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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學者:我給《狼圖騰》作者上一堂蒙古族圖騰課 圖 
送交者: 烹小鮮 2015年02月26日18:53:39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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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族學者:我給《狼圖騰》作者上一堂蒙古族圖騰課

2015年02月26日 09:21
來源:鳳凰網歷史 作者:劉三解

核心提示:說到底,北方少數民族的“圖騰”只是一套承載着族源延續的密碼,研究其間的關係,或可了解到民族遷徙、通婚融合的點滴脈絡,將其反推到動物身上,除了滿足自己“成功學”教程的附會之外,毫無意義。

電影《狼圖騰》的槽點之一就是用受過訓練的狼來演繹狼是不可馴服的。

本文系鳳凰新聞客戶端主筆劉三解供稿

坦率地說,沒有《狼圖騰》的熱映,草原狼也好,蒙古族也好,上山下鄉也罷,對於絕大多數人而言,只是一個個遙遠的名詞,更不要說出現某某作家為蒙古族“代言”的撕逼大戰了。

不過既然開“撕”,就應該“撕”得清清爽爽,“撕”出個一二三來。

鑑於問題敏感,三解開宗明義亮出觀點,也方便各家粉絲拍磚:

《狼圖騰》的歷史文化觀可用四個字概括——胡說八道。

某某作家微博批《狼圖騰》“篡改文化”的說法,也可用四個字概括——小題大做。

為什麼這麼說呢?

且從圖騰談起,圖騰(Totem),原為美洲印第安鄂吉布瓦人的方言詞彙,意思是“他的親族”。圖騰崇拜的核心是認為某種動物、植物或無生物和自己的氏族有血緣關係,是本氏族的始祖和親人,從而將其尊奉為本氏族的標誌、象徵和保護神。

正如某位蒙古族作家在微博里所寫的,“狼從來不是蒙古人圖騰,蒙古族所有文史中從未記載過狼為圖騰!”

這話說得很沒勁,不單蒙古族文獻裡沒寫過“狼圖騰”,漢族文獻裡也一樣沒寫過“龍圖騰”、“鳥圖騰”,因為這“圖騰”一詞本來就是嚴復先生最早翻譯的舶來品,如果不是1791年英國人類學家龍格所著的《一個印第安譯員兼商人的航海探險》,《史記》、《魏書》、《蒙古秘史》裡那一堆民族起源傳說,也不會有人聯繫上“圖騰”二字。

不過符合上述概念的“圖騰崇拜”卻並不鮮見,只看蒙古民族,一個“狼圖騰”就明顯不夠用了。

《蒙古秘史》開篇第一句話寫道:“成吉思合罕的祖先是承受天命而生的孛兒帖赤那(蒼狼)和妻子豁埃馬蘭勒(白鹿)一同過騰汲思海來至斡難河源頭的不兒罕山前住下,生子名巴塔赤罕。”

按照某些人的說法,“蒼狼”和“白鹿”只是蒙語人名,但在1382年(明洪武十五年),火原潔與馬沙茹黑按蒙古語原音用漢字拼寫音譯時,對“孛兒帖赤那”一詞特旁註“蒼色狼”,“豁埃馬蘭勒”一詞特旁註“慘白色鹿”,此舉恐不是隨意而為。

因為《蒙古秘史》中不少具有各種野獸含意的人名,在旁註中均以“名”或“人名”來代替,而偏偏將這兩個詞的實際所指的動物明白無誤地譯寫標明,說明他們是出於對這句話內涵的深刻理解所作出的註解,而不是一般地泛指人名。

《蒙古源流》卷四記載“歲次丁亥三月十八日,兵行唐古特之便,於杭愛之地方設圍,汗以神機降旨雲;今圍中有一郭斡瑪喇勒,有一布爾特克沁綽諾,出此二者勿殺。”“郭斡瑪喇勒”意為“草黃母鹿”,“布爾特克沁綽諾”意為“蒼色狼”。

考慮到“蒼狼白鹿”是成吉思汗家族所在的乞顏部起源傳說的主角,這種網開一面的“不殺”,似也可作為“狼、鹿圖騰崇拜”的旁證。

上述是始祖崇拜,還有守護神的崇拜,如《蒙古秘史》記載,成吉思汗所屬氏族——乞顏部孛兒只斤氏的始祖孛端察兒被兄長遺棄後,無奈之下馴養了一隻雛鷹,他靠這隻獵鷹捕來的獵物維持生存,他的後代就把鷹作為保護神。

