
1894年,垂垂老矣的大清帝国和那个一直被中国人蔑称为“倭人”的日本在大清国的保护国朝鲜发生了冲突,战火从平壤烧到海上又烧到了中国本土。结果,大清国实在难以抵挡这个突然强大起来的敌手,万般无奈之下在1895年4月17日与日本签订了《马关条约》。这个条约虽不是清王朝的第一次“以土地和金钱换和平”,但却是有史以来最大方的一次——清王朝以辽东半岛及台澎主权和二万万两白银的代价换来了苟延残喘。 清王朝自康熙二十二年秋八月(1683年10月)自郑氏之手得台之后,在施琅的力主下,开始了在台的一番经营。但是台湾作为“江、浙、闽、粤四省之左护”的地理位置的重要性一直没有得到清廷的充分重视,即使是在1862年台湾开埠以后,仍是如此。1874年牡丹社事件后台湾的地位受到清廷的重视,并在朝野展开了一场如何加强在台湾统治和海防的辩论。1884年~1885年的中法战争期间,台湾成为重要的战场,其位置的重要性再一次强烈地显示出来。1886年1月16日清廷降旨:“台湾为南洋门户,业经钦奉懿旨将福建巡抚改为台湾巡抚……”,自此台湾从福建省分离出来,单独建省。而在短短的九年之后,清王朝又将台湾作为换取和平的代价割让给了日本。 那么,台湾各界民众对于“乙未割台”的反应怎样呢?王政尧先生的《试析台湾各阶层对马关签约的反响——兼议徐骧之历史功绩》一文对台湾官、绅、民等几个阶层对马关签约的反应已经作了一些分析论述,其中一些分析笔者亦颇有同感,但是仍觉得不够全面,有些地方甚至有失偏颇。王先生在文章的第一部分首先论述了国内对马关签约的反应,笔者认为此处并非必要,完全可以一笔带过。而在第二、三部分论述了台湾官绅对此事的反应,笔者又认为两部分有些凌乱。荣斌的《试论乙未反割台斗争中台湾的官、绅、民》也是针对这一事件所作的论述,但笔者对该文作者对所引史料的把握及由此得出的许多结论都不敢苟同,因此本文试图对此再作粗浅地论述。笔者认为讨论台湾各阶层对此事的反应应从台湾地方官、士绅、汉民、原住民等几个角度出发,囿于篇幅和时间限制,本文仅以官绅在此事中的反应为线索展开。本文着意不在评论是非得失,而是注重分析与总结官绅两个群体的行为,以及产生这些行为的原因。因资料、水平所限,本文必定存在很多的问题,敬请各位师友不吝赐教。 一 1895年5月中,日清两国政府在烟台换约, 5月20日,清廷“命署台湾巡抚布政使唐景崧解职来京,并令台省大小文武各员内渡”,派李经方(李鸿章之子)来台交接。这种情况下,我们来看看清政府驻台官员们对此事的反应: 唐景崧 1841-1903,字维卿,广西灌阳人,台湾省巡抚。 《马关条约》未定之前,已有传闻将割让台湾,担负台防重任的唐景崧曾多次上书电文给清政府,劝阻割台。在《马关条约》正式签订后,唐景崧也多次电奏,在张之洞等人的支持下亦作出了一些努力,试图使英法等国介入,但没有成功。清廷诏大小官员内渡时,唐在台湾绅民丘逢甲等人的强烈要求甚至可以说是胁持下留了下来,但是他一直在“相机自处”。1895年5月25日,唐被走投无路的台湾官绅推为“台湾民主国”大总统,唐以“群情难拂……俯如所请”接受劝进,设议院,定国旗(蓝地黄虎旗)、国号(永清),并任命了一批“台湾民主国”官员。6月2日,通电内外,宣布“今虽自立为国,感念旧恩,仍奉正朔,遥作屏藩,气脉相通,无异中土”。但作为台湾民主国总统的唐并没有有效地组织台湾的防务,而似乎把重点放在了向清廷解释成立“台湾民主国”的动机及请求各国承认上。5月29日北白川能久亲王统率的日本近卫师团和海军少将东乡平八郎指挥的舰队即已在澳底登陆,并开始向台北方向进攻。