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國聯軍中的另類強盜 |
| 送交者: 黃花崗 2020年03月05日02:33:45 於 [天下論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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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評作者都知道,寫文章兩個主題最安全,那就是“歌頌領導”與“批評美國”。本文涉及美國,當然也是批評。本文原題為《“仁慈”的強盜》,現題是後改的。 強盜就是強盜,似乎無法區分哪個強盜更仁慈,哪個強盜更邪惡。不過,判斷強盜也不是沒有尺度與標準,而且這尺度與標準也是多元的。世界上是否存在老實的強盜、狡猾的強盜、橫暴的強盜、仗義的強盜、吝嗇的強盜、講理的強盜,也說不定。 中國古代的著名大盜跖認為,強盜也有自己的規範與條件,不是誰都能進入強盜行列的,這就是“盜亦有道”。他的高論是這樣的:“夫妄意室中之藏,聖也;入先,勇也;出後,義也;知可否,智也;分均,仁也。五者不備而能成大盜者,天下未之有也。”(《莊子·胠篋》)意思是說,即使強盜,也有聖、勇、義、智、仁的分野與層次。 侵華的八國聯軍,是一群強盜,也有不同和差異,比如,作惡的程度,作惡的動機,作惡的後果等,研究這些不同和差異,也要具體矛盾具體分析,甚至其行為在客觀上是否於我有利,這也是我們歷來強調“統一戰線”的拿手好戲。 門戶開放 1894年的甲午戰爭,中國慘敗於日本,被迫割地賠款,日本吞併了台灣與澎湖。滿清通過“同治中興”其實是“洋務運動”,積攢的一點家底兒敗光輸淨。在後來幾年裡,西方列強對殘餘的滿清國土掀起了瓜分狂潮。“德占膠州,俄攫旅大,法索粵土,英租威海,日本壟斷福建,意大利亦起而要索三門灣,眈眈角逐,中國一時有土崩瓦解之勢。”(王芸生,《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第4卷,三聯書店,1980年,頁1)整個滿清國土,經過外國強盜19世紀50年代的鯨吞與90年代的吞食,已經支離破碎。 1899年9月和1900年7月,適值義和團運動的前段與末尾,美國作為西方列強的後來者,先後兩次照會各國,提出“門戶開放”政策。美國發布第二次“門戶開放”照會之時,已在清廷向11國宣戰之後,此時八國聯軍攻占了大沽炮台並開始進攻天津。美國政府的照會有三項核心內容,即“保持中國的領土與行政完整,保護各友邦受條約與國際法所保障的一切權利,並維護各國在中國各地平等公正貿易之原則。”(《中美關係資料匯編》第一輯,世界知識出版社,1957年,頁452)歷史學家唐德剛把前後兩次照會概括為四句話即“領土完整、主權獨立、門戶開放、利益均沾”,還是準確的。事實上,當時各國強盜都在盤算着如何瓜分中國,比如聯軍統帥瓦德西在《拳亂筆記》中幾次表述德國侵占煙臺的意圖,而俄國在侵略北京的同時向中國東北伸出了黑手。美國作為八國強盜之一,為何要發布這樣的照會呢?唐德剛指出,美國這一政策“是為着百分之百的美國利益,……他們並沒有對‘支那蠻’(Chinaman)的利益想過半分鐘。”但在各國列強瓜分中國的危機關頭,這一政策“卻搶救了衰敗的大清帝國的一條老命,使它維持了‘領土完整、主權獨立’。”(《晚清七十年》第4冊,台灣遠流出版公司,1998年,頁155、156) 正是因為“門戶開放”政策,已經到達天津的美國艦隊,在攻占清軍據守的大沽炮台甚至占領北京之後的許多戰役中,採取了與其他強盜完全不同的行為方式。聚焦在渤海灣的各國海軍攻占大沽炮台,美國軍艦卻採取了避戰政策。1900年6月14日,美國海軍上將懇布夫稱,他“未被授權向一個與我國保持着和平的國家發動任何戰爭行為”。15日,他又拒絕參加對塘沽火車站的占領,理由是,他“不能參加對中國政府財產的占有。”美軍的“莫諾開西號”是首先被中國炮彈擊中的外國軍艦,它不但沒有還擊,還收容了幾名外僑。