犹太-基督教道德体系在美国面临严峻挑战(美司法部长巴尔演讲) |
送交者: 沐岚 2019年12月13日10:55:29 于 [天下论坛] 发送悄悄话 |
【转贴】美司法部长威廉·巴尔演讲:犹太-基督教道德体系在美国面临严峻挑战Attorney General William P. Barr Delivers Remarks to the Law School and the de Nicola Center for Ethics and Culture at the University of Notre Dame 微信公众号 :法意读书 译者:岳虹 导言 在美国,宗教自由不仅是宪法第一修正案下的一项权利,也是其自建国时期以来确立的一项传统。从五月花号登陆起,基督教对美国社会意识形态与行为方式的塑造产生了深远影响,基督教道德体系更是被视为美国式自由政府和民主政治的基础。但保守派人士认为,伴随社会的发展,基督教道德体系遭受了世俗主义和道德相对主义的冲击,公共领域的“世俗化”逐渐向“去宗教化”发展。宗教自由原则在今天的背景下有了更新的诉求和讨论价值。本文为美国现任司法部部长威廉·巴尔(William P. Barr)2019年10月11日在圣母大学法学院及德尼古拉伦理与文化中心的演讲稿,其指出世俗主义者对宗教的猛烈抨击、人们对政府解决社会问题的依赖、法律及教育领域对宗教的排斥使得犹太-基督教道德体系的生存和恢复面临严峻挑战,呼吁社会重振天主教教育,抵制世俗主义的反宗教运动。该演讲在美国公布后,引发了很大争议,人们对于现任司法部长,公开发表捍卫基督教价值的言论是否恰当,进行了热烈讨论。但不管怎样,该文反映了美国政治文化的一般走势,并且表明,基督教对于美国政治的影响仍然巨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感谢汤姆的介绍。比尔和罗杰,非常荣幸能与你们同台。 感谢圣母大学法学院和德尼古拉伦理与文化中心的盛情邀请。我同时也想向托尼·德·尼古拉表达感谢,是他的慷慨捐助让学子们在天主教伦理和思维传统下塑造了自己的思想,并将继续惠及无数学子。 今天,我将与各位分享我关于美国宗教自由的一些思考。宗教自由是美国政府和司法部关心的重要议题。司法部内部成立了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包括总检察官办公室、民事局、法律顾问办公室和其他办公室。工作小组定期举行会议,关注全国范围内发生的有关宗教自由的案件或事件,如州法院错误适用政教分离条款导致对信教人民的歧视,或州议会通过侵犯宗教自由的法律。 从建国时期起,美国已就宗教自由的中心地位达成强烈共识。 保护宗教自由不仅是对虔诚的信教行为点头支持。制宪者们认为,宗教对维持自由政府而言是必不可少的。詹姆斯·麦迪逊在其著名的1785年《反对宗教征税评估的请愿和抗议书》中将宗教自由描述为“人类的一种权利”,也是“对造物主的一项义务”,“一项在时间和义务程度上先于公民社会诉求存在的义务”。 自这群殖民地律师发起了独立战争和他们眼中的伟大实验以来,已经过去了230多年,这片土地上建立了一个与以往完全不同的社会。他们制定了宏伟的自由宪章——美国宪法,规定了有限政府,同时让“人民”享有广泛的自由去追求个人和社团的生活。这种自由的飞跃对美国人和世界人民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进步的动力。 在20世纪,我们的自由社会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我们一直面临着这样的问题:一个如此重视个人自由的民主国家能否与一个受极权管制的国家抗衡?当美国先后对抗并击败了法西斯主义和共产主义时,这个问题得到了响亮的肯定回答。 但在21世纪,我们面临着完全不同的挑战。这个挑战正是国父们所预见的、我们自由社会所面临的终极测试。他们从不认为共和国的主要危险来自外部敌人。