6月2日陷瑞芳,3、4日分别陷基隆及狮球岭。4日,台北发生粤勇抢库焚署的事变,唐率亲丁数十逃至沪尾德商忌利士洋行,6日乘德商轮船逃至厦门,守台军士以炮台击之,但是没有击中。丘逢甲获悉后,哭曰:“误我台民,一至此极!景崧之肉其足食乎!”此后不久,台北不战而陷。 杨岐珍1836-1903,字西园,回族,安徽淮南(原寿州)人,福建水师提督。笔者找到几处有关杨岐珍涉台事迹的史料: 《台湾通史》(以下简称《通史》)载:“(清廷)既又命福建水师提督杨岐珍……,八月,岐珍亦率十营入台北,皆新募未练者”。“而独立之议成,镇、道、府、县各纳印去,提督杨岐珍亦率所部归厦门。”《台海思痛录》(以下简称《思痛录》):“岐珍六月到台,率所部淮勇二千余人分驻基、沪海口”。“岐珍自来台后,令所部分扎基、沪,自拥亲兵数百驻省城之试院,征兵筹饷皆不过问,一听抚军主持。命其胞弟杨某募台州五百人,驻狮球岭”。后来,“旋奉旨……杨岐珍亦率所部径回厦门”。而光绪帝在五月初一日曾谕令:“杨岐珍著即回本任”。前两处史料在杨岐珍到台的时间上有出入,但并不影响我们对杨岐珍在这一事件中所扮演角色的理解。 刘永福,1837-1917,字渊亭,本名业,祖籍广东钦州(今广西钦州),南澳镇总兵,记名提督。刘是著名的抗法将领,也是威名赫赫的黑旗军首领。少时,曾参加太平天国军队北伐。1894年与杨岐珍一起奉谕来台驻守。六月或八月来台,驻守台南。《马关条约》签署并换约之后,清廷命在台大小官员内渡。此时,唐景崧致电刘永福询其去留,刘永福回电:“与台存亡”。台湾民主国成立之后,刘未任职,而仍以清将自命。唐景崧内渡之后,台湾绅民推刘永福为大总统,刘未从,但是以“抗倭盟主”的身份在几乎没有外援的情况下主持台湾军民的抗日,一直到九月(阴历)间。 陈季同,1851?-1907,字敬如(一作镜如),号三乘槎客,福建侯官(今福州)人。陈是清末第一批派遣留学欧洲的学生,目的在于学习现代外交和相关法律,“兼习英德罗马腊丁各种文字”,尤其精通法语。其后以武官兼翻译的身份长期在欧洲从事外交工作,熟悉各国情形。参与了中法战争前后与法国的交涉,后因私债一事引起外交纠纷归国。后复官(副将衔),在北洋办理洋务。1895年3月,因唐景崧电,调陈季同赴台,以促法国干预。4月,陈赴南京,转往台湾。《马关条约》签订之后,深谙《万国公法》的陈季同与丘逢甲等士绅倡议建立台湾民主国。台湾民主国建立之后,陈任外务大臣。陈季同李经方来台交接之时,李鸿章曾电告陈季同在台相候。后陈季同因台民愤慨而劝李经芳“千万勿来,或请收回成命,或请另派他人,切勿冒险”。同时,陈努力使台湾民主国获得国际承认,但告失败。台北陷后,内渡。 顾肇熙,生卒年月不详,原为台湾道,后为藩司(即布政使)(1894年9月始任)。1895年5月中旬,奉旨内渡。 陈文騄,生卒年月不详,原为台湾府,后为台湾道(1894年9月始任),1895年5月中旬,奉旨内渡。 其他官员在清廷下诏令在台文武官员内渡之后,也纷纷内渡。《清实录》中有记载:“闽浙总督边宝泉奏:台湾文职各官陆续内渡,仕途拥挤,请量予变通”,其中并未提及武官,可以说明奉旨内渡的官员中主要是文职。 从上文所列出的清朝驻台官员在“乙未割台”之时的表现中可以看到,尽管并非都是第一时间奉旨内渡,但清政府驻台官员(当然,不包括战死在台的守军将领)都内渡了。 二 依照清朝的成制,在台湾担任地方官的清政府官员,大都不是台籍。而在台湾的士绅则不同,他们大多是通过科举考试或是其他途径取得功名的台湾本地人。他们中很多诸生,也有一部分是进士、举人。