懇布夫上將與各國軍隊的不合作態度,其實得到了麥金萊總統的批准,因為“我們並未同中國作戰,一個敵對性的示威可以促成排外分子的團結並加強義和團對所派救援縱隊的反抗。”(《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第3卷,商務印書館,1960年,頁221)懇布夫上將這些行為受到了該書作者馬士(一個曾供職李鴻章幕府和上海稅務司的美國人)的指責,“他忽略了一個在外國駐紮的海軍軍官的首要責任,那就是要保護他的國家的代表,並且更加緊要的責任就是要掩護他自己的在岸上的部隊;他忘記了他的前任……的宣言‘血比水濃厚’。”(同上書,頁222-223) 在慈禧太后已經向全世界11國宣戰,八國聯軍已經攻占天津的第四天,光緒二十六年六月二十一日(1900年7月17日),已被剝奪權力的光緒皇帝給美國總統麥金萊寫了一封求援信,信中稱:“中國與貴國交好已久,深知貴國專意通商,彼此毫無顧忌。中國近因民教相仇,各國疑朝廷袒民嫉教,遂有攻占大沽炮台之事。於是兵連禍結,時局益形紛擾。……今中國為時勢所迫,幾致干犯眾怒。排難解紛,惟貴國是賴。為此開誠布臆,盹切致書,惟望大伯理璽天德(“總統”的英語音譯)設法圖維,執牛耳以挽回時局。”(《義和團檔案史料》上冊,中華書局,1959年,頁329)麥金萊總統收到此信第三天即回復道,“我們派部隊到中國的目的,是從嚴重危險中營救美國公使館,同時保護那些旅居在中國並享有受條約和國際法保證之權利的美國人的生命財產。同時,本政府在取得其他國家的同意後,將樂於以此目的為陛下進行友好的斡旋。”(《文史精華》,2008年第4期)為此,美國照會各國列強,特別強調只要中國政府堅決地處理“亂民”,就應該立即開始與之談判,並同時聲明,在這個問題上,美國總統已對中國皇帝的請求作了答覆。然而,在八國聯軍即將攻占北京,滿清高層倉皇逃跑的情況下,殘破的大清只能聽任列強的宰割。 八國聯軍占領北京之後,以德軍為首的強盜以保護教民、平息暴亂為名,派出遠征軍,進攻保定、張家口等地,燒殺搶劫,甚至無視中國主權,處死任職尚不滿兩月的直隸總督廷雍,而美軍卻拒絕參加這些軍事行動。美國遠征軍司令沙飛將軍要求,在一切場合,“我們的部隊在放出第一槍之前,必須已經被射擊了,並且一般地說,不應該破壞財產。”他指出,“美國部隊並沒有參加兩次(遠征保定與張家口)中任何一次的遠征,我的意見是,由軍事行動造成的這個國家的混亂愈少,那麼由外交上要求對所犯罪行安排充分賠償的機會就來得愈快,……”(《中華帝國對外關係史》第3卷,頁339-340) 1900年10月17日,已經逃亡到西安的光緒皇帝,再次致信麥金萊總統,一面對美國施以援手表示感謝,同時敦促美國加大斡旋力度。信中說:“此次中國變起倉猝,乃蒙大伯理璽天德(總統)顧念邦交,允為排解,並先撤兵。感佩之忱,曷有既極。……先伸謝悃。還祈大伯理璽天德(總統)保全大局,永敦和好,轉商各國,盡捐嫌隙,速定和議。則感荷高誼,益無涯涘。”(《義和團檔案史料》下冊,頁693)接信第二天,10月18日,麥金萊即回信載湉,答應繼續斡旋,“我由衷地表示與陛下抱有共同的願望;中國同其利益和僑民在貴國遭到嚴重侵害的各國之間所存在的一切問題均可和平解決,以達到完全消除他們之間一切嫌隙的結果。本政府希望能這樣迅速解決,這一點已經為各國所了解。”(《文史精華》,2008年第4期)唐德剛指出,“八國聯軍攻占首都,中國已成為八國共有的一塊大餅,大切八塊,各分其一,應該是不可避免的必然後果呢!”(《晚清七十年》,頁162)正是在美國的“門戶開放”和光緒皇帝求援的背景下,由於美國的交涉,平衡與抑制了各國的訴求,保住了中國的領土與行政完整,中國避免了被瓜分的厄運。特別是在賠款問題上,美國代表所持的立場,減輕了滿清王朝的壓力,避免了更大程度的損失。即使歪打正着,也算美國這個強盜發出的“善心”了。 控制賠款 1900年8月14日,慈禧太后偕光緒皇帝逃亡陝西,八國聯軍占領北京(聯軍統帥瓦德西竟然把慈禧太后的儀鸞殿作為司令部),奕劻與李鴻章作為全權大臣與列強各國討價還價。