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無權凌駕憲法競選第三任 |
送交者: 高勝寒 2019年12月16日09:35:58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關於如果川普被彈劾失敗,可以競選第三任之說,在美國輿論界鬧得沸沸揚揚,其根源是馬特托斯(William Mattox)於2019年10月23日,在《華爾街日報》撰寫的文章,他借用球賽理論,認為彈劾失敗,浪費了川普的時間,“應該” 允許他再競選一次。次日,《華爾街日報》編輯發推特,強調此說,導致舉國譁然。 馬特托斯的說法是錯的。不僅在美國行不通,在任何文明的憲政國度都行不通:《美國憲法第二十二條修正案》白紙黑字寫着:“任何人都不允許擔任總統與副總統兩次以上。”這意味着且不管彈劾案結果為何,除了修改憲法外,川普不可能有第三次機會擔任美國總統。 在目前的美國現狀與時間來說,修憲幾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在過去的兩百四十餘年間,國會提出的修憲動議,超過一萬次,但被參眾兩院通過,而被三分之二州議會認可,又被國務卿簽成憲法的,僅有二十七條。從這些數字中,就可以觀察出在美國修改憲法的艱難。縱使川普再有通天本領,亦是無可奈何。 《美國憲法第六條修正案》說:“憲法是國家的最高大法。”這個法理已經成了美國司法體系的核心價值,也成為美國的司法倫理和準則,因而美國最高法院所審理的,幾乎清一色的涉及是否違反憲法原則案件。任何州級或聯邦的法律,如果違反了憲法原則,即為失效。馬特托斯的設想,根本無法跨越這一門檻。 再從歷史的角度來看馬特托斯的設想,亦是屬於高調空談。克林頓是美國歷史上第三位被彈劾、第二位進入參議院審理彈劾案的總統,因贊成票數不足而保住了總統寶座。在他兩任總統離職時,工作認可率高達74%,兼正中年,手下謀士如雲,本身更是律師,難道不知道再干一趟的法律嗎?非不想,實不能也。 如果川普在彈劾案中脫身,而在明年連任中取勝的話,那麼,他將有三到四個機會提名新的保守派最高法院大法官,在目前已經保守派占多數的狀況下,美國最高法院將成為新的川普三任論的風暴中心。已經謝世的前最高法院大法官布倫南(William Brennan),曾有名言說:“在這裡的五票可以使任何的事情發生。” 問題是已經嚴肅維護司法獨立傳統的美國司法體系,已經發展到不容任何黨派或個人去操縱司法大環境,在追求普世價值的全民共識下,在數以千計的法學家監督下,在國會的彈劾武器威懾下,筆者很難相信川普三任論會發生。 高勝寒 2019年12月16日 www.goshenghan.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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