核心问题是,从长远来看,我们能否驾驭自由,即在这样一个自由社会中的公民能否维持自由制度生存所需的道德规范和美德。 开国一代的人性观在很大程度上是从古典基督教传统中汲取的。这些务实的政治家认为人虽然有造就大善的潜力,但也有酿成大恶的能力。人充满了强烈的感情和欲望,如果毫无节制,就会无情、残暴地凌驾在邻里和整个社会上。 若没有限制个人欲望的措施,任何社会都无法存续。但如果仅依赖政府的强制力去施加约束,这将使得政府权力过大,最终我们将失去自由,只剩暴政。 另一方面,除非采取有效的限制措施,否则结果将同样危险——放肆、无节制地满足个人欲望,以牺牲公共利益为代价。这是另一种形式的暴政——人们被其欲望所奴役,任何健康的社会生活的可能性都被粉碎。 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用他丰富的语言总结了这一点:“人有资格享有公民自由,其程度与他们被限制的欲望成正比。……只有当控制权被置于某个位置时,社会才能存续;该位置上的控制权越少,位置之外的控制权就越多。事物的运行规律告诉我们,人类无节制的思想不能放任自由。他们的欲望同时铸就了身上的束缚。” 因此国父们决定下一个赌注。他们称之为伟大的实验。他们为“人民”保留广泛的自由,限制政府的强制性权力,将信任给予美国人民的自我约束和美德。麦迪逊表示,“我们将未来寄托在了每个人自我管理的能力上……”这就是“自治”的含义。它基本的含义并非指我们选择代议机构的那套机制,而是每个人自我管理和约束的能力。 但这种内部控制权来自哪里呢?在一个自由的共和国里,这些限制性权力不能由哲学王授予。相反,社会秩序源自人民自身,自愿遵循内心的命令和共同的道德观念。为了控制具有无限理性能力的人类,这些道德价值观必须建立在一个独立于人类意志的权威之上,它们必须来自超然的最高存在。 总之,制宪者们认为,自由政府仅对有宗教信仰的人们适用并存续。这些人们认为在国家和人造的法律之上存在超然的道德秩序,他们根据这些永恒的原则运用道德规范来控制自己。 正如约翰·亚当斯所说,“没有道德和宗教的约束,我们的政府就无法抵御无限制的人类欲望。我们的宪法仅为有道德和信仰的人民制定。而对其他任何政府来说,这是完全不够的。” 神父约翰•考特尼•默里认为,美国的信条并非:“自由政府是必然的,而是只有当所有人民内心遵循普世道德秩序的公认要义,才有可能实现自由政府。” 那么宗教如何培育自由政府所需的道德规范和美德呢? 首先,它为我们提供了生活所需的正确准则。开国一代是基督徒。他们认为犹太-基督教道德体系符合人的真实本性。这些道德规范始于两条伟大的诫律——全心全意地爱上帝;并爱人如己。但是,它们还包括自然法则的指导——一种源于上帝永恒律法的真实、超然的道德秩序——统治万物的神圣智慧。永恒的律法被印刻、体现在上帝创造的所有事物上。我们可以通过理性、经验,从事物的本质中辨别出独立人类意志而存在的是非标准。 现代世俗主义者认为这种道德观念是扫兴的神职人员所鼓吹的超脱尘世的迷信。实际上,犹太-基督教徒的道德标准是评价人类行为最终的功利主义规则。它们反映了最适合人类的规则,不在将来,而就在眼前。它们就像上帝为实现人类和人类社会的最佳运转提供的指导手册。 同理,违反这些道德法则将对人类和社会产生负面的现实影响。我们也许不会立即付出代价,但假以时日,这将造成现实的损害。 宗教帮助社会巩固道德规范。人是堕落的,我们无法自动地遵守道德规范,即使我们知道这对我们有好处。但宗教帮助人们教育、训练自己追求好的东西,并使之内化为习惯。宗教并非主要依靠正式、强制性的律令来实现这一功能,它借助道德教育,塑造社会的非正式规则——反映人们智慧和经验的习俗和传统。换而言之,宗教帮助塑造了社会的道德文化,这种文化反过来滋养并巩固了道德规范。 我们都承认,在过去的50年里,宗教遭受了越来越多的攻击。一方面,我们看见传统犹太-基督教道德体系的持续衰败,以及将它逐出公共领域的全面行动。另一方面,我们看见世俗主义和道德相对主义学说的日益增长。 