其實他們二人的角色很尷尬,各國列強根本不把他們當作協商對手,八個強盜議定的條件,他們只有照單全受的份兒。此時此際,清廷與列強的關係,沒有什麼比“我為魚肉,人為刀俎”更為確切了。 列強處理中國,如同強盜分贓,最後結果是,清廷賠償白銀4.5億兩,相當於全國五年收入。按當時人口計算,人均賠償白銀一兩。唐德剛寫道,4.5億“這個數字之決定,據說是出於列強公意,認為此次戰禍是由於目無上帝的異端四萬萬五千萬‘支那蠻’共同犯的罪惡,每人應罰銀一兩,……但是只‘賠款’而不‘割地’,已是不幸之大幸了。”(《晚清七十年》第4冊,頁196)4.5億兩白銀要在39年內分還,年利四厘,合計9.8億多兩,加上各省教案賠款等因素,總數約10億兩。如下就是其分贓清單(徐中約,《中國近代史——中國的奮鬥(1600-2000)》,世界圖書出版公司,2008年,頁401): 俄國 130,371,120兩 占總數的29% 德國 90,070,515 20% 法國 70,878,240 15.75% 英國 50,620,545 11.25% 日本 34,793,100 7.7% 美國 32,939,055 7.3% 意大利 26,617,005 5.9% 比利時 8,484,345 1.9% 奧地利 4,003,920 0.9% 其他 1,222,155 0.3% 《辛丑條約》的談判,分為兩個階段,大綱的協商是第一階段,因列強“不容改易一字”,“協商”甚是“順利”,到1900年年底即告結束。第二階段即和約談判,持續長達一年,一群強盜聚在一起,爾虞我詐,狗撕貓咬,一年光陰,只為分贓。1900年12月29日,美國國務卿海約翰指示駐華公使康格,在和約談判中,賠款應在中國能力範圍內定總數。(王樹槐,《庚子賠款》,台灣中央研究院,頁11)翌年1月29日,海約翰再次指示康格,應將賠款總數限制在1.5億美元(約合銀2.02億海關兩)內,各國宜以此為基數,按比例削減其要求,如有爭議,則提交海牙國際法庭仲裁。(同上)對於美國的提議,德國極力反對,堅持要中國賠至最後一分錢。這是因為,瓦德西來華時,德皇即向其面授機宜,“要求中國賠款,務達最高限度”。因當時德國建造軍艦急需用錢。為此,瓦德西提出的賠款額為60億馬克,約合6.55億兩白銀。俄國當然也反對美國的提議。3月21日,海約翰訓令其全權代表柔克義,總數以4千萬英鎊(約2.67億兩)為限,如不能達成協議,即移交海牙法庭(同上書,頁12)。 4月23日,美方代表在公使會議上闡述立場,美國堅持“公平”與“合理”的原則,即中國賠款總數“不應超過中國能力之外。”(同上書,頁13)“各國應該防止類此反對外人拳亂之事件再度發生。如中國加重稅捐,民間對外人的反感將會加強與延久,則各國所受之損失更大。”(同上書,頁14)俄、法、日不反對美國提議的原則,但認為確定為4千萬鎊為時過早。反對最力的還是德國公使,他認為,不必限制,不必過於慷慨。 5月7日,各國公使集會,匯總的賠款額已達6750萬鎊(合4.5億兩),以此數通知清廷。美國仍然認為此數額太多,中國政府會感到困難。於是,柔克義於5月7、9兩日通過美國駐南京、漢口領事密告兩江總督劉坤一和湖廣總督張之洞,希望他們促使清廷全權代表李鴻章等人強調困難,以便美國從旁協助,以降低賠款總數。然而,此時的清廷如同一條“扶不上牆的死狗”,在慈禧太后“量中華之物力,結與國之歡心”的總方針之下,已經認可了這個賠款數額。從而將美國置於尷尬之地。 在清廷答應列強的賠款要求之後,5月10日,海約翰致電柔克義,如果各國同意減低賠款數額,美國可以放棄擬議數的一半。此議仍然遭到德國反對。各懷鬼胎的各國公使,最終達成了4.5億兩的賠款總額。對於這個結果,各國進行了投票表決,美國公使沒有投票。(同上書,頁16)美國方面不顧清廷已經接受這個賠款總數的現實,仍然要求將此方案提交海牙法院,也未得到足夠的支持。美國的方案徹底失敗了。 退還溢款 其實,美國退還中國賠款並非首次。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1858年),美國在廣州的教士與商人財產遭到損失,清廷予以賠款。