翟七佳:論“變態音樂”兼答各路網上高友 |
送交者: 翟七佳 2005年05月05日22:47:50 於 [高山流水] 發送悄悄話 |
變態音樂及其袖珍"詞典" ——前言 我的幾篇文章上貼後,牢頭以及諸位網上高友給我面子,對拙文發生興趣和起了些膩,想順藤摸瓜,或者也算深挖階級鬥爭新動向,所以我又打了一斤“女兒紅”,借着酒勁兒,斗膽再為各位牛B一下,到底何為“變態音樂”的新動向。 其實我在文章中經常提到的“變態音樂”概念,純屬一種個人習慣叫法,把它說成我的發明也未嘗不可,因為至少至今我還從沒看到過、聽到過這種說法。最初把某類音樂喚做“變態音樂” ,既非大學問的結果,也不是欲搞出一條什麼“放之四海而皆準”的普遍真理;它的出籠一點都不神秘高深,非常簡單,完全因為我當時在聽這類音樂時突發奇想所得,且正好覺得它甚為形象、生動和貼切,實際上它更多帶有“語義聯想”味道,並無貶義,僅此而已。 不過如今面對着萬維上“五味”“高山流水”罈子裡的各路高人,我倒真有些不知所措,頗為犯難。 我一直認為音樂欣賞中有些東西只可意會,實難言傳,如果你涉樂較深,樂悟亦高,理解何為“變態音樂” 似乎並非難事。不過,當然,凡事不能只考慮自身利益,與服務行業中的“顧客至上說”一樣,寫文章首先應滿足讀者的需求,對於那些正處在“嗷嗷待哺”階段的大多數音樂愛好者而言,為他們闡清每一“邪門兒”概念看來更具建設意義,也是與時具進之所需。因此,從“文責自負”的角度出發,我覺得有必要對一些變態音樂概念稍加解釋(無意詳解,以給更美麗的想象之花和各路高人留個空間),也算是給牢頭兄和諸位高友的一個答覆。不過這次我不打算用文章形式,因為處理那些純粹概念化的枯燥術語,筆者覺得還是用工具書說話比較合適,這樣做更加直截了當,或許可以收到事半功倍之效。文章搞不好會導致概念的迷宮,讓人越讀越糊塗,就像我上次酒後掄出的《泡歌劇》。而詞典相對來說可能要好得多,相關概念獨立成條,清晰、易讀,表面雖顯雜亂無章,但通讀後將它們並聯串聯在一道,揉搓成一整體,效果肯定不比文章差。呈現在各位面前的這一《變態音樂袖珍詞典》只是敝人的一種嘗試,如能稍釋廣大讀者之疑,筆者就非常心滿意足了。 ——正文(條目按筆者主觀意願排列) 1, 常態音樂——現已過時,沒人寫、但有人聽的音樂。如貝多芬的《合唱交響曲》及德沃夏克的《新世界交響曲》等。 2, 變態音樂——還沒完全過時,有人寫、但沒人聽的音樂。如梅西昂(O. Messiaen;1908——1992)的《世界末日四重奏》(Quatuor pour la fin du temps;1941年)及利蓋蒂(G. Ligeti;1923——)的《大骷髏舞》(Le grand macabre;1978年)等。 3, 變態音樂的起因——信仰破滅:一天突然發現信仰是被他人強行套在脖子上的沉重枷鎖,而自己根本就不需要卻一直被蒙在鼓裡。 4, 變態音樂史——大概從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那天就已開始,但不知到哪天才能結束。 5, 變態音樂家——在一個人跡罕至的孤島上辛勤耕耘,自信靠大腦和汗水能讓世界舊貌換新顏的音樂人。如施托克豪森(K. Stockhausen;1928——)及豪本施托克-拉馬蒂(R. Haubenstock-Ramati;1919——)等。 6, 變態音色——如果你覺得正在工作的抽水馬桶產生的音色仍不夠美妙和刺激的話,那麼還有什麼音色不誘人呢?!換句話說,變態音樂可用音色是無窮無盡的。 7.變態節奏——如果你是個性情乖戾、喜怒無常、一天三變臉的人,你想當然就是個變態節奏大師。 8.變態和聲——限定詞“和”太顯老朽、乏味,應換個字:“殺聲” 。 9.變態復調——常態音樂有的,變態音樂當然不能缺少,否則如何證明今人要比列祖更聰明智慧、更複雜呢。 10.變態配器——無規律可循,因為無定論之“器” ,你怎麼配都行,只要找到各種“器” ,哪怕是“器官”也行。 11.變態曲式——在這方面至今未有大的突破,如果你有更佳敘事方式不妨一試,亂點也沒關係,反正沒人聽。 12.