更確切地證據來自於《蒙古秘史》第63節,也速該為兒子鐵木真(後來的成吉思汗)向德薛禪家求婚時,德薛禪說他夜裡夢見白海青(白鷹)抓着太陽和月亮飛來落在他手臂上,認為這是好兆頭,是你們乞牙惕人的“守護神”前來指教的。

可見,白鷹是乞顏部孛兒只斤氏的守護神,也可稱為“圖騰”,這是符合某作家的觀點的,但是並不能作為否定“蒼狼白鹿”傳說的理由,事實上,無論是乞顏部,還是孛兒只斤氏,乃至於黃金家族,都不能等同於整個蒙古民族。

同屬蒙古語族的布里亞特人和達爾哈特人,主要生活在西伯利亞的森林中,他們的“圖騰崇拜”對象則是熊,稱熊為“鄂布格”(祖先)、“海爾汗”(山神)等。有趣的是,相隔萬里的柴達木的蒙古人和藏族人也崇拜熊,稱它“天狗”,而這在其他部分地區蒙古人口中則是對“狼”的別呼。

儘管他們將熊視為祖先、神靈,仍會在狩獵中殺熊,達爾哈特人蒙古人在洞穴捕殺熊時,首先要在洞口附近進行虔誠的祈禱,還要敲打火鐮,向洞口拋三次火。

獲熊後,熊頭在一定時間內不能剝皮,把頭和兩條前腿放置在特定的尊貴位置上,向它祭祀後才能剝皮煮熟,舉行“敬獻熊頭”(品嘗)的儀式,品嘗時,從村里最長者開始,依次讓每家都吃到熊頭肉,之後將熊頭骨拿到野外,掛在樹上。

類似的儀式,在歐洲古芬蘭的卡累利阿人、萊阿米人,亞洲的埃文基(通古斯)人、優卡吉爾人、鄂倫春人、鄂溫克人中普遍存在,而他們恰恰都是森林漁獵民族。

反觀“狼圖騰”信仰,最集中的體現並非“蒙古語族”所屬,而是突厥系民族文化中,古代烏孫、高車、突厥、鐵勒、回鶻、黠戛斯和後來的維吾爾、哈薩克、柯爾克孜族等均以狼祖後裔為榮。

烏孫人稱國王為“拊離”,突厥可汗以“附鄰”為尊號,這兩個詞彙在突厥語中都是“狼”的意思,而“狼頭纛”更是突厥人特有的軍旗,這種旗杆頂部設金狼頭的旗幟,在維吾爾族史詩《烏古斯傳》裡也有反映。

不過忌諱直呼狼的名字,倒是很有共同點,比如哈薩克人稱狼為“烏拉瑪”(吼叫),鄂倫春人成為“嗡”,蒙古人則稱為“天狗”、“野狗”、“野老頭”、“大嘴巴”、“木耳朵”等等。

說了這麼多,再來看看《狼圖騰》裡最出名的一段話:

“中國漢人崇拜的是主管農業命脈的龍王爺——龍圖騰,只能頂禮膜拜,誠惶誠恐,逆來順受。哪敢像蒙古人那樣學狼、護狼、拜狼又殺狼。人家的圖騰才真能對他們的民族精神和性格,直接產生龍騰狼躍的振奮作用。”

漢人的“圖騰”到底是不是龍,三解下期再詳細解說,單就蒙古人的“圖騰”來說,若真是對應“民族精神和性格”,上文詳述的“狼”、“鹿”、“熊”、“鷹”就已經有4種。

如果再加上沒詳細說的“野豬”(布里亞特蒙古人、契丹人崇拜)、“牤牛(布里亞特人)、“天鵝”(布里亞特人)、“老虎”(達斡爾人,屬蒙古語族)之類的“圖騰”,這民族的精神和性格是不是有點太多了?不怕精神分裂嗎?

說到底,北方少數民族的“圖騰”只是一套承載着族源延續的密碼,研究其間的關係,或可了解到民族遷徙、通婚融合的點滴脈絡,將其反推到動物身上,除了滿足自己“成功學”教程的附會之外,毫無意義。

正如某些評論者所說:

“《狼圖騰》滿足了大眾對簡單通俗的歷史觀的需求,可以說是一種慷慨激昂的媚俗。”

最不幸的是,很多它的反對者本質上和它一樣,僅僅是屁股坐在了另一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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