光緒十一年(1885年),美國退回了多出的20萬美元,林肯任美國總統期間,曾提議用此款在中國建立一所學院但未能實現。(同上書,頁271)第二次退款發生在八國聯軍剛到天津之際,美軍搶得清廷鹽務局銀兩一宗。經清廷交涉,美國退還37.6萬美元,而其他掠奪更多者,未曾分文退還。(同上書,頁271)比如,日軍作為八國聯軍主力,從天津、通州、北京等地的清廷國庫或民間累計搶劫白銀367萬餘兩(《日本侵華七十年史》,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2年,頁86),全部運往本國。 美國退回庚子賠款,國內學者通常以王樹槐的考證為依據,即“起源於中國駐美公使之交涉”。我國學者崔志海、張樂天根據新發現的史料特別是美國的檔案資料,提出了新的見解。認為美國退還庚款主要是美國政府的主動行為,清廷駐美公使張誠只是做了促進工作而已。想想也是這個道理,如同讓野獸吐出口中的獵物,豈非天方夜譚。八國聯軍是一群強盜,又有清廷認可的《辛丑條約》的保障,到手的賠款、搶來的財物,哪有退還的道理。 在清廷與各國的和約談判期間,美國勸說其他列強按比例削減庚子賠款的提議遭到失敗。《辛丑條約》簽訂後,海約翰和柔克義為緩解清政府的財政壓力,開始考慮率先由美國單獨退還庚款的超額部分(即“溢款”),以促使其他列強一同退還。 1904年12月6日,應海約翰的要求,柔克義草擬了一份提交國會的備忘錄,主題就是退還部分庚子賠款。文件認為,美國公民在拳亂時期遭受的損失以及美國軍隊的開支沒有最初估計的那麼多,鑑於中國目前的財政困難和美國以前也有過向中國退還多餘賠款的做法,退還部分庚子賠款對減輕中國沉重的債務是十分必要的。(崔志海《關於美國第一次退還部分庚款的幾個問題》,《近代史研究》2004年第一期。以下簡稱“崔文”) 1905年1月,清廷駐美公使梁誠奉命與美國商討庚子賠款的還金還銀問題,海約翰一方面表示鑑於清政府已答應其他列強的還金要求,對美國也應一視同仁,但同時婉轉地向梁誠表達了退還多餘賠款的打算。張誠獲知這一信息後,迅速報告清廷,並在美國上層多方活動,遊說美國頭面人物。 1905年7月12日,在國務卿海約翰病逝後第5天,已擔任駐華公使的柔克義給美國總統羅斯福寫信,希望早日解決退還庚款的超額部分,“提請您關心這件事是我的責任,也是對海約翰的紀念,相信以您的智慧,您能夠決定以某種方式完成這一願望。”(崔文) 當時,中美之間發生了粵漢鐵路、抵制美貨和連州教案等事件,影響了退款事件的進展。1905年下半年,在滿清發生反美抗議的高潮中,大批美國傳教士與教育家或致信美國總統,或在美國媒體撰文,試圖影響政府決策。有的文章說,“我們如何才能最有效地阻止類似的暴亂不在未來發生?應以教育來取代愚昧。何處具有最優秀的教育,在中國還是在美國?在美國!為什麼我們不向中國政府建議,將賠款以用來教育在美的中國學生為條件而予以退還呢?”(張樂天,《美國退還庚子賠款餘額的決策過程》,《史林》1987年第二期。以下簡稱“張文”) 1906年,隨着上述事件的解決或淡化,特別是清廷頒發了保護外國人的上諭,打消了羅斯福總統對中國可能發生第二次義和團運動的顧慮,於是他對退款問題轉趨積極。 最終促使羅斯福總統退款並用於教育計劃的是明恩溥(史密斯)。他是一位在華傳教、居留達30年之久的“中國通”,親身經歷1905年的反美運動。1906年3月,他當面向羅斯福總統陳述其主張,退還庚款餘額的目的,就是要“使類似的暴亂在將來更難發生”。達此目的的最佳途徑,則是抓住對中國青年一代的教育,因為“新的中國將由新一代的中國人來掌握和領導。”美國“應向中國政府建議,將這筆錢或至少其中一部分用於教育留美的中國學生。”他預言:“隨着每年大批的中國學生從美國各大學畢業,美國將最終贏得一大批既熟悉美國又與美國精神相一致的友伴。沒有任何其他方式能如此有效地把中國與美國在經濟政治上聯結在一起。”(張文) 1907年4月底,羅斯福總統會見中國駐美公使梁誠,表示美國將迅速就退款問題作出決議,並力爭在梁誠離任前辦妥此事。1907年6月15日,美國國務卿羅脫特意在梁誠卸任之前致函清政府,宣布美國總統將在下次國會開會期間要求授權修改與中國簽訂的有關賠款協議,豁免和取消部分庚子賠款。 