从任何诚实的评估来看,这种道德动荡的后果都是严峻的。几乎每一种社会疾病指标都在持续增长。1965年,非婚生率是8%。1992年,当我出任司法部部长时,这个比例是25%。今天,它已超过40%。在我们的许多大城市地区,这一比例约为70%。随着家庭的衰落,我们看到抑郁症和精神疾病达到创纪录水平,年轻人萎靡不振,自杀率飙升,愤怒和与社会脱节的年轻男性数量增加,无端暴力行为增加,以及致命毒品的流行。如大家所知,每年有超过70,000人死于吸食毒品过量。这比越南战争中一年牺牲的人数还多。 我不会详述新世俗时代的所有痛苦现状。这足以说明,破坏传统道德秩序的运动带来了巨大的痛苦和悲剧。然而,世俗主义的力量却忽略了这些悲剧性的结果,以更大的战斗力继续前进。 这些激进的世俗主义者中有很多是所谓的“进步人士”。但进步在何处呢? 我们生活在一个后基督教时代。但什么替代了犹太-基督教的道德体系呢?什么东西能填满个体心灵空虚呢?什么价值体系能够支撑人类的社会生活呢? 现实是,没有一个世俗主义的信条能够扮演宗教的角色。 研究表明,自大约50,000年前人类诞生以来,宗教一直是人类发展和繁荣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仅在过去的几百年中,我们才开始尝试过无宗教生活。我们今天已经听说了很多人文价值观。但是,归根结底,是什么构成了这些价值观?是什么命令我们遵守它们?今天我们所谓的“价值”实际上仅是感性认识,仍在汲取基督教的气息。 现在,传统道德秩序在一些时刻和地方已经动摇了。 过去,社会就像人类的身体,似乎拥有自愈机制——一个能使偏离轨道的事物复原的自我矫正机制。道德混乱带来严峻后果。正派的人们起而反对这样的后果,他们联合起来反对过分的道德混乱。在道德混乱的时期过去后,我们又迎来道德稳固的时期。这就是“钟摆观点”。我们都曾以为,一段时间过后“钟摆会回到原点”。 但今天我们面临完全不同的挑战,我们无法指望钟摆自己回归原位。 首先是我们今天对宗教猛烈、全面的抨击。这种抨击不会衰减,是有组织的破坏。世俗主义者及其在“进步主义者”中的盟友,整合了所有大众传播、流行文化、娱乐产业和学术界的力量,对宗教和传统价值观进行不懈攻击。这些力量不仅积极地促进世俗正统观念的传播,还淹没并消灭对立的声音,恶意攻击并嘲笑任何异议者。 如人们所见,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世俗计划本身已成为一种宗教,并受到宗教狂热般的追捧。它正在显现出宗教的外观特征,包括宗教裁判和革除教籍。那些违背世俗主义信条的人面临着“酷刑”的风险——在诉讼和野蛮的社交媒体运动中遭受社交、教育和职业上的排斥。 高科技流行文化的普及和力量以另一种方式助长了人们对宗教的摒弃,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娱乐消遣。 我们面临着许多尚未解决的重大问题。我们起源于上帝的创造还是纯粹的巨大意外?我们的生活有任何意义或目的吗?但是,正如布莱斯·帕斯卡尔(Blaise Pascal)所说,相比于解决这些问题,人类更容易在思考“末后之事”时分心。 的确,我们现在生活在一个娱乐的时代,我们可以将自己包裹在数字仿真和网络连通的世界中。我们有无数种方式可沉迷于物欲之中。 还有另一种现代社会现象抑制着社会的自我纠正机制,这使社会更加难以恢复原状。 过去,当社会受到道德混乱的威胁时,放荡和不负责任的个人行为带来的社会总成本变得过高,以至于社会最终屈服并重新评估其选择的道路。但在今天,面对所有不断增加的社会疾病,我们没有解决根本问题,而是让国家承担了减轻不良社会后果的责任。我们呼吁国家来减轻个人不当行为和不负责任的社会成本。 应对非婚生率增长的方案不是性责任,而是堕胎。应对吸毒的方案是设立安全注射点。应对家庭破裂的方案是国家成为单身母亲的替代丈夫,成为孩子的替代父亲。人们呼吁更多的社会政策来应对这些问题。但当我们自认为正在解决问题时,实际上却反向促进了这些问题的增长。 