台湾的举子们在中式之后,往往挂名不就,带着功名回到乡里。因为在乡里,乡亲和官府都会给予他们足够的重视和较高的地位,使他们可以比到某一举目无亲的地方做官或是在中央做低级的办事官员都要来得实惠。由于有着较高的地位,他们往往成为家族的代表,是家族利益和乡亲利益的代言人。那么这些绅民对“乙未割台”的反应如何呢?下面笔者就列出几位有代表性的人物的事迹: 林维源,1837-1905,字时甫,号炯卿,台湾淡水人,祖籍福建省漳州府龙溪县白石乡。幼时与其兄维让求学于厦门。“家巨富”,乐善好施。向清政府捐款颇多,因而被清廷累次授官迁官至太仆寺正卿、二品顶戴,钦差帮办抚垦各事务。甲午战争之初,为邵友濂之会办。“清廷特命其督办全台团防。维源用通告台各府县州官,应于各要地筹设总局,自费募集练勇二营”。台湾民主国成立之时,推其为议院议长,辞不就。为台防捐壹百万两,十三日后内渡。 丘逢甲,1864-1912,字仙根、仲阏,笔名仓海。祖籍广东蕉岭,出生于台湾苗栗。1889年“中式三甲第九十六名进士;殿试钦点工部主事虞衡司”,告假返台任崇文书院山长。“及景崧升布政使,邀其至,时以文酒相酬酢,台湾诗学为之一兴”。甲午战争开始之后,丘逢甲就预料到台湾将不能幸免遭殃,于是组织团练。在训练时,“复以大义相鼓励,涕泣而语之……”。《马关条约》签订的消息传来,丘逢甲咬指血书,联合全台士绅,电奏清廷,力阻割台,不听。中日烟台换约实际上宣告了台湾士绅寄希望于清政府的努力的彻底失败,同时台湾士绅的另一个希望所系——英、法、德三国干涉还台,也告失败。在“无天可呼,无主可应”的情况下,陈季同、丘逢甲首倡自主之议,得到了台湾士绅的响应。5月15日,发布《自主宣言》,表示:“愿人人战死而失台,决不愿拱手而让台”。于16日、21日两次至巡抚衙门递呈,请唐景崧暂摄政事,25日送上“台湾民主国总统之印”及“蓝地黄虎”国旗,台湾民主国正式建立,任副总统兼义军统领。台北告警时,唐景崧急电逢甲来援,但由于种种原因未及时赶到,途中闻台北已失,折回作死守台中之准备。后与日军在新竹遭遇,相持二十余日,终不敌。此后,丘逢甲听从大多数将领建议,在“无力回天”的情况下内渡。 吴汤兴,1860?-1895,台湾苗栗人,祖籍广东。秀才出身。粤籍台民好武,因而吴汤兴“亦习武,以义侠闻里中”。 1895年5月,马关割台之讯传来,在台湾聚合粤籍乡人,盟誓抗日。得到台湾巡抚唐景崧支持,奉命统领台湾义民队伍。6月中旬,日军进攻新竹时,与徐骧、姜绍祖等义军屡败日军。7月上旬,会各路义军反攻新竹,与日军反复搏杀。8月中旬,与日军苦战于苗栗。8月下旬在彰化之役中中炮而殁。 姜绍祖,1874-1895,台湾新竹人,祖籍广东。秀才出身。“家巨富”,任侠重义。1895年春,自散家财,在北埔一带募集乡勇500余人,抵抗由基隆、台北南进之日军,并联络徐骧、吴汤兴等各路义军,全力配合,协同作战。曾在新竹大湖口地区打击进犯的日军近卫师团。不久,被俘。后由家人冒充顶死,乃得生还。随后到北埔,再募乡勇壮丁抵抗日军。1895年夏,会同各路义军反攻新竹时战死。 徐骧,1858-1895,字云贤,台湾苗栗人。秀才出身。中日开战之后,“骧闻其事,举以号于众,窃窃以为忧”。《马关条约》签订之后,集各乡壮丁而成义军,称民团,徐为民团长。此后,徐骧参预了一系列与日军的战斗,显示出“非凡的智慧和超人的英勇”。6月,率领义军在新竹城东十八尖山和虎头山设伏,重创日军。8月配合刘永福黑旗军,在大甲溪、彰化等地亦击毙甚多日军。10月,在与王德标守嘉义。11月日军包围台南,他率七百原住民勇士决战,战死。 