1908年5月25日,美國國會正式通過決議,授權總統退還部分庚款(崔文),正式決定將美國通過從清廷獲取的庚子賠款減為1365.5萬美元,這比原定中國應賠美國的2444.1萬美元,減少了1078.5萬美元。(張文)美國的退款從1909年1月1日正式執行。此之為美國第一次退還庚款。 1924年5月,美國宣布退還全部庚子餘款(包括1917年10月以後中國已付部分),此為美國第二次退還庚款,計1254.5萬美元。美國前後兩次實際退還3493萬美元(宓汝成《庚子“退款”及其管理和應用》,《近代史研究》1999年第六期。以下簡稱“宓文”)。美國退還庚款的過程,從1909年到1924年曆時15年,中國政府已從滿清王朝過渡到北洋政府,美國則先後經歷了五位總統。 美國退還的庚款,按照美中兩國達成的共識,主要用於中國學生留學美國,促進中國高等教育的發展。其直接結果,就是培養了一批學術大師,建立了清華大學。在庚款留學人員中,湧現了一批高等人才,比如,梅貽琦、羅家倫、蔣夢麟、竺可楨、馬寅初、胡適、茅以升等人。1909年,清廷為培訓留美學生成立了遊美學務處與游美肄業館,作為留美預備學校的游美肄業館後改名清華學堂,它就是清華大學的雛形。 按照《辛丑條約》,滿清應當支付的9.8億多兩白銀的天量賠款,扣除匯率因素,中國實際支付了約5.76億兩,占賠款總額的58.11%。(王樹槐《庚子賠款》,頁559)中國少付的賠款,除了中國作為“一戰”的參戰國與戰勝國停付了德奧兩國賠款,以及俄國革命後拋棄了中國賠款之外,主要是由於美國退還庚子賠款的影響,相關國家也陸續退還賠款的結果。根據宓汝成的測算,各國實際退還的庚子賠款情況如下: 美國(占賠款總比7.3%)從1909年1月起,實退美金3493萬元。 俄國(占賠款總比29%)從1919年12月起,實退美金1719.5萬元; 英國(占賠款總比11.25%),從1922年12月起,實退美金3684.3萬元。 法國(占賠款總比15.75%)從1925年4月起,實退美金331.5萬元; 比利時(占賠款總比1.9%)從1925年9月起,實退美金675.4萬元; 意大利(占賠款總比5.9%)從1920年1月起,實退美金650萬元; 荷蘭(占賠款總比0.2%)從1926年1月起,實退美金35.6萬元。(宓文) 應當指出的是,“二戰”期間,美國還主動提出了廢除其根據《辛丑條約》所攫取的在華特權,於1943年1月11日與中國政府簽訂了“平等新約”(英國也與美國採取了一致行動)。在中國與美國簽訂新約之際,1943年10月10日,美國最高法院院長在費城獨立廳發表祝詞,並鳴自由鐘31響,以慶賀中華民國建國31周年(《第二次中日戰爭史(下)》,綜合月刊社,民國六十三年,頁842),這是近代以來中國政府最為揚眉吐氣的一天。至此為止,100年多來,外國列強強加於中國人民頭上的不平等條約終於走進了歷史。 退款餘緒 儘管在當時的外國人眼裡,拳匪是不開化的排外者,是異端的暴徒,但在中國教科書上,以鎮壓反帝運動,保護僑民生命為藉口的八國聯軍卻是毋庸置疑的強盜。在這群強盜中,美國人的行徑似屬另類。有的史家也承認,群盜入京後,美國的占領區“地方安謐,刁斗不聞”;在賠款問題上,美國不似德俄瘋狂敲詐,甚至刻意“壓價”;戰後美國又率先退回部分賠款;特別是美國的“門戶開放”,客觀上維護了中國的領土完整,避免了列強的瓜分。然而,美國作為後起的西方強盜,他對中國的所作所為,都是用心險惡,陰險狡詐,一句話:“黃鼠狼給雞拜年——沒安好心”。比如在退回庚款問題上,人們經常提到那份著名的“備忘錄”。1906年初,伊利諾斯大學校長詹姆斯向羅斯福總統提交了一份“備忘錄”。在這份著名文件中,詹姆斯談到:“哪一個國家能夠做到教育這一代青年中國人,哪一個國家就能由於這方面所付出的努力,而在精神和商業的影響上,取回最大的收穫。如果美國在三十年前已經做到把中國學生的潮流引向這一個國家來,並能使這個潮流繼續擴大,那麼,我們現在一定能夠使用最圓滿和最巧妙的方式,控制中國的發展。這就是說,使用那從知識上與精神上支配中國領袖的方式”。