呱呱隨筆:事實,真相,推理,真理 - 兼談華為李洪元事件 |
送交者: 呱呱隨筆 2019年12月18日08:44:11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事實是指客觀世界所直面的情況,包括事物、事件、事態,即客觀存在的一切物體與現象、社會上發生的不平常的事情和局勢及情況的變異態勢。 真相指事物,事件,現象的全貌,包括表面的,內在的。 推理是一種邏輯推導方法,是在掌握一定的事實數據和事物相關性信息的基礎上,通過一定的邏輯關係,進行順次的、逐步的、合理的推演,最終獲得新的結論的一種邏輯思維方法。 真理是標誌主觀與客觀相符合的哲學範疇,是人們對於客觀事物及其規律的正確反映。 昨天在大多市錦繡中華商場碰到一對上海來的移民夫婦,他們也是我的忠實客戶,差不多從我做生意開始時就認識我,已經15年了。我搬店後他們就找不到我了,這次在商場內見到我,他們很高興,我們聊了幾句。其中的太太看到我有些花白的頭髮說我變老了;先生說:他還很年輕啊,還是笑哈哈的。他們夫婦看我的角度是不一樣的,太太看我的頭,先生看我的臉。太太是從我身體自然變化的角度來推斷我:變老了;先生是從我的精神面貌方面來推斷我:我臉上看起來還是紅光滿面,並且還是笑哈哈,所以心理上還是年輕的。實際上,我這個人還有很多方面他們沒有看出來,比如:我的身體器官已經開始老化,肩膀痛,胯骨痛,有時候腳也痛;我多了一個身份,是一名基督徒,我的人生觀也徹底翻轉。總之,要徹底認清我自己這個人是不容易的,連我自己要認清我自己的全貌(真相)也不可能。 前段時間的華為前員工李洪元獲30萬離職補償後被控敲詐勒索被羈押251天事件在輿論場被炒得沸沸揚揚,這個事件包含如下事實: 1.李洪元於2005年入職華為,2018年1月離職,因離職補償金額與公司意見不一,雙方經商談同意給他補發30萬元離職補償,與此同時,李洪元將對話錄音(這也成為他的重要證據)。2018年3月,部門主管的秘書通過私人賬戶向其轉款30萬元,交易摘要為“離職金額補償”。 2。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因涉嫌敲詐勒索罪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並於2019年1月22日被逮捕。但最終因“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李提交了錄音重要證據來為自己辯護),於2019年8月23日被釋放,總共被羈押了251天。據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檢察院《刑事賠償決定書》,李洪元獲得了包括人身自由損害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約10萬元的國家賠償。 3. 12月2日,華為對此作出回應:“華為有權利,也有義務,並基於事實對於涉嫌違法的行為向司法機關舉報。我們尊重司法機關,包括公安、檢察院和法院的決定。如果李洪元認為他的權益受到了損害,我們支持他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包括起訴華為。這也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4. 據第一財經報道,12月2日晚間,在看到華為官方的正式回應後,華為前員工李洪元表示:“大家看看先,我聽全國人民的。” 這個事件發生後,大多數輿論都傾向於同情李洪元個人,(根據既有直接相關事實推理)認為他受到了不公正待遇,而華為顯得很傲慢,沒有同情心。我也看到了少部分為華為辯護的文章,比如有如下辯護事實:李洪元在華為工作12年換了好幾個部門,職級一直為15級...文章會提出疑問:這是咋回事啊?誰能告訴我?其實這樣的文章是引導讀者自己推理出一個結論:李洪元不是一個好員工-》進一步李洪元不是一個好人-》再進一步:這種人可能會幹壞事-》繼續推理:李洪元有敲詐勒索的可能。這個辯護屬於根據無關事實做相關惡意推理。還有的辯護文章根據李洪元提供的離職協商談判錄音,問:為什麼剛好只有這一段錄音啊?為什麼他就錄了音啊?引導讀者推理出:這是李洪元精心設計好的;進一步-》這(有可能)是敲詐勒索。這個辯護屬於根據既有相關事實做惡意推理。 關於李洪元事件的全部真相沒有人能搞得清楚,法官是根據事實來判案,公眾及媒體人員是根據事實(包括法院的判決)來推理,下結論及做出反應,同時也表達自己的感情。 事物的真相永遠只有一個,打開真相的鑰匙是事實。真相必須通過事實才能找到,事實揭示了真相的一個或者多個面向,真相比事實更完整,它是事實的360度展現。對於人更複雜,人有肉體,還有內心。人還會偽裝,內心難於看透。“人在做,天在看”,只有老天爺才知道事情的全部真相;人基於事實的推理,與人的立場,世界觀有關係,不一定就是絕對的正確。為了一定的目的,有時候人口頭表達出來的推理與自己內心的推理可能會不一致。 至於真理,他具有客觀性、一元性、相對性(相對真理)、絕對性(絕對真理)、具體性特點。絕對真理掌握在上帝的手中,上帝掌管一切。如果信靠上帝,依靠上帝的絕對真理,那就會更有智慧,對於世間發生的事情的推理就會更準確,更公平。 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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