我们最初追求不受限制的自由,最终却成为强权国家的依附者。 有趣的是,这种认为应由国家减轻不良社会后果的想法导致了一种新的道德体系与社会的世俗化并驾齐驱。它可以被称为“宏观道德”体系。在某种程度上,它是对基督教道德的颠覆。 基督教倡导微观道德,关注个人的道德和转变,以此来改变世界。新的世俗宗教倡导宏观道德。一个人的道德水平不由他们的个人行为来衡量,而是取决于他们对政治事业的投入和对有关社会问题的集体行动的参与。 当我们在道德边缘寻找救赎时,这种体系使我们不必为私人生活的道德约束而过分担忧。我们可以通过这样或那样的理由来展现自己良好的道德感。 最近发生的事情使这些道德体系之间的差异更加明显。我在华盛顿特区一个不经常去的教区参加了弥撒。在弥撒结束时,社会正义委员会主席起身向教区提交报告。他指出了哥伦比亚特区日益严重的流浪汉问题,并提出需要更多的流动施粥所来为他们提供食物。我希望他能够呼吁这家天主教堂内的人们作为志愿者参与其中。然而,他仅讲述了委员会对华盛顿特区政府的历次拜访,讲述他们如何游说政府以更高的税率和更多的支出为流动施粥所提供资金。 第三种使道德难以复原的现象是,法律被用作打破传统道德价值观的武器,并将道德相对主义确立为一种新的正统观念。 法律在多个方面被用作武器。首先,世俗主义者通过立法和更频繁的司法解释,一直在努力消除反映传统道德规范的法律。这包括了废除某些行为的禁令。一个分水岭的决定是堕胎合法化。随后,安乐死也合法化。这个废除的名单还在继续扩大。 最近,我们看到法律强迫宗教人士和组织接受与其信仰背道而驰的实践和政策。问题不是强迫无信仰者信教,而是强迫信教者接受无宗教信仰和世俗价值观。 这让我想起了一些罗马皇帝不能让他们虔诚的基督教徒和平相处,而是要求他们违背良心,以皇帝为神,向其做出宗教祭祀。同样,今天的好战世俗主义者缺乏包容异己的精神,他们不满足于让宗教人士独自遵循其信仰。相反,他们似乎乐于强迫人们违背自己的良心。例如,上届政府试图在其医疗保险中涵盖避孕和堕胎,强迫宗教雇主,甚至天主教的宗教命令,违反其宗教价值观。同样,加利福尼亚州也要求增加妊娠中心以保障堕胎权。 这是较近的反对自由行使宗教权的例子。而就在25年前,我们的社会已达成广泛共识,认为我们的法律应包容宗教信仰。 1993年,国会通过了《宗教自由恢复法》(Religious Freedom Restoration Act – RFRA)。该法规的目的是在政府通过的宽泛政策可能影响宗教实践时,为宗教提供最大的包容和便利。在当时,RFRA尚无争议。它在众议院由查克·舒默(Chuck Schumer)与170名议员联名提交,在参议院由泰德·肯尼迪(Ted Kennedy)和奥尔林·哈奇(Orrin Hatch)与59名议员联名提交。它在众议院以口头表决通过,在参议院以97-3投票通过。 最近,随着世俗化进程的加快,RFRA受到了攻击,保障宗教自由已不受欢迎。由于本届联邦政府坚决支持宗教信仰自由,战场已转移至各州。现在,一些州政府正试图强迫宗教个人和组织遵循与他们的宗教不相容的习俗或拥护违背其宗教的观点。 这些对宗教的攻击始于学校。对我来说,这是宗教自由面临的最严重挑战。 对于任何有宗教信仰的人来说,到目前为止,信仰宗教最重要的部分是向我们的孩子传授该宗教。这是信仰的传递。这是我们能给予孩子的最好的礼物和爱意表达。政府干涉这一过程是对宗教自由的巨大侵犯。然而,这正是这场战斗的引爆点,世俗主义者正在三条战线上展开攻击。 第一个方面涉及公立学校课程的内容。许多州正在实行与传统宗教原则不符的课程,而父母则根据这些课程教育子女。宗教家庭没有退出这些课程的选择。 例如,新泽西州最近通过了一项法律,要求公立学校实施LGBT课程,许多人认为这与传统的基督教教义不一致。加利福尼亚和伊利诺伊州也通过了类似的法律。加利福尼亚州的奥兰治县教育委员会发表了一项意见,“不同意使用与性别、性别认同、性别表达和性取向有关的教学材料的父母不能阻止其孩子接受此项教育。”在某些情况下,学校甚至可能不会告诉家长他们与性行为和性关系有关的争议性主题的课程教学计划。 