他認為,“為了擴張精神上的影響而花一些錢”,“即使從物質意義上說,也能夠比用別的方法收穫得更多。商業追隨精神上的支配,是比追隨軍旗更為可靠的。”(《文史資料選輯》第71冊,中國文史出版社,2009年,頁165)此文被著名傳教士明恩溥收錄到他的《今日的中國與美國》一書中。 正是這段話,成為國內學者否定美國退還庚款的一個重要理由。特別是這句話——“商業追隨精神上的支配,是比追隨軍旗更為可靠的”,成了美國退回庚款其實是對中國實施文化侵略的有力證據。建國以來,對於近代以來的國際文化交流,“文化侵略”或者“精神侵略”似乎成了西方對華文化交流的標籤,也成了一些國內學者撰文立論的基本原則。“侵略”無論軍事的、經濟的、文化的,總應以損害對方權益為標準。我本人不太使用這類內涵與外延缺乏邊界的概念。國與國之間的交往,強調“中國第一”、“美國至上”,都是無可非議的。問題是在實現本國利益的同時,是有利於對方國家,還是有害於對方國家?在“戰爭與革命”的年代,常用語是“戰爭”、“侵略”、“占領”,強調你死我活,不共戴天。在“和平與發展”的年代,常用語是“合作”、“互利”、“雙贏”,甚至創造出了“競合”這樣的合成概念。如同剛剛簽署的中美經貿協議一樣,劉鶴副總理稱,這一協議“有利於中國,有利於美國,有利於世界”。衡量美國退回庚子賠款,從其客觀效果及其歷史影響來看,比如,培養了一批著名學者,創辦了清華大學,很難說它損害了中國的國家利益,反而幫助中國培養了人才,促進了中國的教育事業。 有人認為美國通過中國學生留美,建立現代大學,用美國價值觀來影響中國學生,是對中國下一代實施“和平演變”,培養美國利益的代理人,以在精神文化上控制中國。這樣的論述更是無稽之談。當時的留美學生,後來大多是我國的著名學者與官員,比如梅貽琦、錢學森、胡適,從教育、科技、文化甚至外交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維護了國家利益,提高了國家地位。胡適先生曾經就此寫詩道:“四十年的苦心經營,只落得‘文化侵略’的惡名。如果這就是‘文化侵略’,我要大聲喊着,‘歡迎’!”(《胡適年譜》,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頁674)有人指出庚子興學是用“美國精神”奴役中國青年,那就應當說明何謂“美國精神”?即就當時而言,真正體現“美國精神”的莫過於《獨立宣言》,“我們認為這些真理是不言而喻的:人人生而平等,造物者賦予他們若干不可剝奪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命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而當時清廷雖已制定但未來得及實施的《欽定憲法大綱》體現了怎樣的“滿清精神”呢?“大綱”開篇就是“大清皇帝統治大清帝國,萬世一系,永永尊戴。君上神聖尊嚴,不可侵犯。”兩種精神的先進與落後顯而易見。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滿清的學生接受了美國的價值觀又有什麼害處呢?有意思的是,當時極力維護清末政治的中國學者似乎只有辜鴻銘這樣一類怪人。儘管其人學貫中西,然而,這個為納妾辯護,為慈禧辯護,以腦後枯黃的辮子自傲的滿清遺老,卻無法否認滿清社會存在着大量亟需滌盪的文化污垢,比如納妾、裹腳、吸毒、賭博、童養媳等等,在這種情況下,選拔一批青年學生學習美國的自然科學(如聲光電化)自然是有益的,學習西方先進的人文知識同樣是有益的,比如胡適,他作為庚款留學生,最初學習的是農科,最後卻選擇了哲學與文學,從而為近代中國文化與政治的建設作出了貢獻,而他在抗戰期間擔任駐美大使,顯然是中國國家利益的維護者,而非美國利益的代理人。 ——安立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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