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億中國人在線觀看了孟晚舟降落在深圳機場的畫面。孟被綁架了三年重獲自由是中國反抗美國長臂管轄的勝利。這也是美國和西方法治神話的破產。
責權相當,依法治國是一國公民間接參與立法才有守法的義務。外國人沒有立法權自然也沒有守法的義務。兩國建交相互開放公民旅遊,肯定是基於對等的法律基礎之上的。都會相互提醒對方法律的不同不得不遵守對方的法律。例如加拿大大麻合法而中國非法。加拿大這次綁架孟晚舟則不是因為孟違反加拿大法律,而是基於美國加拿大的秘密引渡條約替美國當走狗。如果是公開的法律法規,孟都可以避開不去加拿大就好了。恰恰是因為不公開,她才會踏入陷阱。加拿大與美國簽訂的雙邊條約在法理上就不存在作用於第三國公民的效力。是與中加建交的原則相背離的。與國際刑警組織通緝跨國要犯的邏輯完全不同。加拿大在這件事上毫無法律正當性。如果反過來,中國與朝鮮也搞這樣的協議,把到中國旅遊的加拿大公民因為侮辱朝鮮而逮捕送到朝鮮去,加拿大人會覺得合理嗎?
加拿大政府如果願意依照條約把加國公民逮捕送到美國,沒有中國人關注。但綁架中國人送美國,就非常荒謬了。這麼做的唯一“合理”的解釋是加拿大默認美國長臂管轄權,不把外國人的權利當回事,樂意狐假虎威,做這種空手套白狼,無本萬利的生意。
美國的長臂管轄權問題臭名遠揚,歷史上緝拿過台灣日本法國德國的高科技公司主管。政府做大公司的打手打擊美國公司的競爭對手。德國大眾被抓住造假證據污染排放超標,這麼微小的錯誤,沒有任何人身傷亡,被罰款創紀錄的300億美元,高管入監,好像美國真的在乎環境污染,美國的人均碳排放不是世界最高一樣。而真正傷害到美國大眾的2008金融危機,卻沒有一個美國銀行高管被控和入獄。這次遇到華為。以華為千億美元的體量,沒必要冒美國風險與伊朗做幾百萬美元的生意,非常可能是公家的任務,才用白手套公司過橋。中共政府因此也必須把人救回來,下次用民營企業做不方便直接出面的事,才有人接單。能成功救回孟晚舟,已經比日本法國德國政府都強大了。
在逮捕孟晚舟後,加拿大土豆不斷強調法制,並把孟獲得的司法權益當做是加拿大法制的表現。這期間有多少文章闡述加拿大政府有權決定釋放孟,而不必走庭審的過程,土豆都毫無反省,只聽命與美國。庭審過程更是一次一次地表現出加拿大法官們聽命與美國上級。土豆為了拯救自己選區內涉及行賄案的大公司金主,不惜撤換司法部長。而在孟案中表現的依法行政不干預司法的虛偽嘴臉就更令人不齒。甚至直到最後,庭審過程全部結束,還要等到下個月宣判,給三國政府幕後談判留下時間窗口。
通常的司法審判過程無比冗長,而在紐約開庭達成抗辯協議卻無比快速。一天之內不僅美國方面結案,加拿大也立刻解除居家拘禁,兩間諜也同時從中國患病釋放。人治的高效率遠勝於所謂的法治。
孟晚舟在溫哥華視頻參加紐約的庭審,在我看來,也是美國對加拿大的侮辱。明確表明紐約法庭的司法管轄權延申到了加拿大境內。而加拿大依照美國法庭的結論高效地解除拘禁孟晚舟,更坐實了加拿大沒有司法獨立的事實真相。
孟晚舟搭乘的專機有持外交護照的大使陪同,多繞飛2000多公路避開美國領空,處處凸顯中國對美國毫無誠信出爾反爾的疑慮,對加拿大蔑視人權和法制的失望。中國人在目睹孟綁架案後,更堅信美國加拿大海盜本質,所謂的法治,就是強權的遮羞布而已。一旦需要,毫不猶豫地被美國加拿大自己撕掉了。