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大家讀上篇帖子,感謝大家回帖!
由於“什麼能拍,什麼不能拍”這個問題,對我們攝友太重要了,今天接着談。當然還是翻譯一篇文章,聽聽專業人士是咋說的,比較靠譜。
有關攝影的十大戒律
一,任何人在公共場所可以拍任何他們想拍的圖片 (注意,公共場合這個條件很重要)。 公共場所包括公園,人行道,綜合商場。包括商場?對!儘管商場是私有的,只要向公眾開放,就是公共場所。
二。如果你在公共場所,你可以拍攝私人建築物。例如,如果某私人建築可以從人行道上看見,就可以拍攝。
三。如果你在私人領地內,並且人家不允許拍照,比如張貼出標誌說明不許拍攝,你有義務服從。
四。如果被視為威脅國家安全,敏感的政府建築(如軍事基地,核設施等),可以禁止拍照。
五。如果在公共場合,可以未經其同意拍攝人物。除非被拍人有合理的隱私。孩子們在噴泉游泳能拍麼?沒問題。有人在ATM機器上打密碼能拍麼?這絕對不能拍。
六。儘管一些流行的外行觀點認為不可以,只要在公共場合,以下情況幾乎總是可以拍攝:
事故及火災場景,犯罪活動現場
橋梁及其他基礎設施,交通設施(如機場)
工業設施,超級工地
公用事物大樓,住宅及商業樓
兒童,名人,執法人員
飛碟,尼斯湖水怪,查克·諾里斯
七。雖然往往有人以“安全”為理由,不允許你拍照,這些要求在很多場合下是無效的和非法的。只要被拍攝對象在公共場合可見,拍攝它的照片,並不構成恐怖主義,也不構成侵犯公司的商業秘密。
八。如果有人對你提出類似的非法要求,你不必解釋你為什麼要拍照,也不必說明你的身份。除了在某些情況下,官方執法人員的提出類似的要求。
九。私人聚會只有非常有限的權利禁止你拍攝,如果他們騷擾你,他們可能受到法律追究。
十,如果有人試圖沒收你的相機或膠捲,你可以不給他們。如果他們採取武力或威脅的手段,他們就違法了。即使是官方執法人員,也只能在持有法院命令時,才可以沒收你的相機或膠捲。
(注意當地的法律可能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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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ontent.photojojo.com/tips/legal-rights-of-photographe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