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朋友在我的《閱讀與寫作》後留言,“在《馬蘭花開》音樂中讀你侃侃而談的文章,很愜意。”我看到後,不死心再試了一次,點開鏈接,再點了一下那個小三角,還是老樣子,“當前區域因版權限制,音樂無法播放。”
《地名古今》的“每天一推”,都會配有一首樂曲或歌曲,有些似乎是作者提供的,大部分應該是任軍編輯精心挑選的。我每次試圖打開欣賞,都像上面那樣碰一鼻子灰。只有一次例外,《爸爸留給我一首歌》很自然地配放了《茶館小調》,我居然可以聽到,難道詞作者的兒子受了點優待(?)。
根據《地名古今》所見,現在國內音樂家們的辛勤勞動受到了尊重,至少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尊重。我在失望之餘,心裡感到非常高興。版權不受尊重,是音樂家們受到傷害的一個方面,另一個方面就是當年作家們的稿費。
著名作曲家施光南的追悼會上,骨灰盒上放了30元人民幣。這無聲的抗議到底針對什麼,眾說紛紜,一般認為說的是《在希望的田野上》的稿費。施光南49歲英年早逝,音樂家的清貧實在有着難以推脫的責任。大約1996年,在紐約的一次音樂會(“火紅的80年代”),關牧村說起施先生的去世,淚珠滾動,幾近哽咽。關牧村是有良心的,但兩人在物質待遇上的差距,確實令人唏噓。
另一個不那麼廣為人知的故事是《十五的月亮》,早在80年代,就有人在《人民日報》擇文,呼籲改變這一狀況,文中特意提到當時極為走紅的《十五的月亮》的作者,只拿了16元稿費,文章沒有說是作詞作曲還是兩者均16元。人們戲稱為《十五的月亮》十六元(“十五的月亮十六圓”是一種天文現象)。《人民日報》的數字也並非100%準確,但說明這低的令人悲憤的稿費絕非空穴來風。董文華的收入和詞曲作者當年的收入絕對不在同一個量級。
《高山流水》有一位網友曾擇文介紹谷建芬先生,文中提到谷建芬要為改變詞曲作者收入過低的現象努力,谷先生看來是任重而道遠。經過這麼多年,我想,上面這種超級低廉的“報酬”一定已經有所改善。我人在美國,一點概念都沒有,網友中如有圈內人士,不妨提供一些信息,讓我的知識也更新一下。比如喬羽和王酩先生的《難忘今宵》,陳哲和孟衛東先生的《同一首歌》,其風靡程度用“大紅大紫”都不足以形容。我當然不指望他們的收入可與補稅好幾億的范冰冰相比,但如果還是《在希望的田野上》和《十五的月亮》那種水平(經過物價調整),那真是要人神共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