在此过程中,拿起武器守卫台湾的远不止上述这几位士绅,笔者之所以将这些人列出,一是因史料所限,二是他们具有一定的代表性。 三 了解上述人物,我们就可以试着分析这些人物所代表的官员和士绅对“乙未割台”的反应了。 笔者认为,在评价台湾地方官员对此事的反应时应当重视他们作为地方官的身份特殊性:首先,他们是清政府的官员,是统治机器中的一环,必须向清政府负责;其次,他们是台民的父母官,从这一点来说,他们又必须向台民负责;最后,他们是中国人,又必须对自己的民族情感负责。他们是民情与政府的中枢,但是拿着政府的俸禄,所以他们会倾向于向政府负责。向政府负责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要做到对政府指令的服从。 在割台事件中,地方官扮演这几个角色却是相冲突的。《马关条约》是一个不平等的条约,这是所有清醒的中国人都明白的,官员也不会例外。更为关键的是,条约中针对台澎领土的条款是所有有着民族情感的中国人所不能接受的。这种情感的强烈程度会影响到他们作为地方官员的举动。台民对于割台的强烈反应一方面使官员们不得不正视民情,另一方面,官员们也会被这种强烈的民族情感打动。从唐景崧1895年4月25日的电奏:“台民洶洶,屡请代奏,未便渎陈”,可以看出其中有为台湾绅民的爱国爱台的强烈情感所动的成分。而唐在之前的三月二十七日另一份电奏更加可以证明此点:“和议成,本可内渡;用为民遮留,其惨可知”。 清朝官员从民族心理上来说,是不愿意看到台湾被割,他们也试图通过各种途径争取改变已成定局的条约,但是当努力失败之后,他们惟有无奈。因为他们必须对清廷负责,必须遵行清廷的诏令意旨,即使这种意旨是他们从情感上不愿接收的。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服从圣谕,或者是表面上的服从圣谕已经不仅是一个身为政府官员的技术问题,还是君主专制制度空前发达与腐朽形成的道德体系的一部分。皇权在光绪朝远远谈不上强大,但清政府的强大权威还是勿庸置疑的,只不过操控这个权威的是慈禧而已。在另一方面,在台官员还有着对自己的切身利益的考虑。他们的去留,影响到的不仅仅是他们的仕途和生命,还有他的家庭和宗族。一旦他们仕途因抗旨被断送或是他们战死台湾,他的家庭乃至他所代表的宗族就会失去重心,有衰败的危险。在仍然具有着浓厚的宗族观念的中国近代社会,这是不能够被忽略的一个问题,也是一些在台文官武将表现出消极态度的原因之一。 因此,抗旨留台是除了能够得到道义上的支持以及民族情感上的释放之外别无是处的选择。清廷既然决定以牺牲台湾来换取北京的安全,它就不可能在没有外力介入的情况下毁约再战,哪怕即使是支持台湾方面与日军的交战。这一点,从光绪的上谕中表述得很明白: “谕电依克唐阿:‘现在和约已定,台湾自立拒日,无从过问。’” “谕刘坤一:‘现在台湾已经李经方交接清楚,日兵攻台,基隆不守,省城瓦解,无从过问。’” 上述这些理由,足以让在台官员卸去些许感情上的压抑,装着轻松地离开,甚至后来内渡的官员中参与台湾民主国者皆未再起用,对他们来说也不重要了。 唐景崧之所以被强留下来,乃是因为他身份的特殊。作为巡抚,即一省之主,所谓封疆大吏,台民需要这样的人物来给他们抗战的信心。但实际上唐景崧并没有独挡一面的魄力,更没有运筹帷幄的胆略。他留台只是权宜之计,或者说,是为了寻找机会离开。刘永福的留下是自愿的,这无疑是台民的愤激之情打动了他。