这使反对世俗正统观念的父母陷入了一个艰难的选择:让孩子接受私立学校或家庭学校的教育,或者让孩子被灌输他们完全反对的信息。 教育领域的第二个战线是政策,它们使宗教学校无法获得普遍可得的资金,并鼓励学生选择世俗教育学校。例如,蒙大拿州实施了一项政策,向资助贫困生上私立学校的奖学金项目捐赠的人可享受税收抵扣。该计划的重点是为父母和学生提供更多的教育选择,并为贫困青年提供更好的教育。但是,蒙大拿州明确表明该政策不适用于宗教私立学校。而且,当希望使用奖学金就读无教派基督教学校的学生父母在法庭上对这种排除提出质疑时,蒙大拿州最高法院却要求该州取消该政策,而不是允许父母将其用于宗教学校教育中。 法院依据蒙大拿州宪法中被称为“布莱恩修正案”的条款来证明这一项目是合理的。“布莱恩修正案”是在反天主教运动泛滥之时通过的,使宗教机构丧失接受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州政府资金支持的资格。此案目前正在最高法院审理,我们在提交的文件中解释了蒙大拿州的“布莱恩修正案”为何违反了第一修正案。 教育领域对宗教自由的第三种攻击是最近州法律强迫宗教学校遵守世俗正统的行为。例如,就在这印第安纳州,一位老师起诉印第安纳波利斯的天主教大主教,称其指示其教区内的天主教学校不能雇用有同性婚姻的老师,因为这些同性婚姻的例子会破坏学校关于天主教婚姻和两性互补观点的教育。 这起诉讼明显侵犯了大主教教区的第一修正案权利,因为它干涉了大主教教区的表达自由和教会自治。司法部已向州法院提出了涵盖这些观点的利益声明,我们希望州法院尽快驳回此案。 总而言之,这些案例显现出令人不安的景象。我们看到国家使地方公立学校卷入社会争议,而不考虑学生或其父母的宗教观点。实际上,这些州是在要求当地社区让其公立学校排斥具有传统宗教价值观的家庭;这些家庭无形之中被告知他们要么顺从,要么离开。 同时,宗教学校也被施加压力,被要求放弃宗教信仰。他们仅仅因为宗教特性,就失去了资金——选择就读这些学校的学生被告知,只有选择其他学校,他们才可能获得奖学金。 此外,当信教者受到侵权威胁时,如果坚持自己的宗教信仰,无疑将面临否认侵权的威胁。如果这些措施获得成功,那些有宗教信仰的人将变得更加边缘化。 我并不是要表示我们的国家没有道德更新的希望。但我们不能坐视不管,只祈祷钟摆会重新摆向理智。 作为天主教徒,我们忠于使这个国家伟大的犹太-基督教价值观。我们知道,要促进复兴,我们必须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确保在私人生活中践行我们的原则。我们明白,只有改造自己,才能改造我们之外的世界。这是一项艰巨的工作。我们很难抗拒当代社会的诱惑。这就是为何我们需要恩典、祷告和教会帮助。 除此之外,我们必须更加重视孩子们的道德教育。教育不是职业培训。它引导我们的孩子认识到真理的存在,并帮助他们发展辨别和热爱真理的能力,并遵守真理的法则。除非我们成功地把我们的信仰和价值观充分地传递给下一代,否则我们就不可能有道德的复兴。 时代对此持敌对态度。包括公立学校在内的公共机构正变得世俗化,并越来越积极地提倡道德相对主义。如果说有必要重振天主教教育(以及更普遍的宗教学校)的话,那就在今天。我认为我们应该尽我们所能来促进和支持真正的天主教教育。 最后,作为法律人,我们应该尤其积极地参与正在法律层面上进行的反对宗教的斗争。我们必须警惕和抵制世俗化势力将宗教赶出公共领域并侵犯我们信仰自由的企图。 我可以向你们保证,只要我还是司法部长,司法部就将站在这一努力的最前线,随时准备为我们最珍视的自由而战:根据我们的信仰生活的自由。 谢谢你们今天给我这个机会与你们交流。愿上帝保佑你们和圣母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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