變態旋律——旋律是能讓人記住的音樂細胞,變態音樂中旋律同樣豐富多彩,但只可惜都記不 住,就是難得記住了,你會發現它們不是太難聽,就是太簡單,令人失望。 13.變態樂器——嚴格講,這個世界上的所有樂器都可燒掉,但是發明樂器並非易事,而樂器說到 底不過工具罷了,暫且不予深究,把常態樂器改裝一下先湊合用着再說。 14.變態音域——無上下限的音。 15.變態歌劇——用變態音樂創作的歌劇。如施尼特凱(A. Schnittke;1934——1998)的《沒傻叉沒勁》(Life with an Idiot;1992年)等。 16.變態女高音——表現為女人看見老鼠及被強姦時驚恐萬分的一種純生理狀態,其慘烈程度不亞於宰豬高潮處那撕心裂肺的痛苦場景。 17.變態作曲技巧——需要掌握傑出社會活動家的更多手腕,而非只有作曲家的伎倆,這樣你離作 曲大師就肯定不遠了。 18.變態記譜法——學音樂之前最好先把美術學好,如有可能也學點自然科學知識,這樣你的記譜才更讓人信服,當然,別人看不懂最好,這樣你可更多地用頭腦說話,而不是用音符。 19.變態演奏法——當然你從未學過如何演奏變態音樂,也缺乏這方面的教材和師資力量,即使有也沒法學,因為一切都處在變化不定當中,唯一解決辦法是聽作曲家的,他(她)讓你幹啥就幹啥,這肯定很亂,但不要緊,反正用途極少。 20.變態體裁——跟變態樂器差不多,體裁不過是一個個集裝箱,一時找不着更合適的箱子,先拿 來往裡塞變態音樂再說,可美其名曰“繼承與發展” 。 21.變態題材——這是最重要的,像變態音樂始於暴力一樣,它最擅長和最津津樂道表現的也是與暴力密切相關的題材,如犯罪、使壞、性變態、專制自私、腐敗、欲望膨脹及戰爭等等。 22. 變態音樂的美——首先你得忘掉什麼是美!或者說“美”必須重新定位,這樣你才能領略到變態音樂的美。 23. 變態音樂的丑——“丑”的意義是相對的,是模糊的,你大可不必為此大傷腦筋,以丑為美、美醜不分正好。 24. 變態音樂的欣賞——不知不覺進入甜美夢鄉,醒來時發覺所在世界還是無限美好的,這是欣賞常態音樂常有的狀態;想睡睡不着,懵懵懂懂如同做了場惡夢,這是欣賞變態音樂的佳境。 25.變態音樂學——這領域最難搞。已往對音樂進行理性思考的人首先都非常熱愛他們的研究對象,都是“有感而發” ;但研究變態音樂則不然,因為幾乎沒人喜歡它,這工作成了不樂意干但又不得不干的苦差事,沒轍,大家都為了活命啊。 26.親切的變態音樂——變態音樂中出現的常態音樂。這可能是變態音樂家的一種妥協做法,也反映出一種矛盾心態,總之,他們現在至少還不願徹底拋棄常態音樂。 27.可惡的變態音樂——你心態不對導致變態音樂可惡,面對變態音樂越來越多的世界,你別無選擇:要麼接受,要麼遠離音樂。當然,你可走極端,棄變態音樂於不顧,但你做得到嗎?! 28. 可憐的常態音樂——為了與可惡的變態音樂抗衡,不得不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即便是一直被我瞧不起的低俗難弟流行音樂,此時我也只好昧着良心與之攜手並肩了,沒辦法,此一時彼 一時也,說到底,我們之間還是屬於“人民內部矛盾”嘛! 29.反音樂——即“無聲音樂” ,變態音樂之一種,如約翰·凱奇(J. Cage;1912——1992)的《4’ 33’’》(1952年)等。音樂自古就是聲音的藝術,音樂中的休止屬於音樂的組成部分,既然如此,為何不能用“全休止”來創作呢?當然可以,這叫“此時無聲勝有聲”或“大音稀聲”云云,有人敢反對嗎?!真有的話,他(她)即便不是白痴,也是淺薄之徒。 30.變態音樂聽眾——聽光了或聽膩了常態音樂、可又不能不聽音樂的人! 31.變態音樂家語錄摘抄——沃奧里農(Ch. Wuorinen;1938——):“在上次革命已經證明任何事都可行後,你如何能再來一次革命呢?”(完) 說明:原帖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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