但遗憾的是,唐、刘二人在中法战争中就已经结下了怨雠,“及景崧与永福交恶,分兵而守”,使得台防的部署上出现了很大的问题,以致日军可以长驱直入。他是一个对民众有责任感的人,这种责任感要比对那个在中法战争中招抚他的清政府的责任感要更加强烈。唐景崧内渡以后,6月28日,刘永福在盟誓中说:“自问年将六十,尤死不辞,……愿合众志成城,执挺胜敌,在我坚心似石,弃职以为”。刘永福作为一位骁将留在台湾,为台民组织抵抗建立了必不可少的信心。然而,以刘永福和台湾义军的弱小实力,需要面对的不仅仅有强大的日军,局面可想而知。于是,刘永福在坚守台南最后一个据点不支后,也回到了大陆,而并没有履行他“与台存亡”的承诺。 台湾士绅方面,他们的心态则与驻台官员有很大的不同。他们也有着多重的身份:首先,他们是有功名的,常常成为家族的代表,是家族利益和乡亲利益的代言人;其次,他们与官员的联系比较紧密,有的就是官员的幕僚或是挂有虚衔的官员,因此他们又是官府与民众沟通的桥梁;最后,他们是在台湾生长,有的不仅仅是民族情感,还有乡情、亲情。眼看着自己的家园将成为外族的领地,将受着外族的统治,他们的激愤是不难理解的。在尚未画押换约之时,士绅们主要是寻求通过清政府及其官员来改变形势,在他们的努力失败后,则转而寻求外国势力的介入以及自立。当这一系列的办法都不能改变台湾和台民命运的时候,他们或是内渡,或是拿起武器来改变这一现实。 以林维源为代表的内渡士绅,他们也为台湾不从中国分离出去作出了努力,特别是提供了财力上的支持。他们从一开始就采取了观望的态度,也在期待着各方努力能够改变台湾被割的命运,但当局势的发展有可能影响到他们的利益时,他们选择了离开。笔者认为,并不能把他们的内渡笼统地看成是背叛。他们是现实的,深知以台湾这样的弹丸之地,在没有外力支持的情况下对付当时的日本是徒劳的。离开是保护家族财产、保护自己生命、保存实力的最佳途径。他们的内渡实际上是在默默的抗争,也承受了莫大的压力。 而以徐骧为代表的义军,则选择了另一条抗争的道路。根据《马关条约》的规定,他们中的一些人完全可以像林维源一样都内渡,但是他们却选择了战死在家乡。这更多是基于“保卫家园”的价值观基础。 当然,还有一部分士绅留在了台湾甚至与日军站到了一起,这些士绅更多的是出于利益方面的考虑,民族情感在他们看来并不重要。 丘逢甲是特殊情况。这位台湾民主国的首倡者之一,台湾义军的重要首领,在唐景崧内渡后没多久也内渡,这让人大大不解。所以,关于丘逢甲内渡,历来是有争议的。《通史》P721页载:“十三日,日军迫狮球岭,景崧未战而走,文武多逃。逢甲亦挟款以去,或言近十万云”。《思痛录》P101语:“或縻帑十余万仅报一军之成焉”恐亦暗指丘逢甲。戚其章先生的《丘逢甲离台内渡考》对此有一番较公允的论述。 由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结论:清政府驻台官员及台湾士绅对“乙未割台”事件的反应是由他们的身份的多重性使他们有多样的选择,这个时候,基于民族情感和自身利益的考量以及个人性格的差异就对驻台官员及台湾士绅的行为起了决定性的作用。如果我们,带着很强的民族情感去褒贬他们的行为往往会忽视他们行为背后的一些因素,就会失之偏颇。因此,如果我们全面地考察这个时代的背景,民族性格和个体性格因素,才能比较客观地评论,也才能够真正的对我们国家和个人的发展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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