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篇文章,講攝影師什麼能拍,什麼不能拍。原文是英文的,翻譯了一部分,供大家參考:
由於數碼相機和照相手機的出現,攝影正在普及和興旺。許多人隨身攜帶相機在各種場合出現。
但在你拍照之前,問自己一個問題: 什麼是合法的,在這種情況下,什麼能拍?(各地關於攝影的法律可能會有所不同,我會告訴你什麼是普遍允許的。它不應該被解釋為法律意見。)
問: 你從附近的人行道上拍攝一個公共圖書館的精美台階。
答: 這很簡單,是合法的,在公共場所拍照沒問題,這包括街道,人行道和公園。然而,你不能妨礙其他路人。
問: 在公園,你想拍攝一對手牽着手的老夫婦。
答: 在公共場所,可以拍攝人,不需經過被拍人的同意。 但也有例外。如果被拍人有合理的隱私,則不能拍攝。例如,不能拍在廁所或更衣室里的人。
問: 從人行道上拍攝你鄰居的房子。
答: 你鄰居的房子是私有財產,但是只要它可從公共的地方看到,拍照是合法的。如果你打算站在私人車道或院子裡拍,就必須得到許可。
問: 你想拍攝你鄰居的房子,剛好浴室的窗戶沒關上,你可能拍到裡面的人。
答: 不能拍攝,因為這是你鄰居的私隱,即便窗口是打開的也不能拍。你鄰居的浴室和臥室都不能拍。
問: 你打算從大街上拍攝一個軍事重地。
答: 只有認為有損國家安全,軍方可以禁止拍照。同樣核電廠可能禁止拍攝。一些官方建築物,如法院大樓也可能禁止拍攝。
全文網址:
http://usatoday30.usatoday.com/tech/columnist/kimkomando/2008-04-17-public-photography_N.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